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脱硫脱硝考核办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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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00mg/Nm³
粉尘排放浓度≯20mg/Nm³
(GB--30mg/Nm³
)。
3.环保设施重大损坏事故率为零,设备完好率应≮95%。
4.环保设施设备消缺率应≮98%。
5.人为误操作事故为零;
6.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二)执行目标
1.第一时间发现。
2.第一时间汇报。
3.第一时间通知。
4.第一时间检查。
5.第一时间处理。
6.第一时间恢复。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厂成立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并在管理委员会领导下成立监督考核领导小组。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环境监督各级责任制
1.委员会及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国家、地方及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环保工作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要求。
(2)领导厂环保管理工作,建立环保监督网络。
审批本厂环保监督实施细则。
(3)定期召开环保监督网络会议,检查、协调、落实厂环保监督工作。
2.经营管理部职责
(1)负责环保设施运行、维护考核的统计工作,对各职能部门按照文件规定考核的结果进行汇总,经现场核查,对被考核单位及责任人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处罚,并监督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整改;
对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或部门按照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2)负责与省物价厅、市物价局积极沟通,积极办理环保优惠电价的相关工作。
(3)组织落实环保优惠电价及时到位,按照环保优惠电价相关文件要求,组织相关业务部门收集、整理内业资料。
(4)准确掌握环保优惠电价办理程序,与电力公司结算环保优惠电量,确保优惠电量全部取得资金落实。
3.安全生产部职责
(1)安全生产部是厂环保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厂环保设施及相关生产设施的使用、维护,对采集、上传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在安全上对厂环保设施负有安全责任。
(2)负责全厂环保设施状态、数据采集统计工作,按要求填报环保统计各类报表。
分析情况,总结经验。
(3)建立健全所辖环境保护设施及相关生产设施的检修、运行操作规程,并纳入正常生产管理之中。
(4)环保设施及数据采集出现异常时,及时向厂环保主管领导及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汇报,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处理系统故障。
(5)检查各项环保指标的完成情况及设施使用情况,并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完成指标。
(6)及时与环保部门沟通协调,办理环保排放达标相关证明文件,为争取得到国家脱硫脱硝电价优惠政策奠定基础。
(7)负责厂环保设施的安全应急管理,如发生泄漏、火灾、爆炸、设备损坏、人身伤害等事故;
发生环保设施事故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保护好现场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
发生环保设施安全事故时,按要求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按厂安全1#文进行责任追究。
4.值长室职责
(1)值长室主任是本部门环保管理和治理的第一负责人。
(2)值长室是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生产的现场生产指挥管理部门,并负有安全运行管理责任。
(3)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如环保设施非正常使用时,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安全生产部作数据应急处置;
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检查、处理。
5.锅炉车间职责
(1)车间主任是本单位所辖区域环保设施管理和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并对设施运行、维护安全负有管理责任。
(2)锅炉车间要保证环保设施完好、经济运行、设备维护和故障处理,严格按照生产计划和操作规程操作。
(3)运行人员要加强环保指标监控及设备巡视检查,做到第一时间发现运行异常,并在第一时间汇报值长。
(4)锅炉车间指定专人管理环保设施的运行物料消耗情况,做好统计记录工作,当物料库存低于5天消耗量时及时通知供应科采购。
6.电气车间职责
(2)电气车间要保证环保设施中电气设备完好,做好设备维护工作,在得到值长故障通知时第一时间进行故障检查、处理。
7.热工车间职责
(2)热工车间要保证环保设施中控制设备及数据采集系统正常运行,按生产技术科要求提供有关数据报表。
(3)保证上传数据及时、准确,出现数据异常时要及时做好应急处理。
(4)配合地方和上级主管部门,开展非常规项目的监测。
8.供应科职责
(1)根据生产需求,保质保量供应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所需物资。
(2)安排专人跟踪环保设施运行所需物资消耗情况,保证物资供应及时。
四、考核
1.脱硫电价全月无扣款,按照当月脱硫电价补助款总额的0.5%提取奖励;
脱硫电价发生扣款,按当月脱硫电价扣款总额的1%予以扣罚。
2.脱硝电价全月无扣款,按照当月脱硝电价补助款总额的2.2%提取奖励;
脱硝电价发生扣款,按当月脱硝电价扣款总额的4.4%予以扣罚。
3.烟尘电价全月无扣款,按照当月烟尘电价补助款总额的1.5%提取奖励;
烟尘电价发生扣款,按当月烟尘电价扣款总额的3%予以扣罚。
4.奖罚分配
部门
单位
锅炉车间
电气车间
热工车间
值长室
供应科
合计
系数
%
50
22
17
8
3
100
人员
人
25
13
9
5
55
5.NOX排放浓度要严格控制在80~95mg/Nm范围内,每低于控制指标1mg扣罚锅炉车间得奖人员5元/人·
次。
6.CEMS仪表、其他在线仪表及控制系统发现的缺陷必须在4小时之内消除,每超出1小时考核200元,责任部门:
热工车间。
7.DCS数据丢失、传输数据丢失或网络异常,考核500元,责任部门:
8.未及时报送环保基础数据及统计报表,考核200元,责任部门:
安全生产部。
9.系统安全隐患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每项扣罚责任单位100元;
对重复性安全隐患加倍处罚。
10.保证报送环保数据及时、完整、准确、统一,发生数据核查问题,扣罚500元,责任部门:
11.环保设施出现一次数据长期超标运行(2小时以上),扣罚500元,责任部门:
值长室。
12.因运行操作不当或设备维护不到位而影响环保设施运行(2小时以上),扣罚500元,责任部门:
锅炉车间、电气车间、热工车间。
13.因运行人员巡视检查不认真造成环保监测数据偏离考核指标运行,扣罚500元,责任部门:
锅炉车间。
14.设备巡视检查不认真,走马观花,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做记录或记录不认真,扣罚责任人50元。
15.环保设施运行所需消耗物料出现一次质量问题或供应不及时,扣罚500元,责任部门:
供应科。
16.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未取得电价优惠政策,扣罚500元,责任部门:
经营管理部。
17.考核过程中出现考核不严、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情况,扣罚500元,责任部门:
18.因运输、使用、保管不当,造成脱硝用尿素板结、泄漏,产生经济损失,扣罚500元,责任部门:
锅炉车间、供应科。
19.发生隐瞒、谎报或不按组织程序上报事故,擅自解除、偷停脱硫脱硝设备,涂改或修整记录的一经发现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造成后果的按照一号文件异常考核处理。
20.对安全生产部和经营管理部的有关人员,按当月考核奖罚额的8%进行奖罚。
21.切实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对系统运行中出现的各类事故(包括火灾事故)均按照一号文件“事故、障碍、异常”考核处理。
五、本考核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xx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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