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工作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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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为严格贯彻执行公司设备管理各项规定,充分调动全员设备管理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设备长周期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考核方法:
满分100分,其中设备事故满分30分(基本分10分);设备检修满分10分(基本分10分);维修费用满分20分(基本分14分);设备点检工作满分30分;基础工作满分10分(基本分10分)。
一、设备事故的考核
设备事故率与指标比每降低(升高)1%,加(减)0.2分。
二、设备检修工作的考核
1、设备检修率与指标比每超计划1%,扣0.1分。
2、临时设备检修必须提前4小时同时上报生产部、设备部,未上报或后补报计划按设备事故对待。
三、维修费用的考核
(一)、基础工作,满分4分(基本分4分)
1、未建立旧件台账扣1分;内容不全面扣0.2分;不详细扣0.2分;不准确扣0.3分。
2、未建立修旧质量跟踪卡扣1分;内容不全面扣0.2分;不详细扣0.2分;不准确扣0.3分。
3、未按时上报日报表扣1分;迟报扣0.2分;漏报、误报扣0.2分。
4、未按时上报月报表扣1分;迟报一天扣0.3分;迟报三天扣1分。
(二)、修复工日考核,满分6分(基本分4分)
每月60个工日得基本分4分。
工日分段加分:
61-110个工日,每个工日加0.02分;111-160个工日,每个工日加0.012分;161-210个工日,每个工日加0.008分;超过210个工日视为情况特殊,加分2分封顶,得满分6分。
(三)、吨产品备件消耗降低率,满分10分(基本分6分)
1、以2009年上半年同系统各厂吨产品备件消耗平均值,按企管处下发的吨耗指标的权重核定出各厂的备件消耗指标。
2、吨产品备件消耗当月实际值与指标比,持平得基本分6分;降低率分段加(减)分:
降低率±(0~50%),每增(减)1%,扣(加)0.06分;降低率±(50~75)%,每增(减)1%,扣(加)0.04分(超过±75%,视为情况特殊,加减4分封顶),满分10分。
3、备件消耗费用包括轴承管件、备品备件、轧钢专用备件,以仓储处三级账结果为依据。
四、设备点检工作的考核
(一)、每发生一起重大、一级、二级、三级设备事故分别扣2.5、2、1、0.5分。
(二)、通过点检及时发现设备隐患,适时安排检修,一个月之内不发生二级以上事故加2分。
(三)、点检基础工作
1、各厂需建立设备点检、设备隐患、点检考核、检修计划、检修总结、备品备件更换、设备润滑等各种台账,记录清楚、准确、更新及时,每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2分。
2、要求岗位对操作规程、点检内容、点检标准、设备润滑制度熟知,每有一项不熟知扣0.2分。
3、未按润滑“五定”要求润滑,每有一项一次扣0.2分。
4、未认真落实公司点检相关制度,每有一项一次扣0.2分。
(四)、点检实施工作
1、对于生产在用设备(含除尘设备),若出现:
振动、异音、异味、过热、松动、缺损、腐蚀、裂纹、开焊、变形、泄漏、缺油等隐患,点巡检责任人未发现、无记录、无反馈、无处理意见,一处一次扣0.2分。
2、各类仪表完好,可清晰读数,发现一处一次不符合要求扣0.2分。
3、对于特种设备(包括:
桥吊、压力容器)等安全装置,如:
限位器、制动器、缓冲器、阀门、仪表、安全阀灵敏有效、指示准确,未达到一处一次扣0.2分。
4、对于封存和在用设备,本体及周围场地保持整洁、无油污、无积灰、无杂物,物件定置有序,发现一处一次不符合要求扣0.2分。
5、备用设备不起备用作用,发现一处一次扣0.5分。
6、对于水、蒸汽、氧气、氮气等动力管网出现跑、冒、滴、漏点位或截门常开、损坏,发现一处一次扣0.2分。
7、对点巡检查出的问题,未按时限整改又未列入检修计划,每有一项一次扣0.2分,重要问题未制定出解决方案向设备部反馈,每有一项一次扣0.5分。
8、未启用润滑系统安全保护装置,发现一处一次扣0.2分。
9、未按油质化验周期化验,一项一次扣0.2分。
10、对出现的不合格油质,在三日内(以化验日期为准)未进行解决,一项一次扣0.2分。
五、基础工作的考核
1、未认真执行设备事故管理规定,每项一次扣0.5分。
2、未认真落实用水管理和蒸汽管网管理规定,每有一项扣0.2分。
3、未经设备部批准,私自改造、接引管线,发现一处一次扣0.2分。
4、未经设备部批准擅自变更润滑系统相关参数,一处一次扣0.2分。
5、公司下发的各种设备管理文件,文本齐全,细化、分解、落实到岗、到人,未做到,每项一次扣0.2分。
6、对于新投产的设备未及时建立健全设备台账上报设备部(包括电子版),每缺一台设备扣0.1分。
7、对于新投产的设备未按要求制定、修改、完善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包括电子版),每缺一个岗位扣0.1分。
8、设备事故、设备运行等各种台账、记录、报表、分析、总结未按时填写、上报,内容不符合要求、数据有误、不准、漏项,记录缺页、乱画,未经允许改做它用,每项一次扣0.1分,弄虚作假,每项一次扣1分。
9、未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公司、设备部布置的临时性工作,每项一次扣0.2分,完成的出色每项一次加0.2分。
10、未按时参加设备例会及设备部组织的专题会议一次扣0.5分,迟到一次或连续两次他人代替扣0.2分。
11、设备管理工作存在问题,被公司领导批评或公司通报,一次扣0.5分。
12、设备管理工作有创新,积极提合理化建议,得到各级领导认可、采纳,一次加0.2分。
本办法从2009年7月份实施,解释权归设备部。
与本办法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办法为准,同时2008年12月27日下发的《设备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2009年2月19日下发的《设备管理百分考核调整方案》废止。
本办法中涉及的指标由公司统一规定并下发。
设备部
2009年6月26日
印发:
各分厂
抄送:
监察处、企管处、办公室
抄报:
李总、唐总、赵总、董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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