人力资源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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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皆依本制度办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
三、公司办公室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公司人力资源业务均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办理。
四、公司下设公司办公室、财务部两大职能部门和建筑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矿业开发公司三个生产经营单位。
五、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设置相关的管理职能科室和生产经营分支机构。
六、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合并、变更、撤销均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报董事长批准。
七、公司办公室根据董事长批准设置的组织机构,及时修改组织机构图,汇总定编定岗定员表,修订部门职能,岗位描述和岗位职责。
第三章定编定岗定员
八、公司职能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岗位编制由各部门和各单位填写《定编定岗定员表》报公司办公室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批准。
九、经批准的岗位编制由公司办公室签定劳动合同,核准薪酬待遇,享受公司规定的基本福利。
十、公司岗位定员采用以下方式:
1、领导按任免权限的规定直接任免。
2、领导提名经有关会议决定任免。
3、自我推荐、公开竞聘、民主评议、领导批准。
十一、各生产经营单位录用的编外人员应及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以便办理相关手续和薪酬审批。
十二、公司的定编定岗定员以公司办公室正式汇总下发的《定编定岗定员表》为准。
第四章任免权限
十三、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按下列权限任免:
1、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批准。
2、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三总师、办公室主任、各分(子)公司经理或主持工作的副经理由总经理提名或竞聘,由董事长批准。
3、各分(子)公司副经理由经理提名或竞聘,由总经理批准。
4、各分(子)公司职能科室负责人和生产经营分支机构负责人以及员工由各分(子)公司经理批准,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5、公司各财务人员由公司办公室提交总经理批准。
十四、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任免以公司办公室正式下发的文件为准。
未经聘用的员工公司给予三个月待岗时间,由原工作部门或单位发放基本工资。
三个月届满仍未上岗的,待岗员工可自主申请辞职并办理离职手续后自谋职业。
凡待岗期满而本人未申请离职的员工,原用人单位或部门可从待岗期满之日起停发基本工资,停交社保“三险”,积极主动督促待岗员工办理离职手续交清所保管的全部资料,并及时与公司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第五章任职期限
十五、除公司章程明确规定的任期外,各岗职的任职期限为一年。
董事长或总经理认为必要时有权经过相关会议研究随时任免。
十六、任期届满或免职均应进行财务审计。
第六章员工分类
十七、公司员工按用工性质分以下四类:
1、固定员工:
指公司正式录用,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
2、试用员工:
指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但在试用期内的员工。
3、返聘人员:
指用人单位根据需要报请总经理批准聘用但不签定劳动合同或只签定简易用工合同的人员。
4、临时工(季节工):
指用人单位根据需要报公司办公室备案但不签定劳动合同或只签定简易用工合同的人员。
5、凡未按规定而由各单位或部门自己招录的正式员工或未按规定备案的返聘人员和临时工,公司办公室一律不予认可并有权拒办相关手续及工资审核。
第七章招聘
十八、公司正式员工的招聘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实施。
返聘人员和临时工(季节工)由各用人单位自行办理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十九、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对正式员工的需求均须书面报公司办公室,以便及时实施招聘。
二十、招聘方式:
1、人才交流会
2、职介中心介绍
3、公司员工引荐
4、求职人自荐
5、外部人员推荐
二十一、招聘准备:
1、公司简介
2、需求岗位基本条件等
3、《求职登记表》
二十二、招聘程序:
1、报请总经理批准招聘需求
2、实施招聘
3、分析《求职登记表》或求职人简历
4、确定面试人员和面试时间
5、面试
6、笔试(视岗位情况而定)
7、通知试用人员报到上岗
第八章试用
二十三、试用员工应提供下列书面证明:
1、详细填写《员工履历表》
2、近期彩照两张
3、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各两张
二十四、公司办公室办理试用手续,填写《试用通知书》。
试用员工凭《试用通知书》到用人单位报到上岗。
在试用人员上岗前,公司办公室应与用人单位协调经面试通过。
二十五、试用期三个月。
试用期表现突出的,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报告报公司办公室,经核查后可提前转正。
二十六、特殊人才经总经理批准不实行试用期,直接正式录用。
二十七、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出具试用人员考评报告,报公司办公室核查。
二十八、试用人员考评报告按以下三种结论区别处理:
1、正式录用
2、延长试用期
3、辞退
以上三种结论经公司办公室核查后通知用人单位和试用人员,并办理相应手续。
第九章正式录用
二十九、正式录用员工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公司办公室办理正式录用手续,领取《工资通知单》。
三十、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用:
1、精神病或传染病患者
2、违法乱纪者
3、人品不端者
4、贪污、挪用公款者
5、破坏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利益者
6、违规违章屡教不改者
7、难以胜任工作者或工作责任心较差者
8、不服从领导安排或管理者
第十章劳动合同
三十一、公司正式员工均须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交纳“五险”即:
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职工失业保险、职工生育保险、职工工伤保险。
1、正式在公司上班
2、公司造册发放工资
三十二、公司员工享有《劳动法》赋予的权利,同时也应履行义务,承担应有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三十三、劳动合同签订分为无固定期限和固定期限两种,具体实施由公司办公室报请总经理批准办理。
签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年限由员工所在单位或部门的直接主管领导确定。
第十一章离职
三十四、公司员工离职分以下几类:
1、内退
2、退休
3、辞职
4、辞退
5、开除(除名)
6、自动离职
三十五、公司员工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及以上可申请内退(符合有毒有害及正常退休年龄的不在其内),公司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内退。
内退员工的批准须经董事长批准方为有效。
内退员工的工资标准按公司固定员工的平均工资执行。
三十六、公司员工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可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三十七、公司员工辞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报告该单位或部门领导,经批准办理离职审批手续后方可离职,违者该单位或部门可对员工按旷工论处。
三十八、公司有权按规定辞退、开除(除名)员工,并上报书面报告报劳动部门备案。
三十九、不论任何方式离职都应有领导批准的书面报告,并凭书面报告到公司办公室领取《员工离职审批表》。
按表中所列内容逐项审核签字后,交公司办公室备案存查。
四十、公司办公室审核员工离职审批签字无误后,在交清自己保管的一切资料,移交工作办理完毕后,给予办理离职手续,签定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并将离职人员档案及社保“三险”交由本人。
涉及职称需提出带走的,须有离职人员本人书面申请并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办公室方可办理。
四十一、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离职手续,并由员工自负责任:
1、未提交书面报告或书面报告未经批准
2、公司批准离职但员工未领取《员工离职审批表》并逐项签字
3、未办清工作移交手续(如资料、移交表签字等)
4、财务手续不清(如领用物品、欠款、“三险”等)
5、领导、财务人员、保管等重要岗位人员未经公司财务部出具离职审计报告的
6、其他不得当行为
四十二、未正常办理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员工,从离开公司不上班之日起由原用人单位或部门按旷工处理并停发工资,停交社保“三险”,并从离职之日起由原用人单位或部门在考勤表上按旷工论处。
四十三、各部门、各单位在《员工离职审批表》签字时应依照各项规定认真负责,仔细核对。
对已签字办理离职手续的,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按“谁签字谁负责谁承担”原则对签字人进行处理。
四十四、员工擅自离职,欠发的工资待手续办清后再由原工作单位给予补发。
正常离职的,欠发的工资在离职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由原工作部门造册补发。
第十二章培训
四十五、员工应接受公司安排的各类培训,取得的各类证书由公司办公室保管存查。
四十六、凡公司出资的培训,受培员工必须在公司服务满十年,未满十年的属正常离职按年折算受培费用由受培员工承担。
未满十年擅自离职的,全额承担受培费用,否则不予退还培训证书。
第十三章休假
四十七、公司为夏季执行周日单休日。
冬季执行周六、周日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政府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
四十八、因工作需要未休息的,不计发加班工资,由部门或单位斟情安排休息。
第十四章请假
四十九、公司员工请假分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
五十、员工请假必须持有相关证明,并将书面请假条经领导批准。
无领导批准的请假条按旷工处理。
五十一、批假权限:
1、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三总师、财务部长、办公室主任、各分(子)公司经理以及享受副总经理级别待遇的,由总经理批准。
2、各部门、各分(子)公司的员工由部门领导或经理批准。
五十二、事假按下列规定办理:
1、按天扣发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考核工资(或奖金)。
2、月累计五天及以上的除按天扣发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外,并扣发全月考核工资。
五十三、病假按下列规定办理:
1、两天及以内不扣发工资。
2、超过两天以上的按天扣发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3、月累计五天及以上的,除按天扣发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外,并扣发十五天考核工资(或奖金)。
4、月累计超过十天及以上的,除按天扣发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外,并扣发全月考核工资(或奖金)。
5、因病住院治疗的,按天享受基本工资,不计发岗位工资和考核工资(或奖金)。
五十四、丧假按下列规定办理:
1、员工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病故或死亡,三天及以内不扣发工资。
2、超过三天以上的,按事假论处。
五十五、婚假按下列规定办理:
1、员工结婚,三天及以内不扣发工资。
2、符合晚婚条件的,七天及以内不扣发工资。
3、超过给假规定的,按事假论处。
4、员工子女结婚的,给假两天不扣发工资。
五十六、产假按下列规定办理:
1、符合国家计生政策的,给假九十天,按基本工资发放,不计发岗位工资和考核工资(奖金)。
发生难产、多胞胎生育的,加假15天。
发生流产的按计生政策办理。
2、超过九十天以上的,按事假论处。
五十七、请假期间,遇双休日和节假日可顺延计算。
但产假期间不顺延计算。
五十八、以上规定只适用于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其他用工请假一律按事假论处。
五十九、员工在请假期间,因特殊原因无法自己办理续假手续的,也应征得批假领导同意,并及时补办续假手续。
违者按旷工处理。
六十、旷工按下列规定办理:
1、一天扣发三天的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考核工资(或奖金)。
2、月累计三天及以上的,除按一天扣三天基本工资外,并扣发当月岗位工资的50%和全月考核工资(或奖金)。
3、月累计五天以上的,除按一天扣三天基本工资外,并扣发当月岗位工资的100%和半年考核工资(或奖金)。
4、连续十五天或年累计三十天旷工的,全年无考核工资,并给予开除(除名)处理。
第十五章考勤
六十一、考勤由单位或部门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填报,月底由考勤员报单位或部门领导审查签字后报公司财务室。
六十二、考勤表是工资造册的基本依据,无考勤表不予审核发放工资。
六十三、各单位或部门领导负责对下属员工的迟到、早退、脱岗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进行管理,监事会有权抽查公司员工出勤并予以处理。
六十四、公司作息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季节
时间段
上班
下班
夏季
(5月1日—9月30日)
上午
9时30分
13时30分
下午
16时
20时
冬季
(10月1日—4月30日)
上午
10时
14时
下午
15时30分
19时30分
六十五、因工作需要由领导安排加班加点的,员工应服从安排,不计算加班工资。
六十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规定处罚:
1、迟到或早退超过三十分钟以上扣1元/分钟,超过一小时按旷工两小时,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半天论处。
2、未经主管领导同意脱岗扣50元/次。
3、考勤不认真扣50元/次。
六十七、副总经理、三总师、总经理助理、监事会主席、分(子)公司经理、办公室主任等岗位,因工作原因可不执行考勤制度,无正常工作理由的按制度执行。
第十六章薪酬分配
六十八、公司薪酬分配制度由公司办公室制定,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后,报请董事长批准执行。
外聘人员、临时工(季节工)的工资,计件工资方案、吨位工资方案、提成工资方案由生产经营单位自定,但方案必须报请总经理批准交公司办公室备案。
六十九、薪酬分配体现“定岗定薪、岗换薪变”原则,在什么岗位享受该岗位薪酬待遇。
但经总经理特批的人员按批准的薪酬执行。
序列
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
职务工资
职称工资
合计
(元/月)
对应岗位
岗
级
一
1
700
3000
800
4500
董事长、总经理
二
1
700
2000
300
3000
各部门正职、总工、监事会主席
2
700
1500
200
2400
部门副职
三
1
700
1000
500
2200
一类工程技术人员:
一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
2
700
700
400
1800
二类工程技术人员:
二级建造师、会计
3
700
500
200
1400
三类专业技术人员:
工程类、经济类及临时建造师、出纳
4
700
600
1300
其他人员:
出纳、劳资统计员、档案员等
四
1
700
500
1200
内勤员、司机
2
700
300
1000
大本学历或中级职称试用期
3
700
100
800
大专学历或助理职称试用期
4
700
700
中专以下学历或初级员职称试用期
备
注
一、外聘人员、临时工(季节工)、门卫按双方议定工资发放。
二、计件工、吨含量工资人员按计件或吨位工资方案发放,房产销售人员按提成工资方案发放。
三、内退人员、残疾人员仍执行原发放标准。
四、身兼两个以上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高靠。
五、一、二类工程技术人员包括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工程师、助工、技术员、预算员等,具体分类由分(子)公司经理按员工技术水平、工作表现等划定。
七十、薪酬结构为: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计件工资。
七十一、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按月发放。
七十二、月薪发放日为当月底或次月初。
七十三、薪酬发放必须造册报审批准。
报审时应附工资表、考勤表、请假条等。
七十四、公司财务人员负责工资造册,上缴各项税费,公司办公室审核工资标准、考勤、“三险”等情况。
未经公司财务主管和办公室审核的工资册不得上报总经理,公司财务人员不得支付。
七十五、薪酬标准序列表:
七十六、考核工资发放按下列规定办理:
1、年底经考核审计出具考核评价报告。
2、财务部造册,单位领导签字确认,公司办公室审核。
3、总经理批准。
七十七、公司员工起薪日为公司办公室出具的《工资通知单》为准。
离职员工以书面报告批准之日起停薪,由公司办公室出具《停薪通知单》。
任何部门和单位及个人无权擅自增减停变员工的薪酬标准。
非正常离职员工从未上班之日起由原用人单位或部门停止计薪。
七十八、因工作需要,长期驻扎在野外(如山间、戈壁滩等)工作的员工按10元/天享受野外补贴,长期派驻外地城镇工作的员工按6元/天享受生活补贴。
补贴按驻外实际天数发放,但不得同时享受两项补助。
具体执行标准由各单位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自行控制。
生产旺季(5月—10月)时,生产单位派驻工地的工程技术人员因长期无周末休息及日工作时间较长的,可按6元/天标准参照执行。
第十七章福利
七十九、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享受公司规定的基本福利待遇。
经总经理特批的外聘高级管理人员同等享受。
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公司福利待遇。
八十、公司基本福利按下列规定办理:
1、节日福利费
节日
春节
五一
国庆
中秋节
合计
标准
500元/人
200元/人
300元/人
1000元/人
2、社保“五险”:
A、凡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并在册由公司造册发放工资的员工均可享受“五险”。
B、“五险”交纳基数按本人薪酬确定交费基数,并根据社保基金调整情况报请董事长批准后予以适当增加。
员工工资总额低于社保基金最低年交纳基数的,按最低年交纳基数执行。
C、试用期员工不享受“五险”。
3、其他节日礼品费用报请总经理批准。
八十一、公司基本福利由公司工会统一安排,造册报批后从福利费中列支。
第十八章工伤
八十二、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意外伤害,经劳动部门工伤确认的,可享受工伤待遇。
八十三、工伤待遇按下列规定办理:
1、核发基本工资,不计发岗位工资。
2、医疗费用、车费等按国家规定办理。
八十四、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不承担工伤责任,也不享受工伤待遇:
1、违章违规操作
2、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3、酒后作业
4、串岗、睡岗
5、嬉戏打闹
6、未经领导同意擅自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工作
7、违法犯法行为造成的
8、自伤自残或自杀的
9、非工作时间
10、他人侵害的
八十五、凡造成人身意外伤害的责任人都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具体赔偿比例按3%—10%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工伤事故处理时确定。
八十六、临时工(季节工)等凡从事有安全因素工作的,由用人单位统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享有人和用人单位议定。
未按规定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的,用人单位和领导承担责任并负责承担一定比例的经济赔偿。
第十九章出差
八十七、公司员工因工作出差分为“长途出差”和“短途出差”两种。
凡当天往返的为“短途出差”,当天无法往返的为“长途出差”。
八十八、凡当天往返的出差应有主管领导的安排方可出差,否则按脱岗论处。
凡出长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报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出差。
出差报销时必须附有领导批准的《出差申请单》。
八十九、出差费标准:
1、司机出车30公里(单程)以内不报差费,超过30公里(单程)按15元/天报出差费,按出车天数计算。
有车单位或部门也可采用包干制,按月给予200元—400元的出车差费补贴,具体标准由有车单位或部门的领导确定。
2、员工长途出差的生活补助和住宿费标准由报销审批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出差报销必须提供有效的车票、住宿票等,无有效票据不予报销。
九十、出差员工凭批准的《出差申请单》可办理出差费预借。
预借费用应控制在出差任务需用范围以内。
九十一、出差员工回公司后应在五日内填写《出差报销单》经审批后报销冲帐。
未及时办理报销冲帐业务的,其预借款将从当月工资中扣抵。
九十二、出差人员在出差过程中,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出差情况。
九十三、出差人员顺路探望亲朋好友的,应事先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其路费、出差补助费等自理。
九十四、出差批准的报销审批权限:
1、董事长、总经理出差向公司办公室打招呼,报销审批由公司办公室主任签字。
2、享受副总级待遇领导、办公室主任、分(子)公司经理出差由总经理批准,报销审批由总经理签字。
3、各部门和各分(子)公司其他员工出差由各部门或分(子)公司领导批准,报销审批由各部门领导或分(子)公司经理签字。
第二十章临时工管理
九十五、临时工(季节工)不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不享受公司的各种福利待遇。
九十六、临时用工申请:
1、用人单位上报临时用工报告送交公司办公室备案后自行招雇。
2、招雇人员到位后,用人单位应将临时雇工花名册、岗位、工资待遇等报公司办公室,以备工资审核及存档。
九十七、临时用工限制:
1、未满十六周岁或已满六十周岁以上的不得雇用。
2、有残疾或重大疾病、不良行为的不得雇用。
3、从事财会、供销、库管管理等重要岗位的不得雇用。
九十八、临时工(季节工)离职,用人单位应按本制度有关离职审批程序办理并及时将名单报公司办公室注销。
九十九、临时用工按“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由用人单位领导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一章员工守则
一00
(一)、公司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未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经济处罚:
1、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失误或损失,扣50元/次。
2、未按领导的要求和时限完成任务,扣50元/次。
3、顶撞领导,扣100元/次。
4、吵架或无理取闹,扣100元/次。
5、工作时间干私活或瞎聊天,扣100元/次。
6、酗酒或打架,扣200元/次。
7、无中生有,造谣生事,扣200元/次。
8、污辱人格,扣200元/次。
9、在外兼职影响本职工作完成,扣400元/次。
10、泄露公司资料、商业秘密,扣400元/次。
11、侵害公司利益,扣400元/次。
12、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扣400元/次。
(二)员工有上述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5000元以上为重大损失),公司除有权单方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外,员工还应全额给公司赔偿全部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罚。
一0一、员工的工作规范:
1、日事日毕日清。
2、有计划、有措施、有请示、有落实、有汇报。
第二十二章奖惩
一0二、公司视员工的表现给予奖惩。
一0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表扬:
1、服从领导安排,不计个人得失。
2、工作努力,经常加班加点。
3、当月无迟到、早退、脱岗现象。
4、工作认真负责无失误。
5、提合理化建议。
对长期坚持表现较好的员工,主管领导可报公司办公室,经审核可给予一次性50元—100元奖励。
一0四、下列事迹之一的,给予奖励:
1、检举违规行为并得到落实,奖100元/次。
2、维护公司利益,同不良行为斗争,奖200元/次。
3、遇难而上,减少公司损失,奖200元/次。
4、工作有创新,对推动工作有重大意义,奖400元/次。
5、革新发明或合理化建议有明显经济效益,奖400元/次。
6、荣获地州级以上荣誉称号,奖200元/次。
以上奖励报公司办公室提交管理考核委员会审定认可。
一0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
1、工作发生争吵但不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