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你外语学习的真实方法及误区分析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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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ltureBank,Top-downvs.Buttom
Up等等,我们后面会详细讨论。
)不用太多分析,大家已经发现他们就是能够充分使用我们分析的第一阶段,第二阶段中提到的各种“最佳条
件”,所以速度快。
结论:
掌握任何语言,都应该先掌握其语音的交流,然后在学习文字;
一般语言的文字,是可以根据语音的规律自然掌握,不需要学认字。
而
学认英文字,对中国同学来说,是实在太容易的事情。
使用表意象形文字的中国人与使用拼音文字的西方人的大脑中,语言障碍区不在同一个地方,中国人有独特的语言区。
研究发现,使用拼音文
字的人,常用的是后脑的威尔尼克语言区;
但使用中文的人,此区几乎用不到,常用的是前脑的布鲁卡区。
中文的语言区更接近于大脑运动功
能区。
由于中文语言功能区与运动区紧密相连,要想学好中文要多看、多写、多说,靠
“运动”来记忆,而学习英文则应注重营造一个“语音环境”,注重多做听说的练习,因为英文的那一个语言功能区更靠近听力区。
现在很多
人学了多年英文却是“哑巴英语”,因为用学习中文的方法来学习英文是行不通的。
汉语的本质也是语音交流,只是到了文字的部分,中国人才使用了特殊的大脑部位来记忆。
学中文“字”,需要多看,多写,靠“运动”来记
忆。
而英文的“文字”部分,常用的是后脑的威尔尼克语言区,而威尔尼克语言区更靠近听力区。
所以英文无论语音和文字,并不是靠多看,
多写和记忆。
所以用学习中文的方法来学习英文是行不通的。
大家都快看烦了吧,我们还是回到第二期的“悉得”吧。
使用了SeriesMethod和Dialogue
Generation,听的能力逐渐提高。
这时候千万不要着急,还差得远。
能力有一定的了,但还太局限,到第三期才会增长和拓展。
第二期的总时
间跨度每个人会比较不同。
如果能够达到理想状态,专家分析应该是三到六个月可以完成。
我们还是保守一些,至少六个月吧。
在进入第二期
的后段,我们可以开始可以试着说一点我们熟悉的外语了(错了没关系,既不要着急,也不要忙着更正)。
然后可以开始接触文字了。
接触文
字的目的完全不是为了学习拼写,而是在下一阶段,可能学要文字资料帮助我们掌握英文理解能力。
因为我们说过,英文是不需要学认字的,
会说就会认,
弗朗索瓦提出了续列法Series
Method,一个直接从听力对话入手,不学语法知识,不背单词,不要翻译的方法。
关键点再给大家总结一下:
1,千万不要着急学文字,语言掌握的关键解决“声音”。
2,不依赖语法知识和中文翻译,重点是“猜测”着听。
3,参考SeriesMethod,DialogueGeneration。
4,在后期能听懂简单段落和简单对话时,可以模仿和重复一些句子并尝试自己说。
5,最后,可以开始阅读一些与听到的对话有关的文字。
注意一定要在听之后才能读,千万不能一发现听不懂马上去翻看文字来帮忙。
这一阶段的结束,应该可以听懂生活中简单的语言。
如果非要与词汇量挂钩,应该是2000到4000。
用知识量来衡量,应该也就是高中毕业左右
的量,当然听力程度相对高。
Native
Speaker看英文小说,碰到不懂的词是常事。
我们一般能有15000以上的单词量,应该算可以了。
当然Native
Speaker除单词外还掌握了大量的短语,这一点我们先不讨论。
这15000左右的单词,出现频率和非常不同。
某个统计资料显示:
最常用的200个单词,出现几率或使用频率达10%。
最常用的2000个单词,出现几率或使用频率达80%。
最常用的前5000个单词,出现几率或使用频率达97%。
最常用的前10000个单词,出现几率或使用频率达98.5%。
最常用的前15000个单词,出现几率或使用频率达99.5%。
统计的背景和条件不同,这一数据会有所不同,但大致比例如此。
大家发现单词量越大,使用频率增长百分点越小。
经常有同学说:
“一般英
语交流就使用5000个单词。
”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有道理的。
一方面是使用中97%的单词就是这5000个,另一面是假如你就流利使用就这5000个单
词组合的句子,完成复杂交流也应该没有任何问题,但阅读还有困难。
最前200个单词,虽然量少,使用率最高。
这些单词是:
hello,bye,good,bad,this,that,he,she,is,
are,come,go,before,after,on,
in等。
这些词汇太基本了,使用频率太高,相信大家就算当初是背的,也基本上换成自己的思维了(he和
she可能还没有)。
有的MBA课程上甚至还教给学生,在去国外谈生意之前,最好能掌握这类外语词汇,在社交场合很有用,特别是去日本,会得
到格外的尊重。
第二层2000个单词,应该是高中英语范围内的。
如果能流利使用,已经可以听懂简单生活对话了。
第三层的5000单词(包括那2000),是无论
对话和书面,使用最频繁的单词,达97%了。
所以这5000单词,一定要建立“声音的思维”,否则交流困难。
大家常说的“哑巴英语”现象的表
现之一就是已经掌握这5000单词的知识而没有建立“声音的思维”。
建立方法我们已经在第二阶段讨论了简单形象2000到4000左右的单词。
还
有一些,特别是一些抽象的词汇怎么办,我们到第三阶段讨论。
该背时就背吧
从5000到15000这10000个单词,数量巨大,但使用频率低。
要依在下的意见,您愿意背就背吧,不用管什么“英文思维”了。
在下的“实用主
义的情节”,在此可以泛滥一下。
凡事不可绝对化。
出现几率这么小的词汇,建立英文思维的条件太不容易实现,强迫自己实在不必要也不现
实,反而会降低效率。
设想听到的大段英语中,每100个词才出现三个是靠中文翻译“背”下来的词,就算先从记忆中提取,在脑子里再翻译一
下,对理解速度的影响实在是太小了。
甚至即使没想起来意思,也基本上不影响整体理解。
要是再抱着严格执行“英文思维”的要求死教条,
那就有走上“极左”错误路线的危险。
所以大家就开背吧。
好消息是,这10000个词汇,实在太好背了,最多三个月就好了。
“背单词”尽管不
能解决交流,但“背单词”本身实在是件容易事,怎么老有人喊难呢?
俞老师的方法大部分同学知道,而且很多人手里有老俞的“红宝书”。
在下只是为重申“认为背英文单词难的观点是个误区”,再讲一下好了。
这一讲,就又要讲革命史了。
大量的英语单词变得十分好背,因为大多是由法语,拉丁语的词根构成的。
了解和掌握这些词根,可以成倍加快背单词的速度。
用俞敏洪老师
的话讲:
“如果巧妙地采用词根记忆的方式,10000个单词应该在100小时以内解决,很多同学只用大约60小时。
”我们大多数考过GRE的同学都
作到了,他们是在大约200小时的时间里背下了20000个新单词。
不考G的同学根本用不着这么多,再有10000个单词就是高手了。
简单重复一下
词根记忆的原则和方式:
1,大家希望掌握的英语单词中,80%以上由词根构成,而且刚好是大家现在不会的复杂词(2000个基础词以上)。
越简单越不用词根,比
如this,that,
big,bag.
2,同一词根使用的单词在几个到几十个之间,会一个就会了一串;
3,常用英文词根有几百个,大家只需要250个左右就可以了。
而且这250个中,有大约100个大家已经认识了,可能没意识到;
4,每天不要贪多,用30分钟就记100个,再用10分钟稍微看一下昨天的。
三个月一到,10000个拿下,才花了60小时。
方式嘛,举一组词根大家玩一下吧:
pel推,tract拉.pro向前或向上,er/or人或机器,re再次或往回,dis离开,
com/con一起,ex出,at去。
Propel,propeller,repel,dispel,compel,expel.
Protract,tractor,retract,distract,contract,extract,attract.
十几个即使都是生词,三分钟足够了。
社会上很多快速记单词的课程或书籍,大多是这一方法的变种。
个别走得太偏的还有给每个单词讲故事,大家可千万别跟着跑。
还有人讲什么
词头,词尾,词中,词节,词根,词缀,搞得好复杂,一个简单的方法,把250个小玩意分6类,实在没必要。
当然有的词根和词的意思稍有一
点远,但关联性还是比较强,稍饶一下,还是很好记的。
(大家可以参考蒋争老师那本258个词根9000多单词的那本英语词汇奥秘和俞敏洪的红
宝书)
在这里赞一下俞敏洪老师对中国同学加速背单词作出的贡献。
大约18年前,中国同学还在为出国的各种英文考试中天文数字般的英文单词而发
愁时,社会上并没有出现巧背单词的方法,只有蒋争老师那本蓝色封皮的词汇奥秘孤独地摆在书店的角落,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
俞老师在
教TOEFL和GRE课时,率先在课堂上使用词根记忆法。
当他开始告诉同学们一小时内能背100个单词没问题时,课堂上发出的是哄笑。
老俞耐心地
辅导大家如何使用词根,并亲自录下词根的录音发给大家听。
考虑到可行性,老俞说:
即使告诉你们每天就半小时,估计有些同学也不去做,
还是我亲自在课堂帮大家背单词吧。
于是每次课上加讲讲1小时,大约能讲七八十个单词,大家发现居然下了课全记住了,于是信心大增,这种
方式也逐渐开始在国内流行。
俞老师后来又按词根排列,呕心沥血地编写了32000单词的著名“红宝书”。
该书对单词的词根记忆讲解既生动又
简洁,绝不故弄玄虚,反映出优秀教师的素养和品质。
比如centipede一词,老俞这样描述:
“cent,centi是一百的意思,ped,
pede是脚的意思。
Centipede,
100只脚的东西——百足虫——蜈蚣。
”只要花半分钟看一遍这解释就记住了,几乎不需要再看第二遍。
当然只要这两个词根别忘了,总共就那
么多,而且使用这些词根的词还很多,很不容易忘。
比如cent,centi一百,有percent,
century,centennialcentimeter;
ped,pede脚,有pedal,impede,expedition,
pedestrian,pedestal
好了,关于“背单词”就先谈这些。
大家千万别激动,还要要嘱咐大家的是:
“背单词”并不提高您的交流水平,所以单词不应该这样背。
但
因为“背单词”本身很容易,尤其是几千基础单词以上的单词,愿意背就背吧。
而且这些频率低词,即使是用中文记忆的,也不太影响大家的
听力和交流。
比如就说centipede一词。
本人在国外居住,工作和读书许多年,从未在任何场合听到过这个词。
出现几率太小了,centipede这
一词估计也没有能够建立英文思维。
但就算偶然听到,因为知道它的读音,应该不会听不懂,在脑子里翻译一下也无所谓。
但如果因为出现几
率小而放弃认识这个词,还是不应该的。
下面讲阅读和拼写问题。
美国文盲4000万!
这是一个超级有意思的问题,也是一个超级昂贵的问题。
美国每年就花费150亿美圆试图解决这一问题,而他们至今万万没有想到的问题是,这
对中国人来说这一问题根本不是问题。
我们来分析一下,之后中国同学该对自己的大脑感到自豪了。
我们还是先回顾历史。
(*笔者注:
“假词”的意思,如果真词掌握了规律会念了,比如会念pig,那么符合这一规律的“假词”也应该会念,比如gip,尽管这不是真
英文词。
这样来判断是否真的会认字了)。
“字母读音法”大战“整体语言法”(Phonicsvs.WholeLanguage)
英语国家对阅读和拼写英文字的教学系统,主要有两大派别:
1,字母读音法Phonics
Phonics指的是先学会英文26个字母,知道每个字母所代表的发音,然后通过建立英文字母(letter)与语音(sound)之间的对应关系,达到
看字母就可以直接读出该词的发音,解决单词会读,会拼的问题。
(外国孩子不学国际音标学认英文,也决不是背下几万个单词的拼写!
)
2,整体语言法WholeLanguage
WholeLanguage有时又被叫做“Lookand
say”。
理念是学习阅读者应该通过看英文字的整体来识别该字,而不是通过字母发音用声音“拼读”而识别字的。
教学者应该提供学生大量阅
读资料让他们通过多看,自然学会阅读和拼写。
举例来说明吧。
比如学认family这个英文单词,Phonics的办法是:
通过分析该词中的每个字母应该发的音,family
中的6个字母,(在下只能用中文近似发音表示意思了啊。
只是为了说明问题,正确音可不是这么读的,大家别挑眼。
)f应该读“夫”,a读
“啊”,
m读“摸”,i读短“伊”,l读“乐”,最后y读短“伊”。
连起来读就是“夫,啊,摸,伊,乐,伊”,听着不是单词,老师叫学生:
“再
加快速度。
”
“夫-啊-摸-伊-乐-伊”。
“再加快!
“夫啊摸伊乐伊”“再加快!
”噢,有的学生读出来了,是family。
呵呵,对许多外国同学来说,学这套技术太难了。
而且有人最后还是怎么
都读不出,到最后仍然是“夫-啊-摸-伊-乐-伊”不知所云。
Whole
Language的教师可不讲这一套方法,他们靠认为字母“凑”这也太难了,长字咋办?
他们认为既然掌握语言交流都应该通过“避免学习语法知
识和翻译”而自然实现,那认字也应该象学说话一样“自然”掌握嘛!
提供给学生整个单词family,告诉他们这是什么字,让他们通过熟悉字
型和猜测自然掌握。
结果也是有人能做到,更多的人做不到。
有人甚至指责Whole
Language纯粹是让人“背”上万个英文单词的拼写,是不可能实现的。
一直以来,美国各学校都是在使用Phonics法的。
但因为效果不好,不但学生学起来很吃力,而且有25%的人学不会。
于是开发Whole
Language的学者开始鼓噪,要求Phonics下台,开始使用Whole
Language。
于是各种学术研讨,报纸媒体,政坛辩论,打了个不亦乐乎,成了美国的焦点问题。
打得太凶,最后终于在美国最富有的加州开始
试行Whole
十年过去了,结果是“哎呀!
”,加州学生的不识字率涨到50%了。
于是Phonics奋起反扑,把Whole
Language骂了个狗血喷头,许多曾支持Whole
Language的学者和政治家都为此名声扫地,其中包括大家熟悉的克拉申博士。
克拉申这个SLA的泰斗,终于因搅了这滩浑水而晚节不保。
仔细分
析老克之所以被牵连,是怪他自己犯了“右倾经验主义”的错误。
老克的SLA核心理念是反对“翻译语法知识”的理论灌输而自然下意识地建立
语言能力,在取得广泛支持后,对下意识自然掌握语言的理念坚信不移。
等到了“学认字”这一明显不是自然形成的能力而应该是知识成分时
,还教条地认为要“通过自然实现”,这显然有问题。
而Whole
Language主张的就是自然实现阅读,跟这一教条理念相符,于是被老克大力吹捧。
在Whole
Language全面失败的今天,他仍不放弃此观念,每天在报纸媒体上发表文章支持WholeLanguage。
本人在Krashen的mailing
list上多年了,收到他近几年匆匆写的文章,多是找一些WholeLanguage成功的个例来证明自己的观点,显然是掉进了confirming
evidence的逻辑误区。
该误区大家很容易犯。
比如研究表明了一个普遍规律,但反对者忽略普遍证据,而只注意找一些能证实自己原来观点的
个案来作为自己的论据。
比如说我们会经常听到这样的言论:
“你们研究结果发现普遍是这样,可我认识的一个谁谁谁,他怎么就是那样的?
你不对。
”或者是:
“我认识的一个谁谁谁是这样的,所以我认为普遍规律也应该是这样的。
”哎,老克老矣!
历史上多少英雄人物都落得如
此境地,看来年纪大了真应该更老成持重,没事就不要出来多讲话了。
他说的是:
“阅读的定义是按说出的语言的声音规律进行图象材料的解码,而该语言的声音在阅读开始前就应该已经掌握了。
换句话说,阅读
是通过图形符号再回到声音说话。
简而言之,含义是存在于说的语言的声音里面。
掌握一个语言阅读能力的前提,是必须先能说一个语言。
”
关于语言的能力本质是“声音思维和声音交流”这一基本概念我们已经反复强调了,这里看一下文字和声音的关系。
全世界大部分的语言的文
字,都是通过字母符号来“代表声音”或说是“表音的”(目前主要只有中文是例外)。
而大部分西方语言,是通过罗马字符体系表音的。
字
母和语音之间是紧密相关的,有的语言是可以字母和声音“一一对应”的。
比如俄语,会读字母就会读俄语。
但很多西方语言,比如法语和英
语,字母和发音之间不能达到“一一对应”,但关系度很高。
通过对这种关系的研究学习,就可以很容易学会读文字。
这就是Pimsleur想要表
达关于文字阅读和语音的关系,也就是Phonics的思路。
英语国家的统计数字表明:
97.4%的英语单词符合发音规则,即英语音形之间有内在的phonics规律。
可在实践上,却遇到了明显困难。
其中的
一个主要原因是:
人的大脑短期记忆有问题。
关于短期长期记忆原理,我们先不讨论,直接看结论。
比如还是上面那个family单词。
Phonics的
办法是让学生读每个英文字母应该代表的发音。
它的规律性很强。
(辅音很好办,一般简单字一个辅音字母就发一个音,比如f。
单元音一般也
不太难,一般是两个音,一个是字母本身的读音,比如常见的开音节词,另一个是变音。
单元音就只有一个变音,我们注意一般没有第二个。
比如a除了字母本身读音,还有一个扁嘴的“啊”比如bag,没别的。
大家如果念出了别的音,一般是错的。
)family所以外国孩子很容易念出
“夫,啊,摸,伊,乐,伊”来。
但问题是这几个音很难连到一起去。
人的短期记忆一般一次同时只能处理四个元素,超过了就把前面的忘了
。
(大家还记得我们前面说过,如果一边听英文,一边在脑子里翻译中文,一般只能翻译处理三到四个字就跟不上了的事吧,这儿同理。
)有
的人可以不自觉地把他们连起来了,但仍有很多人“夫,啊,摸,伊,乐,伊”了半天,念了前面忘后面,念了后面忘前面,怎么都连不起来
,所以有人只能勉强辨认和写四五个字母以下的字。
(大家在看一眼华盛顿写的那段话)。
但大部分英文单词是四个字母以上的。
所以Phonics
有无法解决的问题。
但Whole
Language的出现,确实也是有人可以掌握通过辨认字型认字,但更多的人则是更摸不着头脑了。
这回卡住了,没解了。
以至于弗吉尼亚大学教
授Tom
Estes这样说:
“中国人都是“字林高手”
这样一个困扰了西方专家多年的问题,对中国同学来讲,却根本就不是问题。
中国同学有哑巴英语的,却几乎没有任何英文“失读症”的。
不
会发音是另一回事,凡是学会的英文字,我们必然认得出来。
这又是为什么呢?
哈,其实跟我们的大脑结构特殊还真有关系。
不过大家不要认
为中国人天生聪明,种族主义在语言上同样没地位。
我们的大脑天生和外国人是一样的,但我们会说中文后,开始有些不同了。
再学了中文字
,就更不同了。
我们前面已经跟大家汇报过科学家发现中国人在阅读中文字时,使用大脑的不同部位,所以辩识中文字的原理与读英文不同。
但其实我们中文的读音特点,也是不同的。
这两个原因的同时存在,却让我们中国同学把Phonics
和WholeLanguage两种能力,居然轻易地给一锅端了。
即,无论是使用Phonics还是Whole
Language的学法,中国同学都全部可以掌握英文字的辩识(除非极个别真有生理和心理障碍的)而没有“失读症”,而且中国同学在认英文字
时,最后是这两个技术一起使用的。
这是怎么话说的?
先看Phonics,中国同学因为中文全部是单音节字,往往是一个辅音加一个元音,所以我
们习惯这种把一个中文字的整体发音当成一个“单元”。
比如“发”这个字,我们习惯它就是一个音汉语拼音组单元fa,而不是两个f“夫”和
a“啊”两个分开的音。
所以当我们辩识family一词时,如果使用汉语拼音Phonics技术,我们是把它念成“发”“眯”“力”三组音,而不会
念成“夫,啊,摸,伊,乐,伊”。
英语单词一般都在四个音节以内,所以我们的短期记忆可以很容易处理。
于是我们中文的发音规律,再加
上汉语拼音的知识,使英文Phonics对中国同学成了不学而会的系统。
大家会汉语拼音,再稍微了解一下英文的发音规律(比我们的拼音稍微复
杂一点点),认英文字实在是太容易了!
记得几年前我在每次外出的时候,无法查家里的email,打电话回家让老妈给念。
老妈就按汉语拼音来
念英文,每封信可听得是明明白白的。
好了,Phonics搞掂。
再看那另老外更头疼的Whole
Language,真是不用再和中国同学玩儿了。
我们一辈子都靠辨认中文的形状认字的,行、草、隶、篆样样来得,凭形状认点儿英文字,简直太
开玩笑了。
Language根本就是我们的拿手菜。
最后,中国同学在读英文字时,是两手一起使,尤其长字辨认上,我们才懒得用Phonics呢,一看字型就认得
了,速度那叫快。
所以很多中国同学的阅读英文速度,是超出外国人的。
Family
这词不要把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