绰勒灌区工程监理规划(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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绰勒水利枢纽下游内蒙古灌区工程(第二标段)监理规划
1.总则
1.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绰勒水利枢纽下游内蒙古灌区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标段)
建设地点:
兴安盟扎赉特旗音德尔镇及好力保乡
工程项目建设目的:
通过灌区建设,可充分发挥绰勒水利枢纽的综合效益,对配置当地水资源,改善当地灌溉条件,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以及促进当地农民增产、增收和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基本情况
1.1.1基本情况
绰勒水利枢纽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兴安盟扎赉特旗境内,地处嫩江右岸一级支流绰尔河的中下游,该枢纽由水库、电站、拦河坝、泄洪闸四项工程组成,水库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发电。
本灌区由水库电站尾水渠出口起始,北缘以绰尔河防洪大堤为界,东与公安系统的保安沼灌区为邻,西与低山丘陵冲洪积平原接壤,南至黑龙江省界。
灌区轮廓为一扇形,铺展在绰尔河右岸的冲积平原上。
地理位置北纬46°30′~46°50′,东经122°30′~123°30′。
绰勒水利枢纽下游内蒙古灌区(以下简称绰勒灌区)东西向长51km,造价人才网南北宽约6~23km,总土地面积536.67km2,耕地面积60.06万亩。
绰勒灌区由索格营子、五道河子、好力保3个灌域组成。
索格营子灌域总土地面积60.73km2,耕地面积4.75万亩,现有水田面积4.75万亩;五道河子灌域总土地面积371.60km2,耕地面积43.64万亩,现有水浇地面积11.1万亩,为农业综合开发的井灌区;好力保灌域总土地面积104.33km2,耕地面积11.67万亩,现有水田面积3.5万亩,为农业综合开发的井灌区。
绰勒灌区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扩建灌溉引水枢纽工程、骨干灌排渠沟系工程、山洪沟治理工程以及田间配套工程等。
灌区总灌溉面积41.02万亩(水田8.25万亩、水浇地32.77万亩),其中索格营子灌域灌溉面积4.75万亩;环保人才网五道河子灌域灌溉面积24.69万亩;好力保灌域灌溉面积11.58万亩。
绰勒灌区交通便利,距灌区下游50km处有江桥平齐铁路线通过,为灌区的建设提供了主要的物资供应交通干线。
以音德尔镇为中心,公路纵横交错,四通八达,乡苏木之间都有等级公路连通。
1.1.2工程项目主要目标
本项目监理工作主要是通过对工程的“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达到施工合同中所规定的进度、投资、质量目标。
投资目标:
以签约施工合同价作为控制的依据,确保工程投资不突破合同价款。
本工程中标施工单位的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贰亿伍仟贰佰叁拾玖万陆仟零贰拾柒元整(¥252396027.00元)。
进度目标:
按照投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的要求,确保在合同工期内完工。
本工程计划工期:
1096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5年8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8年8月8日。
质量目标:
满足使用功能,达到设计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施工质量等级确保合格,争取达到优良。
安全文明生产目标:
无重大伤亡事故、创文明工地、树监理样板。
1.2自然条件、交通条件、施工条件
1.2.1水文、气候条件
绰勒灌区属寒温带大陆性半湿润性气候。
春季干燥多风,夏季湿热多雨,秋季凉爽,早晚温差大,冬季寒冷干旱,全年有一半时间处于冬季。
多年平均气温1.8℃;历年极端最高气温39.5℃,历年极端最低年温-40.4℃。
多年平均降水量为482.1mm,多年平均蒸发量1444.1mm。
年降雨集中在5~9月份。
多年平均日照时数达2748.4小时,多年平均风速3.0m/s,年最大风速27m/s,无霜期164天,历年最大冻土深为2.51m。
绰尔河为嫩江右岸一级支流,绰勒灌区位于绰勒水库下游绰尔河右岸河套低平地,灌域内地势较平坦,地形开阔,大部为自流灌溉。
此河段河长约60km,河滩宽约1800~2300m,河道平均比降在1/500左右。
根据两家子水文站1955~2012监理工程师论坛年径流资料统计,多年平均天然年径流量为19.90亿m³。
1.2.2交通条件
绰勒灌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境内,交通状况良好,音德尔镇至江桥省级公路可作为工程主要厂外交通干线。
灌区内以音德尔镇为中心通往各乡镇均有等级公路相通,路况良好,可作为工程场内交通道路,另外,距灌区下游50km处的江桥有平齐铁路线通过,为工程所需大宗物资进场提供了便利条件。
工程施工区对内、对外交通条件较好。
1.2.3施工场地条件
绰勒灌区处于大兴安岭南部低山丘陵地带,东部与松嫩平原相接。
全区地形由西北向东南逐渐减低,区内地貌类型为低山丘陵、平原、河漫滩。
五道河子灌域内地貌属于绰尔河洪冲积平原,灌域内地势较平坦,地形开阔,地形波状起伏,区内分布有天然水泡,人工堤防。
灌区西侧为缓坡丘陵,呈长条状分布,顶面波状起伏,顶面高程186.80~190.80m,高出河漫滩5~12m。
施工场地条件较好,较适合大规模机械化施工。
1.3工程建设内容、规模、工程等级和标准
1.3.1工程建设内容
本工程(第二标段)建设内容:
五道河子灌域灌溉渠系工程,包括五道河子总干渠1条,长18.695km;干渠2条,总长18.402km;分干渠4条,总长46.413km;支渠36条,总长142.043km;衬砌工程225.553km,防冻胀工程161.418km。
渠系建筑物工程共计990座,其中节制闸、退水闸159座,干支渠进水闸55座,斗渠进水闸287座,桥8座,方涵480座,跌水1座。
1.3.2工程建设规模
自治区发改委《关于绰勒水利枢纽下游内蒙古灌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农字[2015]638号)批复的工程静态总投资为84981.36万元,其中:
工程部分静态投资66622.03万元(其中灌区骨干工程静态投资51869.34万元,田间工程静态投资14752.69万元);
建设征地移民补偿17392.89万元;
环境保护438.63万元;
水土保持工程527.81万元。
总投资中,中央预算内定额补助35500万元,地方配套投资49481.36万元。
其建设规模详见《渠系工程建设规模表》和《建筑物建设规模表》。
渠系工程建设规模表
建筑物建设规模表
1.3.3工程等级和标准
工程现状基准年为2012年,规划设计水平年为2020年。
灌区等别为Ⅲ等工程,五道河子、好力保引水枢纽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索格营子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截洪沟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水田和水浇地灌溉设计保障率均为70%。
1.4工程项目组织
项目法人:
扎赉特旗绰勒水利枢纽下游灌区管理局
质量监督部门:
兴安盟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设计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监理单位:
内蒙古凯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
内蒙古辽河工程局股份有限公司
运行管理单位:
扎赉特旗绰勒水利枢纽下游灌区管理局
1.5监理工程范围及内容
1.5.1监理工程范围
根据监理合同中的范围规定对绰勒水利枢纽下游内蒙古灌区工程项目(第二标段)施工阶段进行全面监理。
1.5.2监理工作内容
主要是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协调工作。
1.5.2.1设计方面
⑴熟悉设计文件内容 ,检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初步设计和原审批意见,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程、规范,以及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规定。
⑵组织施工图和设计变更的会审,提出会审意见,经发包人批准后,向施工单位签发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⑶参加现场设计技术交底。
⑷协助发包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⑸审核承包人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人员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人员尽快给予答复。
⑹审核按承包合同规定应由施工单位递交的设计文件。
⑺保管监理所用的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
⑻其他相关业务。
1.5.2.2施工方面
⑴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就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进行审查批准。
⑵督促项目法人按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⑶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⑷答复工程施工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⑸工程进度控制:
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年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
督促施工单位采取确实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
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项目法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项目法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
⑹施工质量控制:
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
以单元工程为基础,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的要求,对施工单位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
⑺工程投资控制:
协助项目法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流动计划;审核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计量和支付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
⑻施工安全监督:
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并提出建议;检查防洪度汛措施并提出建议;参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调查。
⑼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编制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⑽协助项目法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⑾信息管理:
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监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届满时移交项目法人。
⑿其他相关工作。
1.6监理工作依据
⑴项目批准文件。
⑵业主与监理单位、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正式合同。
⑶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
⑷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
⑸《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⑹《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
⑺《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⑻《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DL/T5173-2012。
⑼《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2011。
⑽《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27。
⑾《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D/T5018-2004.
⑿《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381-2007.
⒀《土工试验规程》SL237-1999。
⒁《水工砼施工规范》SDJ207-82。
⒂《水工砼试验规程》SL352-2006。
⒃《水闸施工规范》SL27-2014。
⒄《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12。
⒅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其他有关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质量检验办法。
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
1.7监理组织
1.7.1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形式
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和监理任务,我公司成立“内蒙古凯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绰勒水利枢纽下游内蒙古灌区工程项目监理部”,监理部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项目监理组织结构形式如下:
质
量
控
制
安
全
文
明
管
理
组
织
与
协
调
总监理工程师
投
资
控
制
进
度
控
制
合
同
信
息
管
理
1.7.2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计划
为了确保顺利完成该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我公司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监理原则,针对工程内容,选配专业对口、年龄结构合理、监理经验丰富、思想作风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对绰勒水利枢纽下游内蒙古灌区工程项目进行监理。
项目监理部人员组成及分工如下:
总监理工程师:
赵利平,主持项目监理部全面工作。
负责投资控制、合同管理。
监理工程师:
王丽荣,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并负责进度控制、信息管理等工作。
监理工程师:
王建军,负责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工作。
监理工程师:
尚成明,负责进度控制、组织协调等工作。
监理员:
梁广成,负责现场监理及信息管理等工作。
监理员:
张鑫,负责现场监理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1.7.3岗位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⑴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制定监理机构规章制度,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签发监理机构的文件。
⑵确定监理机构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级监理人员职责权限,协调监理机构内部工作;负责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根据工作的进展情况调整监理人员。
⑶签发或授权签发监理机构的文件。
⑷主持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发包人批准。
⑸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合同工程开工申请、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⑹审批承包人按有关安全规定和合同要求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度汛方案和灾害应急预案。
⑺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和措施。
⑻主持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设计交底;组织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
⑼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⑽签发合同工程开工通知、暂停施工通知和复工通知等重要监理文件。
⑾组织审核已完工程量和付款申请,签发各类付款证书。
⑿主持处理变更、索赔和违约等事宜,签发有关文件。
⒀主持施工合同实施中的协调工作,调解合同争议。
⒁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现场施工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
⒂组织审核承包人提交的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措施文件并监督其实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承包人整改或暂停施工。
⒃审批承包人施工质量缺陷的处理措施计划,组织施工质量缺陷处理情况的检查和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的填写;按相关规定参与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⒄复核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等级,代表监理机构评定工程项目施工质量。
⒅参加或受发包人委托主持分部工程验收,参加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⒆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和监理工作报告;组织整理监理档案资料。
⒇组织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档案资料,并提交审核专题报告。
副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副总监理工程师按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职责范围,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工地时,代行其职责。
监理工程师职责
⑴参与编制监理规划,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⑵预审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
⑶预审承包人提交的合同工程开工申请、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年施工进度计划、专项施工进度计划、资金流计划。
⑷预审承包人按有关安全规定和合同要求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度汛方案和和灾害应急预案。
⑸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安排核查施工图纸。
⑹审批分部工程或分部工程部分工作的开工申请报告、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质量缺陷处理措施计划。
⑺审批承包人编制的施工控制网和原始地形的施测方案;复核承包人的施工放样成果;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工艺试验方案、专项检测试验方案,并确认试验成果。
⑻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按照职责权限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签发一般监理指示和通知。
⑼核查承包人报验的进场原材料、中间产品和质量证明文件;核验原材料、中间产品的质量;复核工程施工质量;参与或组织工程设备的交货验收。
⑽检查、监督工程现场的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的落实情况,指示承包人纠正违规行为;情节严重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⑾复核已完成工程量报表。
⑿核查付款申请报告。
⒀提出变更、索赔及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初步意见。
⒁按照职责权限参与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和验收工作。
⒂收集、汇总、整理监理资料,参与编写监理月报,核签或填写监理日志。
⒃施工中发生重大问题和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
⒄指导、检查监理员的工作。
必要时可向总监理工程师建议调换监理员。
⒅完成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其他工作。
监理员职责
⑴核实进场原材料和中间产品报验单并进行外观检查,核实施工测量成果报告。
⑵检查承包人用于工程建设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使用情况,并填写现场记录。
⑶检查、确认承包人单元工程(工序)施工准备情况。
⑷检查并记录现场施工程序、施工工艺等实施过程情况,发现施工不规范行为和质量隐患,及时指示承包人改正,并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⑸对所监理的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视检查,依据监理实施细则实施旁站监理和跟踪检测。
⑹协助监理工程师预审分部工程或分部工程部分工作的开工申请报告、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质量缺陷处理措施计划。
⑺核实工程计量结果,检查和统计计日工情况。
⑻检查、监督工程现场的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指示承包人纠正违规行为,并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⑼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日志和现场实验室记录。
⑽核实承包人质量评定的相关原始记录。
⑾填写监理日记,依据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授权填写监理日志。
1.8监理工作基本程序
⑴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范围、内容和责权。
⑵依据监理合同,组建现场监理机构,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⑶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
⑷编制项目监理规划。
⑸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⑹编制各专业、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⑺实施施工监理工作。
⑻整理监理工作档案资料。
⑼参加工程验收工作;参加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工程交接和档案资料移交。
⑽向发包人提交有关监理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报告。
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监理工作基本程序框图见附件1。
1.9监理工作主要方法和主要制度
1.9.1主要工作方法
⑴现场记录。
监理机构认真、完整记录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原材料、中间产品、工程设备、天气、施工环境、施工作业内容、存在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等。
⑵发布文件。
监理机构采用通知、指示、批复、确认等书面文件开展施工监理工作。
⑶旁站监理。
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和监理工作需要,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和记录。
⑷巡视检查。
监理机构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与检查。
⑸跟踪检测。
在承包人进行试样检测前,监理机构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拟订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在承包人对试样进行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并对该结果确认。
⑹平行检测。
在承包人对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质量自检的同时,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独立进行抽样检测,核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
⑺协调。
监理机构依据合同约定对施工合同双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的沟通、协商和调解。
1.9.2主要工作制度
⑴技术文件核查、审核和审批制度。
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图纸、技术文件以及由承包人提交的开工申请、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度汛方案和灾害应急预案等文件均应经过监理机构核查、审核或审批后方可实施。
⑵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报验制度。
监理机构应对承包人提供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进行核验或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不得投入使用,其处置方式和措施应得到监理机构的批准或确认。
⑶工程质量报验制度。
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都应经过自检。
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进行复核。
上道工序或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单元工程施工。
⑷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
所有申请付款的工程量、工作均应进行计量并经监理机构确认。
未经监理机构签证的付款申请,发包人不得付款。
⑸会议制度。
监理机构应建立会议制度,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由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应派员参加。
各次会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
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应在监理机构批复合同工程开工前举行,会议内容主要包括:
介绍各方组织机构及其负责人;沟通相关信息;进行首次监理工作交底;合同工程开工准备检查情况。
会议的具体内容可由有关各方会前约定,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
②监理例会。
监理机构应定期主持召开由参建各方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上应通报工程进展情况,检查上次监理例会中有关决定的执行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或建议,明确会后应完成的任务及其责任方和完成时限。
③监理专题会议。
监理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主持召开监理专题会议,会议专题可包括施工质量、施工方案、施工进度、技术交底、变更、索赔、争议及专家咨询等方面。
④会议记要。
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副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由监理机构主持召开的会议纪要,并分发与会各方。
⑹紧急情况报告制度。
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编制处理程序、处理措施等文件。
当施工现场发生紧急情况时监理机构应立即指示承包人立即采取有效紧急措施进行处理,并向发包人报告。
⑺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符合性审查制度
监理机构在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度汛方案和灾害应急预案等文件时,应对其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的符合性进行审核。
⑻监理报告制度。
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在工程验收时提交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
⑼工程验收制度。
在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监理机构应对其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有关水利工程验收规程或合同约定,参与或主持工程验收。
1.10监理人员守则和奖惩制度
⑴遵纪守法,坚持求实、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全面履行义务,正确运用权限,勤奋、高效地开展监理工作。
⑵努力钻研业务,熟悉和掌握建设项目管理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技术、管理水平。
妥善做好发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⑶提高监理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感,加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协作,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尽职尽责,公正廉洁。
⑷未经许可,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并应妥善做好发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⑸除监理工作联系外,不得与承包人和材料、工程设备供货人有其他业务联系和经济利益关系。
⑹不得出卖、出借、转让、涂改、伪造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
⑺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监理单位注册。
未经注册单位同意不得承担其他监理单位的监理业务。
⑻ 遵守职业道德,维护职业信誉,严禁徇私舞弊。
项目部监理人员要接受发包人与监理公司的检查和监督,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解聘处分,触犯刑律的应依法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2.工程质量控制
2.1质量控制的原则
为了使本工程的质量完全达到国家标准和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在实施质量控制的过程中,将严格遵循以下的原则: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