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税务代理实务》知识点:税务管理体制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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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管理体制
(一)税务管理体制的概念(了解)税务管理体制是指在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划分税收管理权限的一种制度。
税收管理权限类型具体内容税收立法权税法制定权、审议权、表决权和公布权税收管理权(行政权力)税种的开征与停征权;
税法的解释权;
税目的增减与税率的调整权;
减免税审批权
(二)分税制下的税务管理体制(了解)在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基础上,按照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相对重要的是:
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分设国税局和地税局两套税务机构。
我国税务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划分
(一)税务管理机构的设置按税种分设了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是我国税务管理工作的最高职能机构。
(二)税收征收范围的划分税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增值税、消费税由国税局征管,含进口产品消费税、增值税、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委托海关代征),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增值税、消费税,集贸市场和个体户的增值税、消费税;
出口产品退税的管理-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其余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资源税其他资源税印花税证券交易税(未开征,目前对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证券征收印花税)其余印花税滞补罚收入中央税的滞补罚收入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企业所得税第一阶段:
2001年12月31日前国家税务局:
中央企业所得税;
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海洋石油企业所得税;
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税务局:
地方企业所得税第二阶段:
2002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新注册登记的企业,所得税一律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第三阶段:
2009年1月1日后国家税务局:
2009年以后新增的纳增值税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税务局:
2009年以后新增的纳营业税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注意:
①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和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②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各类金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③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国家税务局管理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房产税、屠宰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筵席税等-地税局负责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