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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地测管理制度

威信县河边煤矿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

 

二〇一〇年

煤矿煤炭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制度

根据《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及有关储量动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矿的具体特点,特制定煤炭资源动态监督管理制度如下:

一、成立储量动态管理领导组

组长:

王跃贵

副组长:

陈德华、杨文峰

成员:

赵鸿、吴开云、程青松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地测室,由地测科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动态监督管理制度

1、设计人员必须按设计规范进行正规设计,对应回收的煤柱必须设计回收,尽量减少煤柱损失;

2、在开采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任何人或部门都不得随意变更设计,违反开采程序,吃肥丢瘦或任意扩大煤柱边界;必须收净采面浮煤,严禁留顶、底煤;

3、必须及时、准确地实测施工巷道、采煤工作面的推进度,编制规范的采掘工程平面图;

4、必须及时、准确地收集、编录采掘工作面揭露出的地质资料,编制规范地储量计算图;

5、根据收集、编录的地质资料,对照《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和《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中的规定,对当年储量动态块段需要进行注销、报损、转入、转出、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处理的,必须严格按审批程序,如实上报有关部门审批,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否则,将追究其责任;

6、各种储量报表及图纸必须由储量管理员按规定如实编制,报经科长初审,技术负责人审核,矿长签字送公司总经理批准加盖企业公章后才允许上报,任何人不得虚报、瞒报、谎报,不经领导审批签字擅自报,否则,将追究其责任。

三、动态分析制度

1、储量管理人员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储量动态变化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掌握其变化规律,并向有关领导提出建议;

2、由矿技术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人员针对资源开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开会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报公司审批后实施。

四、储量管理资料的归档和借阅制度

1、所有的储量管理资料必须分类归档存放在专用的资料柜内,并由专人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2、凡需借阅储量管理资料者,必须由借阅人出掘经矿有关领导审批签字后的借条才允许借阅。

煤矿地测图纸资料及测量仪器保管制度

一、地测图纸资料必须分类归档存放在专用的资料柜内,并由相应地专业人员保管;

二、测量仪器必须分类存放在专用的仪器柜内,并由相应地专业人员保管;

三、资料柜内或仪器柜内必须长期保持干燥,资料柜还必须有防虫蚀措施,仪器柜必须防止被强烈震动。

四、资料柜或仪器柜内必须上锁,其钥匙必须由管理人员随时携带,不得借给他人;

五、凡需借用图纸资料或测量仪器者,必须凭经矿领导批准签字的借条才允许借用。

煤矿地质技术管理制度

1、井巷所揭露的煤层,不论是否开采,均必须进行观测和描述,凡井筒、石门和其它穿层巷道揭露煤层的地点,均应作为观测点进行观测;在沿可采煤层掘进的巷道应按《地质规程》规定的间距进行观测描述,遇地质构造时应适当加密观测点。

2、严格按《地质规程》规定的内容观测煤层、断层等。

3、开拓施工前应认真分析附近井巷(钻孔)工程揭露资料及物探成果,掌握区域构造规律,分析工程将穿过的煤岩层特点,熟知巷道所处层位特点及距上、下煤层距离,按要求及时深入现场,进行地质编录。

开拓过程中,应及时填图、分析,及时修改预测图纸及区域地质图纸及区域地质图纸,预测前方地质情况变化,提出超前探测计划与设计,按时编制提交开拓地质说明书。

4、工作面掘进施工前应认真分析附近井巷(钻孔)工程揭露地质资料及物探成果,掌握区域及工作面煤层厚度变化、地质构造情况、掘进层位、煤层与上下相邻煤层间距、顶底板岩性及其变化趋势,按时编制提交掘进地质说明书。

5、掘进过程中应及时填图分析,及时修改填绘断面交面线,各可采煤层底板等高线图,区域地质图及巷道素描图,预测前方地质情况变化,及时提交各种地质预报。

工程结束后及时组织探煤厚工作,获得结果后5天内按质量标准化要求编制提交回采地质说明书,经矿技术负责人审核后交生产部门使用。

6、充分分析回采地质说明书及已开采的相邻工作面地质规律,对采面进行动态跟踪、动态分析、动态预报,认真观测记录已知的地质构造引起的地质变化情况,做好采面地质素描,分析预测隐伏构造及薄煤层延展变化趋势,验证物探结果,做好地质预报工作。

按要求及时编制提交采后总结,并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妥善保存。

7、生产中遇较大地质构造时,地质部门有关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地质人员深入现场进行会审,上井后根据观测及调查资料综合分析及时编制相关图件,及时向矿技术负责人汇报,研究处理。

8、各种图纸必须按标准化要求使用统一正确的图例、图字作图,按《地质规程》要求的时间填绘井巷工程、煤层、断层等高线等及各种注记。

地质工作用图(包括采掘工程平面图、日常手头用图等)要求随工程进度在日常整理资料的同时随时修改填绘,并至少每月应全面分析修改一次。

要求图纸内容齐全,资料推测有理有据,并保证相关图件一致性。

9、按要求及时提出各种地质预报。

年报应于2月10日前签发;季报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签发;日报应于每月5日前提出;临时预报应根据采掘工程进度及地质变化随时提出预报。

要求预报内容准确,并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10、各种地质资料包括图纸、原始记录本、说明书、各种台帐、卡片等要求内容齐全,有目录索引,做到查找方便、实现档案化管理。

11、加强地质资料的发放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对外提供地质资料及图纸,地质测量部门向外提供的一切资料、图纸、报表等,均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提供或报出。

煤矿水文地质技术管理制度

1、矿长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领导责任,实行全面领导,定期分析研究解决防治水工作中的问题,检查各预防治水工程进展情况,在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给予保证;矿技术负责人对矿井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直接领导矿井防治水工作,为防治水患提供技术保证;地测部门必须按照有关规程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为矿井防治水预防重大水患事故提供翔实可靠的基础成果资料,并提供预测预报,设计部门要将防治水工作列入设计内容;各采掘区(队)长对本区的防治水安全措施的落实负第一责任;班组长对本班组的防治水安全措施的落实负直接责任;安监部门对防治水的安全措施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2、必须依据《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的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矿区(井)水文地质调查、勘探和观测工作,查明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下水的规律,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并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的需要,不间断地提供水情资料和年(每年的2月底前)、季(每季第一个月份的10日前)、月(每月10日前)水害情况预报,井巷接近危险地段或水情发生变化要根据有关规定提供临时水害通知单。

各种水情资料、水患预报要翔实、具体,要有超前性;措施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强,经矿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发到有关领导和部门执行。

3、设计部门必须认真分析研究水患预测预报资料和有关的水文资料,在编制采掘工程设计时充分考虑水害因素,从工程设计开始,为防止重大水患和探放水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并将探放水工程纳入采掘工程设计和工作面衔接计划时间表内。

4、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受水害威胁地区进行采掘施工前,必须首先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地测部门写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意见,并提出防范措施。

防范措施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采掘工程待确认水患排除后方可施工。

5、在存在老空区积水威胁的地区施工探放水工程前都必须确定探水线,并准确的将积水范围、积水标高、积水深度、积水量、动水量及探水线填绘在专业矿图上。

6、各类井巷工程贯通前,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情况不清时,必须在距贯通点30米(煤巷)或20米(岩)巷前,发放水害通知单,查清条件,待排除积水淤泥后方可贯通。

7、矿井之间的隔离煤柱必须按有关要求留设。

所有防水煤柱内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以保证煤柱的完整性及隔水的可靠性。

如因工程需要不得不开掘巷道时必须提出专门报告和相应的有效措施,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批,不经正式批准不得施工。

8、坚持水害隐患定期排查制度,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每半月进行一次,地测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每周进行一次,对重点水害问题,地测部门应随时组织会商,每次会商结果均要有正规记录,内容要齐全、规范。

9、当井下工作面出水或出现水文地质异常情况时,要求分管领导和有关技术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对井上下钻孔水位及涌水量,水质进行监测,对收集到的数据及时地进行分析、整理,拿出结论性意见。

10、坚持质量标准化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杜绝防治水工作中的随意性和侥幸思想,规范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术工作,以高质量的矿井防治水工作来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

11、为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预防重大水患事故发生,应制定防治水管理工作十不准:

①各类防爆水煤柱内不准随意布设巷道;

②当采掘工程施工中出现突水征兆时,不准继续施工;

③探放水钻孔正式探水钻进前,未安好孔口装置时,不准继续钻进;

④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地质情况不清时,不准贯通;

⑤所有下山掘进巷道无特殊原因未到位不准停工掘进;

⑥上方或上覆巷道、老塘有积水威胁或情况不清时不准施工;

⑦在高水位异常区的工作面上未经探查,不准回采;

⑧回采工作面波及范围内的水文孔或封闭不良钻孔,未经处理前,不准回采;

⑨探放水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未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时,不准施工;

⑩受底板奥灰高压威胁的矿井,深部水平的井巷不准布置在灰岩及以下的层位。

煤矿重大测量工程开工前测量方案审定制度

1、由测量负责人召集测量人员制定测量方案;

2、测量方案制定后,以书面形式报矿技术负责人审定;重大测量贯通工程,制定的方案达不到精度要求及时报矿长审批;

3、审定后的测量方案由矿技术负责人传达到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并组织实施。

煤矿测量质量标准化管理细则及考核办法

1、记录本和计算台帐要求封面、目录、工作面示意图、备注栏、起算数据来源、原始数据来源、草图等内容齐全;每发现丢失一项内容扣1分;

2、记录本除内容填写齐全外,要求对检查角进行评定,首页应写清检查角来源,违反要求扣1分;

3、由于各种原因,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划掉并注明原因。

所有记录、计算禁止涂改,如写错应划掉在上方重写;记录本和计算帐的计算者和对算者要求本人签字,不按要求去做扣1分;

4、内业计算后,应及时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生产施工进度图,达到随测随填,每发现一次不及时扣1分;

5、新开工巷道超算数据的抄录,要由两人单独抄录,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在井下点号不清时,还应量边检查起算点,违反此规定,造成测量事故,取消测量标准化评比资格;

6、开口线应独立测量两次进行标定或第一次标定开口线后,掘4—5米后及时进行第二标定,违反规定,造成测量事故,取消测量标准化评比资格;

7、为了避免测量工作发生错误,要求内、外业工作本身要有检核或单独进行两次,违反此规定按出测量事故处理;

8、为了评价测量工作质量,巷道贯通后应及时联测导线精度,评定;每发现一次联测不及时扣1分;

9、认真坚持通知单发放制度,发现一处不及时扣5分,因通知单发放不及时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

10、在操作中发现仪器有问题,应及时反馈,禁止带病作业。

煤矿测量月末收尺管理制度

为了保持收尺严肃性,准确性,避免出现责任事故,特制定月末收尺管理制度如下:

1、所有测量人员都必须下井现场认真收尺,做到准确无误,任何不得留尺、多报,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收尺人员上井后,要认真填写收尺本,收尺本要求收尺人员本人签字;

3、测量人员,收尺当天要下井对收尺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收尺问题及时汇报;

4、在收尺工作面遇特殊情况无法收尺时,收尺人员要及时反馈请示,根据请示结果进行处理;

5、各收尺人员要认真填写收尺报单,收尺报单有关人员要认真检查,避免出现失误;

6、收尺当天,有关人员要认真填好交换图及相关台帐。

煤矿测量通知单发放制度及考核办法

1、当掘进工作面接近各种采矿安全边界时,为了避免出现事故,由测量负责人及时填写,地测部门负责人签发,施工单位必须签字;

2、贯通测量通知单两工作面间的距离应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按有关规定处理;

3、通知单编号、草图、内容齐全后,经测量负责人、地测部门负责人、矿技术负责人签字后下发;

4、贯通测量通知最后标定位置必须实测,如不实测,不准下发通知单。

煤矿绘图技术管理制度

1、绘图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各种技术标准;

2、绘图工作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绘图员要认真学习业务,掌握有关技术标准及规定,严格按质量标准化标准来开展工作;

3、绘制各类矿图时,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指导,正确使用图例符号,图纸精度要符合测量要求,保证矿图的质量;

4、各种矿图的绘制应符合准确、及时、完整、美观的原则。

应达到线条均匀、圆滑,接头吻合无疙瘩,点线、虚线间隔大小一致,平行线间距相等;各种文字、数字注记规范,字隔、方向符合要求;颜色标准,着色均匀;内容齐全、完整,几何关系正确等;

5、图纸绘制完成后,坚持各级检查制度,进行审核、签字,签字完成后才能投入使用;

6、按时填绘交换图,地测部门负责人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审核,保证图纸内容齐全,无错漏现象;

7、计算机绘图人员除精通电脑操作及绘图技术外还要掌握一定的矿井地质、测量、水文地质及矿井储量等相关知识;

8、计算机绘图人员应爱护电脑设备,加强文件资料的管理,注意地测资料的保密性;

9、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绘图人员的技术水平。

 

煤矿储量技术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煤炭法人》、《矿产资源法》、《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按规定的要求进行矿产储量的计算、监督和管理;

2、严格按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要求来进行日常技术管理,及时填绘各种储量图,填写各种台帐,编写各种回采率分析报告,包括年度、季度、月份及采后总结(工作面、采区、矿井);

3、严格储量增减制度,储量变动要按要求提出申报,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自行改动。

符合储量转入、转出、注销、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条件的,地测部门提出请示,上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复,没接到批复前不得随意进行破坏性生产,凡未经批准就弃而不采者,均按丢失煤处理,参加采区回采率计算,凡应一次处理的不准化整为零多次处理;

4、工作面收尺调整一般要求每旬一次,当工作面推进较快或构造复杂时应增加观测次数。

收尺时必须深入现场,准确测量。

测量的内容包括上风、下运的残尺米数、煤层倾角、煤层厚度、结构、采高、浮煤厚度、剖顶底板厚度、丢顶底煤厚度,地质构造变化,水文情况等。

观测点间距一般为10—15米,煤层厚度及采高的丈量误差小于煤层厚度的3%;

5、加强矿井储量业务监督工作,各地质及资源管理人员要深入了解矿井水平延深、采区、回采工作面设计,对设计施工中违反国家技术政策和规定时要提出建议和意见,建立“预防丢煤通知书”制度,对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按设计要求施工或生产,有产生丢煤可能时,要及时向矿技术负责人汇报,并发放“丢煤通知书”。

已经造成不合理损失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按要求认真填报各种储量报表;

7、矿技术负责人要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储量动态、损失量及回采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分析,找出问题,不断改进。

煤炭资源储量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及时收集编录煤炭资源开采过程中揭露的各种地质资料;

二、查清矿井煤炭资源开采情况,定期测算并上报储量的动态变化及开采、损失情况,建立储量管理台帐和相应地技术方案,为矿井生产建设提供技术依据;

三、根据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的要求,对资源储量动态变化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查明原因,对违反技术政策,破坏和丢失煤炭资源的行为,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

四、积极寻找煤炭资源,扩大可采范围,增加可采储量,为矿井正常持续生产、扩大生产的能力和延长矿井服务年限提供可靠的物质基础;

五、负责储量报损、注销、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转出、转入的呈报工作;

六、参与制定和检查、分析各种回采率设计指标及其执行情况,为合理开采和利用资源提供可行性意见;

七、对违反矿产资源管理法规的行为及其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并可越级上报。

地测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矿区的生产勘探工作;

二、调查、收集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及影响生产的其它地质因素,提供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和掘进巷道的地质资料;

三、调查、收集影响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并掌握地下水的规律;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编制防治水工程设计;

四、调查、研究矿山地压、地温和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等现象与地质条件之间的关系,并提供有关资料;

五、进行井上、下各种控制测量工作,测量井上、下各项工程及设施之间的几何关系并绘制各种矿图;

六、负责井巷施工给向和大型固定设备安装的定位工作;监督施工单位按定向施工,并参与采掘工程进度验收工作;

七、开展地表和岩层移动的观测工作,提供地表及岩层移动的各种参数,参与保护建筑物与留设煤柱设计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三下”采煤工作;

八、负责按照矿产资源法和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等有关规定测算、统计、上报矿井的储量、开采损失量、损失率等,掌握矿井各类储量的动态及其变化情况;参与储量报损、办理储量注销、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等储量的报审和审批工作;

九、负责对矿井中“三个煤量”的测算和上报;

十、参加矿井采掘技术设计和生产计划以及矿井远景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十一、对煤炭资源的合理开采和井巷施工进行业务监督;

十二、承担有关部门或领导需要办理的其它地质测量工作。

 

煤矿煤炭资源储量管理体系

 

法人代表

矿长

 

技术负责人

 

技术科地测科调度室

 

地质组储量管理组测量组采煤队掘进队

 

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为了防止矿井发生水害事故而影响安全生产,根据《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中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矿井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如下:

一、水害的种类

1、地表水害:

矿区地表水通过周边邻近煤矿的坑道流入本矿井,造成重大的危害安全生产的水害事故。

2、老窑积水水害:

周边邻近煤矿乱挖乱采或超层越界而揭穿废弃的老窑积水造成大量水涌入本矿井影响安全生产的水害事故。

二、每季度由矿长组织有关人员对本矿井的水害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查出了水害隐患,落实责任,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进行处理。

三、凡出现大雨或暴雨时,必须安排人员观察各水平的涌水量情况,根据水势预测水量大小,推测是否给矿井造成大的危害,一旦出现险情,立即报告调度室,组织人员进行防洪抢险,以确保安全生产。

四、每月组织人员对周边煤矿的开采情况进行一次调查了解,一旦发现在水区附近进采掘活动必须立即报告矿有关情况,以便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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