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追溯系统在农产品供应链中的运作机制分析Word格式.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844963 上传时间:2023-04-29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1.2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可追溯系统在农产品供应链中的运作机制分析Word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可追溯系统在农产品供应链中的运作机制分析Word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可追溯系统在农产品供应链中的运作机制分析Word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可追溯系统在农产品供应链中的运作机制分析Word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可追溯系统在农产品供应链中的运作机制分析Word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可追溯系统在农产品供应链中的运作机制分析Word格式.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8页
可追溯系统在农产品供应链中的运作机制分析Word格式.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8页
可追溯系统在农产品供应链中的运作机制分析Word格式.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可追溯系统在农产品供应链中的运作机制分析Word格式.docx

《可追溯系统在农产品供应链中的运作机制分析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可追溯系统在农产品供应链中的运作机制分析Word格式.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可追溯系统在农产品供应链中的运作机制分析Word格式.docx

0439-8114(2010)04-1004-04

  

  对于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属性,消费者是较难准确检测到的(例如是否在生长过程中使用过剧毒农药或者通过转基因生产出来)。

所以它具有信用品质的属性。

这决定整个农产品市场存在着严重的逆向选择和信息不对称性,这也是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根据国际上通用的方法,农产品企业自身可以通过利用可追溯系统来证实这类信用属性,从而消除由于市场信息不对称而引起的逆向选择,同时也使消费者有可能通过信息的完全化与透明化选择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商品。

  1 可追溯系统的概念框架

  根据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Alimentarycommission,CAC)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0)的定义。

可追溯系统(Traceabmtysystem,TS)可以表述为:

“通过登记的识别码,对商品或行为的历史、使用或位置予以追踪的能力”。

  农产品的身份标识是保证农产品食品安全的基本前提,因为没有身份标识,责任就不可追溯。

通过可追溯系统。

利用农产品的身份标识审核有效性,即使交易双方完成了商品的买卖,仍有一部分产权也就是质量安全属性并没有完全转让出去,也就是在某种意义上交易并没有完成。

只有当商品在通过政府质检部门检测的前提下,消费者在使用的一段时间里也没有出现可认定的质量问题时,商品的交易才算完成。

通过可追溯系统体现了商品交易效率的改进,它保证了交易完成后惩罚机制的有效性和消费者的延迟权利,将质量安全产权界定给适当的责任人,从而改变了生产者的预期,保证了产品的质量也免去了供应链中各个环节检测带来的检测成本和等待时间。

  由于可追溯系统的这种生产和交易特性,系统的实施有两种不同的角度:

一种是企业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一定程度上使消费者了解产品生产过程和质量属性而主动实施信息的可追溯化,而且可追溯系统的良好运行要求它合适地嵌入到现有的交易和生产环境中:

另一种是政府为了规范市场行为,在发生质量安全问题的时候能有效地查出问题,通过法规强制性要求农产品企业实施可追溯系统来提高农产品市场传递信息的能力,可追溯系统的使用也会对现有的交易和生产系统产生影响。

所以可追溯系统是整个供应链以及供应链内部给各环节的一种“界定产权”的交易工具。

这是本研究关于可追溯系统运作的概念框架。

  可追溯系统也是一套有效的控制质量安全和提高效率的管理工具,它提升了信息的依赖度、供应链各个环节的效率和食品安全性的控制,具体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

可追溯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改变供应链中各主体的行为模式:

①政府可通过自身的可追溯系统或参考企业的系统,建立关于本地区甚至整个国家的农产品、食品安全的质量信号指引机制来克服关于市场失灵的问题。

②对于消费者来说,可追溯系统的有效利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信息的不对称,减少信息获取成本以此提高消费者自身的福利。

③对于生产者来说,可追溯系统可用于控制意外事故。

方便企业进行物流管理,同时也减少了由于重复检测带来的成本。

在有市场或是政府对质量要求的压力下,供应链内部出现可追溯系统的几率增大,所以企业出现对可追溯系统的需求是对外部市场或者政府监管压力的反映。

以下是结合我们对国内一些企业的可追溯系统的调研和分析开发,得出企业对可追溯系统的作用以及存在的一些问题。

  2 可追溯系统的发展现状与趋势

  2.1 国外可追溯系统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

深受食品安全事故困扰的欧盟,专门立法要求所有的食品和动物饲料能够追溯到上一步和下一步。

2000年1月欧盟发表了《食品安全白皮书》。

提出通过控制“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来明确所有生产经营者的相关责任。

美国的多个企业和行业协会自愿性建立可追溯系统。

由70多个协会、组织和畜牧兽医组成了家畜开发标识小组(US―AIP),共同制定并建立了家畜标识与可追溯工作计划,其目的是在发现有外来疫病威胁的情况下,能够至少在48h内确定所有涉及与其有直接接触的企业。

日本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从2001年起在牛肉供应链体系中全面引入信息可追溯系统,实施强制性的零售点到农场的基于整体供应链的可追溯系统,同时消费者通过互联网输入盒上的身份号码,可以获取到所购买牛肉的所有生产信息。

澳大利亚的国家牲畜标识计划(NLIS)是家畜标识和可追溯系统。

活牛佩戴经过NLIS认证的耳标或瘤胃标识球来标识身份,养殖场或屠宰场的射频身份读取器将读取并在NLIS数据库中记录其迁移信息。

  2.2 国内可追溯系统的发展现状

  我国关于食品溯源体系的研究始于2002年,在研究和实施过程中,逐步制定了一些标准和指南。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会同有关专家在欧盟国家相关经验的基础上,编制了《牛肉制品溯源指南》。

陕西标准化研究院也编制了《牛肉质量跟踪与溯源系统实用方案》。

从2004年起,农业部启动“进京蔬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南京市启动农产品质量IC卡管理体系。

另一部分是由企业主导开发的可追溯系统,相关的企业有浙江省台州市上盘镇西兰花合作社、广东省深圳市嘉农公司、山东省安丘市农产品外贸公司等。

  3 可追溯系统的运行机制分析

  3.1 利用可追溯系统为企业创造租金,提高企业使用系统的积极性

  供应链中占支配地位的企业,是直接面对质量检测的主体,所以它也是使用可追溯系统的积极推动者。

对于生产者来说,可追溯系统可用于控制意外事故。

他们从自身的信誉以及利益出发,通过某种方式来约束上层供应商或直接生产者的产品质量。

但是召回需要记录所有的与商品对应的消费者信息,即企业每次产品的交割,分割时的采集信息。

难度较大。

而且召回还会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我国政府也缺少召回的相关激励机制,所以企业往往不到迫不得已不会这样做。

大部分企业可追溯系统的物流管理能力较差。

我国目前阶段的农业生产还是处于小规模、从业者素质不高、产品价格偏低、农产品标准化水平不高等实际情况,所以企业之间没有使用固定的标准化交易和追溯的条码,企业内部也不能很好地利用已有的系统资源,例如物流管理和货物产销记录管理进行结算,导致成本较高。

  所以企业可追溯系统的建立必须整合自身的人力资源、物流管理和财务管理。

同时结合自身独特的经营模式,才能有效地为企业创造出租金,主要包括4个方面:

第一,使用可追溯系统有效地对企业的物流、财务、人力资源进行管理整合,甚至在某一方面代替企业其他管理系统的开发与使用,节约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第二,通过可追溯技术的使用给予消费者质量的保证,传递出高质量的品牌信号价值,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第三,可追溯功能的实现虽然在短期内可能提高企业的成本。

但是长期来说产生了专用性投资,降低了对农户的监督费用(协调成本)。

第四,企业通过先交货后付款的形式(延迟权利),可以有效减少测量,将食品安全产权归结给农户,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可有效地找到责任人。

所以可追溯系统是一个创造租金的制度,可以充分与企业的其他系统整合起来用于管理企业的各个方面。

  3.2 农产品供应链的纵向协作越紧密越固定,系统成本会相对较低,追溯效率较高

  从某个角度来说供应链的不同形态可以作为安全水平的外部指标,其顺序可以依次排列为:

采用完全一体化(自种自销)形式的组织模式所生产蔬菜的质量水平,优于“公司加农户”,优于基地农户,优于一般的散户。

蔬菜供应链组织模式说明,食品安全水平监管越严,市场检查越严格,企业与农户之间的供应链一体化程度越高:

同时一体化程度越高,相对的质量安全的风险越小,内部成员的信誉程度越高。

相对来说纵向协作越紧密的供应链形式中,可追溯系统的使用可以形成最优的处罚机制,企业与农户以至于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变成了重复博弈。

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是可以追溯回来的。

同时可追溯系统作为一种产权界定的交易工具或技术,能够把相关的食品安全产权界定给供应链中的相关责任人,而他们正是最有知识和能力控制产品安全属性的供应链环节,进而提高了效率。

  其次。

相对固定的供应链关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契约的不完备问题。

固定关系的形成在某一方面通过专用性投资。

企业对生产过程全程参与。

因为专用性投资,企业不可能随时进入或退出市场,所以必须为农户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监督农药化肥等的使用操作,保证蔬菜质量,以保证自己的投资。

同时固定关系可以简化标识。

减少执行成本,更高效地编码管理和包装物的重复利用。

对比纯粹市场化交易背景下的可追溯系统使用,可以极大地降低食品的质量安全风险和不确定性。

  3.3 建立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企业自身开发可追溯系统提供制度环境

  政府的政策可以通过罚款或关闭工厂等措施,增加销售不安全食品的成本,制定的政策要加大检测力度,这样一旦外部环境有了对质量安全的压力,有利于鼓励企业加强食品安全和可追溯系统的建设,为企业开发和使用自己的可追溯系统提供激励。

当销售可能不安全食品的成本上升时,建立可追溯系统相对将节约一系列成本,帮助企业将生产和销售不安全产品或者劣质产品的可能性降到最小,从而使发生食品安全责任和食品召回的影响企业声誉的潜在可能性最小化。

所以可追溯系统是与外部环境的适应与互动过程中自发产生的结果,同时政府的监管制度应与可追溯系统的信息传递特点相适应,使得在实施可追溯系统的条件下,生产者、企业、消费者三方行动选择达到均衡,使食品质量安全信息达到社会最优供给。

因此,对企业而言,出于自身利益的市场激励,有不断改进食品安全管理的意愿,企业有动力投资于可追溯系统。

  企业通过可追溯系统能够证实他们所声称的产品信用属性。

从某方面来说,追溯系统越精确,生产者就应该能越有效地识别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但是追溯的精度与追溯成本呈正比。

供应链的组织形式多样化,不同企业的组织形式、管理生产流程和产品属性不同,对可追溯系统要求的精度、深度和宽度也不相同。

企业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开发使用不同的标识技术和可追溯系统,要利用社会结构、经济组织进行适度追溯。

  3.4 在我国现阶段,供应链模式所产生的农产品标识与追溯系统是可行的经济的治理模式

  张五常指出,所有产权制度的安排,都是为了降低交易费用而起的,但因为局限条件千变万化,不同的制度安排就出现了。

可追溯系统追溯的单位越小,它的产权责任就会越明确。

追溯的精度和产权清晰度通常与界定的成本成正比,

  基于课题组在湖北、山东、浙江等地的调查资料,选择了几种典型的蔬菜来研究它们在供应链中的组织形式,以此来考察存在与这些组织结构中可能的约束条件和它们与蔬菜质量安全控制的关系,确定研究可追溯系统的一个适当的追溯单位,发现利用社会结构中存在的经济组织进行适度追溯,往往效率更高。

其中包括:

①公司或地区负责人与农户间的合同关系及对合同农户的治理机制。

公司与农户之间,由于市场对农产品需求不同,市场的竞争程度不等,使用了不同的合同等级来灵活约束公司与农户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这种灵活的合同有多种好处,减少了公司的风险。

也降低了农户履约的难度,农户出于销售的便利(节约交易费用)往往将非合同产品也交给了公司,使公司可以获得营销上的优势。

这样一种通过行为主体间默认或签订契约等行为形成的中长期稳定性质交易关系有助于双方机会主义行为的减少,来提高对未来交易继续进行可能性的预期,增加农产品供应链上不同阶段参与者之间的协作。

②重复博弈和信誉机制,在纵向一体化中,企业与农户以至于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变成了重复博弈,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是可以追溯回来的,所以企业和农户都有了讲信誉的积极性,合作的长远利益意愿也抵制了投机行为的诱惑。

③社会网络资源机制。

与公司合作的基地农户一般都位于较偏远的山区,而且规模较小,分散经营,不利于随时了解情况,这就需要熟悉当地环境、具有一定威望的人来完成公司与农户之间的沟通、联结和管理,公司可以利用这个负责人的社会网络资源降低投资风险和节省成本。

控制生产行为。

在建立和维护与农户的合同关系上,地区负责人有公司所不具备的能力优势,同时要求他们要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管理和协调需要具有相关技术和知识能在公司的引导下比一般的农户更快地接受新的种植技术或品种。

  4 小结与政策建议

  我国农产品食品安全的可追溯系统的逻辑表述为:

政府有效监管对整个供应链产生监管压力。

同时通过公开信号以便消费者决策,这样形成了市场压力和激励。

同时企业在信誉机制下发展可追溯系统以保证产品质量。

便于物流方面的管理。

这一系列制度体系构成了社会理想选择的新的均衡。

  政府的监管制度应与可追溯系统的信息传递特点相适应,使得在实施可追溯系统的条件下,生产者、企业、消费者三方行动选择达到均衡。

为使食品质量安全信息达到社会最优供给,建议如下。

  4.1 建立与完善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企业缺乏开发和使用可追溯系统积极性的现状,政府应该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完善农产品食品安全的质量处罚体系,为使用系统的企业创造租金。

为消费者降低维权成本。

  4.2 完善食品标签和包装制度,加强可追溯技术的开发工作

  可追溯制度的重要条件之一是食品的包装和标签问题,作为系统信息的重要载体。

若没有则信息无从依附。

同时在这方面我国存在的问题也较多,所以我国应吸取国外的经验,在合适的情况下与国际接轨。

我国当前农产品生产经营的规模分散、较小,组织化程度也较低,这对可追溯技术的应用造成了一定的障碍。

因此,政府可以利用一些经济组织和社会结构来加强对信息申报者的培训,发展信息交换技术与物流技术,以此来提高可追溯系统的效率。

  4.3 建立良好的信誉机制

  信誉机制是通过市场机制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激励企业改进安全问题。

认证的机构或者政府部门记录企业的安全信息(包括各种抽检,消费者的直接反馈等),将这些信息转换成消费者可接受的各种信号,为消费者的购买抉择提供依据。

可以减少成本,鼓励生产者和经营者逐步改进安全管理措施。

  4.4 建立完整的供应链体系

  发展风险和利益共享的紧密型的产业化经营组织。

通过建立完整和稳定的供应链关系,来减少监督成本,利用系统的可追溯性,控制农户上传信息的真实性。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总结汇报 > 学习总结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