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找中医看病所必须具备的几个基本条件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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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今天本文的重点:

医生是完全遵守《药典》开太平方以求自身平安吗?

还是有是证用是药、用是量来治病救人。

种种危及中医的恶劣环境不能逐渐改善的话,中医不亡也难!

(接上一篇《你想找中医看病,所必须具备的几个基本条件!

》帖子)

《答 

辩书》 

邓旭光

一位80高龄,长期身患多种严重的心血管疾病患者猝死了。

半年后,其家属在他们身后“医闹”们的策划和鼓动下,为一己私利,借口中药附子过量,将四年来竭尽全力多次成功抢救患者的医院告了。

答辩摘要:

一凌剑光系80高龄,长期身患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心功能衰竭等多种严重的心血管疾病,经多次抢救幸存的患者,猝死随时可能发生。

二患者于2008年8月16日中午时分出现的临床表现不是“附子中毒”的表现,而是典型的“少阴病死证”。

三患者死亡当日,接诊医院无附子或乌头碱中毒的诊断,家属签字放弃抢救,对该医院的诊断及救治没有提出异议。

四诉讼状中叙述的患者死亡前服药情况不符情理,患者根本没有服用8月14日开的处方。

五2008年凌剑光治疗概况说明:

患者病情已进入终末期;

邓医师对患者的体质及病情发展是了解的;

患者及家属对邓的治疗效果是认可的;

邓在为提高其生活质量、延长其生存时间作了不懈的努力。

六附子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毒药”,量大不会“毒”死人

(一)古今“毒”有两解,误判过千年

1中药在古代本来就叫“毒药”;

2中医所谓的“以毒攻毒”,就是以偏纠偏;

3“是药三分毒”就中药来说,只有三分以上偏性(即“毒性”)的东西才叫药;

4为药不“毒”,难建奇功。

(二)作为保健食品,附子“药食同源”在四川、云南、陕西某些地区作为礼品于亲朋好友之间相互馈赠、用来煲狗羊肉等汤食用,更有把附子如同红薯、土豆般长期大量食用的习俗 

(三)附子被中医奉为“保命要药”,是历代医家治疗危急重症和疑难杂症的常用药之一

(四)附子剂量大小与会否中毒没有正比关系,附子剂量大与附子中毒无必然性。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了附子的常用量,但并没有象有些药物如麻醉药一样规定其极量(中毒量)和致死量。

按正规医院药房发药的规定:

附子等药处方上超常用量,医师在处方上双签名后药房即可发药。

2中医最权威的临床经典《伤寒论》的附子常用量为:

30-90克且多用生附子。

3历代许多中医名家特别是“火神派”医家其附子的用量都远远超出了药典规定的常用量。

如果说超过附子常用量就会毒死人的话,这些医家个个岂不成了“杀人魔王”了?

4现代医家的观点“只要用药正确、适合患者病情,哪怕附子剂量超出医书记载几十倍都没有危险。

5近年来,邓旭光医师本人也大剂量使用以附子为主的中医处方、治疗不少疑难危重疾病,均取得了很好的疗效。

在这些服用附子的患者中,年龄最大者90岁,附子最大剂量者为120克。

连续时间最长为3个月。

无一例发生过严重中毒反应。

(部分病例处方见复印件)

(五)善治重危急症,被誉为“中医的脊梁”的全国著名老中医李可认为:

中医处方不传之秘在于剂量,古今剂量换算存在重大错误,用古方就必须用古代剂量,如果剂量太小,就不能治大病。

七在中医门诊对于患者凌剑光的中医诊断、辨证、治法及选方用药是正确无误的。

答辩全文;

患者凌剑光、男、1928年出生,患者因反复胸闷、气促2年,加重3天,于2004年2月13日以“冠心病、不稳定型心绞痛、心律失常、慢性心功能不全、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第一次收入我院中医科,自此,患者在我院共住院13次,其中2008年1至7月份共4次。

四年间,患者共接受抢救8次,今年1-4月份共抢救2次。

据2004年来我院第一次住院的病历记载:

患者2001年就曾经出现胸前疼痛、憋闷感,气促,面色苍白,四肢冰冷,随后晕厥,意识丧失,上述情况反复出现3次,遂去武警深圳医院救治。

诊断为“冠心病、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鉴于患者患有冠心病、严重的心肌缺血,高血压病三级(极高危)、严重的心律失常(心动过缓;

二度Ⅱ型房室传导阻滞、窦房阻滞伴有晕厥),早在2004年1月13日,患者第一次来我院住院的第一天,我科金庆文主任及张李兴医师就找其家属谈话告知:

患者凌剑光病情严重,随时有出现急性左心衰竭和心脏骤停的可能,家属表示明白病情,有心理准备,要求继续留在我科治疗,其儿子凌惠平还代表家属在病历上签了字(祥见复印件)。

看来,自己父亲的病情有多么的严重,其儿子凌惠平四年前应该早就已经明白并有心理准备了吧?

中医“四大经典著作”之一的《伤寒论》对少阴病的预后提出了六死证的概念。

其中第296条指出“少阴病,吐利,躁烦四逆者,死。

”何谓少阴病?

《伤寒论》少阴病提纲指出:

“少阴之为病,脉微细,但欲寐。

”它是全身阴阳俱虚而以心肾阳气虚衰为病理特征的疾病。

慢性心功能不全多属少阴病范畴。

第296条的现代译文是:

凡少阴病的患者当病情进一步发展,阳气脱绝出现上吐下泻,手足不宁,心中烦乱不安,四肢冰凉等证时即为“死前特殊病征”。

张仲景以死终结,未出方药救治。

说明此“少阴病死证”在当时条件下属无药可治的危候。

现代如及时救治也仅有一线生机。

上证的中医病机:

少阴病吐利交作,为肾虚衰,火不生土,胃气上逆,脾气下陷所致。

手足不宁,心中烦乱不安,为残阳外扰,神不守舍之征,更兼四肢厥逆,则阳复无望,且有脱厥之虞,故属危殆,预后不良。

现代有不少病案报道证实《伤寒论》对少阴病六死证的预后判断的现实意义,摘录三则如下:

1朱某,女,55岁,工人。

患者低热、腹泻、气短半月。

诊前两天恶寒汗出,动则尤甚。

轻咳,胸闷气短,口干不欲饮,纳差呕恶,大便鹜溏,面淡白轻浮,倚息不得卧,神疲欲寐,语音低微,舌质淡嫩稍胖,苔薄白,脉沉微稍数。

据上脉证,似属外寒内饮证,拟散寒蠲饮。

取表里双解的小青龙汤加生牡蛎1剂,次日热解,自汗减,身觉轻爽,余证如前。

然诊其脉细濡无力,微弱甚前,少阴脉证毕露,急拟真武汤合保元汤1剂,并嘱家属病情危重。

患者家属急请西医救治用药不详,后二日脉微欲绝,四肢逆冷,烦躁欲死,额汗如珠,呕吐粘水,自肛门溢出清水样便。

西医抢救无效而亡。

按:

本例从开始服小青龙汤至死亡,不足六十个小时,死前四肢逆冷,额汗出,脉微欲绝,烦躁、呕利,已见虚阳已脱、阴寒盛极之征。

尽管西医多方抢救,但已到了“回阳救逆,其机甚微”之地步。

正如仲景所言:

“少阴病,吐利,烦躁四逆者,死。

”296条。

2一叟70余岁,素有冠心病史,因腹泻二日经本村医生治疗不效邀诊.见其恶寒踡卧,身上盖二个被子,手足逆冷,脉微,结.告之不治,果第二日故去。

<

伤寒论>

>

295条:

"

少阴病,恶寒身踡而利,手足逆冷者,不治."

3某妇,66岁,胰腺癌晚期,四肢逆冷,躁烦不安,脉结无根.八小时后病故。

伤寒论>>296条:

”少阴病,吐利躁烦,四逆者,死.”

躁烦:

烦躁甚者.<<伤寒论研究大辞典>>:

”指手足不宁,心中烦乱不安而以躁动为主者.”

三接诊医院无附子或乌头碱中毒的诊断,家属签字放弃抢救,并对该医院的诊断及救治没有异议

2008年8月16日,患者急性心血管事件发生四小时后被送入武警深圳医院急症室抢救,该院诊断为:

心律失常,心力衰竭,急性心机梗死?

高血压,并给予相应的救治,而并没有诊断其附子或乌头碱中毒或作相应的处理。

据了解在对患者进行抢救的过程中,家属提出放弃抢救,经家属签字后医院停止了抢救,患者死亡后,该院开出的死亡诊断书:

1急性左心衰;

2急性心机梗死?

3冠心病;

4高血压。

死亡诊断书无附子或乌头碱中毒的诊断。

凌剑光家属对于武警深圳医院的诊断及治疗未有异议,更没有提出尸检的要求而是签字认可。

因中医辨证患者凌剑光为阳气虚衰,根据中医伤寒六经辨证及扶阳理论选用以附子为主的方药治疗,为慎重起见附子首先使用常用量,后逐渐加大附子等扶阳药物的剂量至附子60克,服用含此附子剂量处方后,患者病情明显好转。

给患者开的最后一次处方是2008年8月14日上午,当日,在老伴陪同下患者凌剑光来到门诊诊室,邓医师询问患者服药后这几天感觉怎么样?

回答:

变化不大。

“上次开的中药服完了吗?

”回答:

“服完了”。

“有哪里不舒服?

”“头晕”。

邓医师随即给患者测量血压,“血压不高130/80,还有哪里不舒服?

”答:

“半夜口干、早晨鼻水,心跳、背酸胀、腹胀、稀便两次”,又问:

口干想不想喝水?

“喝口温水就好”,查双下肢没有明显浮肿,舌淡暗胖大,苔白润,脉沉细微。

随后,邓给开真武汤合麻黄附子细辛汤加减方三付。

该方含附子(黑顺片)80克,另开了自备生姜50克。

开完方后对附子的剂量作了说明、反复交代黑顺片要先煲两小时。

既然开药时患者及家属说14日以前开的药已经服完,怎么到8月16日患者死亡那天中午才服8月14日所开方的第一剂的头一遍呢?

以前开的方明明已经服完,为什么说这之前还在服以前开的药?

好了,就假设以前的方没有服完,不是说上一次开的反应不好吗?

既然前次方感觉不合那又为什么不换服新开的方呢?

“情况反映”材料说:

“我爸有个脾气,有时觉得吃了药的反应不好,他会拒绝再吃,把药停掉”。

而根据了解,患者死亡后,其家属曾经去武警医院要求按他们的意思篡改病历。

既然患者及家属对于最后一次方药中附子的剂量有疑虑;

既然患者有那么一个动不动就停药的脾气;

既然患者的家属有那么一个随意篡改病历的品性,那么患者根本没有服用8月14日开的处方。

患者死亡当天,服用了其他什么药物、吃了什么食物,是否因什么生气、发没发脾气,我们不清楚。

请患者家属拿出证据来!

怎么就能断定是附子急性中毒呢?

邓在为提高其生活质量、延长其生存时间作不懈的努力。

2008年凌剑光在市二院中医科治疗概况:

住院四次;

其余有三个时段在门诊接受邓旭光主任医师的中医治疗

1四次住院治疗时间及出院诊断:

第一次:

2008年1月6日至2008年1月23日;

出院诊断:

1冠心病,心绞痛;

2心律失常;

3慢性心功能不全;

4肺炎

第二次:

2008年4月16日至2008年4月29日;

2慢性心功能不全;

3心律失常;

4高血压3级,极高危

第三次:

2008年7月6日至2008年7月14日;

1慢性支气管炎并感染;

2冠心病,心绞痛;

3慢性心功能不全;

4心律失常;

5高血压3级,极高危

第四次:

2008年7月18日至2008年7月30日;

3胸腔积液;

4高血压3级,极高危

5肺部感染

2三个门诊中医治疗时段:

第一个时段:

2008年1月28日至2008年2月18日,共四次;

第二个时段:

2008年5月7日至2008年6月24日,共五次;

第三个时段:

2008年8月7日至2008年8月14日,共三次;

从上述患者凌剑光治疗概况可以看出至少三点:

第一,患者病情已进入终末期。

患者自2004年来二院中医科住院,于半年多一点的时间内接连住院四次且抢救了两次,此种情况在以前是没有的。

第二,邓医师对患者的体质及病情发展是了解的。

2月18日以后邓医师曾经休假两月余,除了住院的时间之外,患者都是在邓医师处就诊。

第三,患者及家属对邓医师的治疗效果是认可的。

邓主任出专家门诊时总是人满为患、就诊的病人很多,不管他再忙患者及家属都要找他诊治,有时邓未出门诊在病房查房也要等着找他看病,还经常说邓是他们的救命恩人。

对这位寄予厚望的高龄重症患者,邓医师经常查阅文献、并结合自己多年的临床经验反复思索力求通过治疗提高其生活质量、延长其生存时间。

患者家属在“情况反映”材料也承认:

“自觉效果颇佳,我们都感觉他恢复得很不错”。

六附子不是通常意义讲的“毒药”,量大不会“毒”死人

(一)古今“毒”有两解,误判过千年(网络论坛摘要)

1中药在古代本来就叫“毒药”

这个概念与今天对毒(如敌敌畏、耗子药、氰化物、沙林毒气)的理解是两码事。

中国古代谈中药的“毒”字就是该味药的偏性,即偏于温凉寒热的药性。

《周礼·

天官医师》曰:

“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

”古时候的医师是做什么事的呢?

是收集有较大偏性的东西(“毒”药)以用于医疗活动。

2中医所谓的“以毒攻毒”,就是以偏纠偏

用《黄帝内经》的话来说便是“热(邪)者寒(性药物收)之,寒(邪)者热(性药物散)之”,就是要利用中药的寒热偏性(“毒”性)来祛除人体内的热寒病邪的偏性,这才是中医“以毒攻毒”的正确理解。

而如果用反了,便会偏上加偏(即“毒”上加“毒”),邪者益邪,如同火上浇油或者雪上加霜,便会加重病情,甚至要了人命(如绝大多数体质虚弱的人,滥服六味地黄或洋参虫草,就是阴药补阴邪,就是求速死,只是至死不知因何而死罢了)。

从错用方药这个意义上说,倒是可以用今天“毒”的含义来理解了。

3“是药三分毒”就中药来说,即有三分以上偏性(即“毒性”)的东西才叫药

罗卜、白菜、大米、苹果等都有偏性,但只有一二分,所以可以当饭菜、当水果天天吃或经常吃。

但是有三分以上偏性(“毒性”)的东西就不能没事儿当饭菜、水果吃了。

而不是说只要是中药就有“毒副作用”,这样理解对西药是对的,因为人体对西药有一个肝肾代谢即“第一通过效应”的问题,对中药如此诠释就不对头了。

比如中医认为西瓜是偏性(“毒性”)寒凉的水果,任何人吃西瓜吃多了大便都不成形,甚至拉稀。

所以对脾胃虚寒的人来说,应当慎食或禁食西瓜。

但西瓜的偏性(“毒性”)有谁能用肝肾代谢即“第一通过效应”说事儿,而西瓜的偏性(“毒性”)远低于大黄的偏性(“毒性”),所以承气汤辈要用大黄,而不用西瓜,因此大黄才是药,西瓜只是水果。

4为药不“毒”,难建奇功

以被今天的医生称为“有大毒”的附子来说吧,它就是有大热的偏性,遇到寒邪盛的病人非它不能起死回生。

而我们的药典和教科书都说每剂方药中附子的用量不能超过15克,各中药房也都在执行这个愚蠢的规定,有的药房甚至对超过5克以上附子的方子都予以拒绝,卖给你3克附子,也是看你大老远跑来一趟不容易,通融一下,你还欠他一个情。

而且你只能见到炮制过的(即“战斗力被大大削弱”的)炮附子,甚至在某些医院炮附子不仅被碾成粉末,医生还要对患者千叮咛万嘱咐,这5克一包的炮附子粉末必须先煎一个小时,不把附子的药性彻底破坏殆尽决不罢休。

而被医圣张仲景用来与阎王爷抢人的生附子更是早就不见踪迹。

但在医疗实践中,使用100克、200克附子救人于危难之中的案例屡见不鲜,如北京的王正龙、成都的唐步琪、上海的祝味菊、山西的李可等人,更有四川的范中林先生,曾用一副药使用500克炮附子(和500克淡干姜)连续累计使用炮附子6500克令一(被温病学派的紫雪丹等寒凉药害得气若游丝的)11岁的患儿起死回生且无任何“毒副作用”的医案。

(西医在小白鼠身上得出的“科学结论”成为笑柄。

)如果恪守每副药的的附子量不能超过15克的规定行事,或者你说破了大天才才被允许用个3克、5克的附子末,那要添多少冤魂?

问题是太多的中医大夫一辈子开方用药也没用过附子,死在他们手里的那些命本不该绝的人上哪儿喊冤去呀?

5卢崇汉教授谈附子之“毒”(摘自于《扶阳讲记》)

陈修园著的《神农本草经读》,他谈到:

“凡物性之偏处则毒,偏而至无可加处则大毒。

”这句话可谓画龙点睛之句,物性的偏寒、偏温、偏热、偏凉,这叫毒。

偏得小的是小毒,偏至无可加处是大毒。

由此我们也就知道,为什么附子是回阳的第一品药,为什么附子是救命的第一要药,就是因为它有大毒,因为它偏到了无可加处。

大家可以思考一下生命的问题,健康与疾病的问题,对于一个人来说,从健康到疾病是一种偏,而从生到死,是不是一种无可加处的大偏呢?

人在将死的时候,再偏一步,再前走一步就是鬼门关了。

所以生死是人生最大的偏。

人从正常的生到接近死的状态,可谓是偏到极处了,怎么样把这个偏到极处的状态拉回来?

也就是怎么样“起死回生”呢?

惟一的方法是用一个同样具有极偏之性的,但是方向相反的东西,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将这个极偏的状态拉回到正常的生命态。

这种生命态,《内经》就称之为“平”。

所以《内经》治病讲究“以平为期”。

治疗好不好,痊愈没有,怎么断定呢?

就看它平不平。

由此可见,附子的这个偏性,这个毒,正是它救命回阳之所在。

为什么大米回不了阳?

大米它不偏,它平。

为什么茯苓没有这个作用呢?

茯苓也是甘平。

所以对附子的毒性我们要很好的加以应用。

我们用附子,用在什么地方,目的是什么,要搞清楚。

有时候就是要用它的偏性,比如寒证就是一个偏,就必须要用热药,这个是必须认识的。

我们这样认识附子的毒性以后,对附子的应用,也就不会心存疑惑,或者心存恐惧了。

(二)作为保健食品,附子“药食同源”在四川、云南、陕西某些地区作为礼品于亲朋好友之间相互馈赠、用来煲狗羊肉等汤食用,更有把附子如同红薯、土豆般长期大量食用的习俗 

12008年12月30日 

《四川三农新闻网》在一篇题为《江油附子、涪城麦冬有了国家标准》报道中称“江油附子、绵阳涪城麦冬是人们喜爱的食品和地道的中药材。

2云南省姚安县于二○○六年九月十八日发布公告称:

附子被誉为“回阳救逆第一品药”,也是滋补的好食品。

目前,正值附子大量上市和食用的季节,鉴于此,姚安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广大群众小心食用,应久煮后服用,谨防中毒,……。

3薛盟举等于《北京中医》2006年l2月第25卷第l2期发表《从陕西省周至县人喜食附子谈附子毒性的监制及安全应用之法》一文,作者详细介绍了附子作为食品在周至县当地长期大量食用的习俗,作者认为,临床上只要辨证准确,配伍精当,遵循久煎、伍之以甘草、从小剂量开始的原则,附子的毒性是能够得到很好的监制的,其运用是安全的,并且可以大剂量安全应用。

摘要如下:

医家在用附子之时,每每慎之又慎不无顾忌。

至于用量,多则亦不过数钱。

在临床上虽有大剂量应用附子的报道,却很少有人知道在陕西省周至县,当地人竟把这大毒的附子如同红薯、土豆般大量食用。

周至县,位于八百里秦川腹地、秦岭北麓,盛产附子。

当地人称附子为“乌药”。

每年秋冬季节,附子收后,很多人便日食附子碗余(约200—400g),连食数月至来年开春。

笔者也系陕西省周至县人,自幼随俗,喜食附子,每食也以斤计。

至于该县人从何时开始食用附子,已无从考证,据一些老人说,他们小时候就这样吃过。

为何要吃附子,当地老人们的说法是:

“乌药”是一味中药,常吃可以令人身体强壮,不畏寒冷,不生疾病;

如能连续吃过百日,身上连个虱子都不生。

故人多喜食之,以致该县产生了一种当地独有的小吃生意,即将附子煮好后沿街叫卖,并美其名日“甜乌药”,生意甚好。

买食者多是妇女和老人。

所谓“甜乌药”,未食过之人初尝之,实在苦不堪食,刚一人口,便难忍其苦,随即吐出。

但隔日再食,数日后就不觉苦,半月过后便觉其香甜可口,一日不食则数思之。

附子有毒,当地人也都知道,但为何如此大量久食而不会中毒?

究其原因,全在其加工过程:

当地一般于10月前后挖取成熟附子,弃乌头(当地称为“乌药母枝”),去须根,洗净晾干,置于阴凉干燥处储存。

待立冬后天气渐冷,再拿出煮食。

具体煮法为:

晚饭后约21时,先将一大锅水烧开后,再向沸水中倒人干净的附子,水约没附子20cm,然后加人甘草(甘草与附子的比例约1:

10)。

煮约2h后,向灶中加人几根大柴(未劈的直径约10cm粗的树枝),让其慢慢燃烧(约能燃烧2h),整个煎煮过程中不能再向锅中加人生水。

次日早晨再食煮好的附子。

煮好的附子皮色棕黑,汤呈黑色,咬开后附子为浅黄褐色。

吃法如同吃汤圆般,连汤带附子一同吃下。

由于知道附子若煮不好,吃了会中毒,故每次煮好待食之前,老人们便先尝。

1h后无事,晚辈们始可大胆食之。

每次煮附子的量大约在t0kg以上,以后吃时随量加热就行。

煮好的附子小t2,储存,当地人不分老幼,多把其当作早餐,连日食用。

成人每食约250g。

以上便是陕西省周至县人食用附子的情况。

今由周至县人如此大量食用附子而不中毒的事实,来分析一下对附子毒性的监制。

(1)煎煮时间长 

周至县人所吃的附子,一般都是要经过4h以上长时间煎煮。

当地人认为生附子有毒,又不易煮熟,故煎煮时间特别长。

附子人药要先煎、久煎,这是古今医家均遵从之法。

(2)与甘草配伍 

周至人煮食附子时加甘草的原因,一是附子食之味大苦,加味甘之甘草以调和其味;

再是认为甘草可以解附子之毒;

也有人认为加入甘草还可以增加食附子的功效。

(3)忌食生冷 

周至人认为食附子中毒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吃附子后再食生冷,或是在附子煎煮时或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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