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悬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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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悬挑).doc

达明小学教学综合楼项目

监理实施细则

(脚手架工程安装、拆除)

编制:

审批:

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达明小学教学综合楼监理部

2017年1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1

二、监理依据 1

三、监理人员的分工和职责 1

四、安全监理工作的流程 3

五、事前监理控制要点与方法 3

六、事中监理控制要点与方法 4

七、事后监理控制要点与方法 8

1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福州达明小学教学综合楼

2、工程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元帅路39号

3、建设单位:

福州市达明小学

4、设计单位:

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

5、勘察单位:

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

6、监理单位:

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7、施工单位:

福建省佳鑫建设有限公司

8、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约17396.1平方米

二、监理依据

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施工规范》JG130-2001

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5.《建筑工程安全监理规程》J10589-2006

6.《建筑工程监理规程》J10135-2002

7.《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8.《钢管脚手架、模板支架安全选用技术规程》J11268-2008

9.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0.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京建施(2009)841号)

三、监理人员的分工和职责

1.总监的职责

(1)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2)确定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3)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审核并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和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5)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和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6)审批《脚手架施工方案》和《审批脚手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7)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8)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9)检查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2.总监代表职责

(1)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按项目《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实施安全监理;

(2)按规定对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核,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3)对脚手架工程按规定组织验收;

(4)对危及工程和人员安全的作业,及时发出停工(停用)指令的;

(5)按规定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含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的;

(6)要求安全监理资料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相符合;

(7)对项目监理部发出的整改通知书,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的;

(8)施工企业对项目监理部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能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9)对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检查中被发出执法建议书或停工整改通知书高度重视,且跟踪落实;

(10)按规定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11)脚手架工程因施工安全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责令整改后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反馈整改情况的;

(12)对变更后的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重新审核,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13)审核施工企业脚手架施工方案是否包应急救援预案;

3.安全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对脚手架施工方案,是否按照北京市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京建施(2009)841号规定程序进行了专家论证,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2)编写(参与)脚手架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工作,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3)监督施工企业按照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能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4)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查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6)审核脚手架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7)核查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情况;

(8)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和施工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9)对脚手架工程进行旁站、巡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10)按已经通过的脚手架专家论证的施工方案,核查脚手架的验收手续;

(11)督促施工企业按规定和标准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对存在问题作出处理;

(12)施工企业对项目监理机构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13)检查脚手架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

(14)组织阶段性安全评价工作,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四、安全监理工作的流程

施工单位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进行内部审批,手续齐全

(应当组织专家论证的,施工单位应组织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专项施工方案

(专家论证报告)

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技术文件报审

建设(监理)单位批复意见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

形成

批准、形成

施工单位依据批复意见与技术文件进行技术交底

监理人员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发出监理指令并督促整改,必要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项目监理部指派专人负责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监理

1、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

2、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在《监理日记》中详细记录检查过程

形成

形成

补充修改

未获批准

五、事前监理控制要点与方法

1.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总包单位组织的专家论证会议全过程。

对脚手架安全技术措施和脚手架受力计算进行审查,确保脚手架施工安全,凡计算书中没有安全合格结论的应返工;

2.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目标、安全责任目标及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编制监理方案及安全监理细则;

4.认真核实“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表”内容的完成情况,达不到要求的,督促整改;

5.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作业人员的数量及上岗证是否符合要求。

6.针对工地现场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提醒施工单位引起重视,尽量做到事前控制;

7.制定安全监理检查制度,及时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对存在隐患通过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及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协调解决;

8.脚手架材料控制工作

(1)按规范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对钢管、扣件、脚手板和安全网等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2)检查脚手架钢管应有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及直径、规格、型号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缝的钢管严禁使用;

(3)检查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对有裂缝、变形、滑丝的扣件严禁使用;

(4)检查安全网应是建设部认证产品,各项指标应满足施工组织设计及规范要求;

(5)检查脚手板的材料应符合规范和满足施工组织设计承载力要求,腐朽的脚手板不得使用。

10.构配件检查与验收

(1)对新钢管允许偏差值的验收说明: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中表8.1.5序号1的外径与壁厚允许偏差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低压流体输送有焊接钢管》(GB/T3092)、《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中的规定:

外径为10~48mm的钢管,外径允许偏差为±0.5mm,外径为51mm的钢管,允计偏差为±1%;对于钢管壁厚为3与3.5mm时允许正偏差均为+12%,允许负偏差均为-15%。

考虑到各种钢管的外径、壁厚的允许正偏差对受力性能有利,故仅限定了允许负偏差。

(2)对旧钢管的检查项目与允许偏差值的验收说明:

  1)使用旧钢管时主要应检查有无严重鳞皮锈。

检查锈蚀深度时,应先除去锈皮再量深度;

  2)表中8.1.5中序号3的规定,是考虑锈蚀深度不应大于壁厚允许偏差确定的;

  3)表8.1.5序号4中规定的根据;

  各种钢管的端部弯曲在1.5m长范围内限制允许偏差△≤5mm,以限制初始弯曲对立杆受力影响及纵向水平杆的水平程度;

立杆钢管弯曲(初始弯曲)的允许偏差值△是参考了英国标准(BS5975-1982)“49.2.4”的规定,并考虑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按3/1000确定的,以限制初始弯曲过大,影响立杆承载能力;

水平杆、斜杆为非受压杆件,故放宽允许偏差值△,按4.5/1000考虑,以6.5m计,△≤30mm。

(4)对脚手板的检查项目与允许偏差值的说明:

定型钢脚手板的板面扭曲允许偏差是指任一角的挠起,表8.1.5序号5中的允许偏差值是按冶金部《定型钢跳板制作质量标准》的规定确定的;

(3)其它脚手板因材料、构造多样,尚无统一质量标准,故仅对材质、安全上提出笼统要求。

六、事中监理控制要点与方法

(一)、脚手架安全监控要点:

1.脚手架安装监理工作

(1)脚手架的基础及扫地杆:

脚手架地基与基础必须根据脚手架搭设的高度、搭设场地的地质情况,满足脚手架承载力,确保底部立杆的稳定性,使各立杆均匀受力,在立杆下部设置纵横两个方向的扫地杆,扫地杆离支座距离不超过200mm;

(2)立杆:

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块,立杆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对接,立杆顶端家宜高出女儿墙上皮1米,高出檐口上皮1.5米,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3)水平杆:

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纵向水平杆对接时扣件应交错布置,不宜设在同步同跨内,水平方向错开距离大于500mm;纵向水平杆搭接长度不小于1米,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小于100mm。

横向水平杆在双排脚手架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m;

(4)脚手板:

作业层脚手板应满铺、铺稳,离墙面120mm至150mm;脚手板在两端和拐角处、沿长方向间隔15至20米处、坡道及平台两端及其他可发生滑动的部位应给予固定,操作层外侧设置大小于180mm的挡脚板;

(5)连墙件:

对于24米以下的单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对24米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

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

脚手架高度

竖向间距

(h)

水平间距

(La)

每根连墙件覆盖面积

(㎡)

双排

≤50m

3h

3La

≤40

>50m

2h

3La

≤27

单排

≤24m

3h

3La

≤40

注:

h:

步距;La:

纵距。

(6)剪刀撑:

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米;高度在24米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小于6米,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度至60度间,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按下表: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

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a)

45°

50°

60°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n)

7

6

5

(7)按时检查脚手架每层段的验收工作,及时收集验收资料、材料合格证、准用证及相关各项资料;

2.脚手架使用期间的监理工作

(1)基坑或肥槽是否积水,底座垫板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2)高度在24M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JGJ130-2001(表8.2.4项1.2)规范要求,特别是要注意脚手架的转角处和断口处的垂直度;

(3)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4)脚步手板是否松动、悬挑,特别接口及转角位置;

(5)与建筑物的连接件是否完好,有无松动、移动;

(6)外包安全网、外挑安全网、安全隔离设施、外侧挡板、拦杆等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完整、牢固,能否正常发挥安全作用;

(7)脚手架的开口、断口和出入口应进行重点检查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8)检查脚手架的荷载情况,使其实际承载不超过设计荷载,脚手架上的施工材料应随用随运,施工荷载不得大于施工组织设计的承载要求;

(9)脚手架在使用期间,严禁拆除纵横不平杆、纵横扫地杆及连墙壁件;

定期检查脚手架阶段验收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验收作业人员及上岗证件等是否已变更。

3.脚手架拆除阶段的监理工作

(1)拆除脚手架时,地面应设置围拦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区非工作人员入内;

(2)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3)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除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壁件加固;

(4)各构配件严禁抛郑至地面;

(5)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按规范规定设置连墙壁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二)、悬挑式脚手架安全监控要点

(一)水平悬挑梁控制

1、悬挑外架挑梁必须能够完全承受架体及架体上作业时的荷载。

悬挑外架搭设前必须编制包括悬挑梁平面定位图、悬挑梁侧面示意图、悬挑梁及锚固件受力验算等内容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2、采用悬挑架结构时,将一端脚手架荷载全部传给底部形成一刚性框架,悬挑架用型钢制作,并根据悬挑架荷载及悬挑长度等情况具体确定。

禁止采用脚手架钢管作为主挑梁,采用槽钢作为主挑梁时应有防侧弯措施。

悬挑外架的分段搭设高度不宜超过21m,严禁超过24m。

3、悬挑梁必须平整搁支在梁板面并锚固。

悬挑脚手架的立杆底部必须支托在牢靠的地方,并有固定措施确保底部不发生位移。

相邻悬挑梁的间距不得大于1.5m。

4、悬挑梁外端要设置直径不小于φ15的钢丝绳进行反拉,反拉钢丝绳与悬挑梁的夹角不小于60°,反拉钢丝绳必须与建筑结构可靠锚固,并设置花篮螺丝紧固。

(二)悬挑脚手架立杆控制

1、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m。

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布置间距要符合规范要求

2、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

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2)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高出檐口上皮1.5m,双管立杆中副立杆的高度不应低于3步,钢管长度不应小于6m。

(三)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脚手板控制

1、纵向水平杆

(1)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

(2)纵向水平杆接长宜采用对接口见连接,也可采用搭接。

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水平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

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1/3;2)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得距离不应小于100mm;3)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作为横向水平杆的支座,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并应等间距设置,间距不应大于400mm。

2、横向水平杆

(1)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mm。

在双排脚手架中,靠墙一端的外伸长度不应大于0.4L,且不应大于500mm;

(2)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撑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

3、脚手板

(1)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

(2)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等,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

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撑,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

此三种脚手板的铺设可采用对接平铺,亦可在用搭接铺设。

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mm;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应大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3)竹笆脚手板应按其竹筋垂直于纵向水平杆方向铺设,且采用对接平铺,四个角应用直径1.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

4)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150mm,其板长两端均应与支撑杆可靠地固定。

(四)连墙件设置控制

1、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距离不应大于300㎜;2、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立杆处开始设置,应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它可靠措施进行固定;3、优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连墙件中的连墙杆或拉筋宜呈水平设置,当不能不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4、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米(2步);5、对于高度在24米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

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6、对高度在24米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可靠连接;7、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

采用拉筋必须配用顶撑,顶撑应可靠地在砼梁、柱等结构部位。

拉筋应采用两根直径φ4㎜以上的钢丝拧成一股,使用时不应小于2股;亦可采用直径不少于φ6㎜的钢筋。

(五)剪刀撑设置控制1、每根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按下表的规定确定。

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

2、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3、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4、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搭接构造要符合规范要求;5、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六)悬挑式脚手架的架体防护控制1、悬挑脚手架的作业层外侧,应按照临边防护的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防止人、物的坠落。

2、架体外侧用密目网封严。

单层悬挑架包括防护栏杆及斜立杆部分,全部用密目网封严。

多层悬挑架上搭设的脚手架,仍按落地式脚手架的要求,用密目网封严。

3、层间防护,作业层下应紧贴脚手板下再挂一道平网作防护层,也可沿外挑斜立杆的密目网里侧斜挂一道平网,作为人员坠落的防护层。

4、安全网作防护层必须封挂严密牢靠,密目网用于立网防护,水平防护时必须采用平网,不准用立网代替平网。

(七)施工荷载控制悬挑脚手架施工荷载按3KN/m2控制,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施工中不准超载使用。

在悬挑架上不准存放大量材料、过重的设备。

施工人员作业时,尽量分散脚手架的荷载,严禁利用脚手架穿滑车做垂直运输。

(八)悬挑式脚手架验收控制1、脚手架搭设完成后,必须经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2、分段(分层)搭设的脚手架必须进行分段(分层)验收,验收数据必须真实可靠,验收单必须报审。

(九)拆除过程监控拆除脚手架比搭设脚手架更具危险性,而恰恰目前对脚手架拆除的重视程度严重不足。

因此应对脚手架的拆除作业进行严格监理。

下面是对脚手架拆除时的各项安全要求。

1、拆除应有方案,方案应重点控制拆除过程中应采取的稳定措施。

并报监理审批。

2、拆除前应进行书面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安全员应进行现场指导,监理应现场旁站。

3、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其他防护用品。

4、脚手架拆除必须设立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并由专人进行监护。

5、局部拆除时,必须按已批准的范围进行,不得随意增大拆除范围。

6、拆除前,应先将步层内遗留的材料、垃圾块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由高处向下抛掷。

7、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8、高层建筑脚手架拆除,应配备良好的通信装置。

9、拆除作业前,建筑内所有窗户必须关闭锁好,不允许向外开启或有向外伸挑的物件。

拆除时,应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两步同时拆除。

10、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

11、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12、所有杆件与扣件,拆除时应全部分离,不允许未经分离即输送地面。

13、拆除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14、当日收工时,应仔细检查脚手架拆除部位周围情况,如发现某部位留有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或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七、事后监理控制要点与方法

1.外脚手架安全性能检测鉴定和阶段性及总体验收

(1)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的脚手架施工检查,听取整改意见,督促施工单位按期落实,消除事故隐患;

(2)对检查未及时落实到位的,应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记入监理日记和监理小结;

(3)对有严重事故隐患的部位、问题将及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若施工单位对隐患、问题拖延整改,监理人员将作出停工整改处理,并报告建设单位,若施工单位对隐患、问题拒绝整改的将及时报告质监站,请上级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2.对重大事故的处理

(1)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取得工作指示;

(2)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保护现场、抢救人员等现场工作;

(3)参与召开事故现场调查会,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协助施工单位尽快作出书面调查报告,并做好笔记;

(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事故整改的跟踪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意见,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事故现场整改后的复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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