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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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评议符合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均可被认定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各二级学院(系、部)在具体组织认定的过程中,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程度,设置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三个档次。
并将评定结果、认定的档次填入〈高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5)。
(一)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经量化测评,申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量化测评分在70分以上,且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1•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
2•烈士子女。
3•父母双方均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父母伤残或患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的经济困难学生。
5•来自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
6.遭遇重大突发事件或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并造成重大经济损
失,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7.来自城乡低保家庭的学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经量化测评,申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量化测评分在60分以上,且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被认定为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学生:
1.来自艰苦边远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父母一方残疾、患疾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来自单亲家庭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来自多子女家庭,家中有三人以上在接受学校教育,且家庭收入难以支付子女在校学习、生活费用的学生。
5.来自父母一方下岗且未能安排再就业家庭的学生。
6.来自农村,家中耕地少,自然条件恶劣,收成差,除务农外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
经量化测评,申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量化测评分在40分以上,学生家庭的收入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可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
六、认定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上学期进行一次,认定工作按下列程序实施:
(一)认定的材料
学校给新生寄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新生要如实填写高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
孤儿带上孤儿证,来自贫困、残疾、下岗、受灾等家庭的学生带上贫困证明、残疾证明、下岗证明、受灾证明等复印件,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
(二)认定时间和程序
1.每学年开学时,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认定工作在十月底完成。
2.学生提交申请,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附上〈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孤儿证明、贫困证明、残疾证明、下岗证明、受灾证明等复印件),交辅导员、班主任。
3.各班资助工作评议小组根据家庭经济状况量化测评指标”
(附件3),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对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量化测评;
根据学生经济状况测评结果和学生在校生活情况、消费行为、学习态度、卫生习惯、个人品质等因素按高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指标”(附件4)进行民主评议,并将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量化测评和
民主评议测评结果报二级学院(系、部)资助工作组。
4.二级学院(系、部)资助工作组汇总各班推荐的申请认定学生名册,审核学生的认定材料,并结合学生的认定材料、家庭经济状况量化测评结果、民主评议测评结果评出综合评价分。
5.二级学院(系、部)资助工作组根据学生的认定材料、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结果、民主评议测评结果,计算出申请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困难程度量化测评分,并根据认定档次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困难等级,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二级学院(系、部)举报电话。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各二级学院(系、部)将〈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5)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各二级学院(系、部)上报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审核各学院报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等级,审核无误、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审批同意后各二级学院(系、部)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三)认定结果的复查
每年三月,各二级学院应安排辅导员、班主任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复查。
通过信件、电话、向同学了解等方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核实。
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
资助资格
附件: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高等学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指标》
4.《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指标》
5.〈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附件1: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校:
院(系):
专业:
年级: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另U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
号码
政治
面貌
、、、/、八
入学刖
户口
□城镇□农村
家庭人
口数
毕业
学校
个人
特长
孤残
□是□否单亲
□是□否
烈士子女
家庭
通讯
信息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区号)—
家庭成员情况
年龄
与学生
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职业
年收入
(元)
健康状况
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
、均年收入
(元)。
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
b情况
。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
件: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
况: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
其他情
签
早
学
生本人
学生家
长或监
护人
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
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年月日
民政
部门
注:
本表仅供参考。
附件2:
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校:
名姓
别性
族民
二
n
U入ar年
元
院学
系
业专
级年
班
学生陈述申请认定理由
日月年字生学
O
民主评议
推荐档次
困
般
0口代难
难困济经庭
家□
B
C.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口
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年月日
D.家庭经济不困难
□
认定决定
院
(系)
意见
经评议小组推荐、本院
(系)认真审核后,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
见。
调整
为。
工作组组长签字:
年月
日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意见
经学生所在院(系)提请,本机构认真核实,
□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调整为:
负责人签字:
(加盖部门公章)
本表仅供参考
附件3:
高等学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指标
项目
内容
0.卄参考
分数
得分
100
孤儿
经济发达地区
5
经济欠发达地区
7
学生生源地(15分)
边远地区
9
民族地区
11
贫困地区
15
单亲家庭,父(母)身体健康
10
单亲家庭,父(母)长期患病或残疾
单亲家庭,父(母)遭遇重大突发事件
20
父母亲健康状况(20分)
双亲家庭,父母双方均身体健康
家庭主要成
双亲家庭,父母一方长期患病或残疾
员状况(40
双亲家庭,父母一方遭遇重大突发事件
分)
双亲家庭,父母双方均长期患病或残疾
多子女家庭(10分,有3
个以上需要依靠父母抚养
子女)
其他子女已不上学,但均无工作
2
其他子女有的在上学,有的没上学但无工作
3
其他子女均在上小学或初中
4
其他子女均在上高中或大学
其他子女均身体健康
其他子女有长期患病或残疾
其他子女有遭遇重大突发事件
赡养老人(10分,祖父
母、夕卜祖父母)
家庭需赡养1-2位老人,老人均身体健康
家庭需赡养3-4位老人,老人均身体健康
6
家庭需赡养1-2位老人,但有老人患重大疾病或常年患病
家庭需赡养3-4位老人,但有老人患重大疾病或常年患病
家庭收入情
况(45分)
劳动能力及收入(45分)
父母双方均有工作,但收入低于当地最低收入标准
25
父母双方均务农,没有其他收入来源,
收入低于当地最低收入标准
30
父母一方下冈或无固疋工作,无稳疋收
入来源,另一方收入低于当地最低收入
标准
父母双下岗或无固定工作,无稳定收入来源
34
父母双方均劳动能力差(患病、残疾
等)
37
父母双方均无劳动能力
45
意外事件和
自然灾害
学生遭受意外伤害(100
遭遇车祸等重大突发事件、患重大疾
病、残疾(根据受害情况给分,最高100
10-10
家庭遭遇自然灾害(100
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如地震、泥石流、洪灾、雪灾、旱灾等,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根据受灾损失情况给分,最高
100分)
附件4:
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指标
内容
分数
在校
生活
情况
(60分)
生活节俭,衣着整洁,无铺张
浪费行为
12
无高消费、乱消费行为
不沉迷网络、无整夜上网行为
无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行为
学习态度
(25
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敢于实践,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遵守课堂纪律,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做记录,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科技
创新、实验实习活动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学院组织
的各项活动
1
品质
(15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
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认真做好宿舍卫生,保持寝室
整洁,不乱扔废物,爱护校园
环境,
讲文明,懂礼貌,具有良好的
个人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
诚实守信,团结友爱,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尊重同学,与同学关系融洽
自立自强,积极为同学服务,
热心公益活动,乐于助人
总分
附件5:
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二级学院(系、部):
(盖章)
序号
性别
学号
年级专业
籍贯
来自城
镇或农
村
经济
测评
得分乘
60%
民主评议得分乘
30%
学院评价得分乘
10%
总
分
学院认定
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