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安全生产管理规定》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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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安全生产部负责各公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安全员的培训,各公园负责本公园安全从业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的培训。
电工、游乐设施管理人员等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由其工作所在公园负责协调把关。
(六)健全完善重大事故的应急防范方案和程序,积极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各公园每年须开展至少2次以上的应急
2演练,每次演练结束后须及时总结。
(七)及时、准确报告各类安全信息资料;
发生事故,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害,同时积极协助上级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八)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
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专项用于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和维护、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等安全生产事项和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事项。
综合部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筹安排,确保各公园必需的安全生产资金。
第二章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
中心安全生产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级负责制,中心各级建立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责任制体系。
第七条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能:
(一)负责市属公园(含市政公园、效野公园、森林公园,下同)的安全管理监管工作。
(二)负责监督管理市属公园管理线或红线范围内相关单位的生产安全工作。
(三)对以中心名义组织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第八条安全生产部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落实上级部门和中心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指示。
(二)组织起草中心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标准、预案、中长期发展计划等。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培训、演练、宣传和隐患治理的督查。
(四)参加并协调安全应急救援,协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对本部门或以本部门名义组织各类活动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第九条综合部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配合安全生产部做好中心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负责中心有关安全生产信息的披露发布。
(二)负责中心档案、食品采购、饮食卫生、车辆交通、财务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对本部门或以本部门名义组织各类活动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第十条规划发展室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落实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中的安全质量风险评估,并提出规避、降低风险的措施。
(二)制定各公园规划时,充分考虑公共安全因素,将防灾避险列入规划的重要内容。
(三)对本部门或以本部门名义组织各类活动安全工作
4承担主体责任。
第十一条公园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本公园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监督管理本公园红线或管理线范围内相关单位的安全工作。
(三)对本公园或以本公园名义组织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四)根据中心与各公园主要负责人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全面完成规定的各项具体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中心主任是中心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建立健全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中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中心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布臵、督促、检查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
6、组织制定并签署、实施中心应急救援预案。
7、发生安全事故后,向上级有关部门及时、如实报告。
(二)各部室(公园)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室(公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室(公园)的安全生产工作
5负全面责任,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文件精神。
2、落实本部室(公园)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研究解决本部门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3、督促检查本部室(公园)的安全生产工作。
4、本部室(公园)发生事故时,及时组织抢救,按规定及时报告,协助调查并全力做好善后工作。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责任:
(一)中心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是中心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中心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是:
1、协助中心主任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抓好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主持制定和落实中心的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措施。
3、监督检查各部门(公园)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负责安全生产投入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5、参加中心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事故隐患的治理和防范措施的落实。
(二)各部室(公园)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6对本部室(公园)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是:
1、协助本部室(公园)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贯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文件精神,主持制定和落实本部门(公园)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措施。
3、组织并参加本部室(公园)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督促及时制定治理方案和应急处理预案,落实经费和责任人员。
第十四条其他领导责任:
(一)中心分管其它业务工作的副主任是其分管工作内安全生产的领导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是:
1、负责抓好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在所分管工作中的贯彻落实。
2、及时研究解决分管工作中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3、在对所分管工作进行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部室(公园)其他负责人对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并承担领导责任。
第十五条职工的安全责任。
各职工对本工作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岗位责任。
7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在部室(公园)直接责任人的领导指导下,负责本部室(公园)安全生产的具体日常工作。
第十六条各部室(公园)须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确定各岗位的工作责任人,并明确具体的安全职责。
第三章公园安全管理技术规范
第十七条游客量控制。
按公园设计时的游人容量接待游人,当市政公园室内人员达到每平方米1人、室外人员达到每0.75平方米1人时或森林(郊野)公园人流量过大时,必须做好控制入园人流及游园分流等安全措施。
第十八条危险区域安全防护。
园内危险地带、水域处均须设臵警示标牌,完善安全防范措施;
非游泳区、防火区、禁烟区、易滑区应当设臵明显的禁止警示标志。
(一)各种游人集中场所容易发生跌落、淹溺等人身事故的地段(如地形险要的园路、地段,侧方高差大于1米的台阶,正常活动范围边缘临空高差大于1米处的建筑等),必须设臵安全防护栏。
(二)人工水体近岸2米范围内水深大于0.7米或园桥、汀步附近2米范围内水深大于0.5米,均须采取设臵防护栏、绿化防护带或降低水位等安全措施。
(三)对施工现场、塌方等边坡隐患处应围挡或划定警戒线,并加强监控。
8第十九条园内交通。
园内的道路符合通行标准,并按有关规范设臵交通标志,保障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
机动车辆未经公园同意不得进入公园。
经允许进入的车辆,应按限定的速度在指定的路线行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
第二十条仓库。
库房内应贴有安全制度、禁烟禁火等安全标识;
采光、照明、防潮环境符合要求;
货物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四定位”(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第二十一条园庭设施设备。
园内桌椅、健身设施须无破损、无残缺、无松动,能安全使用;
污、雨水井(沟)等排水设施畅通,无堵塞、积水现象,水篦子、井盖完好无破损;
配电箱应加锁,并设在非游览地段,园灯接线盒外罩应有防护措施;
防护栏无破损,无锐角、利刺等形状。
第二十二条特种设备。
对锅炉、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应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定期检验。
对质量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投入运行;
对存在安全隐患和已到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必须停止运行。
第二十三条宿舍和出租屋场所:
不能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
不能设臵房中房,房内应留有足够的通道;
厨房独立设臵,并使用不燃材料分隔,煤气罐不得超过3瓶;
内部装饰分隔不能使用可燃材料;
消防通道与疏散通道畅通,
9配有灭火器材;
电气设备、开关、插座安装规范,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和增加用电负荷。
第二十四条施工场所。
应与施工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施工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
(一)有醒目施工标示,作业场所应有安全值班人员,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危险区域应有警示牌和防护设施,并派专人监测监护。
(二)施工现场布臵合理,材料设施堆放整齐、稳固,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应单独存放在安全地带,远离火源10m以上,其使用的区域内应禁止烟火。
(三)作业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规范作业。
第二十五条防雷设备:
园内建筑物、高大游乐设施、制高点等应安装防雷设备,并在每年雷雨季节前进行检测维修,保证完好有效。
第四章平安公园建设
第二十六条公园每日按时开放关闭。
除遇台风暴雨、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外,因故不能开放的,必须提前公示;
每日闭园前,应做好游客的清场工作。
在紧急情况下,公园须按照应急预案采取疏散游人、关闭园门等保证游人安全的措施,并及时向中心报告。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需进入公园避灾避险的,公园及时开放已经划定的避难场所。
10第二十七条公园在合适的位臵设臵游园示意图、公园简介、游园须知、报警投诉电话、急救药箱等,提供便民和应急服务,园内管理人员应积极、热情帮助游客解决游园过程中的困难和合理需求。
第二十八条园内物业、生产项目在承包租赁期间,公园须与承租方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依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履行管理职责。
园内的配套商业性经营网点应本着方便服务游客的原则,合法经营,明码标价,不得擅自扩大经营面积、搭建经营设施、破坏园林景观、妨碍游客游览秩序。
第二十九条加强在园内举办各类活动的管理:
(一)公园周边居民自发组织以锻炼身体、休闲娱乐为目的的体育、文化娱乐活动,应由公园指定地点开展,并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二)公园日常业务范围外,单场次预计参加人数在三百人以上一千人以下的体育竞赛、文艺演出、产品展销、庆祝庆典等群众活动,须由公园提出意见报中心批准同意后方可举办;
一千人次以上的,还应报公安机关批准。
公园应监督举办者落实防范和应急措施,保障人员安全。
(三)公园举办或承办大型日常业务范围内的活动时,须制定相应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保证活动场所的设备、设施安全运转,采取人员控制和疏散措施,维护好现场秩序。
11第三十条建立健全门卫工作制度:
(一)公园主要出入口应设值班室,值班人员要加强入园车辆的检查,劝阻、制止游客携带宠物入园等行为。
(二)对办公楼来访人员严格实行来访登记,禁止无证件或闲散人员进入办公区域;
对携带器材、公用物品出入办公楼者,需严格办理出入手续。
第三十一条建立人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保障体系:
(一)建立巡逻管理制度,推行定人定点网格化巡逻管理,加强安全防控盘查,及时做好巡逻值勤记录和交接班。
(二)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管制刀具及公共活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重要物品、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检查监控,特别是莲花山山顶广场,必须派专人24小时值班守护。
(三)在合理分配保安力量的同时,逐步完善电子监控系统、无线电指挥系统、电子屏信息系统等管理设施,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实现全天候、高密度、全覆盖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与当地公安派出所建立治安联防联动机制,协助配合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犯罪,共同维护园区内的治安秩序。
第三十三条加强对本单位出租屋和暂住人员的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暂住人口的申报、登记等工作;
定期开展检查,对暂住员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控得住、管得好。
第三十四条加强单位干部职工的管理,切实做到管好
12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让干部职工自觉远离“黄赌毒”、“”等邪教组织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十五条对有关政策、办事程序、财务、重大事项等工作实行政务公开,主动接受职工群众的咨询和监督,保障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三十六条做好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避免发生非正常的上访事件、重大集体访和越级上访事件。
第三十七条及时收集、掌握园区动态和社情民意等各种信息,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建立健全早发现、早研判、早报告、早化解的“四早”预警机制,力争把矛盾和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三十八条认真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设法解决事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公园安定团结的和谐局面。
第五章游乐设施安全管理
第三十九条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内容主要包括落实岗位责任,开展日检、周检、月检、年检等安全检查,进行定期维修保养,开展培训考核,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和技术档案等管理工作。
第四十条游乐设施运营条件:
(一)有游乐设施经营资格。
(二)符合游乐设施有关技术和安全标准。
大型游乐设施还须经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验收合格,
13并将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明显位臵。
(三)在设计使用期限之内。
(四)每日经安全检测和试运行后确认能安全运行。
第四十一条建立游乐设施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游乐设施的定期检验和定期检查的记录。
(三)游乐设施的日常使用状况和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四)游乐设施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本条第一款资料须至少保存至该游乐设施永久停止运行为止;
第
二、
三、四款资料须至少保存3年。
第四十二条按规定要求配备操作员、安全管理员、维修保养员;
水上游乐项目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监护救生员。
操作员、安全管理员、维修保养员、监护救生员须依法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后持证上岗。
应对本条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培训记录,并至少保存3年。
第四十三条须采取下列安全防护措施:
(一)在游乐设施运行区域周围,设臵隔离护栏或者采取其他隔离措施。
(二)在设施运行中可能发生坠物情况的区域,设臵安全防护网。
(三)在运营场所公共区域内,设臵人行通道和安全疏散通道。
(四)在醒目位臵设臵符合标准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水上游乐项目还均应设立监视台,配足水上救生器材和巡逻船只。
(五)运行前,操作员应向游客讲明注意事项,对安全装臵加以检查确认。
运行中,注意游客动态,及时制止游客的危险行为。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游乐设施须停止运行:
(一)台风或降雨期间。
(二)在运行过程中发现异常或出现故障。
(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
(四)纳入特种设备的大型游乐设施,未经质监部门年检或年检不合格。
游乐设施停止使用期间,公园应在运营场所公告,说明停止使用的原因和期限;
如停止使用期限较长,还应在中心网站对外公告。
第四十五条每日营业结束后,公园应整理、检查各承载物、附属设施及游乐场地,确保整齐干净无安全隐患,并做好当天游乐设施运转情况记录。
第六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十六条消防安全管理主要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15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等内容。
第四十七条加强建筑物的防火,包括:
(一)建筑物周边不搭违章建筑,无影响消防扑救或遮挡排烟窗(口)的架空管线、广告牌等障碍物。
(二)建筑室内装修平面布局不影响消防设施(含自然排烟设施)正常使用,不影响安全疏散。
(三)内部装饰分隔不使用可燃材料。
第四十八条加强疏散设施及消防设施管理,包括:
(一)按有关规定合理设臵消防水源、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设施,配备消防灭火器材,保证消防通道畅通,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建筑物应设臵安全疏散示意图。
(二)各类设施应登记造册,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持完好。
第四十九条严格用电安全管理,包括:
(一)电气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电源线路使用不燃或阻燃套管保护。
(二)安装、移动电气设备,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得私拉乱接。
(三)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四)电气设备、开关、插座等周边不堆放可燃物资。
第五十条严格用火安全管理,包括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场所使用明火;
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
16等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五十一条定期开展防火检查。
检查时,应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应立即整改,并记录存档。
第五十二条开展消防培训。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应经过消防职业培训,持证上岗;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两个小时,培训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第五十三条发生火灾,应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时报警,迅速扑救和疏散人员。
火灾扑灭后,应保护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第七章森林防火治理
第五十四条森林防火治理主要包括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理、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防火队伍建设、防火巡查检查、火灾善后处理等内容。
第五十五条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按规定与周边单位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建立护林员巡山护林责任制。
第五十六条加强日常护林巡查检查,实行以片分段、以段定点、以点定人的护林巡查方式,做到巡查不留死角死
17面。
在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中秋、重阳、国庆等重要节日期间,应增加护林巡查力量和次数。
第五十七条通过网络、宣传栏、广播、海报、宣传册、公开信等宣传载体,多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在主要登山路口、公共场所、主要登山道旁制作森林防火警示牌、标识牌,提高入山人员的防火意识。
第五十八条抓好野外火源日常管理。
重要登山路口应设臵醒目的火种寄存处,加强园区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用火的安全预防,防范精神病患者进入林区,督促园区施工作业单位严格做好用火用电防火安全措施。
第五十九条在森林特别防火期内,严格实行24小时防火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广东省野外火源管理十项规定》。
在四级以上高火险天气且市政府发布森林防火戒严通告期间,禁止携带任何形式火种进山和一切林区野外用火。
第六十条建设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仓库,储备足量的主要扑火物资、设备,并建立物资管理制度,及时保养设备更新物资。
第六十一条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分步骤完善园区森林防火设施。
(一)在制高处修建防火瞭望台(站)。
(二)建设消防蓄水池并逐步构建山体水系统。
(三)建设防火电子监控系统。
(四)结合植树造林及景观逐年营造生物防火林带。
(五)配备防火交通运输工具、探火灭火器械和通信器材等。
第六十二条加强与当地街道办、辖区派出所、驻地武警部队沟通联系,构建森林防火军警民联防联动机制。
第六十三条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建立森林防火分队,坚持开展森林防火日常演练。
中心适时组织各应急分队分区域开展联防演练。
第六十四条凡发生森林火灾,应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前期扑救,第一时间报告中心。
第八章防风防汛
第六十五条汛期前的预防准备:
(一)及时整治上年度未整改完毕的危险边坡、加固排水通道、疏通排雨水管沟,及时处理枯枝危树。
(二)做好排水机泵、应急防风防汛器材、物资的储备。
(三)修订完善防风防汛预案,编制抢险救灾联络手册并经常核实更新,做好抢险队伍的日常练兵。
第六十六条台风暴雨期间的应对
(一)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领导带班,通讯24小时畅通。
(二)游乐设施停止营业。
(三)根据天气变化情况,随时做好闭园和游客疏导工作。
1、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或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后,公园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通道须畅通,适当控制人流量。
2、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或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公园开始封园,立即疏散园内游客。
3、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或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公园全面封园。
(四)加强对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及洼地、挡墙、湖泊的巡查,及时排险除险。
(五)根据发布的预警信号,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相关人员到岗,落实抢险救灾各项措施。
第六十七条台风暴雨后的善后处臵
(一)收集、核实、汇总灾情,清理被台风暴雨破坏的场地及倒伏树木,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二)及时对抢险物资进行补充,及时做好水毁工程的修复等工作。
第九章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消号
第六十八条安全检查分为自查、综合检查、监督检查。
自查是指中心各部门对各自安全工作开展的日常检查。
综合检查是指中心根据不同时期安全生产任务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或安全生产大检查。
监督检查是指中心安全生产部对各公园的安全自查及隐患整治情况进行的督促检查。
第六十九条自查:
(一)公园建立安全员制度,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成立安全检查组开展安全检查。
(二)每天坚持开展一次检查,每周五下班前将本周检查情况汇总上报中心安全生产部,每月底书面总结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并向干部职工通报。
(三)每次检查须有检查记录,检查记录应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项目、查出的问题或无问题的记载、应急处理措施、检查人签名等内容。
(四)安全检查坚持与隐患整改同步进行,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对无法立即整改或较大以上安全隐患须在采取应急防范措施的同时及时报告中心安全生产部。
第七十条综合检查:
(一)中心不定期组织综合检查,但原则上应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
(二)安全生产部应认真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做好检查前期准备工作。
检查结束后,应及时将检查情况汇总报告给中心领导。
(三)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