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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公证836件。

公证合格率达99.8%以上。

市恒盛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服务所共办结诉讼案件119件,其中刑事案件2件,民事、经济案件117件,为政府和村(企)担当法律顾问108家。

全市举办“法律广场”、“普法大集”、“普法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50余次。

  二、主要做法

  

(一)以完善乡镇“调访一体化”为重点,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职能作用,促进了“和谐穆棱”建设

  1、“调访一体化”工作机制全面深入推进

  

(1)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

在全市9个乡镇建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以司法所为依托,司法信访部门具体承办,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调访一体化”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司法所所长兼任。

行政村依托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访室,主任由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担任。

村屯每20户居民设1名调访信息员,由村民代表兼任。

逐步完善了乡镇调访办、村调访室、调访信息员三位一体的调访网络。

全市“调访一体化”领导小组1个,乡镇调访办公室9个,村调访室125个,调访信息员321人。

各乡镇组织调访人员培训18次,培训农村调访人员600余人次。

  

(2)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

建立了工作例会、信息报送、定期排查、领导接访、挂牌督办、责任追究“六项制度”,规范调访业务建设。

严格按照省、牡市规定的标准规范操作,乡镇调访办公室、村调访室全部使用统一格式的调访申请书、受理登记表,调访笔录、调查笔录,调访协议书、回访记录等文书用纸,对调访范围、受理登记、调访过程、告知事项等程序进行统一规范,实行调访责任制,确保调访工作的严肃性、合法性和公正性。

  (3)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

为有效建立调访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使大量的矛盾和纠纷化解在镇(乡)村,避免民事纠纷转化为上访案件或刑事案件,建立健全了新的就地排查、就地解决、就地稳定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构建了镇村组三级信息网络,做到知心感性、通达民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建立了联动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调访网络作用,形成上下沟通,分合有度的立体调访体系,村调访室解决不了的案件移交乡镇调访办公室调处,跨区域案件联合其他调访机构共同调访;

形成了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调访局面。

  2、“调访一体化”机制的作用发挥明显。

  “调访一体化”机制建立以来运行态势良好,作用明显,效果显着,实现了矛盾纠纷的排查、预防、接访、调解、处理的有机衔接和一条龙运作,基层信访案件总量明显下降,闹访、缠访等无序现象明显减少,实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乡)”的工作目标,较好地发挥了依法调访、息访,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全年共接待、调处了各类调访纠纷456件,移交148件,防止发生集体访和民转刑案(事)件16件(次)。

  一是较好发挥了控制矛盾纠纷的预警作用。

在4月初土地纠纷高发期,采取全市统一的矛盾纠纷、上访案件“地毯式”定期全面排查;

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长假进行节前的重点纠纷排查;

在下城子工贸园区征地、八面通旧城区改造征地拆迁等重大社会、经济活动中进行有针对性地专项纠纷排查。

全年,全市共排查出纠纷及纠纷隐患176件(次)。

磨刀石镇调访办得知转心湖村十余名村民扛着锄头、铁锹到政府要地,如解决不好,他们要进京上访讨说法,调访办立即将村民召集过来并热情接待。

接访后,调访办深入村屯入户查访,查清矛盾的产生原因是:

在一轮土地承包经营期间,由于村民外出务工,没有认真对待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在二轮土地延续承包时,村委会没有认真核实,就将流转的土地谁种着就错误的过在了谁的名下,并发了二轮土地经营权证,导致侵害了原有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村民找村委会解决,没有结果,造成了集体闹访。

调访办多次入户做应返还土地的农户的工作,向他们宣传有关法律,政策。

经耐心的宣传、调解,多数农户退还了土地。

平息了一起随时可能激化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二是较好发挥了维稳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

在八面通旧城区改造征地拆迁纠纷中,由于八面通镇调访办、市公证处及时介入和出色表现,保证了旧城区改造建设的进度,为城镇规划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是较好发挥了跨区合作的联调作用。

通过建立村与村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联合调处机制,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在村内或乡镇内难以解决的跨区域纠纷。

全年共开展跨乡镇联合调解13件。

  3、民调示范村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

狠抓了村级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建设,规范组织、规范调解程序、规范归档立卷。

在此基础上,按照“每个乡镇要完善提高2~3个民调示范村”的要求,各乡镇司法所积极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支持,结合新农村建设和依法治村工作,按照印章、标识、程序、徽章、文书“五统一”,组织、工作、制度、报酬“四落实”的总体要求,各司法所结合本乡镇的实际情况,分别对2~3个村的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完善和规范。

健全组织机构,提高人员素质,规范调解厅设置,规范调解文书格式,规范调解卷宗,规范调解程序,强化示范村的“调访一体化”工作职能,提高了民调示范村的示范效能。

  4、社区矫正试点和释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取得新进展。

  

(1)释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积极启动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用软件,由监狱和劳教部门把释解人员信息录入到软件系统,通过上级部门把释解人员信息通过网络逐级发送到基层司法行政部门。

目前分发到我市的释解人员信息已分解到各乡镇司法所进行排查核对。

各司法所发动和依靠村“两委”班子、释解人员亲友和知情群众的力量,对释解教人员进行逐一走访摸排,做到有接茬登记表、帮教记录簿、排查总结报告、安置或就业情况登记表。

全市共有刑释解教人员93人,其中解除劳动教养人员22人。

经调查了解,刑释解教人员中73人在家务农或从事个体经营,表现良好,另有18人外出打工,2人查不到去向。

对生活困难的释解人员协调民政部门进行适当救济,对自谋职业的释解人员协调落实各种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为释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营造了宽松的环境,有效防止了释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了法律保障。

  

(2)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提高。

一是社区矫正制度进一步完善。

通过近3年的试点实践,对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工作例会、档案管理和接收、教育、监护、考核、解除等社区矫正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和修改。

二是社区矫正的帮教机制和措施进一步完善。

1、与市法院进行衔接。

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五种犯罪人员,在判决宣告后,责令其及时到市社区矫正办公室报到,依法履行登记手续,接受社区矫正。

自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启动至今,新接收矫正对象33人,其中:

管制的10人,缓刑的18人,矫正期满解除社区矫正5人,无一人在矫正期间再违法犯罪;

2、及时建档谈话。

矫正对象报到后,由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一次谈话教育,了解他(她)们的基本情况,为他们建立矫正档案。

告知其在矫正期间必须遵守的各项规定,要求矫正对象每季度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社区矫正机构汇报自己的思想改造情况和生活情况。

3、认真帮扶矫正。

社区矫正办公室和八面通、穆棱2个司法所从法制教育、就业指导、最低社会保障等方面,为矫正对象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和帮助,用帮扶、感化的手段提高社区矫正的效果。

  

(二)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为重点,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1、强势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全年,全市共受理法援案件140件,办结140件其中:

民事诉讼案件137件,刑事辩护案件3件;

法援中心办理10件,法援工作站办理130件。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法援工作网络。

调整和健全法援工作站的组织机构,保证16个法援工作站都有专人负责法援工作。

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使工作人员明晰审查、受理法援案件的程序,掌握法援工作的受案范围,基本掌握法援工作的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

规范乡镇法援工作站办案工作,按照《全省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工作细则》的要求,9个乡镇法援工作站统一挂牌。

要求法援工作站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细则》,对涉及法援的范围、申请援助的途径、申请援助应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等,必须一次性告知当事人。

二是完善法援工作制度。

依照《法律援助条例》和上级相关规定,在完善法援中心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完善了法援工作站的各项工作制度。

主要完善了学习制度、受案制度、工作职责权限、办案质量制度,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市司法局新农村建设工作总结

201X市司法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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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市委、市政府“市直单位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早计划、早安排,在村基础设施建设下功夫,在村民法制宣传上做文章,驻点村经济发展、建设和谐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村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彭家岭村位于石花镇西部,紧邻石花镇,全村有3个村民小组,372户,1280人。

现有土地8534亩,其中旱地面积1071亩,水田面积506亩,山地面积5434亩,水面面积40亩,其它土地面积229亩(菜园、宅基地等)。

村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和劳务输出,度村民人均收入4100余元,比上年度增加300元。

村集体经济相当薄弱,仅有一个砖窑厂和一个养殖场,每年集体收入主要来源于砖窑厂和养殖场承包款,约2.5万余元。

为了改变这一落后状况,副局长周杰同志带领工作队人员坚持每月到驻点村住一周进行调研,书写调研报告2篇,与村两委干部共同研究新农村建设规划,具体参与项目建设,一年来走访农户372户,为群众排忧解难26件,培养发展新党员1人,提供有效工作信息7条,开展实用技术培训117人次,办高效农业示范园面积200亩,帮助改善基础设施2项,修建农田水利设施3处,修建石子路面3公里,建文化活动场所1个,修水井20口,建沼气池4个,解决饮水困难179户,筹集资金8万余元,对村委会办公楼进行了改造。

促进了驻点村新农村建设上新台阶。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发挥工作队主导作用。

年初,市司法局成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局长黄秀强同志担任组长,明确副局长周杰同志担任工作队队长主抓该项工作,在局里挑选了两名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工作队成员,为我局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

工作队和村里4名村干部分包到村民小组,对主要工作明确到人。

黄秀强局长先后6次深入彭家岭村进行调研和指导,与村两委干部一起召开新农村建设专题会议,现场办公。

并召开村组干部座谈会,局、村共同出谋划策,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帮村干部解除后顾之忧,树立信心。

同时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在外墙粉刷、地面硬化、环境整治、村办公楼改造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使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迅速扎实推进。

  二是加大宣传,发挥群众主体作用。

新农村建设需要举全体村民的力量,新农村建设的主战场在农村,主体是农民,要号召村民自己动手,建设家园,如果没有村民的积极性,那么各项工作将难以开展。

因此,我们坚持把宣传发动、调动村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组织工作队员和村干部深入各村民小组,利用村民大会、村干部会议等有利时机,灵活采取召开动员会议,发放宣传单,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不断营造人人动手,户户整治,组组文明的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从而统一全村干部群众的思想,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典型引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农民群众的思想通了,但在“怎样建”的问题上,其态度往往还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为了让村民有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照着学的榜样,我局工作队考虑到户与户之间的情况不同,指导村两委先发展一批示范户,通过示范引路顺利推进整个工作,以筛选出来的农户为突破点,进行了重点建设,比如我们协调市水利局、林业局等有关单位对村里的水产、畜牧、苗圃示范户进行技术指导,组织他们观看外地的成功经验录像片,发展成示范户,以此来带动全村农户参与学习乃至主动落实各项建设任务。

同时,我们还积极组织农民代表、村干部到镇内和县内的示范村参观学习,一方面让其切身感受示范村的巨大变化,一方面把示范户建设的经验做法一五一十地教给农民。

  四是加大帮扶,推动新农村建设早出成效。

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市司法局党组主动念好“服务经”。

一方面,结合我们工作的职能,积极开展了“送法进村”及走进农家、走下田坝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年来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展出宣传图片20幅,张贴宣传标语25条,悬挂宣传横幅3条,向村文化活动中心赠送法律书籍100余册,为村农民上法制课1次,全村受教育人数达1200余人次。

另一方面从资金上予以支持,我们在局金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资金2万元对村办公楼进行了改造,拿出1.5万元为村委会购置了办公桌椅。

此外,还积极与市有关部门协调,争取资金1万元用于村基础设施建设,从而推动了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步伐。

  三、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存在的困难

  经过一年的努力,彭家岭村的确发生了一些变化。

但我们感到,该村目前的现状与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一些突出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

  

(一)村集体经济薄弱。

建设新农村,村集体经济是基础。

彭家岭村基本上属于农业村,由于受土地资源(山多耕地少)、土质结构(严重碱性土壤)的制约,村集体经济较薄弱。

据调查,该村每年的集体经济收入仅为2.5万余元。

除一个砖窑厂和一个养殖场承包给个人外,几乎谈不上有村级集体经济。

没有村级经济,建设新农村就失去了一个重要支撑。

  

(二)基础设施落后。

由于集体经济差、底子薄,村内公益事业几乎没有,尽管这几年时有一些投入,但村内主干道至今仍有5公里没有硬化,村委会办公楼改造后,上级要求的党员、治安、计划生育、民兵等阵地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泵站维修经费得不到落实。

村提水泵站始建于80年代末期,承担村500余亩水田的浇灌任务。

由于年久失修,大部分管道和提水泵机已老化,每年水稻播种季节,都要进行检修,方能提水,据统计,近几年的检修费用,每年均需2万余元。

为了解决这笔经费,村委会也进行过多次研究,曾希望通过个人承包经营来转移该项负担,但由于管道、泵机老化严重,至今无人问津,只能靠村委会借贷维持。

  (四)村民法律法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影响,彭家岭村青壮人员大部分外出务工,在家的村民年龄普遍较大,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法规意识比较淡薄,即使外出务工的青状年,对法律法规知识也了解甚少,遇到涉法问题不知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对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的规划

  我们将继续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要求,运用去年积累的工作经验,深入分析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条件和面临的困难,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建设新农村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

我们将把村干部和村民思想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问题来抓,让全体村干部和村民深刻认识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的根本途径;

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

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具体体现;

是缩小城乡差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

在全球金融危机大背景下,我们将采取各种形式、方法,切实引导村干部和村民立足本村实际创业发展,让他们清醒地认识到,外出的家人不一定都能赚到钱,在家只要依托石花镇,经营得好照样能够赚大钱的道理。

而且工作队计划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与村委会干部一道动员外出务工的能人回家创业,带领村民发展经济,共建美好家园。

  

(二)因地制宜,促进村民种植结构向多元化发展。

大力发展经济,稳定提高农民收入,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

为此,我们将结合彭家岭村的现状,逐步推进新农村建设。

引导村民增强种田种地就是种钱的效益意识,改变以往“种田糊口”的传统思想。

引导村民大力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把效益低的粮食作物调整为效益高的经济作物。

大力开发具有潜力的荒山,动员本村一些有经济基础的能人承包荒山,发展山地经济。

同时,与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协调,邀请技术人员定期不定期地为村民传授种植、养殖知识和技能,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全村经济健康发展。

  (三)用足政策,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彭家岭村的5公里道路硬化和村提水泵站维修经费是目前亟待解决的两件事。

我们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积极主动地与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协调,以国家扶持政策为主、村民自愿捐款为辅、村委会筹措资金补缺的工作思路,争取在为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办1-2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村民依法办事意识。

我们计划今年在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司法局的自身优势,结合我们的本职工作,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

结合村民委员会选举、征兵工作、婚姻家庭等,广泛进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兵役法》、《婚姻法》、《妇女儿童保护法》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宣传教育,增强村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增强村民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

推动和促进村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促进村民的矛盾化解和社会稳定。

依法为村外出务工人员、特困户、残疾人、现役军人家属等困难村民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促使村民切身利益得到维护和保障。

  一年来,我局新农村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市直机关相比,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必须把我局新农村建设在度推向新的高潮,全面按时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新农村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开创我局新农村建设工作新局面!

  附:

1、市直工作队驻点村基本情况统计表

  2、市直工作队情况统计表

市司法局个人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201X市司法局工作总结(3)|返回目录

  一、法律援助工作。

截止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5件,其中代理刑事案件15件,民事案件220件;

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咨询760人次。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了法律援助知晓率。

结合“xx”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以农村、农民为重点,采用漫画、案例、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大力宣传“关爱弱势群体、共建和谐社会”法律援助服务品牌。

  二、人民调解和重点人群管理工作。

一是搞好“四化”建设,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我市现有刑释解教人员2361名,其中刑释人员2087名,解除劳教人员274名,重新违法犯罪总共18人,犯罪率约为0.76%。

XX年以来,有56名刑释解教人员被接回原籍并妥善安置,无1人漏接及脱管。

市、镇(街道)、村(居)三级均健全了一人一册档案,完善了信息管理体系,做到了市、镇(街道)数据统一;

政法基层单位(综治办、司法所)数据统一。

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一次跟踪考察,全面掌握安置情况。

层层建立健全了帮教工作领导责任,帮教工作量化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

截至目前,共安置农村户籍人员1808人;

回原单位工作193人;

为2名人员办理了低保;

鼓励、引导和扶持80余人从事个体经济;

其他人员通过自谋职业解决了生计问题。

五是创新工作模式,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实行“三结合”,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将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与“能力提升年”活动相结合、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维稳工作相结合、与贯彻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相结合。

强化措施,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

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加大监管力度1187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全部得到管控,无脱管失控现象。

从北墅监狱和青岛监狱共接回假释人员100名,签订协助监督管理协议书100份。

共接收法院判处管制、缓刑和外地假释人员227名。

切实加强社区矫正与审判工作的衔接。

共接收了116人的委托调查,其中,对16名未成年人进行庭前人格调查,形成了庭前人格报告,人民法院依据报告对其中的1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判处缓刑,其他的1名犯罪嫌疑人也从轻处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继续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贯彻活动。

2月份对包括调解人员在内的农村干部进行了一次综合性培训,其中对人民调解知识的学习均在8课时以上。

出动宣传车60余车次,深入农村开展包括《人民调解法》在内的法制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5.8万余份。

三是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

健全完善人民调解排查化解体系,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340余起,没有一起因排查调处不及时、处置不得当而引发的治安案件、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四是切实做好春节、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维护安全稳定工作。

期间没有发生重大的社会矛盾纠纷和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确保了春节平安度日、“两会”的顺利召开。

  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深化“法律七进”,夯实普法根基。

通过深入推进普法活动的有序开展,使法制宣传教育逐步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各个角落。

目前,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77%,其中,XX年新创建国家级1个,省级4个。

我市已开展的“市长学法日”,迄今已举办48期,市级领导与镇(街道)、部门领导一起先后集中学习了《所得税法》、《物权法》等60余部法律法规。

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等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摆上了重要日程,学法考试和执法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企业、单位人员学法更加深入,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骨干企业负责人培训计划。

家庭成员学法逐渐常态化,组织开展“遵纪守法光荣户”、“学法普法带头人”等评比表彰工作。

二是突出重点对象,注重普法实效。

突出以在校青少年学生为重点的普法教育,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新热潮。

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开展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从七个律师事务所中抽调了20名优秀律师组成专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已举办185场次,受教育学生达到22.6万余人次。

突出以农村农民为重点的普法教育,政法部门、涉农部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

各文艺团体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

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普法专栏。

同时,与相关部门配合,积极组织农村“两委”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轮训工作。

三是创新形式载体,营造浓厚氛围。

组织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平安创建”集中宣传日、助残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法制宣传教育作用,坚持做好“法治乡村”栏目、“政法在线”栏目、“以案释法”专栏、“青春讲堂”栏目等。

市司法局活动工作总结

201X市司法局工作总结(4)|返回目录

  根据省、市委关于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的安排部署,市司法局“三万”活动工作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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