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被否原因公示Word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8413764 上传时间:2023-05-11 格式:DOCX 页数:47 大小:35.1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IPO被否原因公示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7页
IPO被否原因公示Word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7页
IPO被否原因公示Word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7页
IPO被否原因公示Word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7页
IPO被否原因公示Word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7页
IPO被否原因公示Word文档格式.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47页
IPO被否原因公示Word文档格式.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47页
IPO被否原因公示Word文档格式.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47页
IPO被否原因公示Word文档格式.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47页
IPO被否原因公示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47页
IPO被否原因公示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47页
IPO被否原因公示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47页
IPO被否原因公示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47页
IPO被否原因公示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47页
IPO被否原因公示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47页
IPO被否原因公示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47页
IPO被否原因公示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47页
IPO被否原因公示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47页
IPO被否原因公示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47页
IPO被否原因公示Word文档格式.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47页
亲,该文档总共4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IPO被否原因公示Word文档格式.docx

《IPO被否原因公示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IPO被否原因公示Word文档格式.docx(4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IPO被否原因公示Word文档格式.docx

你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在现场聆讯中未对你公司以不同价格受让其胜生物的股权是否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利益安排作出充分、可信地解释。

  二、你公司用于生产透明质酸钠产品的主要原材料—HA精粉、粗粉报告期内均系向唯一供应商—山东福瑞达生物医药有限公司采购,而山东福瑞达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系你公司医用透明质酸钠产品的主要竞争对手。

  上述情况表明,你公司未对以不同价格受让其胜生物的股权是否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利益安排提供充分可信的解释,且你公司向竞争对手采购主要原材料可能对你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创业板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61号)第十四条第(六)项、第十七条的规定不符。

  创业板发审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5票,申请未获通过。

根据《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监会令第62号)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你公司如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可在本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

  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2年10月19日 

上海麦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创业板发审委)于2012年7月31日举行2012年第64次创业板发审委会议,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进行了审核。

  前次申请公开发行时,你公司于2009年12月25日预披露了招股说明书。

该招股说明书披露,你公司2009年前三季度收入为3,169.94万元、利润为1,303.34万元;

预测2009年第四季度收入为2,055.54万元、净利润为908.85万元,预测2009年全年收入为5,225.48万元、净利润为2,212.19万元。

你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过程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则显示其未能实现前次申报时披露的盈利预测且数据差异较大。

上述情况表明你公司报告期内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创业板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61号)第二十条的规定不符。

                                          2012年8月20日

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创业板发审委)于2012年7月27日举行2012年第61次创业板发审委会议,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进行了审核。

  2010年12月,你公司股东资兴良美以每股3.90元增资305万股,占你公司发行前股份4.99%。

你公司在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间向资兴良美采购7—8龄雌性西伯利亚鲟、杂交鲟和史氏鲟,该批采购鲟鱼价值共计3,660.10万元,重量共计131.49吨,计划于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实现加工;

你公司2010年和2011年营业收入分别为7,110.28万元和10,318.9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2,481.10万元和3,482.39万元,扣除与资兴良美关联交易影响后,你公司2010年和2011年营业收入分别为6,063.83万元和7,978.5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2,124.85万元和2,765.00万元。

上述交易对你公司2010年和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影响重大。

  创业板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61号)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不符。

   

                                            2012年8月17日   

南京大地水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创业板发审委)于2012年7月27日举行2012年第60次创业板发审委会议,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进行了审核。

  报告期内,你公司是与自身产品终端市场存在竞争关系的美国福禄国际股份有限公司Mach 

2b系列水刀切割平台的唯一供应商(采取贴牌销售)。

美国福禄国际公司2008年12月通过受让你公司原股东5%股份成为你公司关联方,目前持股比例为4.60%。

2009年度至2011年度,你公司向其销售的产品金额分别为866.15万元、3,314.11万元和3,989.89万元,占总销售金额的比重分别为9.56%、22.91%和21.22%,销售毛利率分别为30.83%、34.11%和33.90%。

上述情形对你公司的独立性存在影响。

  创业板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61号)第十八条的规定不符。

      

                                         2012年8月6日 

北京爱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创业板发审委)于2012年6月29日举行2012年第53次创业板发审委会议,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进行了审核。

  2009年至2011年,你公司硬件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883.74万元、3,275.60万元和8,404.4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3.22%、39.00%和67.71%,销售毛利率分别为-10.83%、4.73%和30.64%。

你公司对报告期内硬件产品销售毛利率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未能作出合理解释。

                                           2012年7月11日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创业板发审委)于2012年6月15日举行2012年第51次创业板发审委会议,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进行了审核。

  2009年至2011年,你公司主要业务是从事以功率控制系统装置为代表的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你公司功率控制系统装置的客户主要集中于光伏行业(单晶硅、多晶硅行业)。

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你公司面向光伏行业销售功率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收入分别为7,807.80万元、13,484.21万元、26,707.02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66.93%、73.95%、81.55%。

  欧洲债务危机持续、国际贸易摩擦及其他不确定因素引发国内外宏观经济波动的系统性风险,在一定时期内影响你公司下游行业的发展,进而对你公司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创业板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对你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可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61号)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不符。

                                         2012年7月4日

河南思可达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创业板发审委)于2012年6月12日举行2012年第48次创业板发审委会议,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进行了审核。

  你公司控股股东沁阳思可达自2000年7月设立以来至2010年11月主要从事平板玻璃、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2010年6月你公司向沁阳思可达购买玻璃生产线,2010年12月沁阳思可达将其彩玻生产线、土地使用权等经营性资产出售给沁阳市华盛镜业有限公司;

2011年3月之前你公司与沁阳思可达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存在交叉任职;

2009年、2010年沁阳思可达与你公司存在纯碱供应商的重合,同时你公司的重油供应商与沁阳思可达的煤炭供应商重合;

你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2009年、2010年、2011年1月-3月存在较多资金拆借。

你公司独立性存在缺陷。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创业板发审委)于2012年4月10日举行2012年第25次创业板发审委会议,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进行了审核。

  报告期内,你公司主要业务是生产太阳能光伏设备,2009年至2011年太阳能光伏设备销售收入分别占你公司主要业务收入的56.02%、65.65%和75.23%。

2011年下半年以来,受欧洲债务危机的影响,欧洲各国纷纷下调光伏发电补贴,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行业的整体需求,你公司部分订单存在取消和延迟执行的情形,下游行业的需求波动将对你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创业板发审委)于2012年6月15日举行2012年第50次创业板发审委会议,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进行了审核。

  你公司反馈意见回复中财务数据存在多处前后不一致的情形,如2011年度数据中“本期外购存货”前后反馈差异-13,100,362.22元,“应收票据余额的减少(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前后反馈差异-1,801,550.38元,“应收账款余额的减少(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前后反馈差异-1,437,062.88元。

  创业板发审委认为,你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61号)第二十条的规定不符。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海诺尔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创业板发审委)于2012年4月10日举行2012年第24次创业板发审委会议,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进行了审核。

  报告期内,你公司多次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被环保部门处罚;

蒲江项目和新津项目超过试生产的最长期限仍在运营且至今未取得环保验收许可文件,2010年和2011年1月–9月,前述项目垃圾直接处置收入占比较大;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生活垃圾甲级)》已过期。

你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不能合理保证其生产经营的合法性。

  创业板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61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不符。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创业板发审委)于2012年3月16日举行2012年第19次创业板发审委会议,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进行了审核。

  你公司2011年高纯碲产品产能为180吨,碲化镉产品产能为6吨,“薄膜太阳能材料(高纯碲、碲化镉)生产线建设项目”预计项目投产后高纯碲产量达到280吨,碲化镉产量达到190吨,产能提高较大,对原材料粗碲的需求大幅增加,粗碲主要从铜电解产生的副产品中回收制取,目前全球碲年产量为400-600吨,你公司原材料粗碲供应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上述事项对你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创业板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61号)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不符。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受理了你公司提交的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创业板发审委)于2012年3月1日举行2012年第13次创业板发审委会议,依法对你公司的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进行了审核。

  你公司报告期内存在重庆吉峰及其总经理赖寒犯单位行贿罪、吉林吉峰及其负责人刘波涉嫌单位行贿罪等情形,无法判断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

  创业板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证监会令第49号)第七条第二项的规定不符。

  创业板发审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你公司的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3票,申请未获通过。

根据《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监会令第62号)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你公司的发行公司债券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物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