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第一中学教学楼宿舍楼等建筑外墙维修改造和长垣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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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一标段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二标段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

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授权代表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

信用中国查询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附本公司在以上网站上的查询记录

项目经理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承诺书原件附于投标文件正本中)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标时必须参加并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须出具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养老保险证明及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且投标文件中须附复印件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

承诺函(承诺函原件附于投标文件正本中)

注:

2.1.2各项中,投标文件中须附复印件,原件在评标时检查,如提供有关证件或提供证件不全的,其投标被否决.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规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司公章的查询内容;

若投标单位没有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查询文件,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

工期

一标段60日历天;

二标段150日历天;

工程质量

合格

投标有效期

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并在投标函中承诺

投标保证金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并在投标函中承诺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商务标清标内容通过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并在投标函中承诺

清标内容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清标),形成清标成果;

或者由招标人委托专业咨询机构进行清标。

详见附件《商务标清标内容》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60分

技术标:

30分

综合(信用)标:

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投标报价【不含不可竞争费】高于招标控制价【不含不可竞争费】的或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或单项工程投标总报价高于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被否决,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总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总报价。

2、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不含不可竞争费】×

K+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含不可竞争费,下同】的算术平均值×

(1-K)

其中:

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须在招标控制价【不含不可竞争费】的95%-100%(含本身)之间,才能参与评标基准值计算

3、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多于五个(含五个)时,应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投标报价,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少于五个时(不含五个),则不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

4、K为招标控制价【不含不可竞争费】权重系数,K=0.1、0.2、0.3、0.4、0.5,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抽取一次,适用于所有施工标段)。

5、若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均不在招标控制价【不含不可竞争费】的95%-100%(含本身)之间,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不含不可竞争费】*95%。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评分因素

分值

2.2.4

(1)

技术评(30分)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1-2分

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一标段:

施工方案内容中应包含墙面附着物的影响,比如空调等,墙面的破损、修补情况以及施工作业时间不能影响上课、休息、招生考试等内容。

4-5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2-3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包含扬尘治理等措施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在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工艺创新方面针对本工程有具体措施或企业自有创新技术

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其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的作用

企业具备信息化管理平台,能够使工程管理者对现场实施监控和数据处理

以上项目若有缺项的,该项为0分;

不缺项的,不低于最低分。

2.2.4

(2)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60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基本分50分。

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在基本分50分的基础上加2分,最多加10分;

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1%在满分60分的基础上扣3分,扣完为止;

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在基本分5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

(3)

综合(信用)标(10分)

拟配的项目部成员中人员齐备、专业配套、相关岗位证书(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齐全的得3分,每少一项扣0.6分,扣完为止。

(以证书原件为准且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否则该项不得分)

3分

2013年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含500万)以上类似工程业绩的(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

(评标时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否则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

2

承诺质量、工期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并有具体措施

1-3分

优惠条件的承诺

1、投标人综合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标得分+投标报价得分+综合(信用)标得分。

2、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1)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技术标、投标报价和综合(信用)标的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2)本条计算分值均保留两位小数。

(1)投标文件的评审分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

初步评审是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文件真实性、符合性、响应性和重大偏差逐一评审,经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真实性是指投标文件中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9、40、41、42条所禁止的相互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的情形。

第39条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的账户转出。

第41条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第42条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重大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存在标的物、价格、工期、质量、付款方式、承诺等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况。

详细评审是对初步评审合格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商务标、综合(信用)标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评标办法以列表、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分析、比较和评审。

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经审查后应写出评审意见。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废标处理。

(一)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各项报价的;

(二)投标总报价与其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项目合价与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与人材机用量相互矛盾,致使评标委员会无法正常评审判定的;

(三)规费和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违背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

(四)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报价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与招标文件的清单不一致的;

(5)未按照暂列金额或者暂估价编制投标报价的。

(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的废标条件。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评分办法前附表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方法:

2.2.3评分标准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被否决。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是对初步评审合格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商务标、综合标按照本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评标办法以列表、抽量的方式进行分析、比较和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

(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

(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招标控制价时明显低于招标控制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被否决。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对不中标的候选人,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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