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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天然地基评价6
7.3湿陷性评价7
7.4土的腐蚀性评价8
7.5地基均匀性及场地适宜性评价8
7.6地基基础方案分析8
7.7基坑工程评价10
8结论、建议与说明11
8.1结论11
8.2建议与说明11
图表部分编号
1.勘探点平面位置图(图表号1)
2.工程地质剖面图(图表号2-96)
3.工程地质柱状图(图表号97-156)
3.土工试验分析成果报告(图表号157)
后附:
三轴剪切试验应力圆和强度包线图
波速测试成果图
1概况
1.1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名称:
涿鹿县东小庄镇城乡统筹办公室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涿鹿县郭庄
本次勘察建筑物的主要数据和特点见表1:
建筑物主要数据和特点表1
建筑物
名称
地上
层数
地下
总建筑
面积约
(m2)
长度
(m)
宽度
高度
约
拟定基
础埋深
础宽度约
±
0.00
结构类型
基础类型
线荷载
(KN/m)
1#住宅楼
6
1
3938
45
12.5
18
-3.7
2.0
101.4
砖混结构
条形基础
350
2#住宅楼
5084
58.1
3#住宅楼
6563
75
4#住宅楼
5#住宅楼
6#住宅楼
2.2
7#住宅楼
8#住宅楼
6790
77.6
9#住宅楼
10#住宅楼
5530
63.2
11#住宅楼
12#住宅楼
13#住宅楼
14#住宅楼
15#住宅楼
16#住宅楼
5268
60.2
17#住宅楼
18#住宅楼
19#住宅楼
20#住宅楼
21#住宅楼
22#住宅楼
23#住宅楼
24#住宅楼
25#住宅楼
受涿鹿县东小庄镇城乡统筹办公室的委托,张家口冀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了涿鹿县东兴社区的岩土工程勘察任务。
1.2气象水文条件
涿鹿县属于干旱-半干旱气候,其气候特征为多风少雨,降雨不均,昼夜温差大。
春季干旱多风沙,夏季炎热,秋季短促,冬季漫长,近10年平均温度为9.1°
,年平均降雨量约为372.7mm,极大积雪厚度21cm,标准冻结深度140cm,年平均蒸发量约为1900mm,无霜期为140天,雨季主要集中在7-9月份,约占全年降雨量的70%以上。
依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附表D.4,拟建场地重现期为50年的雪压和风压分别为0.30KN/m2、0.45KN/m2。
1.3勘察目的与任务
本次勘察为初详勘一次进行,勘察主要目的与任务是:
⑴查明建筑物范围内各层岩土的类型、结构、厚度、坡度、工程特性,计算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和承载力,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
⑵判明场地类别,提供抗震设计所需参数。
⑶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及对建筑物的影响。
⑷查明场地内是否有不良地质作用,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⑸根据建筑物的性质、规模、结构特点,分析、论证拟采用的基础方案。
若需地基处理,提出地基处理方法的建议。
2勘察依据、标准
⑴、勘察任务书、勘察合同;
⑵、《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版;
⑶、《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⑷、《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⑸、《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⑹、《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⑺、《原状土样取土技术标准》(JGJ89-92);
⑻、《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
⑼、《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87-92);
⑽、《河北省建筑地基承载力技术规程》(DB13(J)/T48-2005);
⑾、《工程地质手册》(第四版)等。
3工程等级
本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三级,场地复杂程度等级为二级(中等复杂),地基复杂程度等级为二级(中等复杂),本场地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乙级。
4勘察方法及勘察工作量
本次勘察主要采用钻探方法,并结合人工探井、原位测试、室内土工试验等方法,对地基土进行综合评价,为设计与施工提供地质依据。
开孔孔径、终孔孔径及取样孔径均为108mm,在探井中采用人工刻槽法采取I级不扰动土样,通过室内土工试验及原位测试来综合评价地基土的密实性、承载力及各层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
建筑物的位置已由甲方现场确定,各勘探点采用钢尺进行测放,本场地采用相对标高,已二干路南侧水井东北角处钢钉为BM点(100.0),然后引测其它高程点。
完成工作量见表2:
工作量一览表表2
钻孔及探井
原位测试
室内试验
工程测量
钻孔(井)类型
孔数(个)
孔深(m)
进尺(m)
标准贯入试验(次)
重型动力触探试验(m)
原状土
常规(件)
扰动土
试验(件)
岩样(件)
孔口
高程(点)
原位测试钻孔
(含波速测试)
60
13-20
878.6
238
15
人工探井
61
9-11.2
615.6
235
23
鉴别探坑
59
9-10.8
584.9
合计
180
2079.1
外业时间:
2011年4月2日~2011年4月6日
内业时间:
2011年4月7日~2011年4月10日
5场地条件
5.1地形地貌
拟建场地属山前倾斜平原,场地高程在97.5m-100.07m之间,最大高差3.43m,场地较平坦。
5.2场地标准冻深
依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附录F,本地区标准冻深为1.40m。
5.3地震效应
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的规定,本工程拟建建筑物抗震设防丙类建筑。
依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及《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本场地的地震抗震基本烈度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0g,属设计地震第一组。
在本场地zk153中所作波速测试试验,地基土在20.0米范围内的平均等效剪切波速值为166.6m/s。
场地覆盖层厚度大于50m,故综合判定本场地土类型为中软土,场地类别为III类,设计特征周期为0.45s。
场地为可进行建设一般场地。
5.4地下水
本场地勘察深度内未发现地下水,根据张家口地质资料与地质三大队水文工程资料显示,本场地地下水历史最高地下水位为地下22.5m,(水位标高为:
75.8m)水位变化幅度小于2m,近3-5年最高地下水位为21.0m,(视为当前水位:
77.3m),呈下降趋势,主要补给来源是大气降水补给,排泄条件为地表蒸发及城镇生活用水;
最高水位影响不到地基的压缩层,故在本工程建设施工及使用过程中可不考虑地下水的影响。
5.5液化评价
根据场地地基土性质和地下水埋藏条件,依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规定,判定本场地不存在地震液化现象。
5.6地下埋藏物
本次勘察未发现有防空洞、墓穴、孤石等地下不利埋藏物,与甲方共同向人防部门调查后确定本场地无防空洞分布。
6岩土条件
经过勘探揭露,拟建场地埋深20.0m以内土层根据岩性类型和物理力学性质的差异划分为3个地层,自上而下分述如下:
(1)耕土(Q4ml)①:
黄褐色,松散-稍密,稍湿,以粉质粘土为主,含植物根茎。
层厚:
0.2-0.7m。
(2)杂填土(Q4ml)①1:
杂色,松散,稍湿,以圆砾为主,含植物根茎及建筑垃圾等。
1.0-2.2m。
(3)粉质粘土(Q41)②:
褐红色-黑褐色,硬塑-可塑,湿,无摇振反应,稍有光泽,干强度中等,韧性中等,局部粘粒含量减少渐变为粉土,局部粘粒含量增大渐变为粘土。
土质较均匀。
Es1-2=0.62,属高压缩性土。
2.2-8.4m。
(4)圆砾(Q4al+pl)③:
杂色,稍湿,中密,粗颗粒呈磨圆及次磨圆状,粒径2-20mm约占50%,20-200mm约占15%,不均匀砂及粉质粘土充填,颗粒级配较好,粗颗粒表面呈中等风化,原岩成分以白云岩为主。
局部夹粉质粘土③1薄层,最大揭露层厚:
8.5m。
(5)粉质粘土(Q41)③1:
黑褐色,可塑,湿,无摇振反应,稍有光泽,干强度中等,韧性中等,本层呈透镜体状。
0.3-1.0m。
以上各土层的分布及性质详见工程地质剖面图、工程地质柱状图及土工实验成果分析报告等。
7岩土工程分析与评价
7.1场地稳定性评价
依据本报告5.3款可知本场地为可进行建设一般场地。
在建筑场地内及附近无全新活动断裂和发震断裂。
通过调查搜集资料本场地近年来未发生过明显的地面沉降。
本场地勘察深度内未发现地下水,不存在液化问题。
本场地无地下不利埋藏物分布。
本场地无不良地质作用存在。
综上所述拟建场地区域构造较稳定,较适宜做建筑场地。
7.2天然地基评价
依据各层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并结合理论计算公式及当地经验,综合确定各土层承载力特征值和变形参数(见表3)。
地基土承载力及变形参数一览表表3
参数
土层
抗剪强度
压缩
模量(Mpa)
重度
γ
(KN/M3)
承载力特征值fak(kpa)
经验
公式
土工
实验
综合
确定
Cuu
(kpa)
Φuu
(°
)
标贯
重Ⅱ
波速
粉质粘土②、③1
21
13
ES1-2=3.16
ES2-3=5.35
ES3-4=7.83
18.1
105
125
206
100
圆砾③
33
34.4
19.0
214
200
7.3湿陷性评价
本场地粉质粘土②层的自重湿陷系数均小于0.015。
湿陷量计算是从地面以下1.5米处开始计算直至湿陷性土层下限。
经计算:
△s(tk8)=6.1cm,△s(tk11)=3.4cm,△s(tk38)=8.7cm,△s(tk64)=1.9cm,
△s(tk80)=3.9cm,△s(tk83)=2.0cm,△s(tk88)=2.1cm,
湿陷量计算表表4
参数
探点编号深度
β
δsi
hi
(cm)
△si
合计
△s
备注
tk8
1.5
0.020
2.3
6.1
<
30cm
3.0
0.017
150
3.8
tk11
0.018
3.4
5cm
tk38
0.021
3.9
8.7
3.5
175
4.7
tk64
1.9
tk80
2.5
tk83
tk88
0.019
2.1
根据《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中有关规定本场地可确定本场地为非自重湿陷场地,其中2#住宅楼及5#住宅楼地基湿陷等级为I级(轻微),其余建筑物可按一般地区设计。
场地具有湿陷性自埋深4.2米后消失,起始湿陷压力随着深度的增加有明显增大的规律、δsi及δzsi随着深度的增加有减小的规律。
7.4土的腐蚀性评价
本场地无盐渍土,在历史上未遭受过污染且场地附近无污染源,对建筑材料具微腐蚀性,故不考虑其对基础的影响。
7.5地基均匀性及场地适宜性评价
(1)地基均匀性评价
拟建建筑物1#、3#、4#、9#、12#、14#、16#-23#、25#住宅楼基底标高为97.7m,基底处地基土为粉质粘土层,故地基均匀性好。
拟建建筑物2#、6#、10#、15#、24#住宅楼基底标高为97.7m,基底处地基土为耕土、杂填土及粉质粘土层,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差异较大,故地基均匀性较差。
拟建建筑物5#、7#、8#、11#、13#住宅楼基底标高为97.7m,基底处地基土为耕土及粉质粘土层,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差异较大,故地基均匀性较差。
(2)场地稳定性与适宜性评价
经调查研究,建筑场地内无危岩、陡壁等产生滑坡的潜在因素存在,场地平坦,无不良地质条件存在。
场地和地基稳定,适宜本工程建设。
7.6地基基础方案分析
(1)拟建建筑物1#、3#、4#、9#、12#、14#、16#-23#、25#住宅楼拟定±
0.00为101.4米,基底标高为97.7m,基底处地基土为粉质粘土层,地基土均匀。
考虑到本层粉质粘土承载力低,属高压缩性土,天然含水量大,故本层不宜作为天然持力层使用,应进行地基处理,建议如下:
建议一:
建议基底下换填2.0米卵石,分层压实,压实系数不小于0.97,设计时,压实卵石层承载力特征值可按350KPa计算,压缩模量可按40MPa计算,由于下部为粉质粘土层,应进行软弱下卧层验算。
基槽开挖时应尽量避免地基土扰动,为保证施工质量,建议在换填土层高度以下做1-1.5米石灰短桩处理,处理间距1.2-1.5米,桩径300mm左右,应采用高纯度石灰块,石灰块孔隙采用中粗砂填实。
桩基各项参数见下表5:
桩基参数一览表表5
参数
土层
极限侧阻力标准值
Qsik(KPa)
极限端阻力标准值
Qpk(KPa)
②、③1粉质粘土
66
③圆砾
130
3500
建议二:
建议基底下换填2.0米的3:
7灰土,基槽开挖时应尽量避免地基土扰动,为保证施工质量,建议在换填土层高度以下做1-1.5米石灰短桩处理,处理间距1.2-1.5米,桩径300mm左右,应采用高纯度石灰块,石灰块孔隙采用中粗砂填实。
桩基各项参数见表5
建议三:
采用水泥土搅拌桩进行地基处理,建议处理深度穿透粉质粘土层。
处理范围、桩间距、桩径、施工工艺及相关参数应由有资质的岩土设计部门确定,作专业设计。
(2)拟建建筑物2#、6#、10#、15#、24#住宅楼拟定±
0.00为101.4米,基底标高为97.7m,基底处地基土为耕土、杂填土及粉质粘土层,地基土不均匀。
考虑到耕土及杂填土结构松散,本层粉质粘土承载力低,属高压缩性土,天然含水量大,且2#住宅楼基底下粉质粘土层具有湿陷性,故本层不宜作为天然持力层使用,应进行地基处理,建议如下:
(3)拟建建筑物5#、7#、8#、11#、13#住宅楼拟定±
0.00为101.4米,基底标高为97.7m,基底处地基土为耕土及粉质粘土层,地基土不均匀性。
考虑到耕土结构松散,本层粉质粘土承载力低,属高压缩性土,天然含水量大,且5#住宅楼基底下粉质粘土层具有湿陷性,故本层不宜作为天然持力层使用,应进行地基处理,建议如下:
7.7基坑工程评价
如采用上述方案,拟建建筑物1#-25#住宅楼最大开挖深度为2.37m,均小于6m。
根据规范规定,场地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三级。
各基坑边坡岩性为杂填土层(以圆砾为主)、耕土层(以粉质粘土为主)、粉质粘土②层。
其中杂填土层(以圆砾为主)直立性差,耕土层(以粉质粘土为主)直立性较好,粉质粘土层直立性较好,基坑较稳定,拟建场地周边无建筑物存在,场地开阔,建议采用1:
0.5-0.8放坡即可。
8结论、建议与说明
8.1结论
8.1.1拟建场地区域构造较稳定,适宜做建筑场地。
8.1.2场地类别为Ⅲ类场地。
8.1.3本工程地基基础等级为乙级,应按变形设计。
8.1.4本场地标准冻土深度为1.40m。
8.1.5本场地为非自重湿陷场地,其中2#住宅楼及5#住宅楼地基湿陷等级为I级(轻微),其余建筑物可按一般地区设计,应做基本防水措施。
2#及5#住宅楼对基础及室外管网采取防水措施。
8.2建议与说明
8.2.1具体处理方案见7.2.5。
8.2.2本场地在勘探深度内未见地下水,故本场地不存在液化现象。
8.2.3本场地地基土对基础存在微腐蚀性。
8.2.4施工期间应注意对基槽和边坡做好防水工作。
8.2.5基坑开挖后,应认真做好钎探工作,钎探深度2.1m间距不大于1.5*1.5m,具体备验槽条件后组织各方验槽;
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知各方共同协商解决,必要时做施工勘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