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中心质检手册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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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检验报告Q/DNNH05G015
第13章不合格检验工作的控制Q/DNNH05G016
第14章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Q/DNNH05G017
第15章抱怨Q/DNNH05G018
第16章标识管理Q/DNNH05G019
东台市东南农药化工有限公司质检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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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授权书
第B版第0次修改
编号:
Q/DNNH05G001
为使东台市东南农药化工有限公司质检中心建立起符合《石油和化工生产企业质量检验机构认证管理办法》和我公司管理体系要求一致的质量体系并顺利有效地运行,保证质量检验工作质量,特授权质检中心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应有的各项权力,配给所需的资源,使其公正、准确地履行职责,不受任何来自行政、财政及其它方面的不正当压力。
特此声明。
总经理: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发布令
Q/DNNH05G002
本《质检管理手册》依据《石油和化工生产企业质量检验机构认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质检工作实际,采用了17个要素编制而成。
《质检管理手册》是质检工作的重要保证,是开展质检机构认证的重要依据和表征文件,对规范、协调质检工作,指导质检体系有效、正常运行有着重要的作用。
全体检验人员应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本《质检管理手册》2011年4月1日发布,2011年5月1日起实施。
总经理: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公正性声明
Q/DNNH05G003
本化验室为了提高产品质量,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保持相关方对本实验室的良好信心,特作如下声明:
1、本化验室坚决站在公正立场,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客观、公正地对本厂进厂原辅材料、出厂产品进行质量检测。
2、严格执行检验标准、规范等技术文件,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判断结果的独立性,所有检测结果不受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或人员以及来自商务、财务和行政等方面的不恰当干预,保证独立进行检测,做到结果公正。
以上各项声明,愿接受上级、客户及其它有关方面的检查和监督。
质检科主任(签字):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第1章
质检工作方针和目标
Q/DNNH05G004
1目的和适用范围
建立质检工作方针和目标,明确质检工作要求,加强质量管理。
适用于本质检科从事质量检测的质检工作要求。
2职责
2.1质检科主任负责质检工作方针和目标的制定。
2.2总经理负责对方针和目标的审批。
3质检工作方针
以质量求生存,以服务促发展
4质检工作目标
报告交验合格率≥98%
报告交付及时率≥98.5%
出厂产品合格率100%
上级部门抽检合格率100%
第2章
《质检管理手册》的管理
Q/DNNH05G005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保证质检管理手册的现行有效,必须对其编制、批准、发布、修改、保管等进行严格控制。
2职责
2.1质检科负责手册的编制、修改、发放以及旧版本的收回。
2.2管理者代表负责手册的审核。
2.3总经理负责手册发布的批准。
3手册的编制
3.1质检科主任确定质检中心的质检工作方针、目标、公正性声明、资源和质量职责。
3.2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手册编制的具体实施。
3.3编制依据
a)GB/T19000—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
b)石油和化工生产企业质量检验机构认证管理办法;
c)其它技术性文件,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关规范等。
4手册的修改
当手册由于各种原因需要更改时,由质检科提出更改申请,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以更改通知单的形式通知受控本的持有者。
质检科对其及时性及正确性负责,换版须经总经理重新批准后发布实施。
5手册的发放和收回
5.1本《质检管理手册》属受控文件,应严格管理,不得随意对外发出。
如需对外提供,须经质检科主任批准。
手册由质检科统一编号,按规定的发放范围和数量分发,办理签收手续。
5.2质检手册换版时,由办公室按规定发放新版本,并将作废版本收回。
除加盖“作废”章存档外,其余全部销毁。
6手册的保管
质检管理手册持有者应妥善保管,不准任意涂改,严禁外借、外赠,使用中确因破损失效,可以换新并办理补发手续,手册持者调动工作时,应将质检管理手册交回质检科。
7手册适用范围
本质检管理手册适用于本质检中心所有从事的检验、检测工作,以及所有质量管理活动。
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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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与管理
Q/DNNH05G006
为了贯彻执行质检工作方针,确保质检工作质量,本质检科建立了保证质检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组织机构,明确了各级人员的责任、权限和相互关系,并按照体系文件进行管理,以保证质检工作的正常进行及其质量活动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本章适用于质检工作。
2组织机构
质检科是个独立的组织机构。
详见附图1:
《质检系统组织示意图》。
3职责
工作人员对其技术活动中,所出具的结果和证明应保证其公正性、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重复性,确保其检验工作的诚实、公正。
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程序文件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操作。
严格执行“公正性声明的规定”。
3.1质检科主任的职责
质检中心主任由总经理正式任命,是质检科的最高管理者,负责质检科的全面管理。
3.1.1认真执行国家的质量法规,贯彻国家质量方针和制度。
组织贯彻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与计划,保证公司的指示和要求的贯彻执行;
3.1.2组织制订、实施质检科的工作规划和计划;
3.1.3负责制订质检工作方针和目标;
3.1.4确保检验资源,包括人、设施、设备及所需物品等满足检验工作的要求;
3.1.5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3.1.6行使质量否决权;
3.1.7负责本部门的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3.1.8负责本质检工作质量的考核。
3.2质量负责人的职责
质检科应有一名熟悉本专业检测业务和实验室质量管理的质量负责人,负责日常质量管理工作,质量负责人由质检科主任兼职,履行如下职责:
3.2.1负责建立、实施和贯彻质检科检质管理体系;
3.2.2负责质检管理体系的审核和评审,检查和考核其执行情况;
3.2.3负责组织编写、修订质检管理手册及程序文件;
3.2.4对原(辅)材料、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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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负责实验室间比对(能力验证)的组织实施;
3.2.6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3.2.7负责处理顾客报怨;
3.3技术负责人的职责
质检科有一名熟悉本专业检测业务技术的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管理工作,由质检科主任兼职,主要履行如下职责:
3.3.1全面负责技术管理工作;
3.3.2负责与技术有关的资源管理工作;
3.3.3负责标准方法的验证及实施;
3.3.4负责非标准检测方法制修订的有关管理工作;
3.3.5负责按规定对所留样品进行抽检,保证质检工作质量;
3.3.6负责增工作的审查以及新产品分析规程的制修订工作;
3.3.7负责所需分析仪器设备、试剂药品等材料的申购工作;
3.3.8负责解决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类技术疑难问题。
3.4检验人员的职责
3.4.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公正性声明”中的有关条款的规定;
3.4.1严格执行各项检验规程和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4.3按时完成主任交给的各项检验任务,及时、准确地开具检验报告并分发至各相关单位和部门。
3.5质量监督员的职责
质检科应配备熟悉检验方法,了解检验目的及懂得评价检验结果的质量监督员,实施质量监督。
3.5.1质量监督员由质量管理者代表兼任,负责全面实施质量监督工作。
3.5.2质量监督员要对所有检验人员及其所进行的检验工作进行充分地监督,并做好质量监督记录。
3.5.3排除干扰,不受任何压力影响,确保质量监督工作的独立性。
3.6其他人员岗位职责及工作描述见《质检中心岗位工作标准》。
4能力及资源
质检科着本公司主要原(辅)材料、半成品、出厂产品等项目的检验工作。
需配备一定的资源以维持检验工作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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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质检科检验范围
4.1.1负责对原(辅)材料进行检验,并对不合格原料进行使用跟踪(必要时);
4.1.2负责对所有出厂产品进行检验和质量监督,合格后方可出厂;
4.1.3负责对新开发产品按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和试验。
4.2人力资源
质检科人员状况见《质检科人员一览表》。
4.3物质资源
质检科分析用仪器设备情况见《质检科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
5质检科与上级或其它有关部门的相互关系
5.1质检机构由总经理领导,质量管理者代表具体主管。
质检科主任负责监督、执行各项业务活动和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
5.2生产部负责检验分析技术标准的收集与管理,负责企业标准的编制、发布与实施,负责落实检验仪器、计量器具的检定。
5.3供销部负责标准物、化学试剂及分析仪器设备的采购和供应服务。
5.4总经办负责质检人员取证、换证的组织工作,负责对人员的各项纪律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5.5总经办负责对检验人员工作的审评,负责质检中心管理层经济责任制的考核。
5.6技术负责人负责检验仪器设备的维修。
5.7其组织隶属关系详见附图2:
《东台市东南农药化工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图》。
6质量保证
6.1东台市东南农药化工有限公司作为质检中心的法人,任命质检科主任并授予其对质检中心日常工作有独立的管理权力。
保证各行政管理和协作部门不干预质检中心的一切活动,保证实验室及其人员不会受到任何可能影响其技术公正性的商业、财政和其它方面的不正当压力。
6.2质检科公正性声明即为本部门行为公正、准确、诚实性的保证。
6.3为保持和验证质监中心的能力持续性,质检科积极参与外部认证机构和实验室组织的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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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支持性文件:
《检验工作程序》
《质检中心岗位工作标准》
附图1:
质检科主任
质量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计量员
检验员
检验
员
质检系统组织示意图
第4章
质量体系、审核及评审
Q/DNNH05G007
建立、实施并保持文件化的质量体系,确立质量体系的方针和目标,确保质检中心全体人员熟悉并执行质检体系文件,以保证检测工作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适用于所有质量、技术活动及相关场所。
2.1质检科主任负责制定质检工作方针和目标;
2.2质检科质量负责人负责主持建立质检管理体系,负责组织质检体系文件的编制、运行和宣贯,负责体系审核计划的实施;
2.3质检科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实验室的技术活动和检测结果的质量保证。
3质检体系的建立和构成
3.1质检科根据检测工作类型、工作范围及性质,建立质检体系,制定质检方针和质量目标;
3.2本质检科的质检体系文件由四级文件构成,包括质检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记录;
3.2.1质检管理手册,是质检体系的主体文件,它阐述了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指导原则,是开展各项活动的根本依据;
3.2.2程序性文件,是质检管理手册的支持性文件,详细、明确地描述了质检体系运行过程中的各项质量/技术活动程序;
3.2.3作业指导书,规定了开展各项质量/技术活动的方法,是有关人员从事检测工作的指导文件;
3.2.4记录,包括各种质量记录、技术记录和报告,是质检体系有效运行的原始证据。
4质检体系的运行
为了保证质检体系的有效运行,制定了如下措施:
4.1结合实际,制定测活动的目标、规程和有关细则;
4.2对检测活动和活动的各个细节进行有效控制;
4.3配置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设施,并保持良好的检测环境;
4.4配备胜任的岗位工作人员;
4.5执行现行有效文件;
4.6对检测结果进行记录并保存。
5质检体系的审核和评审
质检管理体系的审核和评审由东台市东南农药化工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安排。
6、支持性文件
《内部审核程序》
第5章
人员
Q/DNNH05G008
通过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质检人员的综合素质,通过对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减少人员因素对检测工作的正确性和可靠性的影响。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质检人员以及中控分析人员。
2.1质检科主任负责培训计划的审批和培训结果的处置。
2.2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负责技术工作的监督。
2.3质量负责人负责体系管理工作的监督。
2.4中控分析人员业务上受质检中心指导和监督。
3人员要求
3.1质检科负责人由一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质检工作五年以上的工程师担任。
3.2技术管理人员应具有本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质检工作三年以上,熟悉本业务,有解决处理质量问题的能力。
3.3检验人员要具有中技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质检工作五年以上,有较强的业务知识。
3.4质检中心人员的数量、技术水平、工作能力与所承担的工作相适应,经考核取得省石化系统颁发的《质量检验员资格证书》方可独立上岗。
3.5标准溶液制备人员由质检员兼职,在具备质检员的素质基础上,还应工作责任心强,认真仔细,熟悉并掌握GB601与GB602标准。
3.6产品包装质量与状态标识检查人员由检验员担任。
3.7中控分析人员
3.7.1中控检验员应具备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
中控检验员由检验员兼职。
3.7.2根据生产工艺特点,中控检验人员的数量、技术水平、工作能力要与所在岗位相适应。
4技术培训
4.1质检科负责全厂质检人员的培训,业务考核工作。
4.2质检科应制订出年度培训考核计划,组织实施技术培训。
4.3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未取得上岗资格证书的检验员不得在岗独立工作。
4.4新增补的检验人员须经过文化知识考试择优录取,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5技术培训应建立培训台帐,考核记录。
5人员概况,详见《质检中心工作人员一览表》。
6支持性文件
《质检中心工作人员一览表》
第6章
设施和环境
Q/DNNH05G009
用于检验的实验室设施环境条件必须满足规定要求,以确保检测活动能正常进行,确保测量结果准确有效。
适用于所有测试工作所涉及的设施及环境条件的配置及其控制。
2.1质检科负责检验室环境、安全卫生工作管理。
2.2技术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监测场所的设计、提出设施和环境配置要求。
2.3检验室根据需要对环境进行监控和记录,对设施进行日常维护。
3环境条件及设施要求
3.1检验室的设施应满足检测的需要,其内、外环境不影响检测质量。
本质检中心根据需要分别设置化学分析室、仪器分析室、标准溶液室、热源室、天平室、留样室、制样室、休息室、办公室。
3.2各岗位用房应相互独立,互不影响,依据不同功能进行必要的隔离。
3.3检验室应根据需要配置温度计、湿度计等设施,对环境条件进行监控。
3.4对检测过程中发生较大振动的实验室采取防音、防震措施,使其与其它检验室有效隔离,对测量过程中产生粉尘及有害气体的实验室,安装通风换气系统,防止交叉污染。
3.5剧毒品要单独存放于铁柜中,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剧毒品使用时要有第三人在场,药品量及每次取用量及剩余量要做好“剧毒品保管台帐”记录,并由三人共同签字后锁入铁柜中。
3.6对于检测过程中使用到的钢瓶,严格按照《钢瓶安全使用规程》进行管理。
3.7将检测区域与非检测区域严格分离,并对检测区域有效控制,与检验无关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检验室,与检验无关的物品不准带入检验室。
3.8配置必要的消防设备,并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3.9在有关规范、方法和程序有要求或对质量结果有影响时,应监控并记录环境条件,若出现环境不符合检测要求时,应停止检测工作,按《不合格检验工作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三废”处理
4.1检验和试验后的保留样品,到期后将分类集中返回生产系统,不得随处倒弃。
4.2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液、废渣要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杜绝产生二次污染。
有害气体通过通风柜排出,少量检验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液体要经有效消毒无害化处理后排放,废渣倒入工业垃圾中,集中处理。
5管理
质检中心办公室要认真执行《实验室内务管理程序》,做好内务管理工作。
《实验室内务管理程序》
《不合格检验工作控制程序》
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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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
Q/DNNH05G010
为了保证检测工作的准确可靠,必须对实验室所用仪器设备、标准物质等进行有效的控制。
适用于所有仪器设备、标准物质的管理和控制。
2.1质检科负责仪器设备、标准物质的申购及审批,并负责验收。
2.2供销部负责对经审批的申报材料的采购。
2.3设备管理员负责制定设备更新及维护计划,并监督各岗位人员执行。
2.4检验人员负责对所用仪器设备、标准物质的日常维护并兼职设备管理工作。
3管理要求
3.1质检科根据检测范围和工作量的需求,配置实验室仪器设备,并保证其技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