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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地球生态系统伦理学问题的研究,主要关心两个方面,
一是研究生物个体与生物共同体或生命网络之间的整体关系,二是研究生态过程
3.学科性质和地位
就学科性质而言,属于哲学门类。
生态伦理学所要研究的,是人与自然伦理行为的一般规律而非特殊现象。
是从整体上回答人与自然相互作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人类应该遵守的生态伦理原则。
具有交叉学科的共性
生态伦理学关于人与自然伦理关系的认定和伦理原则的论证,又必须建立在生态科学、生物科学、人类学、经济学、文化学、宗教学等具体科学基础上。
二﹑生态伦理学的创立和发展
历史渊源
生态伦理思想是随着人类对自然的认识和改造而逐渐发展起来的。
在古代,原始人最初的生态伦理思想的萌芽是万物有灵论(或自然神论),体现了人与自然相统一的生态伦理思想。
在古代也产生了人与自然相分离的思想观念——基督教的古代宗教伦理。
(1)统治自然的伦理
(2)管理自然的伦理。
与西方一神教不同,东方多神教则坚持人与自然同一、不杀生、众生平等的生态伦理思想。
创立及发展
1.从18世纪末到20世纪初,是西方生态伦理学的孕育阶段。
2.20世纪初到中叶,是生态伦理学的创立阶段。
3.20世纪50年代到现在,是生态伦理学系统发展阶段。
20世纪50年代末,莱切尔·
卡森的《寂静的春天》向人们描述了一幅由于技术滥用而危害生物、人和环境的惨烈图景,拉开了现代环境运动的序幕,也预示了生态伦理学的开端。
中国生态伦理学研究的现状
中国学者从80年代开始关注这一领域的研究
国内关于生态伦理学方面的研究成果主要有三种形式:
1.翻译西方生态伦理学具有代表性的文献。
2.评价国外生态伦理学的理论研究进展。
3.开创中国生态伦理学研究的著作。
三﹑研究和学习生态伦理学的意义
首先是时代发展的需要。
环境问题成为当代全球性的重大问题。
第二,我们现在的人类社会发展,是靠科学技术发展,主导学科群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物理学科群,转向了生物生态学科群。
第三,我们这个时代的环境革命,实际上是一场文化革命。
最后一个就是哲学也发生了变化。
我们现在所说的哲学,往往指的是人性的,人道的哲学。
但是现在我们说,哲学开始走向荒野了,哲学走向荒野一个最大的特征,就是学习自然界的生态智慧。
第一章我国历史形态的生态伦理思想
1崇拜生命是古代人类对生活的一种基本态度
1.图腾崇拜是人类最早的文化现象
黄帝族:
熊、罴
商族:
玄鸟——“天命玄鸟,降而生商”
夏族:
熊、鱼。
2.自然崇拜是稍晚于图腾崇拜的又一种文化现象
自然崇拜把天地日月风雨雷电水火山石等自然物尊为神,即自然神。
对生物和自然现象的崇拜,不仅表现为一种信仰,而且表现人们对待生活的一种态度,它对保护生命和自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这是人类最早的生态伦理思想和实践。
二中华文化宏深的生态智慧
1.中华文明长存是人类文明史上的奇迹,这与中华民族有着深厚的生态智慧密不可分。
在思想上,崇尚“天地人和”,“阴阳调合”,“天人合一”的思想
在实践上,创造了完善的有机农业的
生产模式
爱护自然和保护环境,成为“圣王之制”和“王者之法”
2.现代生态伦理学的创始人非常重视中国传统文化对生态伦理学的意义
施韦兹:
在儒家和道家思想中挖掘出保护动物
的思想
罗尔斯顿:
东方传统文化思想对伦理学的理论
突破会有所帮助,禅宗传教有一种值
得羡慕的对生命的尊重
三﹑“天人合一”----生态伦理思想的哲学基础
1.“天人合一”思想的起源
起源于周代,表述为天地人“三才之道”。
《周易·
乾卦》:
“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凶,先天而弗违,后天而奉天时”。
在天地人的关系中强调必须顺应自然,谋求天地人的和谐——“天地变化,圣人效之”。
同时在尊重自然的条件下采取积极的态度——“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2.道家的“天人一体”思想
“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更强调“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的,道法自然”,认为天地人之间的法则以天地、自然为依归,人应该顺应、效法自然。
3.儒家的“天人合一”学说
道家还提出万物平等自化
节制物欲等生态伦理思想。
孟子:
以“诚”(真实无妄,是一种道德范畴)作为天人合一理论的指向,阐述天人关系。
把“诚”视为天的本性,是天地万物存在的根本。
董仲舒:
天地人合而为一。
张载:
首次提出“天人合一”命题
程朱学派的“天人合一”思想具有重要的生态伦理学价值。
程颢:
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
王阳明:
风,雨,露,雷,日,月,星,辰,禽,兽,草,木,山,川,土,石,与人原只一体.
四﹑尊重生命——生态伦理学的基本原则
1.“天道生生”和“仁爱万物”的思想
“天道”是自然界的变化过程和规律;
“生生”指产生、出生,一切事物生生不已。
“仁爱万物”的观点在儒家思想中有具体鲜明的表现。
好生、恶杀也被认为是好的品德
“君子远庖厨”:
人对动物的同情心是好的德行
孟子:
“仁民爱物”
董仲舒:
道德关心从人的领域扩展到生命和自然界
2.“圣人之虑天下莫贵于生”的思想
五“道法自然”——自然规律向生态道德转化
生态规律本身不是道德命令,从自然规律到道德,有一个转化的环节。
如何从生态规律转化为道德?
以生态系统物质循环这一生态规律转变为道德规范为例。
生态学规律:
维持生命活动,生态系统的物质必须循环,否则将毁灭生命。
生态学评价:
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对人和其他生命的生存有价值。
道义前提:
我们要保护人和其他生命的生存。
所以,
道德规范:
我们必须维护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禁止损害生态系统物质循环机制的行为。
1.老子:
“道法自然”是从宇宙的整体性的观点出发提出生态伦理思想的
道的含义:
第一,它先于天地存在;
第二,它是天地万物运行的基本规律;
第三,它是人类追求的最高境界。
尊道贵德:
“道”生长万物﹐“德”繁殖万物。
2.程朱学派:
从“人与天地万物一体”的观点提出生态伦理思想
程颢认为﹐人与天地万物是一体的﹐因而人对天地万物要施以仁爱之德。
朱熹认为﹐仁爱是人心的根本德性。
3.佛学︰“一切众生悉有佛性”的生态伦理思想
“不杀生”﹐“普渡众生”﹐“拯救众生”
佛学“依正不二”原理﹐“依正”是指“依报”(环境)和“正报”(生命主体)﹐两者“不二”是说生命及其环境是不可分割的整体。
3.儒家、道家:
生命和自然界对人类有价值
道家提出:
“爱人利物之谓仁”
儒家提出“爱人及物”﹐“仁者﹐仁爱之及物也”即“仁民爱物”
六“与天地相参”——生态伦理学的道德目标
“参”即三,天地人三者相互作用,兼利万物。
这是人与自然相互作用,和谐发展与协同进化的思想,它主要包括“和合”与“中庸”的思想。
1.“和合”是中国哲学的重要概念
“和合”最早见于甲骨文,表示和谐。
西周末年,史伯提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思想。
“和”是“以他平他”﹐是指不同事物和因素的结合﹐是差异和多样性的统一。
“同”是“以同裨同”﹐指完全相同的事物和因素的结合﹐它排斥差异﹐是不能产生新事物的直接同一。
《周易》提出“保合太和”的思想:
“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
荀子把“和”与“神”(即贞)联系起来。
董仲舒把“和合”提到天地生成的本能,万物生成发展的机制。
2.“中庸”范畴的生态伦理价值,表现为它既是人类的德行,又是实践德行的方法
“中庸”是最高的德行,要求人的行为要把握一定的度。
第一﹐“中庸”是天地万物最根本的性质;
第二﹐“中庸”是重要的方法;
“执两端﹐用其中于民”
第三﹐“中庸”是至德。
3.“与天地参”——“和合”与“中庸”的目标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人类的道德目标。
“和”与“中”作为人类的道德要求﹐表现在天人关系领域﹐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共同进化。
第二章西方现代生态伦理学
一、生态伦理学的孕育
16世纪—17世纪现代科学产生,它推动了18世纪产业革命。
在牛顿—笛卡尔、培根—洛克的科学思想和哲学思想指导下,人类大举向自然进攻,取得一个又一个伟大的胜利。
19世纪末—20世纪初,工业化国家,特别是一些工业城市出现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一些思想家,对200年来在西方占主导地位的人统治和主宰自然的思想提出质疑,认为需要重新认识和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开始把道德对象的范围从人扩展到其他生命的探索。
提出最早的生态伦理思想,打开生态伦理学孕育的序幕。
1.英国思想家提出把道德关怀扩展到动物
边沁(1748~1832),英国功利主义哲学家,首先主张道德范围扩大到动物。
他认为,感受苦乐的能力是获得平等权利的根本特征,把推理和说话能力作为享受道德待遇的理由是不充分的。
劳伦斯英国文学家,他把权利直接赋予了动物。
他认为,生命、智力和感觉就是拥有权利的充足条件,这就意味着,拥有生命和感觉的动物与人一样拥有天赋的权利。
塞尔特于1892年出版了《动物权利与社会进步》把动物权利与人的德性、人类社会的进步联系起来。
他认为动物的解放取决于人的道德潜能的充分发挥,取决于人类变成“真正的人”,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动物的解放是相伴而行的。
2.美国思想家强调环境伦理的整体主义思想
梭仑(或译为索罗)(H.DThorean1817~1862),美国浪漫主义自然学者。
他认为,自然界是节俭的和经济的,它没有废物和多余,因而维护了地球生命的有机整体性。
他主张的道德原则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俭朴是人得以享受生活的唯一准则,人没有权利滥用资源,没有权利使地球只适合于自己。
穆尔(J.Muir)是美国第一个提出“大自然拥有权利”的思想家。
他认为,大自然及其所有存在物都有价值,它是人类所属的﹑由上帝所创造的共同体的一部分,因而拥有权利。
伊文思批判了人类中心主义的宗教基础,认为圣经创世纪中所肯定的人统辖地球的权利是一种“专制”。
上述英国思想家关于动物权利的思想,是个体主义的,他们认为,人类对所有动物个体都负有道德责任。
美国思想家强调自然界各种事物的关系和相互依赖的整体性,他们提出的生态伦理思想具有整体主义的性质。
他们的思想成为通向现代生态伦理学的桥梁。
二、施韦兹:
尊重生命的伦理学
[法]施韦兹(A.Schweizer1875~1965),现代生态伦理学的奠基人,著名的医生、哲学家、神学家和社会活动家,著名的人道主义者,1952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
其主要生态伦理学著作:
《文明的哲学:
文化与伦理学》、《敬畏生命》。
1.施韦兹“敬畏生命”思想的形成
从小的时候起便有同情和保护动物的意识。
“只有在不可避免的必要条件下,我们才可以给其他生命带来死亡和痛苦”。
他是从生物生存的愿望提出“敬畏生命”的伦理学的。
2.从文化的视角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形成尊重生命的伦理学
“我们的文化正处于严重的危机之中…….我们的文化灾难在于:
它的物质发展过分地超过了它的精神发展,它们之间的平衡被破坏了”“文化的本质是双重的。
文化包括智慧对自然力的统治,以及智慧对人类的信念和意愿的统治。
”
3.尊重生命的伦理学的主要观点
(1)尊重生命的伦理学的性质
传统的伦理学认为道德只涉及人对人的行为,是人际关系的伦理学。
史怀泽认为,只有尊重生命的伦理学才是完整的。
(伦理范围扩大,伦理学性质转变)
(2)尊重生命的伦理学的功能为了实现振兴文化的任务,首先要建立肯定世界的世界观,抛弃否定世界的世界观。
肯定的世界观:
认为这一世界中的生存都是有意义的
否定的世界观:
轻视世界的世界观,提倡对与世界相关的一切采取冷漠的态度。
(3)“把爱的原则扩展到动物,这对伦理学是一种革命”
(4)尊重生命的伦理学的原则
“善是保持和促进生命,使生命达到其最高度的发展,恶是毁灭生命、伤害生命,压制生命的发展。
(5)一切生命都是神圣的,没有高低贵贱的等级之分
三莱奥波尔德:
大地伦理学
☐莱奥波尔德认为,新的伦理学要求改变两个决定性的概念和规范:
第一,伦理学正当行为的概念必须扩大到对自然界本身的关心,从而协调人与大地的关系;
第二,道德上“权利”概念应当扩大到自然界的实体和过程,赋予它们永续存在的权利。
(1)主张扩大伦理学的边界。
“大地伦理学只是扩大了共同体的边界,把土地﹑水﹑植物和动物包括在其中,或把这些看做是一个完整的集合:
大地。
(2)大地伦理学改变人在自然中的地位。
从他是大地—社会的征服者,转变为他是其中的普通一员和公民。
这意味着人类应当尊重他的生物同伴,而且也以同样的态度尊重大地社会。
(3)大地伦理学需要确立新的伦理价值尺度。
人类必须抛弃那种合理的土地利用只是经济利用的观点,要尊重生命和自然界,既要承认它们永续生存的权利,又要承担保护大地的责任和义务。
四辛格:
尊重感觉的伦理学
(1)“所有动物都是平等的”,平等的基本原则是“关心的平等”
“每一种有感觉能力的存在物都有能力过一种较为幸福或较不痛苦的生活,因而也拥有某种人类应予关心的权益。
在这一方面,人类与非人类并不存在一条泾渭分明的界线”。
(2)承认人的权利和动物的权利是有差别的,
人与动物的权利是有差别的,但是这种差别并不排斥两者具有平等的权利。
(3)辛格的新伦理学实践
在动物身上做实验并吞食其肌肉,视为我们社会中物种歧视主义的两种形式。
他谴责畜牧业,把对牧群的饲养比作奴隶制,并提倡素食主义,认为食用“被残杀的非人类动物”明显是不道德的。
辛格强调所有动物个体都有平等的权利,因而他的观点被称为个体主义的观点,又称为生物中心主义的伦理学
五罗尔斯顿:
生态伦理学的科学体系
“遵循自然”是指人类以道德的方式完善人对自然的适应.
(1)绝对意义上的遵循自然。
在自然规律的客观性的意义上,人类行为必须遵从客观规律,自然规律具有绝对性。
(2)人为意义上的遵循自然。
对自然规律作出人为的选择,即选择遵循自然规律的服从路线,它表现了人的能动性。
(3)相对意义上的遵循自然。
自然价值和人类利用自然价值的多样性,人类利益的多样性,导致人类对自然行为的选择性。
(4)动态平衡意义上的遵循自然
自然生态系统是自组织的动态平衡系统。
人类开发利用自然不能超过一定的生态限度,避免损害大自然的自动调节机制。
(5)拟人伦理意义上的遵循自然。
自然界不讲道德,只有人讲道德,是道德代理人,我们不能要求生物和自然界对人讲道德。
(6)价值论意义上的遵循自然。
自然界是价值的王国,它具有价值,我们既要尊重自然,关注、保护和保存自然界的完整性,也要对它合理利用
(7)师法自然意义上的遵循自然。
从自然学会生存,使人类社会获得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机制
西方生态伦理学不同学派的划分
(1)个体主义学派:
强调生物个体的权利,认为个体的生存具有优先性,是生物中心论的伦理学。
包括以辛格为代表的动物解放论,施韦兹的敬畏生命的生态伦理思想
(2)整体主义学派:
强调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物种和生态系统具有道德优先性,是生态中心论的伦理学。
包括莱奥波尔德的大地伦理学;
罗尔斯顿的自然价值论
第三章生态伦理学的基本理论
(1):
关于自然界的价值
价值一般表示主体与客体的利益关系,是指某一对象(客体)能适应或满足主体的需要。
自然界自身有无价值是生态伦理学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
传统的观点认为只有人有价值,而自然界无价值;
或者认为离开人自然界无价值可言。
20世纪六七十年代,自然价值的损害威胁人类生存和发展,人们才提出关于自然价值的问题。
自然界的价值主要表现在物质、能量和信息三个方面。
一西方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
人类中心主义思想在近现代社会中作为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和实践,是由西方完成的。
人类中心主义是一种以人为宇宙中心的观点,其实质是:
一切以人为中心,一切以人为尺度,为人的利益服务,一切从人的利益出发,只承认人的利益和价值,不承认自然界的利益和价值。
因而实质上它是一种“反自然”的观点。
(一)传统人类中心主义
1.人类中心主义的早期表述:
人是万物的尺度(普罗泰戈拉)。
2.人类中心主义思想的完整表述,是中世纪神学世界观提出的。
3.人类中心主义的理论论证是从笛卡儿到康德完成的。
4.培根和洛克把人类中心主义从理论推向实践。
传统人类中心主义的局限
传统人类中心论的根本问题在于把理性和语言作为内在价值判断的依据,从而把非人类的存在排除在道德关怀对象的范围之外。
它至少带来了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它只承认人的内在价值,而不承认大自然其他物种或生态系统的相关价值,它实质上是一种物种间的利已主义。
二是它是以人类理性的绝对信任为前提的,但理性本身未必值得依赖。
(二)、现代人类中心论。
美国著名植物学家墨迪在《人类中心论》的论文中展现了人类中心论的现代观念,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人类评价自身的利益高于其他非人类的利益,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因为物种的存在以其自身为目的,它们若完全为了其他物种的利益就不能存在。
(2)墨迪认为人具有特殊的文化、知识积累和创造能力,能认识到对自然的间接责任。
因此,对于生态恶化的结果,只有人类能自觉地意识到它无益于人类的利益和价值的实现,主动地反思和修正自已的行为,履行对自然的责任。
(3)完善人类中心论,有必要揭示非人类生物的内在价值。
前提是人类依赖于非人类。
(4)信仰人类的潜力。
既具有开发自然的能力,又能重新考虑自身在大自然的定位。
(三)、现代人类中心论的主要类型
诺顿首先区分了两种类型的人类中心论:
强人类中心论和弱人类中心论。
他指出:
一种价值理论,如果一切价值仅以个体感性意愿的满足为参照,就是强人类中心论的;
如果一切价值以理性意愿的满足为参照,它就是弱人类中心论的。
(四)现代人类中心论的现实意义
一旦人们确立起弱人类中心论伦理观念,任何破坏人与自然协调的行为都将被视为不道德而遭到拒斥,因而无需将内在价值赋予非人类的自然存在。
第一,在人与自然利益冲突中,坚持以人类利益作为评价的基本尺度符合生物发展的一般规律。
第二,在整个自然界中,惟有人具有理性和自觉能动性,把人的利益和价值作为评价人与自然关系的参照系统,有利于充分发挥全人类在保护自然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中的无与伦比的积极作用。
第三,现代为类中心论在很大程度上超越了以往人类中心论藐视自然价值,野蛮开发自然资源,违背自然规律的局限性,开始以一种整体主义的世界观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更加重视为了保证全人类的根本利益,来千方百计保护自然资源,维护生态平衡。
西方生态伦理学可分为开明的或弱式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两类。
非人类中心主义又可分为个体主义和整体主义,前者强调生物个体的权利,是生物中心论的伦理学,其代表人物是辛格;
后者强调生态系统的整体性,是生态中心论的伦理学,其代表人物是罗尔斯顿。
非人类中心主义有许多共同点。
例如都主张把道德对象的范围从人扩大到动物和自然界,都承认生命和自然界的价值和权利。
二自然价值的性质
(一)关于自然价值的性质
自然价值区别于文化价值,它是由自然物质生产过程创造的。
1.自然价值创造的多样性。
矿物、土壤、原始森林里的树木、海里的鱼虾、荒野里的各种动物、植物和微生物、干净的空气、清洁的水,等等。
2.自然价值载体的多样性。
自然界的各种事物是自然价值的载体。
自然对象的无限多样性,表现了它的价值的无限多样性。
3.自然价值利用的多样性。
自然价值在人类的层次,即在文化的层次,是人与自然关系表现的价值。
自然价值在生物学的层次,即在自然的层次,是生物与环境关系表现的价值。
(二)自然价值不断增殖的性质
地球自然界,向着价值不断增加的方向进化。
因为地球并不是一个孤立系统,它在太阳系内不断地进行能量交换。
太阳系的星云→地球→地球圈层分布→矿物→有机自然价值→生物自然价值→人工自然→价值→文化价值
(三)关于自然价值的分类
1.支持生命的价值。
2.经济价值
3.科学价值
4.娱乐价值
5.基因多样性的价值
6.自然史和文化史价值
7.文化象征价值
8.性格培养价值
9.治疗价值
10.辩证的价值
11.自然界稳定和开放的价值
三自然界的外在价值和内在价值
(一)自然界的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
所谓“自然界的外在价值”,是从人和其他生命的角度,自然界对人和其他生命的有用性,即它作为他物的手段或工具的价值。
所谓“自然界的内在价值”,是它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二)自然价值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
1.在价值本体论的层次,或者在生物与环境的层次
自然价值的载体是自然事物,其价值是由自然物质的性质、结构和功能决定的,不依赖于评价者的认识、评价或经验判断。
(客观性)
2.在价值主体论的层次,或者在认识论的层次
人发现和评价自然价值。
(主观性)
3.在价值实践论的层次,或者在文化的层次
自然价值是客观性与主观性的统一。
四关于自然价值与文化价值
(一)自然价值与文化价值的关系
1.区别文化价值与文化价值
文化价值是人类创造的,是人类社会的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创造的价值。
自然价值是自发的自然,即自然物质生产过程创造的价值。
2.人类在自然价值基础上创造文化价值,自然价值支持并参与文化价值的创造。
3.“多价值管理”
(二)自然价值有多少
例如,森林为人类提供新鲜空气每年每公顷的价值141美元。
就整个生物圈来说,每年它向人类提供物质的价值估计平均每年为33万亿美元。
第四章生态伦理学基本理论
(2):
关于自然界的权利
权利:
公民或法人依法行使的权力和享受的利益(跟“义务”相对)。
权力:
①政治上的强制力量;
②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
对于动物,植物和自然界的其他事物,应当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