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场村灌区水利工程监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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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场村灌区水利工程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
1对项目的理解
1.1业主:
1.2设计单位:
1.3承建单位:
1.4工程名称:
1.5建设地点:
1.6工程监理范围:
招标范围内的机耕道、渠道、排洪渠、集水池、排洪沟。
1.7工程总投资:
静态万元。
1.8建设监理服务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1.9监理承包方式:
总价承包方式
1.10监理内容:
(1)新建灌溉渠道9条及田间灌溉渠道总长15.59km,其中干渠7条,共长8.97km;灌溉支渠2条,共长2.52km,田间灌溉渠道4.1km。
排洪渠5条,总长3.39km。
(2)提灌站维修1座。
(3)集雨池110个(每个40.6m3)
1.10.1设计方面
(1)管理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督促设计人按合同和协议的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
(2)熟悉设计文件内容,审查设计文件(包括:
设计说明、施工措施、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设计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原审批意见,以及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规定。
(3)代表发包人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
(4)及时向承包人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人联系,重大问题向发包人报告。
(5)协助发包人组织设计人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6)协助发包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7)审核承包人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人尽快给予答复。
(8)代表发包人审核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9)保管所有过程资料
(10)其他相关业务。
1.10.2施工方面
(1)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和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就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料进行审批批准。
(3)督促发包人按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5)签发补充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施工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6)工程进度控制:
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年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承包人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
督促承包人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
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计划的建议意见,经发包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
(7)施工质量控制:
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
以单元工程为基础,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的要求,对施工单位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
(8)工程投资控制:
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工程量和支付凭证:
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
(9)施工安全监督:
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并提出建议;检查防汛措施并提出建议;参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调查。
(10)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编制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1)协助发包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2)信息管理:
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监理保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挡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届满时移交发包人。
(13)其他相关工作。
1.11工程简介
龙水乡位于开阳县东北角,距县城52km,离久铜公路线花梨段17km。
东与玉山镇交界,南与中坪镇接壤,西与花梨乡、米坪乡毗邻,北与高水乡隔河相望。
全乡总面积58.94km2,辖5个行政村54个村民组,4010户14453人。
项目区位于开阳县东北角龙水乡的新场村,地处东经107°12′45″~107°15′00″,北纬27°10′25″~27°12′30″。
东西宽4.1km,南北长5.8km,项目区涉及耕地面积5702亩。
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水利工程:
(1)新建灌溉渠道9条及田间灌溉渠道总长15.59km,其中干渠7条,共长8.97km;灌溉支渠2条,共长2.52km,田间灌溉渠道4.1km。
排洪渠5条,总长3.39km。
(2)提灌站维修1座。
(3)集雨池110个(每个40.6m3)。
农业措施:
(1)新建机耕道5条总长7.02km。
1.12工程要点分析及建议
渠道防渗质量、机耕道工程施工质量是本监理工作质量控制关键之一,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施工,要拟定专项控制措施。
质量与进度的矛盾,要有充分的认识,妥善处理两者的关系。
试验检测工作要有序布置:
结合普查与重点抽查的要求,采用不同的试验方法来进行。
1.13对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的设想
我方根据招标文件初步拟定了渠道防渗质量、机耕道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措施,岩石明挖及支护质量控制措施、施工进度计划,结合计算机技术拟定更为全面(边坡开挖及支护、地下洞室开挖及支护、砼浇筑、特殊砼浇筑、灌浆、金属结构、材料检查等)、详细的监理质量控制措施及进度计划。
1.13.1渠道浇、块石填腹质量控制
渠道防渗控制包括砂石原材料、铺料、止水处理,以及为渠道顺利施工所进行的各项现场生产性试验和室内试验的质量监督和控制。
1.13.2本工程的土石方开挖及其相关的支护,监理工程师在土石方明挖和支护质量控制方面,主要将进行如下工作:
(1)审批承包方提交的开挖和支护作业施工措施计划,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开挖平面布置图、开挖爆破方法和程序、施工开挖设备、临时道路布置和出碴措施、边坡保护、安全措施、质量控制与检查措施、排水措施、锚杆、喷混凝土和岩石锚索的施工工艺和特殊地质条件下的开挖支护程序等。
(2)监理工程师应在开挖前对开挖实地放样成果进行复核后,批准开挖。
(3)对承包方的每次爆破设计的审查内容包括:
一钻孔的布置,包括直径、间距和布置方式:
一采用预裂爆破或光面爆破时的参数;
一装药量和装药结构、起爆方式;
一根据有关经验公式估算爆破可能产生的质点震动速度。
(4)在实施爆破开挖中,对钻孔的直径、深度和?
L斜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孔指令承包方采用部分填塞或重钻的方式进行,检查承包方的装药结构并控制装药量,对起爆的连线进行检查,与审查批准的要求一致后才批准实施爆破。
(5)进行钻孔和爆破试验确定爆破工艺,审查承包方提交的预裂爆破、光面爆破的设计成果和试验结果,获得正确的孔径、孔距、线装药密度、不偶合系数之间的关系。
通过对前一次的爆破效果或爆破震动检测资料的分析,不断调整爆破参数,改进爆破效果,减小爆破震动。
料场开采的爆破工艺,应通过试验,监理工程师应参与并审查,以获得要求的级配、粒径和成品。
(6)监督和检查承包方按照批准的开挖程序和步骤进行开挖。
(7)监督和检查承包方对开挖边线严格实施周边爆破(包括预裂爆破和光面爆破),必须使开挖符合施工图纸和监理工程师规定的边界井使开挖线以下或以外的基岩保持设计要求的完好状态,将周边爆破的审查以及钻孔、装药和连线的检查作为开挖爆破控制的重中之重。
(8)对于基础开挖后出露的软弱岩层和泥化破碎带区域,监理工程师应按施工图纸的规定或发出指示,要求承包方认真采取排水、堵水等有效处理措施。
永久建筑物的基础开挖必须符合施工图纸规定。
如果监理工程师确认施工图纸所规定的开挖高程的基础仍不理想,则应指示承包方继续开挖到监理工程师认定的新开挖线。
(9)严格监督承包方按照批准的开挖和支护程序进行作业,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支护措施的检查与验收。
1.13.2.1岩石明挖的质量控制要点
(1)明挖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
分层厚度应根据爆破方式、挖掘机械的性能等因素确定。
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采取自下而上或造成岩体倒悬的开挖方式。
采用分层开挖时,基础岩体的保护层开挖必须严格控制,比如:
建基面上1.2m以内的垂直保护层,采用手风钻逐层钻孔装药,火花起爆,其药卷直径不得大于32mm(散装炸药加工的药卷直径,不得大于36mm)。
最后一层炮孔孔底高程可钻至建基面终孔,但孔深不得超过50cm,对于软弱、破碎岩基,则最后一层应留足15cm撬挖层。
(2)陡峭的边坡应采用预裂爆破或光面爆破开挖,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方的预裂爆破设计,检查预裂爆破的钻孔和装药,检查预裂效果,并与承包方共同研究,调整并改进爆破工艺。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监督承包方按自上而下的程序进行开挖,井应对开挖边坡进行修整和清理,清除掉松散和半附着的岩石,使边坡处于安全状态。
开挖后及时根据所揭露的地址条件和施工设计图纸的要求,指示承包方进行支护作业。
在需要时监督承包方进行边坡的安全监测。
(3)基础开挖后表面因爆破震松(裂)的岩石、表面呈薄片状和尖角状的突出岩石及裂隙发育或具有水平裂隙的岩石均应要求承包方采用人工清理干净,如岩块过大,亦可用单孔小炮火雷管爆破。
(4)基础开挖后,如果基岩表面发现意料不到的基础地质缺陷,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要求承包方采取特殊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开挖、回填混凝土塞、埋设灌浆管等。
(5)一般而言,除监理工程师另有规定之外,开挖后的建基轮廓不应有反坡。
对陡坎部位,应将顶部削成钝角或圆弧状。
若撬挖确有困难,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可用密集浅孔装微量炸药爆破。
建基面应整修平整。
(6)严格监督承包方在需要排水的开挖区内根据指示设置表面排水设施,以排除开挖面流水和积水。
在建筑物最终开挖边坡以外的上部,监督承包方按施工图纸标明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开挖好山坡截水沟,以防止雨水漫流冲刷边坡而造成滑坡。
道路路面、边坡坡脚以及各施工场地周边均应开挖好排水沟槽和设置必要的排水设施。
对于可能影响施工及危害永久建筑安全的渗漏水、地下水和泉水,应就近开挖集水坑和排水沟槽,并设置足够的排水设施,将水排至不再重新回流到原处的适当地点。
(7)督促承包方及时完成临时支护以及永久支护久的安全、稳定。
1.13.2.2地下洞室开挖质量控制
(1)隧洞开挖过程中,地质工程师应配合项目工程师定期检测隧洞中心线的定线误差。
隧洞等地下建筑物开挖的贯通误差应符合DL/T5099--1999第5.0.2条的规定。
(2)地下工程开挖完毕后,承包人应会同监理工程师按施工图纸和以下的规定,对地下洞室开挖断面的规格和开挖质量进行检查、校测和验收:
a.钻孔的测定和开孔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钻孔孔位应依据测量定出的中线、腰线及开挖轮廓线确定:
2)周边孔应在断面轮廓线上开孔,沿轮廓线的调整范围和掏槽孔的孔位偏差不应大于5cm,其它炮孔孔位的偏差不得大于10cm;
3)炮孔的孔底应落在爆破图规定的平面上;
4)炮孔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装药爆破。
b.炮孔的装药、堵塞和引爆线路的联结,应由经考核合格的炮工负并严格按爆破图的规定进行。
c.光面爆破和预裂爆破效果应达到以下要求
1)残留炮孔痕迹应在开挖轮廓面上均匀分布;
2)炮孔痕迹保存率:
完整岩石在80%以上,较完整和完整性差的岩石不少于50%,较破碎和破碎岩石不小于20%;
3)相邻两孔间的岩面平整,孔壁不应有明显的爆震裂隙;
4)相邻两茬炮之间的台阶或预裂爆破孔的最大外斜值,不应大于20cm;
5)预裂爆破后,必须形成贯穿连续性的裂缝。
(3)地下洞室开挖完毕后,承包人应对其项壁开挖面的安全清理质量进行严格检查以确保施工安全。
1.13.3灌浆质量控制
承包人应会同监理工程师进行岩基帷幕灌浆和固结灌浆的质量检查,其检查内容和方法如下。
1.13.3.1帷幕灌浆质量检查
(1)帷幕灌浆质量检查应以分析检查孔压水试验成果为主取岩芯资料、灌浆记录和测试成果等评定其质量。
(2)按监理工程师指示布置检查孔,其钻孔位置应选在:
1)帷幕中心线上:
2)岩石破碎、断层、大孔隙等地质复杂的部位:
3)注入量大的孔段附近:
4)钻孔偏斜过大的部位;
5)灌浆情况不正常以及分析认为帷幕灌浆质量有问题的部位。
(3)帷幕灌浆检查孔的数量应为灌浆孔总数的10%,一个坝段或一个单元工程内至少应布置一个检查孔。
(4)帷幕灌浆检查孔压水试验应在该部位灌浆结束14天后进行。
承包人应在灌浆结束后7天或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将有关资料提交监理工程师,以便拟定检查孔位置。
(5)帷幕灌浆检查孔应按规定提取岩芯。
(6)帷幕灌浆的封孔质量应逐孔进行检查。
(7)帷幕灌浆压水试验合格标准:
坝体混凝土与基岩接触段及其下一段的合格率应为100%:
再以下段的合格率应为90%以上:
不合格段的透水率值不超过设计规定值的100%,且不集中,则灌浆质量可认为合格。
否则,应按监理人的指示或批准的措施进行处理。
1.13.3.2固结灌浆质量控制
(1)采用测量岩体波速或静弹性模量,井结合分析灌浆孔和检查孔的钻孔取芯以及压水试验和灌浆试验成果为辅的方法进行综合评定。
(2)采用单点压水试验方法进行检查,其检查孔的数量不应少于灌浆孔总数的5%,检查结束后应进行灌浆和封孔。
(3)采用压水试验、岩体波速、静弹性模量法进行质量检查,检查应分别在灌浆结束后3~7天、14天、28天进行。
检查和试验成果应提交监理人,以便拟定检查孔的孔位。
(4)固结灌浆质量的压水试验检查,其孔段合格率应在80%以上;不合格孔段的透水率值不超过设计规定值的50%,且不集中,灌浆质量可认为合格。
若达不到上述合格标准的,应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措施进行处理。
1.13.3.3砼和砌体质量体控制详见《贵州省开阳县200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1.13.4进度计划(待施工单位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后另行制订进度计划可以根据施工合同、现场施工条件、业主要求,督促承包方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如严格要求承包方按投标文件投入设备、人员:
在保证安全、质量、费用的前提下,缩短某些工程的施工时间、调整一些工程的施工作业顺序从而缩短工期,确保关键工程工期目标的实现。
2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监理目标
2.1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贵州省开阳县200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目标管理(投资目标、工期目标、质量目标)为中心,通过本项目的目标规划与动态目标控制,实现本项目目标,以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并依据贵州省江河水利监理有限公司的质量方针——信守合同、控制质量、优良服务、顾客满意。
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监理工作原则,周密策划,严格执法,确保质量,提供高水平的监理服务,全面实现对顾客的承诺。
我公司将本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以下列五项内容作为监理依据:
——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贵州省有关法规。
——业主与我单位签订的贵州省开阳县200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监理合同(以下简称监理合同)。
——业主与施工承包单位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文件及附件。
——本项目合同文件所规定的合同专用条件、合同通用条件、标准、规范、规程、规则以及本项目专用施工技术规范,监理工程师与施工承包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会议记录、函电和其它文字记载以及业主签发的所有施工图纸和所有指令等。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定》[水建管(1999)637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施工监理规范》(DL/T5111—2000)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等。
2.2监理目标
——实施所监理范围工程阶段投资、工期、质量、合同管理及安全方面的有效控制和监理竣工文件的整编,做到资料完整、服务规范。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工程管理、质量管理系统的建立和健全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
2.2.1工程工期目标
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从2006年11月01日至2006年04月30日。
2.2.2质量、安全和费用目标
我单位将信守合同,达到优质服务,严格按施工合同文件的要求进行监督管理,使工程质量、安全和费用达到合同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在整个工程建设期间不出现质量责任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
(2)完工的工程满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定的质量要求;
(3)国家安全鉴定和蓄水验收一次性顺利通过;
(4)所有设备的建筑物运行正常,并能达到设计能力和效益;
(5)除重大设计变更外,单项合同的结算价款控制在合同价格以内,并力争有节约。
3监理机构、人员配置、监理人员情况、进场计划时间安排和设备配置
3.1监理机构和人员配置
贵州省江河水利监理有限公司针对本工程的特点,根据贵州省开阳县200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具体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建设监理服务范围,为确保向业主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将选同志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组建(贵州省江河水利监理有限公司贵州省开阳县200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监理部》作为现场监理机构,同时我们将设立由监理公司资深专家组成的贵州省开阳县200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咨询专家组,以便随时在技术上为现场监理部提供强大的支持。
项目监理机构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合同组、技术组及后勤组等部门。
监理机构人员的职称结构为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基本为高级职称或中级职称,监理员部分为中级职称,部分监理员和其它辅助人员为初级职称或技术员。
在现场监理机构设置上,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下的项目管理体制,副总监理工程师全面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工作。
在总监理工程师下设监理组,各监理组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监理工作,并设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作为现场技术支持系统。
考虑到本工程施工难度大,需要对现场情况及时做出反应,以适应现场情况的快速变化,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决策,因此采用直线制监理组织机构形式,并设项目副总监对每一监理组的监理事务进行管理。
本监理机构中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均具有丰富的与项目相关的监理经验,并曾担任其它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很强的独立处理问题和决策能力。
专业工程师均具有丰富的技术功底和监理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处理各专业相关问题。
作为现场监理机构的技术支持系统的咨询专家组,将根据工程的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到现场协助现场监理人员或业主解决工程技术难题。
3.2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和设备情况
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见下表一,有关监理人员履历表见附件。
3.3计划及驻工地时间说明
3.3.1实施计划说明
我们的监理进场计划是根据我们长期监理的经验和本工程的特点来设置的,在实际监理工作中,我们还将根据业主的要求及工程情况的变化,对监理人员进场时间进行适当调整,满足本工程的需要。
我们将按合同要求,总监、副总监进驻工地,同时拟派水工、测量、试验、金结、地质等监理工程师进场熟悉设计图纸、合同文件:
制定监理规划、实施细则;检查开工前的准备情况,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复核测量资料、原材料试验资料、设备人员进场情况等。
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和合同要求进驻所需监理人员,满足工程的需要。
3.3.2总监及副总监驻工地计划及说明
(1)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开工之前监理人员进场时驻进工地.直至监
理合同结束。
在工程开工之前监理工作未全面展开、施工没有进入正常运行状态时不能离开工地,工程施工正常进行后.平均每月驻工地时间15~20天,具体安排在每月的5~15日、20~30日。
(2)副总监理工程师(含部门负责人)
副总监理工程师(含部门负责人)常驻工地,平均每月驻工地时间25~30天,副总监在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工地时,必须驻工地。
以上计划为初步安排,具体进场日期及驻工地时间将根据业主要求和工程需要进行调整。
3.4设备配置
我方将配备测量仪器、试验仪器对承包方的测量成果和试验成果进行抽样检测,以保证其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配备计算机对项目实行计算机管理,为业主提供电子信息文件,对我方没有相应仪器而需要检测的,我方将取样送有资质的试验机构试验,对施工单位的试验,我方将见证取样。
4监理机构的内部的职责分工及监理程序
4.1监理机构的内部的职责分工
监理组织机构各级人员的职责分工如下: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整个项目建设监理的全部工作:
副总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工作;
项目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本项目<标段)工程的技术工作,并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
专业监理工程师——为现场施工监理和合同管理捉供各专业方面的技
术支持:
现场监理员——负责各相应监理组和专业的施工工序的现场监理。
4.2各级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4.2.1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
(1)代表监理单位全面负责履行建设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义务,负责其组织领导工作;
(2)确定监理组织机构,组织制订、批准并颁布实施监理机构的各项管
理办法和各级(3)根据业主要求,参加评标、工程施工合同谈判和合同文件审定;
(4)批准承包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承包方案:
批准承包方提出的合理化
建议及对设计的一般修改建议(涉及设计方案及主要结构改变的设计修改需报业主审定,涉及规范修改等重大设计原则问题报业主及其咨询专家解决);
(5)向承包方发布工程开工令及停工、复工指令;
(6)在授权范围内根据监理工作的需要向承包方签发有关指令、指示、
通知、函件;
(7)组织解决工程施工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及时纠正监理工程师的错误
决定;
(8)批准承包方的施工进度总计划和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承包方案,批准分项分部工程的开工报告及工艺试验报告;
(9)监督承包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对滞后于计划工期的工程,向
承包方发出警告并督促其采取措施或调整施工计划;
(10)对严重滞后于计划工期且位于关键路线上的工序及时向业主汇
报,并建议采用能使工序按预期工期完工的措施;
(11)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并根据合同奖惩条款建议业主对承包
方进行奖惩;
(12)按合同文件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批准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及
各种材料的来源、试验报告及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决定额外的试验项目;
(13)组织制订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质量控制措施并监督监理人员检查;
(14)审核承包方的试验设备、机械设备及人员情况,审批承包方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检查机构;
(15)为保证工序和承包人员的安全,下达指令暂时停止施工承包方的安全措施是否有效;
(16)协助业主向承包方提出增补的合同外工程项目,处理工程合同的
变更、争议及索赔;
(17)掌握与控制施工中可能产生的各种索赔以减少损失,向业主提供
所有索赔和争议事实的监理记录、证明材料和分析资料,并提出建议性意见,对承包方提出的工程延期和索赔申请的期限和计算提出审核意见;
(18)审核、签署承包方的中间计量支付证书和最终支付证书,并报业主;
(19)主持分部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签发分部工程的中间交工证书;
(20)负责确认“竣工图纸”是否与实际相符性和竣工资料的正确性,
决定额外试验与检查;
(21)当承包方有违约行为时证明其违约事实;
(22)对不符合合同、规范、施工图纸要求的工序,指令承包方返工,
情节严重及关键工序下达停工令,紧急情况下可指令暂停施工,对工序质量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分析,并及时向业主汇报;
(23)在需要时决定采用计日工支付的施工活动,并报业主备案;
(24)审查和批准承包方的任何分包商的资质、分包合同及分包项目类
别、数量,提出意见报请业主批准;
(25)对承包方中任何行为不端,在履行职责中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的
现场人员,要求撤换直至驱逐出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