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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刑事司法中的体现;

第五节、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一、刑法的体系

看一看即可,了解刑法条文的基本结构(条—款—项)即可。

二、刑法的解释

主要看一看有权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无权解释的概念,不是很重要。

注意以解释的方法划分的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第六节、刑法的效力范围

本节比较重要,不可小看。

一般必定出题,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刑法效力的概念

二、刑法的空间效力

掌握几种基本管辖的基本原则概念、基本含义要了解。

在此基础上了解我国几种管辖是如何规定的(刑法第6条的规定,背)。

注意法律由特别规定的情况。

(P493页倒数第4自然段)关于我国刑法关于普遍管辖的规定P493,记住定义及使用范围。

1,对地的效力(重点★),体现较高的立法技术,避免双重惩罚;

可出法条分析、判断、选择等题型

2,对人的效力,注意选择、判断,属人原则;

3,普遍管辖权(针对国际性犯罪),“或起诉或引渡”原则——普遍管辖原则的运用;

三、刑法的时间效力——非常重要★

掌握

(1)概念;

(2)了解各国刑法的溯及力不同规定和主张,我国对此的规定(从旧兼从轻)。

1,生效时间和失效时间;

2,刑法的朔及力(重点★):

从旧兼从轻,不要求罪名相同(参见司法解释)(最有利于被告人原则,经常考到,是非常重要的知识点),

从旧兼从轻示意图:

犯罪适用旧法认定适用新法认定结果行为是犯罪不是犯罪从轻,适用新法行为不是犯罪是犯罪从旧,适用旧法行为是犯罪是犯罪从轻

本章最重要的问题:

刑法的效力范围。

第二章犯罪的概念

重点掌握,本章为历次刑法考试不可回避之内容,特别是犯罪的概念和特征,不仅要牢记而且要理解。

第一节犯罪的概念

要掌握犯罪概念的几种形式,知道形式概念、实质概念、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概念三个词即可,不必了解定义。

2、了解中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刑法13条)。

(不是重点)

一,外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

1,犯罪的形式概念(罪行法定)

2,实质概念

3,形式与实质统一的概念,折衷概念,看看指南就行了。

二,中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重点,

我国犯罪的定义采取了形式与实质相结合的犯罪定义,它是划分犯罪与非罪的基本依据。

第二节、犯罪的基本特征(重点,需要牢记各标题★)

掌握犯罪的基本特征。

3个特征标题要记住,并适当理解。

论述题

一,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最基本特征;

二,刑事违法性——基本标准

三,应受刑法惩罚性——后果

第三节犯罪概念的意义

主要是保护人民,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看一看指南,了解即可

第三章犯罪构成

(重中之重,犯罪学的核心,占15—20分)

第一节、犯罪构成的一般概述

犯罪构成理论在犯罪论中是一个核心问题,我们整个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都是围绕此问题来展开的。

本节理解2个内容:

一个犯罪构成的概念;

一个是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4个)及各个要件的概念。

一、犯罪构成的概念(记)

二、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四个:

1,犯罪客体:

犯罪侵犯了什么?

2,犯罪的客观方面:

怎么侵犯?

3,犯罪主体:

是谁侵犯?

4,犯罪的主观要件:

为什么侵犯?

三、犯罪构成的分类

属学术探讨类知识,基本不考,在分则中找到相应例子,加深理解,简单看看。

简单了解一下标题、简单看一看内容即可。

犯罪构成的意义可不看。

四、研究犯罪构成的意义

第二节、犯罪的客体(次等重要)

本节理解的内容:

犯罪客体的概念;

理解犯罪客体的种类(3个标题)。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看一看,不要将两者混淆即可。

(本节在本章中处于次等重要的地位)

一、犯罪客体的概念(注意多选)

落脚点:

客体是指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二、犯罪客体的种类:

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

注意不要把直接客体和犯罪对象等同起来

三、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注意联系和区别)

第三节、犯罪的客观方面★

非常重要的内容

本节为本章的重点,不可忽视,主要把握犯罪的危害行为,本节所涉及的内容都不应当忽视。

应注意,我国刑法严禁追究思想犯罪。

掌握:

1、犯罪客观要件的定义;

2、本节的第二个标题:

危害社会的行为。

是个最重要的问题,此标题下内容要认真掌握,作为、不作为(危害社会的表现形式)的概念要记忆、构成条件要注意,特别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义务部分。

其它: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看一看,此标题下的内容要理解。

理解危害社会的结果的概念,表现形式看一看即可。

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看一下。

一、犯罪的客观方面概述:

危害行为

必要要件危害结果

因果关系

时间

选择要件地点

方法:

如非法狩猎罪

二、危害社会的行为(重点内容):

(一)特征:

1、必须为刑法所禁止的行为;

2、必须表现犯罪人的心理态度;

多选题

无意识的动作或言论:

如做梦;

无意识行为外力强制下形成的动作:

惊马案;

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行为人无法履行其义务;

(二)行为的表现形式:

作为:

积极的身体动作“不应为而为”

不作为:

必考点,消极的无动作,“应为而不为:

(三)三种义务来源即不作为犯罪行为人之义务来源:

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

1、有实施的特定义务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

如消防队员救火

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

2、行为人有可能履行这种特定义务;

3、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而引起危害社会的结果

(四)注意区分纯正的不作为犯罪与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罪

三、危害社会的结果:

对客体造成损害、危险

危害结果是每一个犯罪构成都必须具备的条件,但在不同犯罪中危害结果有不同的意义。

四、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应用题型)

案例分析时要加上说明,行为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基本不会考

五、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对一般犯罪的量刑产生影响;

对特定犯罪具有决定作用(影响罪名的成立与否)

第四节、犯罪的主体

本节内容也是比较重要的。

1、犯罪主体的概念。

2、分类:

自然人、单位(刑法第30条);

一般主体、特殊主体。

要注意不能作为单位犯罪的几种情况(以自然人犯罪论处):

(1)非法成立的单位;

(2)单位成立是合法的,但成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经营内容的。

(3)以单位名义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但实际为个别人中饱私囊,为个人利益实施的。

单位犯罪实施的条件看看即可。

3、自然犯罪涉及的2个内容:

刑事责任年龄:

14、16、18四个年龄段的划分及规定,熟记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承担刑事责任的8种犯罪,其中奸淫幼女的按强奸论处;

刑事责任能力:

看看概念和种类即可。

本节主要掌握的内容:

犯罪主体的概念、那些情况不能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自然人犯罪中的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的划分,自然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一、犯罪主体概述:

自然人:

注意其成立条件

单位(法人):

1、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的区分:

1)利益归属不同;

2)非法设立机构犯罪的按自然人犯罪处理;

3)合法设立而主要从事非法活动视为自然人犯罪;

二、刑事责任年龄(重点★):

注意14-16岁负刑事责任的一共八种犯罪,九种情况

四、刑事责任能力(重点★):

补充了解,生理性醉酒(应当负刑事责任)和病理性醉酒(不负刑事责任)的不同

第五节、犯罪的主观方面(比较重要,占较大分值)

知识点:

1、主观要件(罪过)的概念(故意、过失),罪过的因素(主观方面的内容):

意识因素、意志因素。

2、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比较;

疏忽大意的过失与过于自信的过失及意外事件的区别。

{故意(刑法第14条):

直接故意(希望)、间接故意(放任);

过失:

疏忽大意的过失(疏忽)、过于自信的过失(轻信)}

其它:

1、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

本标题的内容看一下即可。

2、刑法上的认识错误:

法律上的认识错误知道不影响定罪即可,事实上的认识错误了解

(1)错误认识的事实是犯罪构成内容的,认识有错误,会影响定罪;

(2)错误认识的事实不是犯罪构成内容的,认识有错误,不会影响定罪。

一、犯罪主观方面概述

二、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

主观方面=意识(认识)+意志(控制)

三、犯罪故意★

意识因素意志因素

直接故意——会必然+希望(追求发生)

可能

间接故意——可能发生+放任

四、犯罪过失★

1,疏忽大意的过失

2,过于自信的过失(注意它与间接故意的区别P518)

五、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

六、刑法上的认识错误★

可能通过案例考察,可出单选、多选及论述

1,法律上的认识错误:

一般不影响刑事责任;

2,事实上的认识错误

第四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重点)

(即修正的犯罪构成,适用总则中的规定)

第一节、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概述

要求:

1、了解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概念。

2、知道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种类(完成形态、未完成形态)。

3、形态间互相排斥,不能互相转化。

1、总体把握: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的含义;

2、间接故意犯罪基本上不存在停止形态。

3、过失犯罪都是结果犯,故不存在停止形态;

第二节犯罪既遂

一、犯罪既遂的概念和标准(构成要件说)★

二,犯罪既遂的形态(了解)看一看,几种形态知道即可,把握2个问题:

1、概念;

2、既遂的标准。

(标—2第一句)

1,结果犯:

狭义物质上的有形结果,行为完成+结果发生

2,危险犯:

行为导致危险的出现,行为完成+危险(结果)出现实害犯,在法条中通常以“足以”为标志;

3,行为犯:

条件:

行为实施到一定程度,加重;

如颠覆政府罪,

4,举动犯:

着手实施某一动作即构成,无未遂

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豆油未遂状态;

三、处罚原则

犯罪既遂的处罚原则可以不看

第三节、犯罪预备

一、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要了解;

2、什么叫预备犯;

3、特征:

多选,

1)已经实施犯罪预备行为;

2)必须在着手实行犯罪前停顿下来;

此为区分预备与未遂的标准;

3)必须是处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二、犯罪预备的处罚原则:

要求掌握:

得减主义,从减免;

第四节、犯罪的未遂★

1、概念。

2、犯罪未遂的特征(构成的条件3个);

意志以外的原因包括的3个方面看一看。

3、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区别;

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区别。

4、犯罪的分类。

注意不能犯未遂与封建迷信未遂是有区别的,后者一般不认为犯罪。

4、处罚:

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理。

本节重点是前3点。

一、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

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

2、着手的概念和含义:

开始实施,如以刀杀人的,以举刀要砍为着手;

持枪杀人的,以进入射程,瞄准,准备扣扳机为着手;

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没有得逞;

处于客观原因

3)未得逞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

二、犯罪未遂的分类

注意分类标准,多选

三、处罚原则★

从减:

未遂犯的主观恶性大于预备犯,不免除处罚。

第五节、犯罪中止

注意:

虽然出现一些不利因素,但是不足以使行为人放弃犯罪的,以中止论。

一、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重点),第3个特征,最后一句:

“但是,…”注意一下。

犯罪中止存在的时间阶段(整个犯罪过程)。

二、犯罪中止的处罚原则: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三、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比较。

放弃能够重复实施的行为的定性:

鼓励放弃犯罪,从宽处理

本章重点:

故意犯罪未完成形态的概念、种类。

几种不同形态之间的比较与区别。

几种犯罪的停止形态成立条件。

第五章共同(故意)犯罪

(修正的犯罪构成,对犯罪主体的修正,比较重要)

有关共同犯罪的十个字要准确记忆: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不能成立共同犯罪的其它情况:

(4)一个故意,一个过失的(5)共同过失行为(6)间接正犯(间接实行犯)(7)片面共犯(私下帮助的)

在刑法中对从犯,胁从犯的刑事责任规定并不是“比照主犯(从犯)”处罚。

第一节、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构成

一、共同犯罪的概念:

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过失不构成此罪

二、共同犯罪的构成特征:

多选题,四要件,仅缺客体;

几种情况均不能成立共同犯罪★

第二节、共同犯罪的形式

本节比较重要,主要出选择题,

1、本节共同犯罪的形式的四类八种中重点掌握:

1)任意共同犯罪与必要共同犯罪;

2)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注意刑法310条的规定:

“明知……否则构成窝藏、包庇罪。

3)简单共同犯罪与复杂共同犯罪;

4)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

★多选

2、掌握犯罪集团的概念,注意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

第三节、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1、概念及处罚原则★

2、主犯★,

1)主犯的三种类型;

2)主犯的处罚原则;

3、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1)从犯的种类;

2)从犯的出发原则;

4、教唆犯,★历来重点,可出论述与分析,易出案例考察;

1)教唆犯的概念;

2)教唆犯的特点;

3)教唆犯的处罚原则

简单的起哄行为不构成本犯。

第六章一罪与数罪

本章为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考察为3分左右,主要通过案例,选择题等

第一节一罪与数罪的概念

一、一罪与数罪的概念:

标准:

犯罪构成要件

第二节实质的一罪

实质的一罪概念:

一、继续犯,“抓住不放”

1、概念、

2、典型的继续犯:

挪用公款,侵占罪等

1)一个犯罪故意;

2)实施一个危害行为;

3)触犯一个罪名;

4)处罚原则:

一罪论处;

二、想象竞合犯(比较重要)

1、概念;

2、特征:

一个行为,两个罪名,类如“开枪打死一人,打伤一人,人倒下时又将文物碰坏”

1)行为人只实施一个危害社会的行为;

2)行为人实施的一个危害社会的行为,必须同时触犯数个罪名。

3、处罚原则:

从一重处断

四、结果加重犯

基本犯罪+加重结果,如虐待致人重伤、死亡,强奸致人重伤、死亡的;

罪名仍是一个,定本罪。

3、处罚原则;

以该条罪定罪,以加重法定刑处罚;

第三节、处断的一罪

一、连续犯

数个犯罪故意,多次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

2、连续犯与继续犯的区别;

3、连续犯的特征;

4、处罚原则;

看一下即可。

二、牵连犯(本节重点)

目的行为牵连手段行为

处断明文规定数罪并罚

无明文规定从一重处断

实施某种犯罪,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两罪名间有牵连关系;

2、特征;

3、处断原则:

1)凡有特别规定的,应严格依照刑法分则条款的规定,适用相应原则予以处断;

2)对于其他牵连犯,未明确规定的,适用从一重处断原则,不并罚;

4、吸收犯

不是很重要,看看概念即可,如贩毒(持有毒品);

案例分析

1)、实行行为吸收预备行为:

为杀人而预备枪刀;

2)作为行为吸收持有行为:

贩毒吸收持有毒品;

3)重行为吸收轻行为;

第七章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第一节、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行为人的一项权利:

1、具有保护功能;

2、2承担义务,限制(成立条件),保障侵害人;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成立的条件,论述题,法条分析★

1、正当防卫的概念

2、成立的条件:

3、不构成正当防卫的行为(假象防卫、防卫不适时的、防卫挑拨、斗殴、防卫过当)。

二、无过当防卫权:

★“无限防卫权”,

过当防卫权适用的六种犯罪。

1)需是暴力犯罪;

2)需严重危及人身安全;

对财产犯罪不适用。

三、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1、符合正当防卫的其他条件;

2、超过限度,造成重大伤害;

3、存在过错;

(二)刑事责任

第二节紧急避险

一、紧急避险的概念和成立条件法条分析★

2、成立条件;

多选

3、注意其限度条件;

二、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

论述★P546

三、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注意一个生命与数个生命的价值仍视为相等;

第八章刑法的概念和目的

注意了解

第一节、刑罚的概念

一、概念

二、特征:

多选题;

三、刑罚与其他制裁的区别★

第二节、刑罚的目的

一、刑罚目的的概念:

选择

惩罚不是刑罚的目的,我国刑罚的目的是:

预防犯罪;

二、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多选

一般预防:

“杀鸡敬猴”

特殊预防:

防止重犯

第九章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本章主要考法条和小题

第一节刑罚的体系

了解即可

一、刑罚法官法的分类方法:

两种,多选

注意本节第三段内容

二、我国新刑罚体系的特点

第二节刑罚的种类★

注意几个问题:

每个刑种要知道概念、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

一、主刑

(一)管制

1、管制的期限的规定;

2、管制刑期的计算;

3、管制的执行;

(二)拘役,区别:

拘留(治安拘留):

一般为14天,特殊情况可延长至一个月;

1、性质;

3、拘役刑期的计算;

4、拘役的执行;

(三)有期徒刑

1、有期徒刑的刑期;

2、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

3、有期徒刑的执行;

(四)无期徒刑

1、特征

(五)死刑★

1、死刑的概念;

2、死刑适用的限制性规定:

1)适用条件的限制;

2)适用对象的限制;

法条

3)适用程序的限制;

4)执行制度的限制;

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的处理,多选;

二、附加刑

(一)罚金

适用范围:

1)单位只能适用该刑;

2)分则有规定才能适用;

(二)剥夺政治权利

2、内容:

政治权利;

3、适用范围与对象;

4、期限规定;

若未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有期徒刑执行期间仍享有,但受限制;

5、刑期的计算:

常考内容;

(三)没收财产

没收范围:

先析产后没收

(四)驱逐出境

1、适用对象:

只是适用于外国人,附加判处驱逐出境的,从主刑执行完毕之日起执行,不适用享有外交特权或豁免权的外国人;

2、执行日期的规定;

第十章量刑

此章内容历来必考,且分值不少

第一、量刑的概念和原则

一、量刑的概念及其特征

二、量刑的原则★

法条:

刑法第61条规定

第二节、刑的情节

一、量刑的法定情节

案例分析题中运用,要叙述犯罪主体情况,故意犯罪停止形态,共同犯罪的处罚原则;

在分则规定中,绝大多数规定为从重处罚原则,而且是应当从重处罚。

一般来说,总则的量刑规定是重点,从宽规定多,从严规定少。

复习中,对书上列举的情节要尽量记忆。

可按照以下要决记忆:

量刑速记三字经

止未损,应当免。

首且轻,收前铲,此二项,可以免。

首大功,过防险,胁从犯,应减免。

止损害,应当减;

外受刑,可免减。

立大功,贿先供,贪未万、悔赃款,此三项,可减免。

从犯者,当全三。

盲聋哑,预备犯,此二项,可全三。

应从减,未成年。

未失辨,未遂犯,单首功,唆未犯,此五项,可从减。

注释:

减免:

减轻或免除处罚;

从轻或减轻处罚;

全三:

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单首功:

单独的立功或自首行为。

二、酌定情节

三、量刑清洁的适用

了解量刑情节中从轻、从重、减轻、免除处罚的含义

第三节、量刑的制度★

本节内容极度重要,多次出题

一、累犯

1、重点掌握累犯的概念;

2、种类(一般累犯、特别累犯);

3、构成条件(主要是一般累犯);

4、累犯的刑事责任

处罚原则(一句话:

从重处罚);

二、自首

2、自首的种类和成立的条件

搞懂在什么情况下不属于自首的情况

3、特别自首的条件;

被动归案

4、自首的认定;

5、刑事责任★进行分析;

三、立功

2、注意573页第一自然段司法解释;

3、刑事责任;

四、数罪并罚

并科原则;

2、数罪并罚原则;

吸收原则;

限制加重原则;

折中原则;

3、我国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的特征:

以限制加重为主,以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补充的折中原则;

4、不同法律条件下适用数罪并罚的具体情况:

★P577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

直接适用处罚原则

2)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漏罪的合并处罚规则;

先并后减

3)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

先减后并

五、缓刑

1、缓刑的概念;

2、注意缓刑不是刑种;

3、缓刑与假释、监外执行、免于刑事处罚的不同

4、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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