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设施设备管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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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设施设备管理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建设部
[89]建标第131号)、《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规定(》建城字
[1991]第8号)、《城市公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1990]第9号),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管理标准。
)
一、垃圾转运站,公厕,果皮箱等环卫设施。
(一)垃圾转运站
1、按规划标准设置垃圾转运站,站点做到硬底化,给排水设施完善,并有专人管理。
2、转运站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上墙,指定专人定岗操作,严格按操作规程文明作业,确保作业安全。
对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故障要及时排除,确保设备完好。
3、室内通风良好,无明显臭味,墙壁、窗户应无积尘、蛛网。
4、垃圾转运站清运实行“垃圾不落地”作业,垃圾到站后随即倒入转运设备或车辆箱体内,不在站内堆积,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全面推广垃圾压缩箱转运方式,转运过程不占道、不妨碍交通。
5、进入站内的垃圾应当日转运,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6、每次转运作业完成以后,将机械设备、垃圾桶、地面、墙壁清洗干净,做到站内外场地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
7、每周喷洒药物两次以上,在蚊蝇孳生季节,应每天喷药
灭蚊蝇,做到站内基本无蝇。
8、站内严禁拾荒。
9、人口密集地区转运站应安装除臭、降尘设备。
10、大件垃圾,建筑装修垃圾,有毒有害垃圾不得进站。
(二)公共厕所
1、构筑物内外墙体、天花板、地面应保持完好整洁,无破损剥落、无乱涂画乱张贴、无积尘污迹,无积水。
2、通风、冲水、洗手、照明等设施及门窗、便器、管道等设备应齐备完好、能正常使用,洁净无污。
3、每天有专人打扫保洁,厕内无异味,厕外环境整洁。
4、定期消杀,有效控制蚊蝇孳生。
(三)果皮箱
1、果皮箱应美观、适用,与周围环境协调。
2、果皮箱应放置垃圾袋,实行垃圾袋装收集。
箱体干净整洁,无垃圾污垢,无乱涂、乱画、乱张贴,周围地面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
3、特级、一级保洁道路果皮箱按间隔25-50m设置,二级、三级保洁道路按间隔50-100m设置,四级保洁道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4、公共汽车站点、地铁站出入口要单独设置果皮箱,人流量大的站点要设置两个以上的果皮箱。
5、特级保洁道路果皮箱完好率应达100%,一至四级保洁道路应不低于98%。
6、垃圾要及时收运,无满溢,并定时清洗箱体。
7、定期消杀,有效遏制蚊蝇孳生。
(四)环卫工具房
1、应设置在道路两旁不影响观瞻的隐蔽位置。
2、仅供存放环卫工具使用,室内应保持干净整洁、工具应摆放整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具房用途。
3、外墙每天要擦洗一次,房顶每天清理一次,确保墙面无乱张贴、乱涂写、无积尘、无明显污迹,房顶无垃圾、杂物堆积。
4、每半年要翻新一次。
(五)垃圾收集容器和垃圾桶屋
1、垃圾收集容器位置适宜,摆放整齐,方便居民投放。
2、垃圾收集容器应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内外容器壁干净。
收集点及周围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
构筑物内外墙面不得有明显积尘、污迹。
3、企、事业单位应将所产生的生活垃圾投放于自设的收集容器内,不得裸露堆放。
垃圾收集容器应设置在单位红线内不影响观瞻的隐蔽位置,严禁将敞口垃圾收集容器摆放在市政道路边,不准设置敞口垃圾池。
4、垃圾桶和桶屋要每天清洗一次以上,周围无散落垃圾、积存污水或乱堆放杂物,杜绝“垃圾不入桶,桶不入屋”现象。
5、垃圾收集站(点)应定期消杀并设置毒鼠屋,在可视范围内,苍蝇应少于2只/次。
二、环卫作业车辆
(一)垃圾运输车辆
1、城市生活垃圾应采取密闭方式进行转运,禁止敞开式运送垃圾。
2、在垃圾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垃圾压缩车应加装污水收集装置,在垃圾转运站装运垃圾时,应将污水箱的排污口打开,将污水排放干净,出站前再将排污水口关
上,防止沿途洒漏;定期检测车辆密封性能,集装箱式垃圾车应定期更换密封条,确保密封构件完好,不洒漏污水;在垃圾处理场(厂)卸完垃圾后,应将污水箱的污水排放干净,并对车辆进行清洗。
3、运输垃圾应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期。
装卸垃圾符合作业要求,不占道、不妨碍交通,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作业时注意降低噪声。
车辆行驶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4、垃圾运输车辆应车容整洁,无污物,灰垢,保持车况良好,车牌号码完整,车门喷印清晰的单位名称,车顶无乱焊铁架等现象。
5、垃圾装运量以车辆的额定荷载为限,不得超重。
6、运输作业结束,应将车辆清洁干净并停放到指定地点。
(二)其他作业车辆
1、各类环卫作业车辆出车前必须进行车辆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确保车况良好方可上路作业;作业完毕后,应按有关规定对车辆进行清洗和维护。
2、环卫作业车辆作业时须遵守交通规则,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时段作业,礼让行车,注意行人的安全,不得违章停放。
3、机扫车作业时,最快速度不能超过15km/h,正常速度为
5—15km/h。
4、清扫车作业时要符合环保规定,不能有扬尘,垃圾收集箱不得有滴漏污水、撒漏垃圾现象。
5、洒水车作业时要播放音乐,提醒行人避让。
6、吸粪车要按规范排放废渣,严禁排放至雨水管道、海域、河道、水沟等地方。
三、大型环卫设施及环卫基地周边环境
(一)垃圾填埋处理设施
1、定期对垃圾进场道路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扫保洁和冲洗,保证无撒落垃圾、滴漏污水以及产生臭味等问题。
2、保证垃圾运输车辆安全有序进出填埋作业区并规范倾卸垃圾。
3、设置专用冲洗设备,垃圾运输车辆出场前必须进行冲洗,保持车容整洁。
4、严格控制垃圾填埋作业面积,并按照规范对填埋垃圾进行喷药、压实和覆盖,防止臭气外逸。
5、定期对场区进行消杀,落实防蚊、防蝇、防鼠、防蟑螂等除“四害”措施,做到无蚊蝇孳生,防止疾病传播。
6、应有防止粉尘飘散和垃圾飞扬的措施。
7、应有污水(包括渗汤液)收集和处理系统,防止污水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
(二)垃圾焚烧处理设施
1、运营方应保证运输生活垃圾的车辆正常、有序、安全地出入厂区,防止垃圾撒落;应定期冲洗厂区道路,保持整洁卫生;应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对出厂垃圾运输车辆冲洗保洁,防止污染市政道路。
2、运营方应保证垃圾运输车辆安全有序倾卸垃圾并及时清扫,保证整个卸料大厅的干净、整洁;应保持垃圾料坑基本处于负压状态,无垃圾倾卸时垃圾料坑大门常闭。
3、运营方应指派专人对焚烧厂环境卫生进行保洁,确保厂区基本无臭味,并制定除“四害”计划,落实防蚊、防蝇等措施,定期消杀。
4、运营方应制订环境卫生、恶臭污染物的监测计划,并将监测结果及时报送给驻厂监管小组;监管方对厂区环境卫生定期检查,有权邀请国家认可的有资质单位对运营方的恶臭等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纳入到监管方对运营方的考评结论。
(三)环卫基地
1、按照“园林式花园式单位(小区)”达标验收标准落实环卫基地的卫生整治工作。
2、加强环卫基地清扫保洁,按规范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日产日清。
3、重点整治大型环卫专用停车场及基地红线范围内出租屋内外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