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础监理实施细则25P.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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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础监理实施细则25P
宜春恒大绿洲三期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
柱基础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批:
九江石化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
第一节基本概况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宜春恒大绿洲三期
工程地点:
宜春环城路与昌黎路交叉口
建设单位:
江西济民可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结构型式:
剪力墙结构
二、编制依据
1、监理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
2、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
3、已审批的监理规划
4、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5、柱基础设计施工图纸及其会审纪要
6、国家颁发的程序法律、法规及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8、《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9、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0、《宜春恒大绿洲三期地质详细勘察报告》
一、预应力高强砼管桩监理细则
第二节基本要求
2.2准备阶段的监理要点
2.2.1熟悉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组织或协助业主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填写设计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情况记录,作好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
2.2.2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工程业绩及项目施工人员名单包括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书、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完善;审查施工单位管桩采购合同、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书、产品说明书、管桩承载力,施工工艺的试验参考资料及采购计划、数量,必要时应对厂家进行实地考察。
2.2.3开工前应进行试压桩,做好试压桩记录,与设计院、勘察单位、业主、质监站、承包商等有关单位一块确定压桩力的具体指标。
2.2.4审批《预应力管桩施工组织设计》,符合工程要求,签还《预应力管桩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同意实施;否则提出意见,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重新报审。
如属分包,应提交分包单位有关资料并填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合格者签返《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同意分包;不合格则退回《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要求总包单位重新选择合格分包单位,重新申报。
2.2.5检查施工机具的进场情况,性能、数量是否符合现场的施工技术要求和环境要求,合格签还《进场设备报验单》同意进场使用;不合格退回《进场设备报验单》,要求施工单位重新组织合格施工机械进场,重新报验。
2.2.6施工单位运抵现场管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先张法预应力砼管桩》GB13476-1999等规定,应有合格证书及桩身质量有完整的材料检验报告书,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报《材料报审表》,配合监理人员对进场管桩进行实物验收并核查有关规格、批号、制作日期是否与出厂合格证书相符,合格者签还《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同意使用,不合格退回《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并监督不合格管桩运出施工现场;用于工程焊条、桩尖等材料按管桩同样报验。
2.2.7施工单位根据有资质测量单位的放样点,依据设计图纸进行桩位放样,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报《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监理人员对桩位、高程控制点进行复核,符合要求签还《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否则退回《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要求施工单位重新放样,复核无误后重新报验。
在完成以上工作后,施工单位填报《工程开工报审表》。
监理人员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具体,技术措施充分,手续齐全,准备工作落实后,总监理工程师签还《工程开工报审表》同意开工;否则退回《工程开工报审表》,要求施工单位完善各项准备工作后,重新申报。
第三节施工阶段的监控要点
3.1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目前市场上所用的桩机有抱压式和顶压式两种,以抱压式为主,抱压式桩机最大吨位可达800T,通常在600T。
对于静压桩机的机械性能要求:
3.1.1机身总重量加配重要求达到设计要求;
3.1.2桩机机架应坚固、稳定,并有足够刚度,沉桩时不产生颤动位移;
3.1.3夹具应有足够的刚度和硬度,夹片内的园弧与桩径应严格匹配,夹具在工作时,夹片内侧与桩周应完整贴合,呈面接触状态,且应保证对称向心施力,严防点接触和不均匀受力;
3.1.4压桩机行走要灵活,压桩机的底盘要能承受机械自重和配重的基本要求,底盘的面积要有足够大,满足地基承载力的要求。
静压桩机施工基本原理:
机身通过油缸支持安装在大小步履上的小车上,小车在大小步履轨道上由油缸控制运动,抱压桩时,借助自重及配重,以器缸液压互联动力系统方式通过夹头相交压力施加压桩力,管桩在自重及配重静压力作用下逐渐将桩压入地基土中,管桩在沉入土层过程中,桩尖把土挤向周围,从而产生桩侧摩阻力与桩端端阻力。
3.2打桩顺序:
打桩宜按中间向四周;中间向两端;先长后短;先高后低原则确定打桩顺序。
3.2.1沉桩前准备工作
1打桩前协同建设单位认真做好障碍物的清除与管线的保护工作。
施工场地应平整,排水应畅通。
2认真做好轴线的引测工作,现场必须设置两个以上的轴线控制点,用砼保护好,并引测到固定构筑物上。
3开工前认真细致地向所有参与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和分析相应地质条件下应采取的措施。
4开工前对进场的机械设备应作全面系统的检查工作,做好各部位的保养和润滑。
3.3管桩的主要施工工艺与方法
3.3.1放样定桩位:
采用极坐标放样。
压桩机就位时,应对准桩位,启动平台支腿油缸,校正平台处于水平状态,启动门架支持油缸,使门架作微倾15º,以便吊管桩。
3.3.2吊桩定位,调整垂直度:
先拴好吊桩用的钢丝绳及索具,启动吊车吊桩,管桩在施工中起吊,可采用一点法(位置距桩头0.29L处),使桩尖垂直对准桩位中心,微微启动压桩油缸,当桩入土至50cm时,启动压桩油缸,进入压桩状态。
3.3.3压桩:
启动压桩油缸,把桩徐徐压下,控制施压进度,一般不超过2m/min,达到压桩力的要求以后,必须持荷稳定。
若不能稳定,必须再持荷,一直到持荷稳定为止,持荷时间由设计人员与监理在现场试桩时确定。
3.3.4接桩:
采用焊接法接桩,接桩前应将端板及桩套箍端板坡口处,表面的锈蚀清除干净,表面呈金属光泽后方可焊接,接桩一般在距离地面1m左右进行,上、下两块端板轴向错位量应小于2mm,坡口根部间隙应小于4mm,焊条选用E4303型,焊接道数不少于3道,焊缝应满焊,确保焊缝高度。
上下节桩如有间隙应用楔形铁片全部垫实焊牢。
接桩处焊缝应自然冷却15分钟以上方可沉桩。
第四节质量控制监理要点
完善的管理措施是质量控制技术落实的基本保证,是要有一整套质量技术保证措施。
质量控制监理要点主要以下:
4.1实行前控制
4.1.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工程合同文件,有关现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要求制定各分项工程的实施措施。
4.1.2高强砼预应力管桩质量控制:
运到现场的管桩应按规定要求进行严格检查,对于不合格产品或次品,坚决退回。
4.1.3桩在运输过程中起吊、堆放必须保持平稳,无大振动,以保证桩身不受损伤。
4.1.4桩机就位:
桩机就位后必须用经纬仪在桩机两个方向相互垂直的地方,观测桩机,桩的中心线,设计的桩位是否在同一垂直线上,其偏差不应超过施工规范要求的允许偏差。
4.2现场控制
4.2.1桩位放样:
要求设置相对固定的基准点,四角大样与场地地面标高的测定必须准确,基准点一定要安全保护。
4.2.2压桩:
工程桩正式施工前应进行试压桩,以确定压桩标准,一般情况下应以桩长和压桩力双控进行施工。
如桩顶标高在地面以下,需要送桩,送桩器下端应设置桩垫,要求厚度均匀,并与桩全面接触,送桩轴线必须与桩轴线一致,压力表经国家法定单位检测合格,压桩前必须提供近期检测证明方可压桩。
4.2.3焊接接桩:
焊条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证明。
焊接时应在两侧对称均匀地同时施焊,焊第二道时应将浮渣彻底清除,焊缝应符合设计要求,焊缝质量由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隐蔽工程的签证。
4.2.4截桩:
露出地面或未能送至设计桩顶标高的桩,即必须截桩,截桩要求用截桩器,严禁用大锤横向敲击、冲撞。
4.2.5遇下列情况之一,应暂停施工,并及时与设计、监理等有关人员研究处理:
桩头砼剥落破碎,桩身突然倾斜跑位,地面明显隆起、邻桩上浮或位移过大,桩身回弹曲线不规则。
4.2.6在打桩施工中,工程监理部派专人进行工程的旁站监督,对每根桩桩尖、焊接接头进行隐蔽验收,做好施打监理记录,并监督施工单位如实填写每根桩施工记录表格。
监理人员每日填写监理日记,对施工监理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后填报《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监理人员确认整改后签还《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对需存证且须向业主说明的事项以《监理工作联系单》通报有关单位。
第五节质量检查监理要点
高强砼预应力管桩质量必须符合GB13476—1999等和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并有出厂合格证,打桩的标高或贯入度,桩的接头、节点处理,桩位及垂直度检查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5.1承载力的检测
打桩结束以后,按桩基规范要求随机抽检1%且不少于3根桩进行单桩静载荷试验,以确定单桩竖向承载力极限值。
5.2桩身质量检测
桩身质量采用小应变动力检测方法,按规范规定抽检不少于20%且不少于10根。
5.3桩偏位检测
完工后对桩位逐一进行量测,均需符合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5.4沉降观测
建筑物的沉降观测随建筑物施工进度分别进行监控,竣工验收前观测的最大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度均应在规范规定范围之内,且需满足设计要求。
第六节验收监理要点
6.1质量标准执行
质量标准执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第5.3节表5.3.4
项目
序号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查方法
单位
数值
主控项目
1
桩体质量检验
按桩基检测技术规范
按桩基检测技术规范
2
桩位偏差
见规范表5.1.3
用钢尺量
3
承载力
按桩基检测技术规范
按桩基检测技术规范
一般项目
1
成品桩质量
外观
无蜂窝、露筋、裂缝、色感均匀、桩顶处无孔隙
直观
桩径
管壁厚度
桩尖中心线
顶面平整度
桩体弯曲
mm
mm
mm
mm
mm
±5
±5
<2
10
<1/1000L
用钢尺量
用钢尺量
用钢尺量
用水平尺量
用钢尺量,L为桩长
2
接桩:
焊缝质量
电焊结束后停歇时间
上下节平面偏差
节点弯曲矢高
见规范表5.5.4-2
见规范表5.5.4-2
秒表测定
用钢尺量
用钢尺量,L为两节桩长
min
mm
min
>1.0
<10
<1/1000L
3
停压标准
设计要求
现场实测或查沉桩记录
4
桩顶标高
mm
±50
水准仪
说明:
表中的规范指《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6.1.1检测方法:
(1)静载试验或高应变;
(2)动测;(3)按设计要求。
6.1.2检测数量:
动测或静载试验数(高应变)按有关规范和设计要求执行。
6.1.3验收程序:
根据静载(高应变)和动测试验报告,合格后施工单位对桩位、桩顶标高实测绘制桩基竣工平面图并对桩基质保资料进行整理核查,填写《工程报验申请单》,监理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签还《工程报验申请单》;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提出事故原因分析报告,监理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分析研究,并形成相应的事故处理方案。
二、泥浆护壁机械钻孔灌注桩监理细则
第二节基本要求
2.1施工操作工序
编制要求:
按工程施工设计图规定和施工方案中作业流程来编写,主要用流程图反映。
2.2前期监理准备工作
2.2.1事前控制
1认真研究岩土勘察报告和设计图纸,弄清设计要求和技术特点,研究相应对策。
2下达钻孔桩开工令应具备的条件:
1)审核施工单位资质,如属分包工程应按规定要求填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复。
2)审核施工单位的“钻孔桩施工技术方案”,其主要内容:
(1)施工工艺:
从桩基定位、施工桩号的顺序—护筒埋设要求-桩机就位、调平-泥浆配制、试验及其循环系统-成孔—清孔-钢筋笼制安-清孔-导管安装砼灌注成桩过程及措施,应符合岩土勘测报告和设计要求及国家行业标准规范的规定。
(2)泥浆地平面布置应选定在流经距离合理的地方;泥浆池的容积应满足施工制浆的要求。
(3)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劳动力组织计划及措施,必须保证合同工期的实现。
(4)施工临时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有关规定;机械运行应符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有关规定。
3)审查施工单位进场人员报审:
进场人员应与“施工技术方案”中填报人员相吻合,机操、电焊、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并报送上岗证复印件。
4)审查施工单位进场设备报审:
桩机及其配套设备、规格、性能、数量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并具有检修、保养、使用安全许可证。
5)施工所需进场材料的品种数量,应确保施工需要;材料进场的检查及二次检测试验核查,均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2.2.2基桩施工前的试桩
1施工前应根据工程重要性、地质复杂情况、设计要求进行试桩。
当设计无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应建议进行试桩,目的是:
核对岩土勘察资料、提供设计参数,确定最合理的桩径、桩长及持力层。
2通过试桩可检核施工技术方案的成桩工艺可靠度;备制泥浆的性能指标能否满足土层变化孔壁稳定要求;水下砼灌注应注意防患事项,以便修正补充施工技术方案及措施。
3试桩的成桩工艺和质量控制标准,应与工程桩一致。
4试验桩单桩竖向承载力检测加载卸载方式、终止加载要求、为设计提供竖向抗压依据的静载试验应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4.3的有关规定。
5以工程桩作试桩静载试验为设计承载力值的两倍。
6监理工程师在试桩过程,必须旁站监理,认真将2.1.3.1、2.1.3.2内容要求作好记录进行分析、评估,对需反馈有关单位的数据应及时与对方联系。
2.2.3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
1桩位放样测量监理(旁站)
1)遇平面布置异形复杂、轴位控制测量及复检时难度较大工程,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轴位控制测量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2)桩位放样应在施工工程轴线定位和水准控制测量检查合格基础上进行。
3)桩位放样报验后复验频率为100%(公司标准),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02-2002)规范5.1.1的规定;群桩为20㎜;单桩为10㎜。
2进场材料报审的检验与检测及砼配比试验
1)检查进场材料及出厂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对规定需要进行复验材料,应按国家标准规定和见证取样规定频率取样送检。
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应限时清理出场。
复验材料规范标准如下:
(1)钢材:
a、园钢品质应符合《钢筋砼用热轧光园钢筋》(GB13013-91)标准规定;螺纹钢品质应符合《钢筋砼用热轧带助钢筋》(GB1499-1998)标准规定。
b、检验批的规定:
每一批应由同一生产厂、同一牌号、炉号、规格的进场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不足60T也应按一批取样送检。
(2)水泥:
a、安定性、抗压强度,初凝及终凝时间应符合《硅酸盐、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GB1344-1999)检验批的规定。
b、检验批的规定:
同一生产厂、同一品种、批号、强度进场水泥:
袋装不超过200T为批,散装(同仓号)不超过500T为一批,不足上述批量也应按一批次取样送检。
(3)砼用砾石(碎石):
坚固性及强度、级配、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有害物质含量等应符合国家标准:
①建筑基桩应符合《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01)的规定。
②路桥基桩应符合(JGJ041-2000)11.2.3的规定。
(4)砼用砂:
级配、含泥量及有害物质控制指标及检测要求应符合国家标准:
①建筑基桩应符合《建筑用砂》(GB/T14684-2001)的规定。
②路桥基桩、应符合(JTJ041-2000)11.2.2规定。
2)核查砼配合试验报告,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可使用。
第三节施工阶段的监控要点
3.1监理目标
3.1.1成孔深度及持力层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1.2钢筋笼制作及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3.1.3桩身砼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1.4成孔、成桩质量应符合国家规范:
1《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规定;允许偏差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有关规定。
2《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灌注桩基础)有关规定。
3桩基检测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
4《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规定。
5路桥桩基应符合(JTJ041-2000)6.8.4的规定。
3.2
第四节质量控制监理要点
4.1
第五节质量检查监理要点
5.1场地布置检查
5.1.1场地地基或平台应要求平整坚实,如遇软土应换填夯实,避免可能发生偏移、斜孔等事故。
5.1.2水中钻孔:
1浅水处可采取筑岛或截流及临时改河方法进行钻孔作业;
2深水处可采取打桩、钢板桩围堰、沉井等方法搭设工作平台,平台应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满足钻机操作、护筒加压、灌注水下砼时可能发持的全部重力;
3钻机设在组合船舶或浮箱上时,应检查锚固的稳定性,以免发生偏位、斜孔或其它事故;
4检查工作平台尺寸,应满足钻机移动和配套设备布置的需要。
5.2护筒检查:
1平面位置:
埋设前后应利用测定的护桩进行复测;护筒中心与桩位中心的偏差不得大于50mm;
2顶面标高:
应高出地面至少0.3m;高出施工最高水位(包括潮水位、水压水位)以上1.5-2.0m;
3埋置深度:
入粘度土不小于1.0m;入砂土不小于1.5m,河床下无粘土层时,应沉入大砾石、卵石层内0.5-1.0m,并在局部冲刷线以下1.0-1.5m;
4河床水深超过3m的护筒埋设应按经监理审查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中的要求进行检查。
5护筒直径:
内径应大于钻头直径200-400mm。
5.3成孔阶段的监理(定期巡视)
5.3.1检查施工工艺
1钻孔桩不论采用何种钻具、均应先慢速钻进,钻入护筒下1m或钻头全部进入地层后,方可进行正常施钻,遇淤泥层应放慢钻速度。
2同一单位工程采用正反循环成孔工艺,不允许两种成孔工艺同时采用。
3施钻孔周围5m范围以内不得有其它钻孔施工,在成孔后已灌注砼的强度达到2.5mpa,方可进行另一钻孔开钻。
4钻孔应一次成孔,不得中途停顿,因故停钻时,有钻杆的钻机,应将钻头提离孔底5m以上,其它钻机的钻头应提出孔外,孔口加盖。
5在钻进取渣或因故停钻时,应向孔内补水保持孔内一定的水位高度和泥浆相对密度防止坍孔。
6钻孔桩的泥浆比重应经常进行试验和检测,对不同地层选择不同泥浆性能指标,出现不符合要求时应指令及时调整。
泥浆的调制和使用技术要求:
建筑桩基应符合(JGJ94-94)规范6.3.1、6.3.2的规定;
5.3.2成孔检查
1检查渣样判别地层变化,作好记录并与地质剖面图核对。
要求施工单位发现地层变化时应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特别是入岩面的判断,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取样,核验确认。
2凡因地质原因需要变更终孔标高,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并应获得设计者同意。
3核查施工单位钻孔桩施工记录。
5.3.3终孔检查
1达到终孔条件经清孔处理后(注意:
不得以加深孔底深度代替清孔),施工单位必须报监理工程师验孔,对孔径、孔深、倾斜度、沉渣厚度进行检查,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建筑按规范(GB20202-2002)表5.6.4-2规定端承桩≤50mm;摩擦桩≤150mm;路桥按规范(JTJ041-2000)表6.8.3沉渣厚度的规定。
2第一根桩终孔时应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验收,确定终孔深度和持力层的岩样(即样板桩)。
续后基桩终孔持力层岩样,必须报监理工程师取样与样板桩岩样核验确认,施工单位应按基桩号进行岩样编号,妥善保管以备基桩验收。
5.4钢筋骨架制作与吊装的监理(巡检、成品检验;吊装旁站)
5.4.1制作过程的检查(巡检)
1检查钢筋直径及规格是否与设计相符,钢筋是否已清除锈鳞、泥污、油污、有裂纹及严重机械损伤的钢筋不得使用。
2检查钢筋接长方式:
纵向主筋如须接长时,必须采用对焊或搭接焊,不得采用绑扎搭接。
3检查纵向钢筋的搭接长度(单面焊≥10d、双面焊≥5d),焊条品种、焊接质量及焊接接头钢筋抽取检测试件应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的有关规定(路桥同该规程)。
4受力筋同一截面的接头数量应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钢筋分项工程5.4.5的规定(路桥要求同该规范)。
5分段制作钢筋骨架时,检查予留接头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6钢筋笼为环形箍筋时,加强箍筋必须设在纵向筋的内侧,环形箍筋在纵向筋的外侧,规格、数量、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要求钢筋笼主筋端部应有加强箍筋一道,以防钢筋笼入孔时插入孔壁或在导管提升时卡挂导管。
7加强箍筋、环形箍筋必须紧贴纵向钢筋,与纵钢筋交接处应采用点焊。
8检查确保钢筋笼保护层厚度的措施(砼垫块、钢垫环的设置)。
9检查每节钢筋笼的标识牌,其上应写明墩号、桩号、节号。
10检查钢筋笼存放:
放置平整避免扭曲,每个加劲箍筋与地面接触处都应垫等厚的木方。
11钢筋笼应避免粘上泥土,防雨、防潮;每组钢筋笼要按序存放,按序装运避免错用。
5.4.2钢筋笼成品检验
1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报验单,监理复验符合要求后在报验单上签署意见。
钢筋笼制作允许偏差值如下:
主筋间距:
±10mm;箍筋间距:
±20mm;直径:
±10mm;长度:
±50mm。
2不论用什么方法运输,都不得使钢筋笼产生变形,运输中保留标志牌,以便吊装时核对检验。
5.4.3钢筋笼吊装入孔的监理(旁站)
1钻孔桩成孔后已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
2钢筋笼分段吊装,检查每段标志以核对吊装顺序。
3起吊后,检查钢筋笼是否顺直,如有弯曲应要求予以调整。
4检查分段之间焊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5钢筋笼下沉时,检查是否对中,避免下沉过程中碰撞井壁造成塌孔,严禁人为强行沉入。
6吊装就位后,检查钢筋笼顶面标高及中心平面位置:
建筑基桩:
钢筋笼安装深度为±100mm;中心平面位置应满足钢筋笼主筋保护层允许偏差,规定±20mm的要求。
7桩身嵌入承台内的深度及钢筋长度不得低于设计和规范规定的最小锚固长度要求。
伸入承台中的主筋长度;光园钢筋不小于30d,而且末端另加弯钩,螺纹钢不小于40d,两者均不得小于600mm。
8分段吊装时,注意检查临时支托是否牢固,防止钢筋笼落入孔中。
吊装正位后,检查防止灌注砼时钢筋笼上浮或下沉的措施是否可靠。
9按设计要求,如需在钢筋笼内加设超声波检测管,应检查测管位置是否符合设计和检测技术规范附录H有关要求;测管连接处应光滑过度,上下端封闭牢靠,不得使浆液、杂物漏进管内。
管长度超过钢筋笼长度的部位要用加强箍给予固定保证底部测管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