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新综合业务系统操作手册编写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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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新综合业务系统操作手册编写说明

 

新综合业务系统操作手册编写说明

一、新综合业务系统操作手册结构说明:

新综合业务系统操作手册按交易类别划分为十大类,每类项下按交易子类分不同的章节,按照业务模块,在每大类项下简要介绍以下内容:

第一、本模块的业务综述

第二、本部分业务在整个核心系统中的位置(用图示法)

第三、本部分业务的具体系统的约定

第四、具体交易设置及说明

在交易设置及说明中,主要按以下顺序逐个描述每个具体交易内容:

1、交易代码

2、功能描述

3、授权说明

4、前台录入界面

5、录入说明

6、操作要点

7、前台输出画面

8、输出说明

9、打印说明

10、可能的错误信息及解决办法

11、会计分录

二、新综合业务系统操作手册输入内容相关定义

1、录入项:

是指在办理业务时前台录入界面的各种业务信息,包括汉字、

汉语拼音、阿拉伯数字字符、英文字母、英文字符。

2、必输项:

是指该项内容必须输入,如不输,则系统控制不允许进入下一项。

3、必选项:

是指从交易画面列表中必须选择输入内容。

4、非必输项:

是指该项内容可以输入也可以不输入,回车进入下一项,该项

内容有时也受其他输入项的控制,有时必输,有时可不输。

5、显示:

是指该项内容不需要录入,系统根据其他输入项的结果或交易提交结果自动显示输出内容。

6、可能出现的错误信息及解决办法:

是指在办理业务时由于输入错误或系统原因系统会出现错误信息提示代码或错误信息内容。

三、新综合业务系统操作手册业务结构图

四、新综合业务系统中关键代码定义

1、机构号:

在新综合业务系统中机构号定义为4位,用数字表示。

前两位代表分行所在城市代码(按开业前后顺序排列),后两位为分行所辖支行的顺序号(按所辖支行开业顺序排列)。

  机构号(4位)=城市代码(2位)+支行顺序号(2位)

2、联行行号:

在新综合业务系统中联行行号支持11位,按人民银行的要求目前暂定义为5位,用数字表示,由人行确定。

3、帐号:

在新综合业务系统中内部帐号与外部帐号统一定义为16位,用数字表示,前4位代表机构号,中间5位分别代表币种代码、业务代码,后6位代表顺序号,最后1位为校验位。

帐号(16位)=机构号(4位)+币种代码(2位)+业务代码(3位)+顺序号(6位)+校验位(1位)

4、储蓄定期一本通、活期一本通号:

在综合业务系统中储蓄定期一本通、活期一本通定义为12位,用数字表示,前4位代表机构号,中间1位代表活期或定期类型号,后6位代表顺序号,最后1位校验位。

一本通号(12位)=机构号(4位)+类型号(1位)+顺序号(6位)+校验位(1位)

5、客户号:

在新综合业务系统中客户号定义为10位,用数字表示,前1位代表储蓄、对公类型,中间8位代表顺序号,最后1位为校验位。

客户号(10位)=类型代码(1位)+顺序号(8位)+校验位(1位)

6、柜员号:

在新综合业务系统中柜员号定义为8位,用数字表示,前4位代表机构号,后4位代表顺序号。

柜员号(8位)=机构号(4位)+顺序号(4位)

7、柜员流水号:

在新综合业务系统中柜员流水号定义为12位,用数字表示,前8位代表柜员号,后4位由系统按业务办理时间顺序自动生成顺序号。

柜员流水号(12位)=柜员号(8位)+顺序号(4位)

8、交易代码:

在新综合业务系统中交易代码定义为4位,用数字表示,前1位代表业务大类,第2位为交易子项,后2位代表交易子项下顺序号。

交易代码(4位)=业务类型(1位)+交易子项(1位)+交易顺序号(2位)

9、业务代号:

在新综合业务系统中业务代号定义为3位,用数字表示。

凭证种类:

在新综合业务系统中,凭证种类定义为2位(只分配给重要空白凭

证和有价单证),用数字表示。

10、合同号:

在新综合业务系统中合同号定义为16位,用数字表示,前4位代表机构号,中间8位代表日期,后1位代表储蓄、对公类型代码,最后3位代表顺序号。

合同号(16位)=机构号(4位)+日期(8位)+类型代码(1位)+顺序号(3位)

11、借据号:

在新综合业务系统中,借据号定义为18位,用数字表示,前16位代表合同号,后2位代表顺序号。

借据号(18位)=合同号(16位)+顺序号(2位)

12、投资编号、贴现编号、拆借编号:

在新综合业务系统中,投资编号、贴现编号、拆借编号统一定义为16位,用数字表示,其中,前4位代表机构号,中间4位代表年份,后1位为业务类型代码(贴现为4、拆借为5、投资为6),最后7位代表顺序号。

投资编号等(16位)=机构号(4位)+年份代号(4位)+业务类型(1位)+顺序号(7位)

13、卡号:

在新综合业务系统中卡号定义为16位,用数字表示,前6位(415599或415598)代表我行卡BIN号,中间2位代表我行发卡分行(按发卡顺序),后7位为顺序号,最后1位为校验位。

卡号(16位)=BIN号(6位)+分行号(2位)+顺序号(7位)+校验位(1位)

14、客户经理号:

在新综合业务系统中客户经理号定义为8位,用数字表示,其内容同员工编号。

15、摘要代码:

在新综合业务系统中摘要代码定义为2位,用数字表示(按人行编码格式)。

16、现金项目代码:

在新综合业务系统中,现金项目代码定义为10位,用数字表示,(按人行规定格式)。

17、货币代码:

在新综合业务系统中,货币代码定义为2位,用数字表示(货币代码CYNO=币种)。

18、利率代码:

在新综合业务系统中,利率代码定义为3位,用数字表示(利率代码=利率种类INRD)。

19、国债编号:

在新综合业务系统中,国债编号定义为15位,用数字表示,其中前4位代表机构号,中间4位分别代表国债发行年度和发行期次,后2位代表国债期限,最后5位代表顺序号。

国债编号(15位)=机构号(4位)+发行年度(2位)+发行期次(2位)+发行期限(2位)+顺序号(5位)

20、部门号:

在新综合业务系统中,部门号定义为2位,用数字表示。

21、待销帐号:

在新综合业务系统中,待销贴定义为17位,用数字表示,其中前1位代表待销帐类型,中间4位代表机构号,后6位代表年、月、日(各2位表示),最后6位代表顺序号。

待销帐号(17位)=待销帐类型(1位)+机构号(4位)+年月日(6位)+顺序号(6位)

22、结售汇摘要代码:

在新综合业务系统中,结售汇摘要代码定义为5位,用数字表示(按国家外管局规定编列)。

23、票据编号、托收编号、调期协定号:

在新综合业务系统中,外币票据编号、托收编号、调期协定号统一定义为8位,用数字表示,前4位代表机构号,后4位代表序号(系统自动生成)。

外币票据编号等(8位)=机构号(4位)+顺序号(4位)

24、冻结编号:

在新综合业务系统中,冻结编号定义为12位,用数字表示,前4位代表机构号,后8位代表序号。

  冻结编号(12位)=机构号(4位)+顺序号(8位)

25、柜员尾箱号:

在新综合业务系统中,柜员尾箱号定义为4位,用数字表示,0000表示现金库管员尾箱,8888代表凭证尾箱,其它用顺序号表示其他柜员。

26、凭证号码:

在新综合业务系统中,凭证号码定义为13位,用数字表示,前2位代表凭证种类,中间2位代表分行代码,后1位代表凭证批号,最后8位代表顺序号。

凭证号码(13位)=凭证种类(2位)+分行代码(2位)+凭证批号(1位)+顺序号(8位)

27、同城提出号:

在新综合业务系统中,同城提出号定义为20位,用数字表示,其中前8位代表年月日,后12位代表柜员流水号。

  同城提出号(20位)=年月日(8位)+柜员流水号(12位)

28、凭证提交号:

在新综合业务系统中,凭证提交号定义为8位,用数字表示,其中前4位代表机构号,后4位代表当日顺序号。

  凭证提交号(8位)=机构号(4位)+当日顺序号(4位)

五、新综合业务系统功能键定义

在系统窗口中各功能键定义为:

1、F1:

交易联机帮助<如果交易定义了联机帮助>

2、ESC:

退出当前、返回到上一级窗口<表格、列表框、菜单等>

3、TAB:

转到下一域

4、CTRL_R:

刷新屏幕

5、CTRL_Z:

通讯重新连接

6、PAGEDOWN:

转到多页窗口的下一页

7、PAGEUP、CTRL_N:

转到多页窗口的上一页

8、CTRL_P、CURSORUP:

转到上一域

9、RETURN、SCORETURN:

下一域

10、CURSORLEFT:

光标左移一个字符

11、CURSORRIGHT:

光标右移一个字符

12、F16、CTRL_O:

交易提交

13、BACKSPACE:

向前删除一个字符

14、DELETE:

向后删除一个字符

15、CTRL_X:

将光标移到已输入字符串的最右边

在系统表格中时:

1、INSERT:

在当前行向下插入一条记录<输入时>

2、CTRL_D:

删除表格的当前记录<输入时>

3、PAGEUP:

显示表格的上一页记录

4、PAGEDOWN:

显示表格的下一页记录

<注:

当编辑表格—即输入时,对表格中的域的操作--如到下一域、上一域等,同窗口中对域的操作。

>

六、新综合业务系统业务综述

新综合业务系统,是以会计核算为核心子系统,以业务管理操作,客户信息管理,交易控制为基础;以授权有限的全功能综合柜员制、业务触发交易为操作模式,集本外币各项业务为一体的,以加强管理和服务手段为目的的,从而达到便捷操作,简化核算程序,提高效率,防范风险,规范业务的作用。

本业务操作手册按业务类型划分,主要包括以下业务内容:

1、客户信息管理

2、储蓄业务

3、个人信贷

4、卡、国债及理财业务

5、对公业务

6、外汇业务(柜台)

7、对公贷款及投资、拆借业务

8、现金及凭证管理

9、结算业务

10、内部帐及公共业务

各章的具体业务内容及操作将在以后章节中逐个进行详细介绍。

一、客户信息

业务描述

[概念]

客户信息管理是指通过综合业务系统对全行的客户信息进行归集、统一管理。

它以客户基本信息为基础,以客户静态和动态信息为内容,为银行进行客户分析和业务拓展提供基础资料。

客户信息管理以客户号统揽客户在银行的所有账号,实现本外币存、贷款账户统一管理。

[业务规定]

客户信息仅限银行内部管理使用。

客户信息内容由会计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建立,并由会计部门修改、维护。

操作柜员可在权限内调用、查询客户信息,从而实现对客户信息的统一管理,满足全行统计、分析的需要。

[分类]

综合业务系统客户信息按客户性质不同分为对公客户信息和对私客户信息。

1、对公客户信息管理

[概念]

对公客户信息是针对对公客户建立的客户资料。

包括客户号、客户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号码等内容。

[业务规定]

对公客户信息建立时,系统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唯一标识自动生成对公客户号,组织机构代码与客户号一一对应。

当贷款形态发生转变或发生结算罚款时,通过系统建立不良客户信息。

综合业务系统对不良客户信息建立提供两种方式:

一是由系统自动建立,二是为手工建立。

系统自动建立不良客户信息是指系统通过柜员操作相关交易或系统自动处理的交易,自动获取客户的不良记录(如贷款户出现逾期、呆滞、呆账及发生欠息,存款户被冻结等),并建立该客户不良信息的档案资料,以后该客户再发生不良信息时,只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修改。

手工建立不良客户信息是指不通过系统获取客户不良记录,而是通过相关交易建立客户不良信息记录,并可对其进行修改维护。

2、对私客户信息管理

[概念]

对私客户信息是针对个人客户建立的客户资料。

包括客户号、客户名称、身份证件各类及号码等内容。

[业务规定]

对私客户信息建立时,系统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等法定有效证件)号码为唯一标识自动生成对私客户号。

证件种类、号码与客户号一一对应。

系统功能

综合业务系统支持对公客户信息(包括不良客户信息)、对私客户信息的建立、修改、删除等功能。

同时提供建立商户信息、集团公司所属上下级关联及创建账户备注信息等功能。

二、储蓄业务

[概念]

储蓄存款是指居民个人将其待用或结余的货币资金存入银行性金融机构的存款。

[分类]

储蓄存款可分为活期储蓄存款和定期储蓄存款。

定期储蓄存款包括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存本取息、定活两便、通知存款、教育储蓄等。

1、活期储蓄存款

[概念]

活期储蓄存款是一种不规定存款期限,随时可以存取的储蓄存款。

[业务规定]

本行活期一本通和民生借记卡支持本外币活期储蓄存款。

活期一本通和民生借记卡可以为零余额。

2、整存整取储蓄存款

[概念]*(^_^)*

整存整取储蓄存款是指本金一次存入,到期一次支取的定期储蓄存款。

[业务规定]

本行定期一本通、存单和民生借记卡均支持本外币整存整取储蓄存款。

本币整存整取储蓄存款的起存金额为50元,外币整存整取储蓄存款的起存金额为50元人民币的等值外汇。

整存整取储蓄存款到期自动转存,系统提供两种转存方式:

本金转存(本金转定期、利息转活期账户)和本息转存(本息转为定期)。

客户在办理定期存款业务时可重返自动转存类型。

系统默认的类型为本息自动转存(利率浮动的业务除外)。

转存期限按原存单约定期限执行,转存利率按原存单约定期限档次、转存当日挂牌利率执行。

整存整取只能部分提前支取一次。

在存期内和自动转存期内,客户提前支取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3、零存整取储蓄存款

[概念]

零存整取储蓄存款是存款时约定存期,在存期内分期存入本金,到期一次支取本息的定期储蓄存款。

[业务规定]

普通存折、民生借记卡支持零存整取储蓄存款。

零存整取储蓄存款的起存金额为5元人民币。

零存整取存期分为1年、3年、5年三个档次。

办理零存整取储蓄存款时,存款金额由储户自定,每月存入一次。

中途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存,补存日期要在开户约定日以前。

未补存者,到期支取时按实存金额和实际存期计算利息。

4、存本取息

[概念]

存本取息是本金一次存入,在约定存期内分次支取利息,到期支取本金的一种定期储蓄存款。

[业务规定]

普通存折、民生借记卡支持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

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的起存金额为5000元人民币。

存期分为1、3、5年。

存本取息储蓄存款每次取息不扣利息税,销户时一次性扣收利息税。

5、定活两便储蓄存款

[概念]

定活两便储蓄存款是存入时不约定存期,可以随时支取,具有定期和活期双重性质的一种储蓄存款。

[业务规定]

存单和民生借记卡支持定活两便储蓄存款。

定活两便储蓄存款的起存金额为50元人民币。

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必须一次性存入,不能续存。

6、通知存款

[概念]

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金融机构,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

[业务规定]

存单和民生借记卡支持通知存款。

通知存款的起存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最低支取金额为5万元。

通知存款部分支取,留存部分高于最低起存金额的,需重新开立定期存单。

留存部分低于起存金额的,予以清户,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

[分类]

人民币通知存款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划分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

外币只有七天通知存款。

一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七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

7、教育储蓄

[概念]

教育储蓄是专为存款人将来接受非义务教育(指9年义务教育之外的全日制高中、大中专、大学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储蓄资金而开办的一种零存整取定期储蓄。

[业务规定]

普通存折和民生借记卡支持教育储蓄存款。

教育储蓄存款起存金额为50元人民币,最高上限为每账户2万元。

教育储蓄提前支取时必须全额支取。

教育储蓄存款期限分为1、3、6年。

8、“钱生钱”理财业务

[概念]

“钱生钱”理财业务是民生借记个人卡(仅限主卡)提供的一卡多户,活期、定期存款多种最优化组合的理财服务。

该服务把客户活期基本存款账户中属于定期存款性质的资金合理分离出来,在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之间统筹安排,使客户仅使用一张个人卡,即可享受定期存款的较高收益。

[业务规定]

“钱生钱”理财业务必须由持有主卡的个人申请,每张主卡只能开1个“钱生钱”账户。

“钱生钱”理财业务客户要授权我行按事先约定的比例,在约定转存日将活期存款转成定期存款。

综合业务系统可以自动进行活期基本账户与“钱生钱”理财账户之间的转账,其转账金额必须是基数存款的倍数(基数存款是指“钱生钱”理财账户的基础份额,本行基数存款为100元)。

理财账户的开户金额为2000元人民币。

办理“钱生钱”理财服务的客户在进行支取、转账或消费时,系统自动对活期基本存款账户进行处理。

若活期基本存款账户余额不足,系统自动按有关支取原则进行定期存款的提前支取,并转入活期结算账户供客户使用。

“钱生钱”理财账户的转存由批处理来完成。

定期存款到期或提前支取由系统自动转入活期账户;若支取后,满足钱生钱理财业务的要求,由系统再转入“钱生钱”理财账户。

9、卡、单、折互转

[概念]

单、折转卡业务是将持卡人的存单、普通存折存款转入本人借记卡。

卡转单、折业务是将持卡人卡内的存款转入存单或普通存折。

[业务规定]

卡、折互转业务必须在同一开户行办理。

从借记卡中转出的储蓄账户不能再转入卡中。

10、特殊业务

办理挂失、解挂、补发、领卡、补写磁、更改支付条件、重置密码、出具存款证明等储蓄特殊业务时,需要客户提供身份证原件,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

其中密码挂失、补发、补写磁、更改支付条件、重置密码必须由客户本人到柜台办理。

系统功能

综合业务系统支持各类储蓄存款的开户、续存、部分提前支取、取款、取息、销户、销折等业务。

并提供办理口头挂失与解除口头挂失、正式挂失与解除正式挂失、密码挂失及解除密码挂失、补发、换折、换卡、补登折、补写磁、更改支付条件、更改密码、账户维护和打印存款证明、储蓄结算收费等功能。

综合业务系统为“钱生钱”理财业务提供注册、修改、撤消功能。

综合业务系统支持卡转单、折,单、折转卡,存单转定期一本通、定期一本通转存单等功能。

三、借记卡业务

业务描述

[概念]

民生借记卡是中国民生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的,具有储蓄、消费、转账结算、代理收付等功能的人民币支付和结算工具。

[业务规定]

民生借记卡在使用过程中不允许透支。

民生借记卡可在开通“银联”城市的自助柜员机、自动存款机等自助设备上进行存取款业务(单位卡除外),也可在多媒体查询机上办理各项查询业务,还可在银行的特约商户进行POS消费。

民生借记卡有四种状态,即空白卡、预制卡、待发卡和作废卡。

空白卡:

空白卡由总行统一设计和制作。

各分行领用后按重要空白凭证管理。

预制卡:

对拟采用实时发卡方式发行的空白卡进行初始化后所形成的卡为预制卡。

预制卡卡面上不含客户姓名,由各制卡中心统一制作并列入重要空白凭证管理。

待发卡:

对拟采用事后发卡的空白卡进行初始化和个人化后所形成的卡为待发卡。

待发卡卡面上包含客户姓名,待发卡及持卡人密码封由各制作中心制作,并列入重要空白凭证管理。

作废卡:

因印制卡、销卡及换卡等原因作废的卡片要由各分行收回,登记表外账,定期集中销毁。

[分类]

民生借记卡按其发行对象不同,可分为个人卡和单位卡。

1、个人卡

[功能]

个人卡的发行对象为个人。

个人卡可以向持卡人提供多种服务,包括人民币、外币储蓄、个人小额质押贷款、ATM及CDM等自助银行设备的存取款、转账、查询、商户消费、电话银行及民生借记卡开办的其他代收代付业务服务。

[分类]

按照发行主体不同,个人卡可分为普通卡、联名卡、认同卡。

普通卡:

本行独立发行的民生借记卡为普通卡。

联名卡:

本行和某大型企业集团、商业集团联合发行的民生借记卡为民生联名卡。

依据双方约定,持卡人持联名卡在该集团消费时,应享受某种程度的优惠。

认同卡:

本行和社会上影响较大的非盈利集团联合发行的民生借记卡称为民生认同卡。

个人卡按级别可分为主卡和附属卡

个人客户办理了主卡后,可办理附属卡,附属卡按权限不同可分为A、B、C三级。

A卡:

可以无限地对卡内定活期账户进行存取款操作,及对除人民币活期储蓄账户以外的其他账户进行销户。

B卡:

可对卡内的人民币活期账户进行无限额的存取款操作。

C卡:

可在主卡赋予的额度内对卡内人民币活期账户进行存取款操作。

此类卡在发行时额度为零,需主卡进行授权后方可进行存取款操作。

[业务规定]

个人卡账户的资金,以其持有的现金存入,或以其工资性款项及属于个人的小额劳务报酬收入转账存入。

严禁将单位的款项存入个人卡账户。

一张主卡不得超过两张附属卡。

只普通卡可办理附属卡,申请附属卡必须在原主卡开户行办理。

主卡销卡时,系统自动检查该卡是否有附属卡未收回,是否有除人民币活期以外的账户,是否有关联的短期或定期一本通存折。

如有附属卡,应先销附属卡;如有人民币活期以外的账户,应先销其他账户,最后再销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如有关联的活期一本通或定期一本通,撤消相关联系。

2、单位卡

[功能]

单位卡可向持卡人提供消费、转账等服务,还可通过柜台及自助银行设备向持卡人提供查询服务。

[业务规定]

单位卡的发卡对象为单位。

单位卡无主、附卡之分,企业客户必须指定每张卡的持有人,多张单位卡可共享同一人民币单位卡账户。

每张单位卡可拥有不同的额度,在任何时间,其额度总和必须小于或等于单位卡账户余额。

单位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存取现金。

单位卡不能用于该单位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和劳务款项结算。

3、特殊业务

挂失与解挂、补写磁、换卡、销卡、修改持卡人资料、卡密码悠等民生借记卡的特殊业务,需要客户提供身份证原件,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

其中密码挂失、补发、补写磁必须由客户本人到柜台办理。

卡挂失、补发和换卡时,卡号不变,在磁条信息中加以区分,原卡从挂失之日起作废。

系统功能

综合业务系统支持民生借记卡个人卡、单位卡的发卡、领卡、额卡授权、卡级别调整、销卡等业务。

并提供办理口头挂失与解除口头挂失、正式挂失与解除正式挂失、密码挂失及解除密码挂失、补发、换卡、补写磁、更改密码等功能。

四、国债业务

业务描述

[概念]

国债是指国家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并承担还本付息义务的债务总称。

[业务规定]

1、国债额度管理

综合业务系统内国债参数表内容(包括国债种类、期次、发行期、兑付期、发行利率和兑付利率等)由总行有关部门统一建立和维护,供全行使用和调阅。

综合业务系统对国债额度采取统一管理、逐级下拨的方式。

由总行承销或包销国债,向各分行分配国债额度,再由分行向所辖支行分配额度。

在发行期间或发行期满后,总行有权在分行间调整国债额度,分行有权在所辖支行间调整国债额度。

2、国债发售

客户可选择现金或转账两种付款方式。

单位必须使用转账方式购买国债,储户可用卡或折中存款购买国债。

3、国债兑付

国债兑付分为到期兑付和提前兑付两种情况。

发行期内提前兑付的,不计付利息,并收取一定比率的手续费。

发行期结束后提前兑付的,按客户实际持有期限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付利息,并收取一定比率的手续费。

兑付期内提前兑付,按客户实际持有期限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付利息,不收取手续费。

国债过期支取部分不计算利息。

综合业务系统提供凭密码办理国债通兑业务,如客户没有预留密码,不允许通兑。

综合业务系统提供通过网络银行购买国债的功能,购买时需指定购买网点并到该网点领取国债凭证。

系统功能

综合业务系统支持国债额度的入账、下拨、调整,国债的发售、提前兑付、兑付等业务。

并提供国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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