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决算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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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2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13
四、名词解释14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为主管全省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和引进外国智力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以及发展规划、计划。
2、负责归口统筹和协调全省外事、侨务、港澳工作。
3、负责全省临时因公出国(境)审批或审核工作和办理有关护照、签证等其他领事业务。
4、负责全省国际交流事务,承办邀请和接待外国官方代表团及重要外宾、华侨华人和港澳地区重要人士来访事宜;
承办省级领导对外交往事务。
5、负责统筹协调在本省举行的博鳌亚洲论坛年会等重大国际活动并组织策划本省相关活动,指导协调省内单位和人员参与国际活动。
6、负责本省对外缔结友好关系的协调、报批工作;
指导全省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7、联系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我驻外使领馆和其他驻外机构,负责与外国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负责外国驻本省领事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领事保护和协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处理涉及边界、海洋和境内的涉外案件。
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省边界事务和边境地区、口岸的涉外事宜,指导并参与边防会谈工作,提出涉外安全工作建议,牵头协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琼活动管理工作。
10、负责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统一对外表态口径,发布本省重要外事侨务活动信息,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工作。
11、依法管理外国和港澳特别行政区驻本省的新闻机构和常驻记者,协调外国和港澳媒体记者来琼采访活动。
12、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及港澳同胞在琼眷属和华侨华人在琼合法权益维护工作,负责侨务信访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侨、涉港澳同胞及其眷属信访、投诉案件,负责对华侨捐赠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13、负责指导和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服务工作,指导推动涉侨、涉港澳地区经济、科技、宣传、文化交流合作和华文教育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
14、负责全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和在琼外国专家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和引进外国专家项目计划的申报、组织实施工作。
15、负责海南印支难民接待安置和管理工作;
协调、指导省侨务工会工作。
16、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17、承办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指导市县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引进外国智力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本级
2、海南省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
3、海南省出国事务服务中心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6,501.35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371.79万元,下降17.42%。
主要原因年初结余结转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995.55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5,832.48万元,占97.28%;
其他收入163.07万元,占2.7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064.5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825.92万元,占30.1%;
项目支出4,238.6万元,占69.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6,058.22万元。
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739.72万元,下降10.88%。
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初结余结转收入较去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13.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6%。
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42.07万元,下降8.26%。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13.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9.9万元,占10.64%;
外交支出(类)4,815.7万元,占80.08%;
教育支出(类)支出119.37万元,占2%。
;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8.42万元,占4.4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40.26万元,占0.67%;
住房保障(类)支出130.01万元,占2.15%。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43.09万元,支出决算为5,83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2%。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
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7%。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包含了年初预算数和年初结余结转数额。
(2)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其他港澳台侨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10万元,支出决算为40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7%。
(3)外交支出(类)外交事务管理(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316.27万元,支出决算为1,25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
(4)外交支出(类)外交事务管理(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6.99万元,支出决算为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2%。
(5)外交支出(类)外交事务管理(款)其他外交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52.75万元,支出决算为58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
(6)外交支出(类)对外援助(款)其他对外援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97万元,支出决算为24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
(7)外交支出(类)对外合作与交流(款)国际交流活动(项)。
年初预算为2,408万元,支出决算为231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3%。
(8)外交支出(类)对外宣传(款)对外宣传(项)。
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外交支出(类)其他外交支出(款)其他外交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22.19万元,支出决算为31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82%。
(10)教育支出(类)进行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4.96万元,支出决算为11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双百工程培训项目中“国际旅游岛北京下的国际氛围营造”的培训班计划安排延期至2108年举办。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225.63万元,支出决算为26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工资调整,导致社保缴费增多。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40.32万元,支出决算为4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5%。
(13)住房保障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129.03万元,支出决算为13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24.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39.74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84.72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83.67万元,支出决算为1,105.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2.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数较往年增幅较大。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850.34万元,占76.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3.84万元,占2.16%;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1.64万元,占20.94%。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50.34万元。
全年安排
因公出国(境)团组38个,累计97人次。
我办因公出国(境)费用包含外专局“双百工程”境外培训费用项目,补贴其他单位人员的部分因公出国(境)费用。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81.91万元,增长10.66%。
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计划安排,2017年出访团组人次较往年有所增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3.84万元。
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用车的运行和维护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13.97万元,下降37%。
主要原因是我办秉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了公务用车的经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1.64万元,外宾接待支出231.6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宾及华侨。
2017年度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108个,来访外宾华侨967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197.46万元,增下降46%。
主要原因是2017年接待团组批次较往年有所减少,我办按照有关的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控制了接待经费的支出。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
自评项目9个,共涉及资金2,963.0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共组织对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友城专项工作、引进国外智力、华文教育、综合事务、外事管理与服务、港澳事务管理、电子护照运行维护费及难民事务与管理等9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963.08万元。
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项目均依据年度工作计划、项目预算批复、项目核算的相关会计资料、省财政部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总结和绩效跟踪等对该项目进行全面评估,一致认为评价项目按照原预算和计划实施,项目管理规范有序,实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我办对评价项目均评价为“优”。
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6,064.52万元。
从资金的投入、过程、产出和结果这四个方面搜集评价资料进行认真整理,测算分析各项指标,汇总形成评价报告。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博鳌亚洲论坛年会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
友城工作专项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
引进国外智力项目自评得分为94分。
华文教育评价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
港澳事务工作项目自评得分为94分。
外事管理与服务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
综合事务(外办本级)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
综合事务(省安难办)项目自评得分为97分。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277.59万元,比2016年度减少15.24万元,降低5.2%。
主要原因是秉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坚持从严从简,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严格控制了有关运行经费的开支。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97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9.5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
(十五)外交支出:
国家外事机构进行外交活动的经费支出,只要有政府团体的出国访问费用、外宾招待费、国际组织费、政府援外费等。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指机关事业单位用于缴交社保相关费用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指机关事业单位用于缴交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