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我国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建设的问题及对策金融经济毕业论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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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促进普惠金融,让全部市场主体都可以得到专业的金融服务。
普惠金融体系的创建逐渐变成我国金融变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是普惠金融系统的重要部分。
在目前的局势中,国内金融发展需要处理下面的问题:
第一金融服务群体不公平。
农民等收入不高的群体无法得到金融服务,进而造成贫富差异更加显著,社会纠纷深化;
第二金融结构不均衡,造成经济资源在产业以及地区之间的分配显著失衡,不利于经济长久稳定进步。
本文站在农村发展的角度上,在整理普惠金融分析结果以及充足经验的前提上,融合国内目前经济、农村发展计划以及现在农村金融的现实状况,从众多层面对国内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开展深入分析,且指出处理方式和意见。
二、新常态下农村普惠金融体系概述
(一)普惠金融的内涵与特点
普惠金融的概念就是:
可以高效、全面的为国内全部阶层以及人群,特别是可以为贫困、收入低的人群准备服务的金融体系。
普惠金融体系定义的指出并不只是金融理论的关键创新,此外对全球消除贫困事业也有重要的作用。
其重点概念涵盖下面众多部分:
第一,普惠金融体系重要目标人群包含下面三类:
一农村、城市贫困以及收入低的人;
二是特殊人群,比如老年人、残疾人等;
三小微公司。
第二,普惠金融体系凸显金融平等的观点。
也就是每个人都需要得到相同金融服务的权利。
第三,普惠金融体系关注利用金融服务,促进偏远区域的长久发展,提升贫困、低收入人员的生活质量。
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呈现出三个特征:
第一个是它的普及性,人人都可以享受到金融提供的服务,不管对象是贫穷还是富贵,没有等级和阶层之分;
第二个是它的包容性,每一份金融产品都是存在一定风险的,而只有和顾客之间有沟通才会了解他们的需要,以此来开发新的产品,一定会有一些不足之处,而普惠是可以包容这些不足之处的;
第三个是它便捷性,中国经济发展到今天这般模样,金融活动的主体从客户逐步过渡到了庞大的群体,为了适应大家的消费习惯,人们可以在地铁和公交或是其他地方进行金融业务办理,打破了以往的区域限制。
在中国,普惠制度还在持续的修改完善中,同时也将遇到更多的困难和挑战,比如,普惠的服务还不够惠及,在城市其发展较快,而农村地区与此相反,我国普惠金融体系不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金融基础设施有待增加,商业可持续性还有待提升。
互联网和信息技术是普惠发展的主要依据,在这其中,信息化对普惠的成长就有很大的帮助,而在农村等一些信息化水平较弱,甚至许多地方没有网络,甚至连电话沟通都是难题,而发展金融更是难上加难。
(二)新常态下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建设的意义
首先,提高农民资本性收入,缩小贫富差距。
我们把经济的基本要素分为资本、劳动力、科技。
而我国农村居民是劳动力的主要供给主体。
在我现行的经济状态和分配制度下,资本的回报率要远远的高于劳动力和科技,造成我国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日益扩大。
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建设,让农民通过在金融市场进行融资、投资,在经济中享受更多资本的话语权,从而分享到资本带来的回报。
农村普惠金融不但让农民更便捷的享受到金融服务,而且提高了农民的资本性收益,缩小贫富差距。
其次,助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转型。
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将为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金融支持,同时将为农业产业链中的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扩大农村服务型需求,化解过剩产能,扶持新型产业,促进产业结构的转型。
三、我国农村金融的现状
(一)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普及率低
2009年7月,银监会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中提出了3年内设立129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远景目标。
截至2011年末,全国组建了786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12年末也仅达到845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分析小组《2012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中提到:
“……新型农村机构加快发展。
年末包括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在内的各类新型农村机构共计6923家,其中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占比87.8%......”推算得到。
数量虽有所增长,但未能实现规划。
此外,2012年全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约为28960人,总资产为4267.8亿元,分别占全国银行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的8.57‰和3.43‰。
如果按照国家统计局2012年公布的乡村人口数量64222万人,乡村农户数量17839万户计算,农村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服务于农户的比率仅为0.00016人/户。
无论从机构数量,还是从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来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势力”范围过小,很难满足农户和农村企业对资金的旺盛需求。
(二)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地理分布不均衡
中国西部地区除村镇银行占比较东部地区略逊外,其他两种类型的机构比重在全国均为最高。
中国东北部地区三种类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比重最小、数量最少,其中,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的占比仅为中部地区的1/2,仅农村资金互助社占比与中部地区持平,而其与东部和西部地区相比,差距更大。
对于以农业为主、经济不发达、农村金融服务严重滞后的东北地区,若不能尽快增加农村金融服务以支持农业经济增长,则与其他省份的相对劣势必将继续扩大。
四、新常态下基于互联网的普惠金融发展分析
(一)操作智能化
普惠金融既要以合理的价格提供服务还要公平对待所有的客户,但由于以往科技水平和经济的限制,我国绝大多数人以及地区都不能享受到普惠金融所带来的益处,而互联网的出现,给小额贷款、注资途径等为普惠发展给予了便利,也给中小公司的集资给予了全新的选择。
互联网技术发展使得广大人民对金融需求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传统金融服务已经难以满足大众,个性化以及多样化的需求促使我国必须创新,朝着智能化和现代化的方向发展。
在互联网上,人们可以自由的进行资金交易,比如:
支付宝、微信钱包、网上银行等,它们将变成我国信息化金融发展的重点路线,互联网金融使得传统金融业务升级,柜台不再是办理业务的唯一途径,更多的是依靠互联网基础上的银行办理。
为我国广大农民以及中小微型企业提供各种低成本、现代化、智能化的高效率金融服务,实现金融普惠性。
(二)服务便利化
由于“互联网+”的举行,人们对互联网的认识也逐渐加深,更在意互联网给人们带来的便捷。
信息化及金融产品的高度创新,以及借助互联网金融的优势,我们可以在业务方面可更好实现普惠金融。
传统金融机构的物理网点往往分布在一线城市人口多、商贸市场广的地方,而三四线城市经济落后地区以及农村地区往往只有极少的网点。
金融机构也认识到了这一点,也为了发展自己的业务,与互联网企业的跨界合作,从而解决了此种弊端,不发达地区的人们即使在没有银行网点、ATM机的状态下,人们能够利用PC、手机等来完成他们的资金交易,这一点打破了硬件设施的限制。
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持续进步,促进着互联网和金融的结合,这给普惠的成长给予了一定的技术基础,更给普惠的长期发展给予了渠道。
和以往传统的普惠相比,互联网普惠打破了时空的局限,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来处理自己所需求的工作,比如顾客自己就可以处理的存款、取款、转账及其他业务可以通过手机银行、互联网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等,不用再局限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银行和小型贷款公司办理业务,另外,利用互联网能够筹集资金、人才、技术、市场等。
奥巴马2012年4月5日签署的“JumpstartOurBusinessStartups(JOBS)”法案,同意利用社交平台或是互联网平台贩卖一部分物品,这给众筹资产提供了法律保证,让众筹变成解决小企业困难的新途径。
不仅提高了金融效率还可以轻松便利的投资理财。
21世纪的今天,移动支付已经随处可见,校园、商场、街边到处都可以使用支付宝和微信支付,而一些局限于使用金钱交易的商家也逐渐落后。
2016年,中国电子支付方式中第三方支付平均每月使用5次以上,占据数量最大,其中包括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占比31.8%,移动支付占33.5%,手机银行(32.2%)和网上银行(35.9%)使用1到3次进行支付的用户所占比重最多,每次消费金额基本保持在100-500的人最多,占比22.5%-25.8%,其次是501-1000,占比20.9%-23.4%,消费金额超过1000元的占比13.2%,第三方互联网支付是最受广大群体欢迎的方式。
2018年中国报告大厅一组数据显示:
截止2018年,中国使用支付宝的用户达到4.5亿,从2017年65%的使用率到2018年71%的使用率,上升6个百分点,00后和90后是使用移动支付APP的主力军,其次便是80后,人均消费金额超过120000元,并且还在继续增加。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使用让人们出门不再尴尬于没有现金,也不用担心钱财过多会丢失的情况。
(三)需求差异化
就目前来看,互联网的飞速发展让人们越发的脱离不了它,而经过改革和创新的金融业务,在使用计算机技术来分析数据,更好的创造出各式各样的金融产品,这在很多方面都满足了顾客的需要。
客户在购物方面,使用淘宝、蘑菇街;
吃食方面,使用XX外卖、饿了么、XX糯米、美团等软件;
交通方面,如滴滴出行、优步。
互联网技术对软件的开发不仅便利了人们的生活,还满足了人们在吃穿住行上的需求差异化,加上2016年农村淘宝的推出,直至2018年在农村的全面覆盖,金融服务需求的多样化实现的脚步加快,互联网普惠金融的需求差异化逐步明显。
普惠金融是金融公平的体现,不仅让中低收入者可以享受金融服务,还提高了社会的经济利益。
以往在银行借款,需要担保、抵押等一系列繁琐的手续,但互联网发展模式中的网络借贷大大地改变了这一方式。
不管是低收入者还是高收入者,不再只提供给有担保和稳定收入人群,而是人人都可以通过此种方式进行借贷。
本研究以P2P借贷行业累计交易为研究对象:
据数据显示,在2016年,我国P2P行业的资金交易量约为3000亿元,而2017年发展更是迅猛,其交易额是2016年的3倍。
2018年尤甚。
图2-2中显示我国2018年度一月份到十二月份p2p借贷行业交易量总额约为9750亿元,除去一月份交易量为400亿,剩余均超过500亿,2018年度2月和12月由于某些因素交易量下滑,而12月份交易量相比11月下滑100亿左右,其余全部呈增长趋势。
图2-22018年P2P行业借贷行业交易量(单位:
亿元)
数据来源:
零壹财经
此外,互联网金融借助付款技术、通信技术及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不仅细分了市场,还减小了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成本和信息不共享,对市场上的信息传播、命令下达与完成、付款结算流程,增强了交易者的地位。
随着近些年中国经济的进步与发展,以及对金融市场的重视,商业银行迅速兴起扩大,各种银行网点广泛分布,无论城市还是农村居民都可以感受到金融公平。
人们需求的差异化也满足了不同地区人们的需求,促进了金融的公平性,互联网的进步促使普惠金融的公平性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五、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建设的问题
(一)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建设主体单一
在之前的经济金融环境中,国内金融市场制度不完善,参加金融组织创建的准入要求繁多,导致社会资本无法进入到金融体系创建中,导致国内农村普惠金融系统由政府单个主体所引导的现状。
农村普惠金融系统的发展,因为政府主导而导致其丧失活力,效率降低,无法发挥自身功能。
其还是国内农村金融体系发展缓慢的关键因素,变成当前局面下国内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发展需要处理的关键问题。
政府主导创建的国内农村金融体系主要问题为:
第一,金融组织可持续性不强。
因为政府干涉,并未遵照市场发展规律,金融组织简单的进入到农村,并未将农村金融的发展和本地区经济发展现状相融合,导致金融组织的可持续性差,建立一段时间之后就关闭甚至远离农村。
第二,金融组织效率不高。
政府主导中的金融组织,使用行政化的监管运作制度,贷款等金融服务审批流程繁多,时间很长,效率不高。
第三,权利寻租明显,出现腐败问题。
政府主导的农村金融系统,拥有权利的人缺少合理的管理,权利寻租问题显著,导致农村金融组织变成本地区当权者的提款机,金融服务并未具备普惠贫困、低收入人群的功能,反之却催生了金融腐败问题,导致国内矛盾持续增加。
(二)农村普惠金融缺乏相应的管理考核体系
农村普惠金融体系所需要处理的主要内容是农村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国内农村的金融组织实地网点普及率很低,金融普惠的关键工作是促进农村金融基础设备的发展,提高农村金融组织服务网点的数目。
国内农村民众即便人数众多,然而密度不高,农村民众居住地区并不集中,导致国内农村金融组织普及需要创建充足的物理网点,需要投放充足的人力、物力,建设费用很高,导致金融公司不想去农村地区发展,只设置少数乃至并不设置农村金融组织网点。
此外,因为国内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创建并未修订对应的管理审查指标,在一定层面上强化了以银行为典型的传统金融组织对创建农村金融服务系统的排斥性。
修订相对健全的农村普惠金融建设管理审查系统,减少农村金融普及的费用,提升农村金融的使用人数,就变成新常态下农村普惠金融系统创建所需要处理的关键问题。
(三)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类型单一
在国内农村可得到的金融服务中,存贷款业务是非常关键的部分,此处主要是贷款业务,存贷比值明显不对应,特别是对于并不具备抵押物的大部分农村家庭以及个人来说,贷款就变成了奢求。
如此就导致,国内农村民众的储蓄资金被持续的传送到农村,转移到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城市,持续增加了城乡差距。
农村金融服务非常简单的关键因素就是下面三个部分:
第一,银行类金融组织的服务自身出现显著的问题,去除存款服务之外,其余金融产品以及业务大部分都设置相对高的准入门槛以及严苛的准入要求,因此对贫困、低收入的农村人群来说就表现出一定的排斥性。
第二,农村民众并没有抵押产品。
国内信用系统并不健全,农村征信系统甚至是一片空白,此外在之前的政策制度下,农民缺少可抵押的实际物品。
因此就导致农村家庭以及个人无法得到贷款。
第三,农村非银金融组织数目少。
在国内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系统中,保险、券商、金融租赁、信托等相关企业以及其余全新农村金融组织在国内农村非常少见。
此处部分组织在农村基本上并不存在,导致农村民众的理财以及投融资方式非常少,只可以使用银行存款服务。
(四)新常态下互联网金融对普惠金融的影响
1.金融风险影响普惠金融发展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监督不严格,由于互联网金融交易两方都是基于网络来确立关系,而我国在进行互联网金融交易时,却没有把顾客的身份等信息列入考察项目中,一旦有人来借款时,缺乏他的身份信息,那贷款平台就很难进行风险评估。
一系列不规范指标给借贷审查带来了困难;
二是来自互联网中介平台,互联网金融企业虽然近年不断发展壮大,但受某些因素的影响,如E租宝事件,由于经营不完善,通过虚假征信和虚假债权手段也会增加信用违约。
众所周知,在21世纪的互联网借贷上,人们之间靠的是信任,若互联网金融企业与客户彼此之间的信任不复存在,消费者权益将会受到严重威胁,行业发展动荡,导致金融市场的腐败和没落,建立在互联网金融基础上的普惠发展也是一大难题。
据我国猎网平台统计,中国在2017年的第二季度接到来自全国各地的网络诈骗举报6919起,第三季度网络诈骗案件数量扩充到8247起,比第二季度多了1328起,增长了19.2%,骗取金额总值高达4057.4万元,增长率为32.1%,人均损失4919.8元,增长率为10.8%。
其中,5156起来自电脑用户报案,涉案总金额为2746万元,人均损失5326元;
手机用户报案共3091例,涉案总金额达到1311.4万元,人均损失约为4244元,虽然与PC用户相比数量有所下降,但还是损失惨重。
征信系统的不完善以及网络监管的不严格使得人们在进行金融交易的时候,遭到不法分子钻孔,不仅泄露信息,还损失钱财,严重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2)运营风险
对于互联网普惠金融的发展,在运营风险上,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分析:
第一从机构内部管理方面,互联网金融对于大众来说是一个新概念,许多的公司还在刚刚起步的阶段,所以公司和员工的融合以及员工的业务处理能力都需要增强,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可能会有一些不规范、不到位的情况,业务办理速度缓慢或是办理出错等问题;
第二是成本方面,普惠金融涉及的对象中中低收入者所占比重大,然而资金需求量小,对于银行来说经营成本比较高。
普惠金融由于依赖互联网技术,需要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在金融产品的开发与设计上需要大量资金支持;
第三是非合规运营,互联网金融行业与其他行业相比,因为在经营的开始,初始能力较低,又没有正确的管理模式,所以很多组织公司都没有合理的管理框架和经营制度,和金融业审慎经营的原则相互背离,业务流程存在极大地安全隐患。
第四是法律方面的风险,法律风险是说互联网金融的运营者通过互联网来进行交易时,以一些手段来钻法律的空子,因为我国仅对于银行、证券、保险等有清晰的制度规定,而对互联网金融却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
此外,我国对于互联网金融的个人信息安全、电子合同是否有效等都没有清楚的确定,所以在互联网金融交易时难免会出现一些交易失败的问题。
而对于互联网金融方面的法律不具体,也会给普惠的发展带来很大的阻碍。
2.大众金融法律知识薄弱
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让人为之感叹,而金融产品及软件种类的不断增加更是为普惠金融开创了崭新的道路,人们对金融知识的渴望也越来越明显。
但我国公民十分欠缺对金融知识的了解,对金融政策法规和金融风险的认识程度也极其低下,百分之六七十的民众都没有学习金融方面的知识,风险承受能力弱。
虽然政府和一些金融机构在城市及乡村通过不同方法宣传了很多此类知识,但只是形式,并没有让大众真正了解到具体的金融知识,法律知识也没有普及到身边。
在操作金融软件时,常常不能分辨网络的真实性和虚假性,常常受到网络诈骗或是泄露本人私密信息,严重损害自己的权益,有的群众甚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触犯了法律,需要承担严重的后果。
3.偏远地区金融基础设施及服务人员不足
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地区主要集中在南方及一线发达城市,而农村及西部边远地区供给不足。
农村和偏远地区由于通信不便、网络不发达、大型商业银行以及股份制银行网点数量少等问题很难享受到所有的金融服务,金融基础设施主要建设在县级以上的城市,只有极少数城镇拥有,逢年过节时,银行资金供不应求,在没有自动取款机的情况下,人们只有一直等待,消耗时间,而工作人员由于长时间的在柜台办理存取款也极度劳累。
虽然金融产品的日益多样化,但随着时代的变迁,金融产品无法满足人们的需要,需要不断丰富和更新。
贫困地区银行网点服务人员不足,而需办理业务人员数量众多,有时存款、取款金额过大或过小都无法办理,造成客户的不便。
购物时,在网络上购买的东西无法到达本地,需要花费时间去县城寄去,极为不便。
互联网金融对于普惠金融的发展虽起了重大作用,但在许多地区都难以实现普惠,应该得到重视。
六、新常态下我国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金融机构建设主体多元化
现在,政府所管理的农村普惠金融系统并未发挥现实作用。
在目前的环境中,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清楚指出:
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承担关键作用,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因此在农村创建普惠金融体系需要将市场当做导向。
然而因为国内大多数农村经济基础并不好,产业化水平不高,信息明显不对应,信用系统丧失,导致农村金融市场出现很高的风险,众多资本并不像进入农村金融市场。
因此,只依赖市场发挥作用的话,农村普惠性金融系统的现实效果无法被激发出来。
在政府以及市场主导的农村金融体系都失灵的时候,有关专家对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发展指出了全新的想法,也就是:
将市场当做导向,让政府参加进来。
详细的说:
减少金融组织创建的标准,持续吸收民营资本、产业资本参加到普惠金融系统的发展中;
激励农村民众以集体或个人持股方式参加到金融组织中。
其中政府不只要参加进来,也需要激发自身职能,引领、制约市场,创建且维护合理、稳定的市场秩序,促使农村普惠金融体系更加多样化。
(二)建立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经营管理考核标准
国内农村金融组织的覆盖率不高,资金对农村的扶持力度不大。
因此,在目前的环境中需要促进农村金融相关设施发展,提升金融组织营业网点的覆盖率,为农村民众准备更加方便的金融业务。
详细方式就是:
提高ATM机数目,宣传银行卡的使用效果、增加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