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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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
收支预算表
预算单位:
040017-沈阳市沈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0新增)
单位:
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功能分类
经济分类
一、财政部门安排的预算拨款
539.78
一、一般公共服务
一、基本支出
二、纳入预算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安排的拨款
二、外交
工资福利支出
501.12
三、上级补助、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三、国防
商品和服务支出
38.45
四、财政结转资金
四、公共安全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21
五、单位上年净结余
五、教育
二、项目支出
六、单位事业收入
六、科学技术
七、单位其他收入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493.62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十、医疗卫生
2.82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
十一、节能环保
资本性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十三、农林水事务
对企业补助
十四、交通运输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其他支出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十七、金融监管等事业支出
十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十九、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二十、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
43.34
二十二、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二十三、预备费
二十四、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二十五、其他支出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收入总计
支出总计
表2
收入预算按单位分类汇总表
单位名称
资金来源
总计
财政部门安排的预算拨款
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安排的拨款
其他资金
小计
事业收入
上年结转及结余
合计
改革后事业单位
沈阳市沈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0新增)
表3
2021年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汇总表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类/款/项)
合计
财政部门
安排的预算拨款
纳入专户
管理的预算外
资金安排的拨款
类
款
项
单位其他收入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42.99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28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
450.63
2082850
事业运行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1007
计划生育事务
1.51
2100799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31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表4
支出预算总表
功能科目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合计
454.96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
411.97
事业运行
计划生育事务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事业单位医疗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
表5
项目经费及来源情况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支出分类科目
经费来源
申报说明
绩效目标
经济科目
预算内财力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注:
沈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没有项目经费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项目经费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表6
2021年沈河区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2021年
2020年
“三公”经费合计
2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2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费
表7
基本支出及来源明细表
经费来源
(一)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
138.92
津贴补贴
122.54
奖金
11.5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0.19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3
住房补贴
19.86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97.1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
4.08
邮电费
2.69
差旅费
0.98
培训费
0.49
招待费
2.07
工会经费
5.05
福利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2.6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表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功能分类科目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科目名称
财政
沈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沈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
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沈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沈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支出等。
沈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539.78万元。
比上年预算增加124.67万元,系新增事业编人员9人,转出1人。
二、关于沈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沈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2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2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0万元。
沈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将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沈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38.45万元。
与2020年(31.20万元)相比增加7.25万元,提高23%。
主要原因为本年人员新增较多,加大了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安排。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沈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无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末,沈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共有一般公务用车0台,单位价值0万元。
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台,安排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沈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部门无专用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
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
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