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咨询服务合同.docx
《项目申报咨询服务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项目申报咨询服务合同.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项目申报咨询服务合同
篇一:
项目申报合作合同
合作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人:
电子邮件:
办公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人:
电子邮件:
办公地址:
电话:
传真:
为充分利用政府资源,更多地享受政府对高新技术的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快速发展,实现共赢,针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知识产权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资质的申报以及家科学技术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发改委、郑州市科委、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等各部委办的相关项目申报,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合作合同:
一、甲方义务:
1.甲方派专人配合做好各项资质和各类项目申报工作,提供资质申请、项目申报所需的素材和相关附件,并承担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如:
查新报告、审计报告、检测报告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聘请乙方为质资申请、项目申报的唯一合作对象,以保证乙方服务工作的连续性、完整性,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各项工作保密。
二、乙方义务:
1.提拱政府各种资质和各类项目申报的信息,解答项目申报流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应甲方要求提供项目申报计划。
2.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包括:
资质申请和项目申报、立项、监理、验收。
3.配合甲方办理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和布图保护的申请、财务审计报告等项工作,为申报政府项目打好基础,本项条款涉及的各种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4.协助甲方草拟、修改、整理上报项目所需资料,提供包括:
申报书、可行性报告、附件、PPT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5.协助甲方策划各类专项的申报,专项经管部门包括:
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工信厅、河南省发改委、国家科技部、国家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主要专项如:
国家863、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支撑计划项目、重大装备专项、国家四部委联合支持专项(包括财政部)、各行业产业链提升项目等。
6.全权负责项目申报前后的沟通工作,公关费用自乙方负责。
7.协助甲方申报各种企业荣誉和产品奖项,特别是领袖的荣誉和资质,提高甲方的社会影响力,为项目申报打好基础。
8.指导甲方做好各类资质申报,帮助企业规划申请各种税负减免项目,帮助企业减轻税负,享受各种国家税收优惠。
9.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协助甲方做好融资服务工作,直至甲方进入上市辅导期。
10.乙方对甲方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
第三方。
三、咨询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前期费用:
甲方在本合同签署后五个作日内应一次性支付10000元(壹万元整)人民币给乙方后,全方位合作工作开始启动
(提供企业资质、项目申请规划方案)如果因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包括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合同期内没有成功申报到任何资质和项目资金,乙方必须将前期费用(不包括利息)全额退还甲方。
2.咨询服务费:
1)资质申报:
2)项目申报:
甲方根据项目立项总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立项资金在200万以下(含200万)的项目按照25%的比例付乙方咨询费,立项资金在200万400万的项目按照20%的比例付乙方咨询费,400万1000万以上(不含1000万)的项目按照18%
的比例付乙方咨询费,1000万以上的项目统一按照15%的比例付乙方咨询服务费,乙方所有公关费用自付。
3)其他服务:
公司提供展会布置、邀约嘉宾、新闻发布会等,具体根据活动大小协商收费。
3.支付方式:
资质申报是先收费,项目申报在成功后收费,即:
第一批资金到位的一周内,甲方按照上述咨询服务费比例一次性全额支付给乙方。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足额向乙方的银行账户支付相关费用。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开户名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开户名:
帐号:
四、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除不可抗力,双方均应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否则,违约方应赔偿给守约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合同签订生效后,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止对甲方的服务,则应对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额度限于乙方已经收取的前期费用如甲方自行进行申报或者委托其他
第三方进行申报,则甲方应就其违约责任按本合同
第三条支付乙方的咨询服务费,并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2.如因甲方未按项目申报时效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其他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导致项目申报失败或在合同有效期内未能进行项目申报,乙方已经收取的甲方支付的前期费用或其他相关咨询服务费用等不予返还作为对乙方的补偿。
3.成功申请到项目资金后,如甲方拒绝接受政府项目资金,仍视同乙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甲方须按本合同
第三条支付咨询服务费,时间比照同批其他企业
第一批拨款后的一个月内,金额比照立项申请的金额。
4.如甲方逾期付款,乙方将向甲方另行加收迟延履行利息,利息技应付款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直至所有款项付清。
五、联系与通知:
因申报需要,双方的项目申报业务文件往来应使用本合同首页记载的传真号码、通信地址或电子邮件地址传递,传递后应马上告知对方项目联系人签收。
在七个工作日内,对方若无确认回函,可视为对方签收以及对所提及的事项己确认。
如一方需变更传真号码、通信地址或电子邮件地址,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履行期间,若甲、乙任何一方确需变更或补充本合同,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协商一致后即可签订书面变更、补充合同,该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出现下列情形时,合同宣告解除: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咨询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的申报项目涉及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的内容,或者甲方向乙方提供虚
假情况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双方确定出现不可抗力等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可以解除本合同。
因前两项原因而解除合同的,解除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其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因
第三项原因而解除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凭权威机构提供的相关证明免除全部或部分违约责任,具体免除范围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
3.本合同出现下列情形时,合同宣告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自愿解除本合同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之目的不能实现的
(4)双方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七、保守秘密:
1.甲乙双方及其员工因履行本合同而得知的对方的技术及业务上的信息,且对方认可该等信息属于秘密信息,无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或在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均对该等信息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
第三者公开或泄露。
对于必须获知该等信息的双方员工,一方应事先与该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后,才能将该等信息提供给该员工。
因该方员工违反保密协议而给对方造成损失,应由该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事先取得对方的书面许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任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签订、本合同的内容予以公开或向任何
第三者泄露。
八、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及相关补充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及相关补充条款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及相关补充条款有关的一切争议,(转自:
wWw.hnBoX博旭范文网:
项目申报咨询服务合同)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未能及时圆满协商解决的情形下,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郑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依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避的,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3年(付款时间不受此限制)。
合同终止日时甲方已经进行申报的项
篇二:
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协议
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事宜,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1.2项目位置
1.3项目占地面积
二、服务方式、内容、期限
2.1服务方式:
甲方支付费用委托乙方进行项目前期手续的办理。
2.2服务内容:
2.2.1
乙方为甲方提供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咨询。
2.2.2
乙方协助甲方完成“新疆风情园”项目的用地指标申报资
料提交及用地指标批复工作。
2.2.3
乙方协助甲方完成土地取得后的项目“四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工作。
2.3服务期限:
一年,如因甲方原因延期,双方另行协商。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3.1总费用为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为甲方支付乙方项目咨询服务的劳务费,不包含项目手续办理过程中的前期缴费及报告编制等相关业务性支出。
3.2费用分三次支付。
协议签订后支付十万元,建设用地指标批复后支付二十万元,前期四证手续办理完成后支付二十万元。
如因手续办理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费用可以提前支付。
四、各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
保证项目土地合法取得并合法建设。
4.1.2
及时向乙方提供报批用相关资料。
4.1.3
负责与政府部门洽谈,取得政府部门的各项政策支持。
4.1.4
按时结算服务费。
4.2乙方责任
4.2.1
保守商业秘密。
4.2.2
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各项手续办理工作。
4.2.3
为甲方项目后续开发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其他
5.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年日年日乙方:
月月
篇三: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申报咨询合同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申报咨询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电子信箱:
传真:
通讯地址:
受托方
(乙方):
地址: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电子信箱:
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甲乙双方保证其主体合法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就申报国家或省市资助计划项目提供咨询服务,为促使项目申报成功,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恪守履行。
甲方项目为: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咨询申报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基础材料,协助乙方完成申报材料的编制
2、甲方根据乙方的咨询意见,及时办理相关附件,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并能成功递交到政府指定部门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材料和文件必须真实有效
4、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费
5、甲方指定的项目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要求,提供资料等,如甲方更换项目联系人,应当书面或电子邮件通知乙方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服务内容包括撰写申报材料,执行全部网上申报流程,纸质文件递交到政府指定部门,必要时需甲方配合完成
2、乙方应尽职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内容,维护甲方利益3、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询问,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并按甲方要求随时告知工作进度
4、乙方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所有内容,不得向除国家或省市计划项目主管部门外的
第三方透露
5、乙方的项目联系人与甲方项目联系人就合同中约定的内容相互联系,如乙方更换项目联系人,应当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条、佣金及付款方式
1
2
具体支付方式:
(1)前期申报材料编制费人民币元,合同签订七个工作日以内支付。
(2)内,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用人民币元。
前期申报材料编制费人民币元,仅用于乙方工作人员为甲方申报项目时业务联系、编制印刷申报材料、执行全部网上申报流程、纸质文件递交等工作,不包括代办其他事项产生的工本费、行政事业收费和专业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环评机构收费以及工程咨询甲级证书费用等
3、项目申报是否成功和项目被批准立项时间以主管部门立项公告或政府文件为准
4、甲方支付给乙方所有的咨询服务费,如延迟支付,按日1%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
根据服务内容需要,双方的文件往来必须使用本合同中约定的通讯方式传递,传递后应马上告知对方项目联系人签收。
在五个工作日内,对方若无确认回函,可视为对方签收和对所提及的事项已确认,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有过错的一方自行承担。
如一方需要变更通讯方式的,必须书面告知另一方。
第五条、服务流程
第一步:
甲方提供初始资料。
以下资料需在签订合同后,在乙方的要求时限内提供。
甲方可根据情况,选择已有的资料提供,没有的暂时不提供。
1.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年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固定资产明细表(研发设备清单)加计扣除资料等。
2.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ISO认证以及其它获奖证书等。
3.成果鉴定证书、科技查新报告、专利证书或专利受理通知书、软件著作权证书、新品种审定证书、集成电路版权证书、技术使用协议等。
4.检测或检验报告技术报告项目备案或批准文件环评意见
公司发展
历程介绍企业人员目录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第二步:
乙方根据申报项目的具体要求和甲方已经提交的资料,列出补充资料清单,并将补充资料清单发给甲方。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补充资料清单后将全部补充资料交给乙方。
第三步:
乙方组织材料。
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补充资料后开始编写申报材料,并在要求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发送给甲方。
第四步:
申报材料确认。
甲方在接到乙方发送过来的申报材料后确认申报材料。
第五步:
项目申报。
在乙方确认申报材料后的指定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的申报。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出现下列情形时,合同宣告解除:
1、乙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咨询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道德规范或者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双方确定,出现不可抗力等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出现下列情形时,合同宣告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自愿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果因为乙方原因,乙方未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作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或向甲方提供错误的与项目申报有关的咨询信息,乙方退还甲方该项申报材料编制费,或补报以达到合同中约定
2、如果因为甲方未按照项目申报时效给乙方提供基础资料和补办附件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导致项目申报失败,乙方不退还甲方申报材料编制费,并由甲方赔偿乙方实际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计算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3、因甲方未能及时提供附件材料或者提供的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未被政府指定部门受理,视为乙方已经完成项目的申报
4、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协议约定的咨询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申报材料编制费(退还编制费的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5、合作期间,如果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此合同,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应由提出要求的一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或补充本合同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即可签定书面变更、补充合同,该合同将成为正式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
协商、调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三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
银行账号:
公司开户行:
公司开户名:
公司账号:
甲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