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松谷路35号丽景碧雅商铺二层房屋招租公告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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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松谷路35号丽景碧雅商铺二层房屋招租公告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租赁期限:

5年,给予承租方15天的装修改造免租期,具体条款及起止日期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竞租保证金:

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

20000.00元)。

竞租人的竞租报价不得低于上述底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竞租人对租金底价和租金递增比例须无条件响应,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本次竞标仅按竞租人所报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金额进行排序。

(五)房产租赁时以现状交接。

二、房产租赁用途及要求

该房产可以用于办公或商业,但不得经营KTV练歌厅或从事其它对环境有污染的项目,承租人必须确保经营行为符合《合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否则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使用上述房产必须符合房产用途的相关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产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进行装修装饰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终止,承租方所有改造装修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搬离、损毁。

承租方不得转租或将租赁房屋出借他人使用或以合作名义进行转租,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租房保证金不予返还。

一层大厅和楼梯属公共部位,不得做任何改动,不能占用或堆放物品,玻璃门和墙面保持原样。

一、二层玻璃门内外属公共部位,承租方不得改动布局及过道、房顶标牌不得做任何广告,不得改变律师所现有标牌,均按现状交房。

承租方应自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依法、诚信经营。

承租方须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登记注册。

纳税地须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对意向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境内企事业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租。

四、租金支付方式及租房保证金

(一)房产租金每三个月交纳一次,先交款后使用,具体条款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二)承租方须按第一年(12个月)租金总额的30%缴纳租房保证金,租房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且无承租方责任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具体条款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五、物业维护及物业管理费用承担

(一)承租方应按每平方米1.5元/月的标准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每3个月交纳一次,先交款后使用。

(二)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由承租方承担。

水电费根据合肥市经营性用水用电标准收取。

一层卫生间用水电由承租方承担,律师事务所每月固定分担20元。

(三)承租方应承担租赁物业的维修维护(不包括:

建筑主体结构)、消防、安全等。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2010年3月26日8:

00时起至2010年4月12日16:

30时止。

七、意向承租方竞租报名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租采取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

集中报名及领取竞租文件时间:

2010年4月8日-2010年4月12日,上午9:

00-11:

30,下午2:

30-4:

30(不含节假日)。

集中报名地点: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398号管委会办公楼2409室

(地址:

翡翠路与石门路交口处;

现场电话:

3679139)

(二)本次招租的竞租保证金由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代收。

(三)凭银行回单到报名现场领取竞租文件、竞租保证金收据(凭此收据原件进入竞租现场)等。

(四)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意向竞租人身份证原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要求提供的资料。

(五)经登记的意向承租方方可参与竞租。

(六)本次招租集中踏勘现场时间2010年4月8日—2010年4月12日(不含节假日),其他时间各意向承租方自行踏勘现场。

各意向承租方必须踏勘现场,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物情况为名,要求修改公告内容。

踏勘现场联系人:

薛先生电话:

383085618955176989

八、竞租须知

(一)竞租人必须事先按本公告要求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交纳竞租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竞租保证金的,不能进入竞租报价现场。

(二)竞租文件递交时间为2010年4月13日北京时间上午9:

00-9:

20),个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或企业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本人或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须按竞租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以及竞租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等材料,办理入场手续。

(三)竞租人应自行实地察看了解竞租房屋的基本情况,递交竞租文件后,则视为竞租人已完全了解竞租房屋情况。

成交后,竞租人不得对房屋位置、面积、周边环境、配套等有任何异议。

(四)竞租成交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按竞租文件规定的金额向招租人交纳租房保证金。

若逾期则视为竞租人放弃承租资格,其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

该竞租房屋重新组织竞租。

(五)竞租人必须自觉遵守现场秩序,不得干扰竞租工作,更不能有操纵、恶意串通、围标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加竞租资格或承租资格,其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

(六)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竞标。

(七)本公告所有金额以人民币为准。

(八)竞租人对本公告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与合经区采购中心以书面方式联系,采购中心将尽快予以答复。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竞租规则

本次合肥经开区松谷路35号丽景碧雅商铺二层房屋公开招租采取现场密封一次性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一)竞租现场由竞租小组负责人指定人员主持,邀请合经区纪工委、区财政局(国资办)顾问律师等现场全程监督。

(二)本次竞租定于2010年4月13日上午9点00分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398号管委会办公楼2410室举行。

竞租当日具体日程安排如下(北京时间):

9:

00-9:

20竞租小组工作人员安排竞租人入场,并到指定场所投递竞租文件;

20-9:

40竞租小组按标的顺序现场归类整理投标件;

40-结束竞租小组现场按顺序逐一开标、唱标,并当场按报价高低进行排序。

具体招租过程时间按现场情况确定。

(三)本次竞租采用密封报价方式进行,竞租人应在竞租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投递密封的报价文件。

投递前,现场竞租小组工作人员核查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出具的竞租保证金收据和身份证件。

(四)密封的报价文件内应有:

1、报价书,2、授权书,3、竞租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原件由竞租人随身携带以便办理入场手续,并随时接受竞租小组核验),4、竞租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竞租小组将按顺序的自上而下的顺序逐一开标、唱标,并当场按报价高低进行排序。

(六)若出现2个或2个以上竞租人(竞租人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就同一间门面房报价相等,则由报价相等的竞租人现场抓阄的办法,确定中标人排序。

(七)同一间门面房需有3家及以上(含3家)竞租人报价,方公开开标。

若不足3家,则竞租小组宣布该间门面流标,并将理由现场通知所有竞租人。

(八)竞租人凭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开具的收据进入现场。

竞租人报价应不低于该标段的底价,且须以角(人民币单位)为最低单位;

若出现分(人民币单位)及以下单位,则竞租小组可按四舍五入的方法取数,确定有效竞价。

竞租人须同意以上取数方法,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九)每间门面房竞租报价最高者为该间门面房的竞租成交人,由竞租小组确定的承租方候选人名称和成交金额,成交结果在指定网络、刊物和指定公示栏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违规行为的,则由中心签发成交通知书,竞租成交人在三个工作日来中心领取,逾期未领取的,则取消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并没收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竞租成交人应于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订的,则取消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并没收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

(十)递交竞租文件时间是2010年4月13日上午9:

20(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的竞租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竞租文件恕不接受。

竞租人应确保其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十一)如果竞租小组认为有必要,可要求意向承租方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竞租文件的补充资料或证明材料。

指定时间内未能提交或提交不全,做无效竞租文件处理。

(十二)竞租人须遵守会场秩序,如有扰乱会场秩序行为的,经竞租小组劝告后仍不改正的,有权当场取消其竞租资格。

十、竞租保证金

(一)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规定前交纳竞租保证金,并到公告规定的地点报名登记,凭银行有效回单换取竞租保证金收据(凭此收据进入竞租现场)。

竞租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异地电汇(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确定到账后方可开具收据,截止时间2010年4月9日)。

(2)本地转帐(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确定到账后方可开具收据,截止时间2010年4月9日)。

(3)现金解款至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应提交有效现金解款单,当日可开具收据,截止时间2010年4月12日)。

本条款中截止时间以银行章印时间为准。

注:

竞租人必须在2010年4月12日下午4:

30(北京时间)前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换取竞租保证金收据,否则后果自负。

(二)未按要求交纳竞租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将被视为不响应而被取消竞租资格。

(三)未成交单位的竞租保证金将在本次公开招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成交单位的竞租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内,无息退还。

(五)成交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未按规定时间交纳租房保证金或签订合同的,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六)竞租保证金转入或现金缴款至以下账户:

开户行:

交通银行繁华支行

帐号:

341311000010149003240

收款单位: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务管理中心政府采购专户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明珠房地产交易信息服务中心

地址: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6号(海恒大厦东5层)

联系人:

薛先斌

电话:

0551-383085618955176989

(二)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吉庭俊

电话:

0551-3679139

十二、招租有效期:

竞租后60天。

十三、竞租现场纪律

(一)每名竞租人进入竞租现场的代表(含代理人)仅限1人,其他人员未经中心许可不得进入会场。

(二)竞租人必须保持会场肃静,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和随意走动。

(三)竞租人必须服从竞租小组工作人员的指挥,分区域就座。

(四)竞租人如有疑问,必须举手并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

(五)竞租人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中途离场,否则视为放弃竞租资格。

(六)竞租人如有违反现场纪律行为,经竞租小组工作人员劝告后,仍不改正的视为放弃竞租资格。

十四、其他事项

(一)若现场出现其他未见事项,由竞租小组研究决定。

(二)对本竞租文件如有不详之处请务必于2010年4月12日下午4时00分(北京时间)前及时与我中心以书面形式联系。

吉庭俊电话:

3679139

(三)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报价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则竞租小组均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报价人此前评议的结果或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

一旦该报价人被拒绝或被取消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报价人依序替代或重新组织竞租,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报价人自行承担。

(四)本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一:

竞租授权书

附件二:

报价书

附件三:

报价文件密封袋封面

附件一(法人单位使用):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公司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予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参加项目竞租、合同签订等工作,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特此声明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职务:

单位名称:

地址: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月日

附件二

合肥经开区松谷路35号丽景碧雅商铺二层房屋竞租报价书

标的名称

合肥经开区松谷路35号丽景碧雅商铺二层房屋

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租金竞价(人民币)

小写:

每月元/平方米

大写:

每月元/平方米

备注

1、同意合肥经开区松谷路35号丽景碧雅商铺二层房屋租金按上一年租金8%递增。

2、同意《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松谷路35号丽景碧雅商铺二层房屋招租公告》的所有内容。

意向竞租单位(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意向竞租人(个人)签字:

本人身份证号码:

(附身份证复印件)

年月日

1、每份报价书只允许就某一个标的进行报价,竞租人必须接受每年租金递增等的规定,不得删减,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书。

2、在意向竞租单位或个人中,只需填写一项即可。

3、请书写工整、清晰、准确。

报名现场领取专用密封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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