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筑工程施工最全安全技术交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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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日期

年月日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部工程名称

混凝土工程

交底提要

交底内容:

一、基本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戴扣。

2.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严禁赤脚和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3.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米以上含2米)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带要系挂牢固,高挂低用,同时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穿防滑胶鞋;

4.新进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入场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5.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6.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追逐打闹,禁止酒后作业;

7.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及安全员批准严禁随意拆除和挪动。

二、模板施工

1.木模板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支、拆模板时,不应在同一垂直面内立体作业。

无法避免立体作业时,应设置专项安全防护设施。

(2)高处、复杂结构模板的安装与拆除,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应有安全措施。

(3)上下传送模板,应采用运输工具或用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应随意抛掷。

(4)模板的支撑,不应支撑在脚手架上。

 

(5)支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等连接牢固。

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支撑等拆除运走并妥善放置,以防扶空、踏空导致事故。

(6)模板上如有预留孔(洞),安装完毕后应将孔(洞)口盖好。

混凝土构筑物上的预留(洞),应在拆模后盖好孔(洞)口。

(7)模板拉条不应弯曲,拉条直径不应小于14mm,拉条与锚环应焊接牢固;割除外露螺杆、钢筋头时,不应任其自由下落,应采取安全措施。

(8)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设专人负责检查、维护模板,发现变形走样,应立即调整、加固。

 

(9)拆模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相关规范所规定的强度。

严禁未经现场实验室允许擅自拆模。

(10)高处拆模时,应有专人指挥,并标出危险区;应实行安全警戒,暂停交通。

 

(11)拆除模板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正拆除的模板上。

2.钢模板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安装和拆除钢模板,参照木模板施工的有关规定。

(2)对拉螺栓拧入螺帽的丝扣应有足够长度,两侧墙面模板上的对拉螺栓孔应平直相对,穿插螺栓时,不应斜拉硬顶。

(3)钢模板应边安装边找正,找正时不应用铁锤猛敲或撬棍硬撬。

(4)高处作业时,连接件应放在箱盒或工具袋中,严禁散放;扳手等工具应用绳索系挂在身上,以免掉落伤人。

(5)组合钢模板装拆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钢模板及配件应随装拆随转运,严禁从高处扔下。

中途停歇时,应把活动件放置稳妥,防止坠落。

(6)散放的钢模板,应用箱架集装帛运,不应任意堆捆起吊。

(7)用铰链组装的定型钢模板,定位后应安装全部插销、顶撑等连接件。

(8)架设在钢模板、钢排架上的电线和使用的电动工具,应使用安全电压电源。

3.大型模板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各种类型的大模板,应按设计制作。

(2)放置大模板前,应进行场内清理。

长期存放应用绳索或拉杆连接牢固。

(3)未加支撑或自稳角不足的大模板,不应倚靠在其他模板或构件上,应卧倒平放。

 

(4)安装和拆除大模板时,吊车司机、指挥、挂钩和装拆人员应在每次作业前检查索具、吊环。

吊运过程中,严禁操作人员随大模板起落。

 

(5)大模板安装就位后,应焊牢拉杆、固定支撑。

未就位固定前,不应摘钩,摘钩后不应再行撬动;如需调正,撬动后应重新固定。

(6)在大模板吊运过程中,起重设备操作人员不应离岗。

模板吊运过程应平稳流畅,不应将模板长时间悬置空中。

(7)拆除大模板,应先挂好吊钩,然后拆除拉条和连接件。

拆模时,不应在大模板或平台上存放其他物件。

三、钢筋施工

1.钢筋加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钢筋加工场地应平整,操作平台应稳固,照明灯具应加盖网罩。

(2)使用机械调直、切断、弯曲钢筋时,应遵守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切断铁筋,不应超过机械的额定能力。

切断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应用高硬度刀具。

 

(4)机械弯筋时,应根据钢筋规格选择合适的板柱和档板。

(5)调换刀具、扳柱、档板或检查机器时,应关闭电源。

 

(6)操作台上的铁屑应及时清除,应在停车后用专用刷子清除,不应用手抹或口吹。

 

(7)冷拉钢筋的卷扬机前,应设置防护挡板,没有挡板时,卷扬机与冷拉方向应布置成90°,并采用封闭式导向滑轮。

操作者应站在防护挡板后面。

(8)冷拉时,沿线两侧各2m范围为特别危险区,人员和车辆不应进入。

(9)人工绞磨拉直,不应用胸部或腹部去推动绞架杆。

(10)冷拉钢筋前,应检查卷扬机的机械状况、电气绝缘情况、各固定部位的可靠性和夹钳及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如不符合要求,应及时处理或更换。

(11)冷拉钢筋时,夹具应夹牢,并露出足够长度,以防钢筋脱出或崩断伤人。

冷拉直径20mm以上的钢筋应在专设的地槽内进行,不应在地面进行。

机械转动的部分应设防护罩。

非作业人员不应进入工作场地。

 

(12)在冷拉过程中,如出现钢筋脱出夹钳、产生裂纹或发生断裂情况时,应立即停车。

(13)钢筋除锈时,应采取新工艺、新技术,并应采取防尘措施或配戴个人防护用品:

防尘面具或口罩。

2.钢筋连接(电焊)应遵守下列规定:

(1)对焊机应指定专人负责,非操作人员严禁操作。

 

(2)电焊焊接人员在操作时,应站在所焊接头的两侧,以防焊花伤人。

(3)电焊焊接现场应注意防火,并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特别是高仓位及栈桥上进行焊接或气割,应有防止火花下落的安全措施。

 

(4)配合电焊作业的人员应戴有色眼镜和防护手套。

焊接时不应用手直接接触钢筋。

4.钢筋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1)搬运钢筋时,应注意周围环境,以免碰伤其他作业人员。

多人抬运时,应用同一侧肩膀,步调一致,上、下肩应轻起轻放,不应投扔。

 

(2)由低处向高处(2m以上)人力传送钢筋时,宜每次传送1根。

多根一起传送时,应捆扎结实,并用绳子扣牢提吊。

传送人员不应站在所送钢筋的垂直下方。

(3)吊运钢筋应绑扎牢固,并设稳绳。

钢筋不应与其他物件混吊。

吊运中不应在施工人员上方回转和通过,应防止钢筋弯钩钩人,钩物或掉落。

吊运钢筋网或钢筋构件前,应检查焊接或绑扎的各个节点,如有松动或漏焊,应经处理合格后方能吊运。

起吊时,施工人员应与所吊钢筋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4)吊运钢筋,应防止碰撞电线,二者之间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施工过程中,应避免钢筋与电线或焊线相碰。

 

(5)用车辆运输钢筋时,钢筋应与车身绑扎牢固,防止运输时钢筋滑落。

(6)施工现场的交通要道,不应堆放钢筋。

需在脚手架或平台上存放钢筋时,不应超载。

5.钢筋绑扎应遵守下列规定:

(1)钢筋绑扎前,应检查附近是否有照明、动力线路和电气设备。

如有带电物体触及钢筋,应通知电工拆迁或设法隔离;对变形较大的钢筋在调直时,高仓位、边缘处应系安全带。

 

(2)在高处、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应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3)在陡坡及临空面绑扎钢筋,应待模板立好,并与埋筋拉牢后进行,且应设置牢固的支架。

 

(4)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遇有模板支撑、拉杆及预埋件等障碍物时,不应擅自拆除、割断。

应拆除时,应取得施工负责人的同意。

 

(5)起吊钢筋骨架,下方严禁站人,应待骨架降落到离就位点1m以内,才可靠近。

就位并加固后方可摘钩。

(6)绑扎钢筋的铅丝头,应弯向模板面。

(7)严禁在未焊牢的钢筋上行走。

在已绑好的钢筋架上行走时,宜铺设脚手板。

四、预埋件、打毛和冲洗

1.吊运各种预埋件及止水、止浆片时,应绑扎牢靠,防止在吊运过程中滑落。

2.所有预埋件的安装应牢固、稳定,以防脱落。

3.多人在同一工作面打毛时,应避免面对面近距离操作,以防飞石、工具伤人。

不应在同一工作面,上下层同时打毛。

4.高处使用风钻、风镐打毛时,应用绳子将风钻、风镐拴住,并挂在牢固的地方。

5.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五、混凝土浇筑、保护及养护

1.混凝土垂直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1)无轨移动式起重机(轮胎式)应符合下列安全技术要求:

a、操作人员应身体健康,无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

 

b、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熟悉所操作设备的机械性能及相关要求,遵守无轨移动式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c、轮胎式起重机应配备上盘、下盘司机各1名。

 

d、应保证起重机内部各零件、总成的完整,如有丢失应补全或恢复。

e、起重机上配备的变幅指示器、重量限制器和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不应随意拆封,不应以安全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车。

f、夜间浇筑时,机上及工作地点应有充足的照明。

g、遇上6级及以上大风或雷雨、大雾天气,应停止作业。

h、轮胎式起重机在公路上行驶时,应执行汽车的行驶规定。

i、轮胎式起重机进入作业现场,应检查作业区域和周围的环境。

应放置在作业点附近平坦、坚实的地面上,支腿应用垫木垫实。

作业过程中不应调整支腿。

 

j、变幅应平稳,不应猛起臂杆。

臂杆可变倾角不应超过制造厂家的安全规定值;如无规定时,

最大倾角不应超过78°。

 

k、应定期检查起吊钢丝绳及吊钩的状况,如果损坏或磨损严重,应及时更换。

2.吊罐入仓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吊罐前,应对钢丝绳、平衡梁(横担)、吊锤(立罐)、吊耳(卧罐)、吊环等起重部件进行检查,如有破损,严禁使用。

 

(2)吊罐的起吊、提升、转向、下降和就位,应听从指挥。

指挥人员应由受过训练的熟练工人担任,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

指挥信号应明确、准确、清晰。

 

(3)起吊前,指挥人员应得到两侧挂罐人员的明确信号,才能指挥起吊;起吊时应慢速,并应在吊离地面30~50cm时进行检查,在确认稳妥可靠后,方可继续提升或转向。

 

(4)吊罐吊至仓面,下落到一定高度时,应减慢下降、转向,并避免紧急刹车,以免晃荡撞击人体。

应防止吊罐撞击模板、支撑、拉条和预埋件等。

吊罐停稳后,人员方可上罐卸料,卸料人员卸料前应先挂好安全带。

 

(5)吊罐卸完混凝土,应立即关好斗门,并将吊罐外部附着的骨料、砂浆等清除后,方可吊离。

摘钩吊罐放回平板车时,应缓慢下降,对准并旋转平衡后方可摘钩;对于不摘钩吊罐放回时,挡壁上应设置防撞弹性装置,并应及时清除搁罐平台上的积渣,以确保罐的平稳。

 

(6)吊罐正下方严禁站人。

吊罐在空间摇晃时,不应扶拉。

吊罐在仓内就位时,不应斜拉硬推。

 

(7)应定期检查、维修吊罐,立罐门的托辊轴承、卧罐的齿轮,应定期加油润滑。

罐门把手、震动器固定螺栓应定期检查紧固,防止松脱坠落伤人。

 

(8)当混凝土在吊罐内初凝,不能用于浇筑时,可采用翻罐方式处理废料,但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有带班人在场监护,以防发生意外。

 

(9)吊罐装运混凝土,严禁混凝土超出罐顶,以防坍落伤人。

 

(10)严禁罐下串吊其他物件。

3.溜槽(桶)入仓应遵守下列规定:

(1)溜槽搭设应稳固可靠,架子应满足安全要求。

溜槽旁应搭设巡查、清理人员行走的马道与护栏。

 

(2)溜槽坡度最大不宜超过60°。

超过60°时,应在溜槽上加设防护罩(盖),以防止骨料飞溅。

 

(3)溜桶使用前,应逐一检查溜桶、挂钩的状况。

磨损严重时,应及时更换。

溜筒宜采用钢丝绳、铅丝或麻绳连接牢固。

 

(4)用溜槽浇筑混凝土,每罐料下料开始前,在得到同意下料信号后方可下料。

溜槽下部人员应与下料点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避免骨料滚落伤人。

溜槽使用过程中,溜槽底部不应站人。

 

(5)下料溜筒被混凝土堵塞时,应停止下料,及时处理。

处理时应在专设爬梯上进行,不应在溜筒上攀爬。

 

(6)搅拌车下料应均匀,自卸车下料应有受料斗,卸料口应有控制设施。

垂直运输设备下料时不应使用蓄能罐,应采用人工控制罐供料,卸料处宜有卸料平台。

 

4.混凝土浇筑应遵守下列规定:

(1)浇混凝土前,应全面检查仓内排架、支撑、拉条、模板及平台、漏斗、溜筒等是否安全可靠。

 

(2)仓内脚手架、支撑、钢筋、拉条、埋设件等不应随意拆除、撬动,如果需要拆除、撬动时,应经施工负责人的同意。

 

(3)平台上所预留的下料孔,不用时应封盖。

平台除出人口外,四周均应设置栏杆和挡脚板。

 

(4)仓内人员上下应设靠梯,不应从模板或钢筋网上攀登。

 

(5)吊罐卸料时,仓内人员应注意避开,不应在吊罐正下方停留或工作。

接近下料位置时,应减慢吊罐下降速度。

 

(6)在平仓振捣过程中,应观察模板、支撑、拉筋是否变形。

如发现变形有倒塌危险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指挥人员。

 

(7)不应将运转中的振捣器,放在模板或脚手架上。

 

(8)使用电动振捣器,应有触电保护器或接地装置。

搬移振捣器或中断工作时,应切断电源。

 

(9)湿手不应接触振捣器电源开关,振捣器的电缆不应破皮漏电。

(10)平仓振捣时,仓内作业人员应思想集中,互相应关照。

浇筑高仓位时,应防止工具和混凝土骨料掉落仓外,更不应将大石块抛向仓外,以免伤人。

(11)下料溜筒被混凝土堵塞时,应停止下料,立即处理。

处理时不应直接在溜筒上攀登。

 

(12)电气设备的安装、拆除或在运转过程中的故障处理,均应由电工进行。

5.混凝土保护与养护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在混凝土表面保护工作的部位,作业人员应精力集中,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2)混凝土立面保护材料应与混凝土表面贴紧,并用压条压接牢靠,以防风吹掉落伤人。

采用脚手架安装、拆除时,应符合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采用吊篮安装、拆除时,应符合吊篮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3)混凝土水平面的保护材料应采用重物压牢,防止风吹散落。

 

(4)竖向井(洞)孔口应先安装盖板,然后方可覆盖柔性保护材料,并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5)水平洞室等孔洞进出口悬挂柔性保护材料应牢靠,并应方便人员和车辆的出入。

 

(6)混凝土保护材料不宜采用易燃品,在气候干燥的地区和季节,应作好防火工作。

 

(7)养护用水不应喷射到电线和各种带电设备上。

养护人员不应用湿手移动电线。

养护水管应随用随关,不应使交通道转梯、仓面出入口、脚手架平台等处有长流水。

 

(8)在养护仓面上遇有沟、坑、洞时,应设明显的安全标志,必要时铺设安全网或设置安全栏杆,严禁在施工作业人员不易站稳的位置进行洒水养护作业。

 

(9)采用化学养护剂、塑料薄膜养护时,对易燃有毒材料,应佩戴相关防护用品并作好防护工作。

六、季节施工

1.混凝土夏季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夏季作业可适当调整作息时间,不宜加班加点,防止职工疲劳过度和中暑。

 

(2)在施工现场和露天作业场所,应搭设简易休息凉棚。

生产车间应加强通风,并配备必要的降温设施。

(3)高温季节露天作业宜搭设休息凉棚,供应清凉饮料。

施工生产应避开高温时段或采取降温措施。

(4)混凝土夏季施工前,应及时关注前期情况,避开恶劣天气影响,做好防暴雨、防雷击、防大风等措施。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

2、交底提要应根据交底内容把交底重要内容写上。

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日期

年月日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部工程名称

基础开挖

交底提要

交底内容:

一、基本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戴扣。

2.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严禁赤脚和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3.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米以上含2米)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带要系挂牢固,高挂低用,同时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穿防滑胶鞋;

4.新进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入场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5.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6.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追逐打闹,禁止酒后作业;

7.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及安全员批准严禁随意拆除和挪动。

8.开挖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复查地下构造物(电缆、管道等)的埋设位置和走向,并采取防护或避让措施。

施工中如发现危险物品及其他可疑物品时,应立即停止开挖,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9.开挖过程中应充分重视地质条件的变化,遇到不良地质构造和存在事故隐患的部位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并设置必要的安全围栏和警示标志。

10.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截水、排水措施,防止地表水和地下水影响开挖作业和施工安全。

 

11.开挖程序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原则,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二、土方明挖

1.基坑(槽)开挖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

(2)开挖影响交通安全时,应设置警示标志,严禁通行,并派专人进行交通疏导。

(3)开挖基坑(槽)时,应根据土壤性质、含水量、土的抗剪强度、挖深等要素,设计安全边坡及马道。

(4)在不良气象条件下,不应进行边坡开挖作业。

(5)在土壤正常含水量下所挖掘的基坑(槽),如系垂直边坡,其最大挖深,在松软土质中不应超过1.2m、在密实土质中不应超过1.5m,否则应设固壁支撑。

 

(6)操作人员上下基坑(槽)时,不应攀登固壁支撑,人员通行应设通行斜道或搭设梯子。

(7)雨后,应对基坑周边及边坡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土方挖运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人工挖土、配合机械吊运土方时,机械操作人员应遵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SL401-2007)的规定,并配备有施工经验的人员统一指挥。

 

(2)采用大型机械挖土时,应对机械停放地点、行走路线、运土方式、挖土分层、电源架设等进行实地勘察,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3)大型设备通过的道路、桥梁或工作地点的地面基础,应有足够的承载力。

否则应采取加固措施。

 

(4)在对铲斗内积存料物进行清除时,应切断机械动力,清除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机械操作人员不应离开操作岗位。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

2、交底提要应根据交底内容把交底重要内容写上。

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日期

年月日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部工程名称

爆破作业

交底提要

交底内容:

一、基本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戴扣。

2.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严禁赤脚和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3.新进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入场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4.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5.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追逐打闹,禁止酒后作业;

6.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及安全员批准严禁随意拆除和挪动。

7.爆破作业开始前,应明确规定安全警戒线,制定统一的爆破时间和信号,并在指定地点设安全哨,执勤人员应有红色袖章、口笛。

二、爆破作业

1.用人工搬运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一人同时携带雷管和炸药;雷管和炸药应分别放在专用背包(木箱)内,不应放在衣袋里。

(2)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不应乱丢乱放。

(3)不应提前班次领取爆破器材,不应携带爆破器材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

(4)一人一次运送的爆破器材数量应不超过:

雷管5000发;拆箱(袋)搬运炸药20Kg;背运原包装炸药1箱(袋);挑运原包装炸药2箱(袋)。

(5)用手推车运输爆破器材时,载重量不应超过300Kg,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滑、防摩擦和防止产生火花等安全措施。

2.装药前,非爆破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均应撤离至指定的安全地点或采取防护措施。

撤离前不应将爆破器材运到工作面。

3.电雷管爆破作业区、加工房以及接近起爆电源线路的任何人,均严禁携带不绝缘的手电筒,以防引起爆炸。

4.装药时,严禁将爆破器材放在危险地段或机电设备和电源、火源附近。

在下列情况下严禁装药:

(1)炮孔位置、角度、方向、深度不符合要求。

(2)孔内岩粉未按要求清除。

(3)孔内温度超过35℃。

(4)炮区内的其他人员未撤离。

5.装药和堵塞应使用木、竹制作的炮棍,严禁使用金属棍棒装填。

6.爆破后炮工应检查所有装药孔是否全部起爆,如发现盲炮,应及时按照盲炮处理的规定妥善处理,未处理前,应在其附近设警戒人员看守,并设明显标志。

7.爆破作业应自爆破器材进洞开始,即通知有关施工人员撤离,并在安全地点设警戒员。

禁止非爆破工作人员进入。

8.起爆前,应将剩余爆破器材撤出现场,运回药库,严禁藏放于工地

9.加工电力起爆药包,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用爆破电桥检查电雷管之前,首先检查电桥是否完好,干电池盒子是否拧紧,无异常情况方可使用。

(2)选择电雷管时,其电阻误差应不大于0.25Ω。

(3)检测各种电雷管时,应将电雷管放入4cm厚木箱内(一次只放10个),在无炸药、无他人的单独房间内单个检测。

(4)加工起爆药包时,先在药卷一端用竹(木)锥子钻开小眼,将雷管慢慢插入小眼内,严禁用力过猛。

绑扎时注意不要损伤电雷管封闭口及脚线处。

(5)电雷管接线用钳子拧紧接头时用力应适度,以免损伤雷管脚线。

10.炮孔装药与堵塞,应遵守下列规定:

(1)炮孔的装药结构、药卷直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2)爆破炮孔四周的大块石应首先清除。

(3)禁止将起爆药包从孔中拔出或拉出。

(4)炮孔堵塞物应采用土壤、细沙或其他混合物。

严禁使用块状的及可燃的材料。

(5)禁止采用不堵塞炮孔的方法,严禁边打孔变装药。

11.电力起爆,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用于同一爆破网路内的电雷管,电阻值应相同。

康铜桥丝电雷管的电阻极差不应超过0.25Ω。

(2)装炮前工作面一切电源应切除,照明至少设于距工作面30m以外,只有确认炮区无漏电、感应电后,才可装炮。

(3)网路中全部导线应绝缘。

有水时导线应架空。

各接头应用绝缘胶布包好,两条线的搭接口禁止重叠,至少应错开0.1m。

(4)测量电阻只许用经过检查的专用爆破测试仪表或线路电桥。

严禁使用其他电气仪表进行测量。

(5)通电后若发生拒爆,应立即切断母线电源,将母线两端拧在一起,锁上电源开关进行检查。

进行检查时间:

对于即发雷管,至少在10min以后;对于延发电雷管,至少在15min以后。

12.处理盲炮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发现或怀疑有盲炮时,应立即报告,并在其附近设立标志,派人看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处理盲炮应派有经验的炮工进行。

(3)处理时,无关人员严禁在场,危险区内严禁进行其他工作。

(4)严禁掏出或拉出起爆药包。

(5)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炮堆,并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未判明有无残药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6)处理裸露爆破的盲炮时,可用手小心地去掉部分封泥,安置起爆雷管重新封泥起爆。

13.光面爆破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炮孔应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钻凿在一个布孔面上,钻孔偏斜误差不应超过1°。

(2)光面爆破均应采用不耦合装药,缓冲炮孔可采用不耦合装药和间隔装药。

(3)光面爆破应按照设计进行填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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