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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ppriority,whichisofgreatsignificancefordevelopingandperfectingouradministrativesupervision.

Keywords:

administrativesupervision;

necessity;

oversightbody;

probl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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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1

第1章行政监督内涵及特征3

1.1行政监督的内涵3

1.2行政监督的特征4

1.3行政监督的实践意义4

第2章行政监督的必要性7

2.1监督行政权是保证法制统一的需要7

2.2监督行政权是保障公民个人自由的需要8

2.3监督行政权是规范公务员行为的需要8

第3章目前行政监督中存在的问题10

3.1监督主体地位不高,缺乏独立性10

3.2我国监督体系缺乏合力,缺少核心,监督效能低10

3.3监督法规不健全,缺乏可操作性11

第4章应对问题采取措施13

4.1确立相对独立的行政监督主体13

4.2健全行政监督的法律机制14

4.3政务公开,扩大群众知情权15

4.4完善舆论监督16

结论18

参考文献19

致谢20

前言

我国的行政监督产生于新中国成立时期,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行政监督基本上处于颓废状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始纠正部门和行业之间的不正之风,加强了监督,工作逐步深入,我国公务员队伍廉政建设得以加强,并出台了《国家公务员法》,在民主政治方面,提供了群众监督的平台,加强了群众监督。

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也取得了一些成绩,各部门之间联系得到加强。

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列为“加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四项内容之一。

完善行政监督制度,有效限制公共权力,既有利于加快行政体制改革,也有利于加强政府的自身建设。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国的行政监督不断发展并且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成网状格局的行政监督体制,此项体制主要是由异体监督和同体监督构成,“异体监督是指来自于行政系统外部的其他主体与监督对象之间构成的监督体系。

”主要包括:

第一,国家权利机关的监督,这种监督是最具权威性和最有效率的监督。

第二,社会监督,这主要指社会群体或个人通过一定的手段,包括媒体,网络等,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或意见的监督。

第三,政党监督,包括党内成员间的互相监督以及参政党对执政党的监督。

第四,司法监督。

司法监督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监督主体依照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司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的监督;

二是司法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司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的监督。

有效的监督可以对事前进行预防和警示,也可以对事后进行处理和纠正。

如果说腐败是一个国家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进步的障碍,那么解决这个障碍的最好方法就是完善行政监督体制。

行政监督是政府职能实现的有力保证,是防止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和权力异化的重要手段,是保证国家机器正常、协调和高效运转的主要条件。

在国家权力中,行政监督既是国家权力中最动态、最有力的一种权力,也是对政治、经济、社会和公民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影响最直接、最普遍、最关键的一种权力。

目前,我国已进入了改革发展的关键期,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任重道远的改革发展任务,频繁复杂的社会矛盾及问题,都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这种形势下,加强行政监督工作,既有利于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也有利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随着我国行政监督制度的不断发展,更多的人意识到,塑造一个全社会共同承认和遵守的廉政意识是十分必要的,只有廉政意识和行政监督制度的有效结合才能从根本上减少腐败现象的产生。

本文将通过对中西方行政监督的研究,更理性而又全面的讨论我国的行政监督。

这将有助于我国对行政监督建设有更深刻的认识,对改革和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从已有的研究成果看,系统详细的研究这一问题的论文并不多见。

有些学者的研究虽然涉及到行政监督问题,其关注的理论重心却忽视了如何将这些理论运用到实际监督中。

而部分学者的研究尽管分析了目前行政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却没有系统的将问题相对应的解决方案制定出来。

为了更全面的研究行政监督的问题以及相应的对策,为此需要设立本课题来深化这一领域的研究。

第1章行政监督内涵及特征

1.1行政监督的内涵

行政监督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以及专设的行政监察、审计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

广义的行政监督泛指执政党、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等多种社会力量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

因此,行政监督的理解也可以从这两方面来展开。

对于行政监督的不同理解,我国的学者有了对于行政监督不一样的见解。

一些人认为,行政监督主要是对于人的监督。

行政监督,是指当代各国国家生活中各种法定的监督主体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

也有人认为,行政监督属于政府管理过程当中的重要一环。

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行政机关系统内部层级间的监督;

(2)行政法纪监察;

(3)经济监督和执法监督。

这个观点强调了行政监督中综合性方面的监督,它将行政执法中的监督管理与行政运作中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相互混淆,而且显然忽略了在民主政治条件下其他监督主体方面的监督。

大部分学者认为行政监督应该从广义、狭义两方面理解。

广义上,指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政党、社会团体、新闻舆论等多种政治力量和行政机关内部方面的监督;

狭义上,行政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以及专设的行政监察、审计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

这种观点,吸取了“广义说”和“狭义说”的正确内涵,纠正了两者的忽略之处。

我国的行政监督是指党、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管理活动是否符合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是否符合社会主义的民主原则和法制原则所实施的监察和指导。

行政监督的主体主要是执政的共产党和参政的各民主党派,还有各种各样的社会团体及所有社会成员也是可成为主体的。

行政监督的对象主要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

行政监督作为一种特殊的监督,具有适用对象的广泛性、而且在监督过程中具有主动性的特点;

行政监督的特殊性在于它与国家治理联系在了一起,因此,行政监督现象是普遍存在的。

行政监督体系指各行政监督方式构成的行政监督机构的总称。

我国的行政监督产生于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几十年不断的发展和完善,现已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方位的、多元化的较为完整的行政监督体系。

根据主体的不同,行政监督可分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大类。

外部监督是指行政机关以外的权力与非权力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

内部监督又分为专门监督和层级监督两类。

行政监督是行政机构对自己的监督。

这是一种旨在确保行政机构良好运转,确保行政机构的合法性及效率的自我监督形式。

这种监督有利于行政机构使自己的行为合法化。

从以上观点中,国内外学者是对与行政监督的广义和狭义角度所做的界定。

不同的界定方式会给研究的进程和结果带来显著的区别,结合我国具体国情考虑,对行政的狭义理解显然是更适合的选择。

1.2行政监督的特征

目前我国的行政监督具有主体多元性的特点。

政党组织、权力机关、行政机关以及司法机关是我国行政监督的主体,同时,新闻媒体以及人民大众也属于我国的行政监督主体,他们相互对立,相互联系,在我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国行政监督的对象具有特定性。

行政监督的对象是行政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更确切地说,是行政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非职务行为、纯粹是私人事务,对这些都不能进行行政监督。

另外,行政监督的对象是行使行政权力的工作人员,而行政管理机构中的工勤人员则不在被监督的行列之内。

我国行政监督具有范围广泛性的特征。

各级行政监察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是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主体。

在我国,有国家监察部,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最高行政监察机关,是国务院直接领导的专司行政监察的职能机构。

另外,监察部在国务院所属各部委设立监察局,负责监督、监察驻在部委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县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监察局,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监察厅。

地方行政监察机关是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监察工作的专门机构。

我国行政监督具有权限法定性的特征。

行政监督必须依法而行,否则会出现诸多纰漏,因此,行政监督必须做到有法可依,行政监督不但要遵循宪法、法律等实体法,同时又要遵循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程序法。

1.3行政监督的实践意义

我过的行政权力掌握在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手中,他们掌握着行政权力,支配着行政权力的运行,行政事务的组织和管理,他们所扮演的角色尤为关键。

所以,他们作为国家的公职人员,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行政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然而,行政机关所在的公职人员并不是每个人都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他们自身的腐败堕落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比如国家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个人思想道德素质及社会整体环境等,他们作为掌权者,必然会产生腐败,必然会以权谋私,以权利己。

对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的监督必须及时和完善,尽早发现他们的违法乱纪行为,才能有效预防腐败,提高行政效率,保证我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目标的顺利实现。

1.3.1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伴随着世界各国经济发展以及能源的消耗,效率已经被各国极为看重。

行政效率在一定程度上说依赖于行政目标,二者相互联系,不可分割。

行政目标包含行政效率。

同时,行政效率是行政目标的方式和目的,是判断行政公务人员工作能力的一种方法,也是检验行政管理科学化程度的标准。

现如今,世界各国都将行政效率作为行政管理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行政效率是各国永恒追求的目标和方向。

在行政组织内部,上级有权力对下级所做的工作予以监督和指正,最大程度的弥补和避免了行政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不足和问题,使下级能够高效而又出色的完成工作任务,同时,外部行政监督主体时刻监督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不仅能够促进行政行为规范化,同时可以提高行政人员的工作水平和管理能力,使得他们的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

行政监督的目的就是通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各环节中的有效监督,从而避免违法乱纪行为的出现,使得行政人员全身心投入到行政事务中,提高行政效率。

所以,行政监督对于提高行政效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1.3.2有利于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腐败,自权力产生起,就一直伴随其至今。

它不是一国所存在的问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不能逃脱腐败等问题的纠缠,今天,腐败已经成为世界上各国的疾病。

近年来,中国的反腐败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中国的纪律检查机关积极向前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建设,努力进行调查,并增加处理案件,及时查处违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一些易发区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以推进改革创新,在监督方面做了很大的成果。

但是,我国的腐败问题依然存在而且有蔓延的趋势。

大案要案频发,腐败官员的级别也有增大趋势,腐化堕落之风越来越严重。

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遏制腐败,一定会影响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果。

中国正面临着反腐败工作而且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行政监督能有效地预防和惩治腐败,进一步贯彻落实反腐败工作,显得极为重要。

1.3.3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二十世纪以来,世界各国着力发展本国的民主政治,直至今日,世界各国范围内的民主政治已经发展到相当高的程度。

改革开放使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市场经济体制在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得以确立,这些为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受政治、经济、文化条件的限制,我国公民还无法全体直接参与到国家事务的管理活动中来,只能选出人民代表来行使此项权利。

所以,有必要对他们的行为进行监督,防止他们滥用职权,侵犯和损坏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行政人员必须受到监督,否则会出现损坏人民大众的利益,满足自己的私利。

因此,必须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制约。

良好有效的监督对于发展我国的民主政治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也可以是我国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

所以说,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离不开行之有效的行政监督。

第2章行政监督的必要性

2.1监督行政权是保证法制统一的需要

监督行政权,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进行监督,它对促进依法行政和保障法制统一方面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有利于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是保证法制统一的需要。

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行政机关的权力从根本上说都来源于人民,所以必须对人民负责。

同时,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各国家机关依法实施、以及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这从根本上说也体现了宪法规定的人民民主监督权。

行政权力是一种涉及范围广的公共权力,既然是权力,那就有被滥用的可能性。

为防止行政机关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或作出其他违法失职行为而致侵害人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建立系统和完善的监督机制即监督行政法制,对行政进行有效监督。

就是为了监督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以及保障人民的合法利益。

因此,加强监督行政法制建设,实现监督行政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效能化和制度化,这对于正处在社会转型发展关键时期的我国来说,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多重的深远意义,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和保证法制统一的必然要求。

若想使行政权力发挥应有的作用,必须要有完备的法律、以公正无私的态度和强力的处罚措施,使得行政监督权从确立到运行的整个过程,都要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加快行政监督的立法,促进国家监督机制的法律化和制度化,使每一个环节都做到有法可依,尤其要重视制定规范和保护舆论监督的法律法规。

待法律制定后,更为关键和重要的是法律的实施和落实。

这就要求必须严格执法,既要依法进行监督,又要使得有关监督的法律得到全面落实,国家行政监督机制中各系列的监督在运行过程中都应严格依法办事,任何违法行为都必须受到惩罚,确保行政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进而从整体上推进行政权力监督的法制化进程。

法制监督不仅是保证法制统一的需要,也是我国的重要法律制度。

其发展的健全性,关系到行政权力行使的畅通性。

管理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集体,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不仅有利于促进中国的法律系统的改善和社会的进步,也有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强公民的民主意识,从而促进行政行为合法化,合理化,科学化。

从而,保证了法制的统一。

2.2监督行政权是保障公民个人自由的需要

所谓公民自由,就是指只要人们有机会在两个或更多的政党之间进行选择,能够在宪政框架内决定政府各项与之相关的自由就会随之而生,这些自由能抵消或削弱寡头统治的力量。

当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变得神圣不可侵犯时,国家就能逐步由一个臣民的国家走向公民的国家,逐步实现人民对政府的控制。

另外,不得随意逮捕,不得秘密审判,不得施予残酷的刑罚,不得侵犯公民私有财产等等这些权利也都是为了保护个人自由。

同等重要的权利还有知情权,出版自由,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

公民自由,是在政府保护下的个人自由,公民的自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政府的权力,也防止了政府滥用权力和干涉公民的生活。

凡是民主程度高或者注重保护公民权力的国家都有明确的宪法明文保障公民的自由,所以,民主的政府有着保护公民自由的责任。

公民自由部分来自于法律的保护,公民自由需要履行公民的责任,公民无自由也就无责任。

要真正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自由履行公民责任,公民还要对自己的自由负责。

二者相辅相成。

在民主的前提下,法治的核心就不是泛言的普遍守法,而是政府依法行使职权,是政府机关及其官员的严格守法。

在这种意义上,用法律界定个人(或社会)自由和政府权力的范围就是非常必要的。

否则,个人自由或权利难免遭到法律所不限制的权力的不当干预或吞噬。

因此,公民个人自由是公民责任的前提,公民要对其行为负责。

公民的自由必须是法律框架下的自由,并不是无边际的自由。

公民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础,自由公民来自民主政治的培养。

确立公民责任,才是实现公民自由的最终目的。

而公民自由身份的确立,给公民足够的自由参与度来监督政府工作的运行,从而达到平衡。

公民履行职责的同时保障了公民个人的自由。

行政监督的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公民的权利。

行政监督,不是为了追求简单的对政府的控制,而是为了规范行政权力运作,预防和惩治腐败,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公民权利。

因此,在实行行政监督的同时,政府在法律条件下拥有自主权,便于政府开展工作。

也就是说,监督行政权是保障公民个人自由的需要。

2.3监督行政权是规范公务员行为的需要

中国的经济发展需要一个和谐稳定的环境,不仅外部环境要好,内部环境也要和谐。

而内部环境的和谐就离不开行政权的运作,有权力必然产生腐败,所以,监督行政权就显得尤为重要。

也就是要求我们的行政活动必须遵循合法性原则,防止行政活动中出现行政违法、滥用职权等行为。

如果没有完善的监督约束机制,要防止上述违法行为是很难的,建立和完善对行政监督制度,并充分发挥其作用,是保证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也是规范公务员行为的需要。

消除政府机关内部存在的效率低下,工作拖拉的不良现象,反腐倡廉、克服官僚主义,加强政府内部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们服务的工作宗旨是人民群众所希望看到的,也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

我国对腐败和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力度较小也影响了我国监督效果。

公务员的行为在我们当今社会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他们的行为关乎国家的行政环境,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乎国家的长治久安。

他们既是监督者,也是被监督者。

行政机关的领导者们都被称为人民的公仆,他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当然应该为民办事,这既是权力也是责任和义务。

行政监督是防止公务员违法违规的必要手段,目的就是使他们廉洁自律,消除他们的腐败心理,能够遵纪守法,为民办实事。

公务员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端正了,人民就能够各安其职、安居乐业。

人民的安居乐业是我们国家始终追求的目标。

要达到这个目标,我们必须加强行政监督。

广大党员和党员干部在我国处于关键位置,他们只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保持自身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在行政监督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在反腐倡廉的过程中,党员干部应该是最积极和最坚强的力量,要将行政监督和反腐倡廉紧密联系。

监督公务员的行为,目的是保证权力被正确地运用和行使,保证公民权利的正确和充分地实现。

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行为自始至终都应该在监督中实行,也就是说监督行政权只有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互相配合,综合治理,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监督的效能,规范公务员行为,达到预期的目的。

第3章目前行政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3.1监督主体地位不高,缺乏独立性

行政监督即是运用监督权对行使权进行监督,监督的效果如何,这就要看监督主体的地位和权力了。

而主体的地位和权力主要看监督主体的独立性和权力的有效性,监督主体地位的独立性至关重要。

我国的《审计法》、《行政诉讼法》、《行政监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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