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系史名词解释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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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西洋公约组织(NATO):
《布鲁塞尔条约》:
签署(英、法、荷、比、卢五国)生效主要内容及其性质:
以军事同盟为核心的多边军事条约,是在美国操纵下,建立欧洲军事集团的第一步。
始创成员国:
美、加、英、法、意、荷、比、卢、丹、挪、冰、葡12国1949.4.4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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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西洋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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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北约成立的宗旨是:
通过集体防御,维护北大西洋地区的和平、安全、稳定和利益。
当时12个缔约国签订的北约文件包括1个序言和14项条款,其核心是第5项条款,即“各缔约国同意,对于欧洲或北美的一个或数个缔约国的武装进攻,将被视为对全体缔约国的进攻。
”北约是一个联合抗苏的重要军事联盟,有权组织进攻或进行“自卫”。
北约是在美国的倡议和组织下成立的。
美国极力主张成立北约的目的主要有两个:
一是美国认为,二战后,西欧在战争中遭到削弱,德国出现“真空”,苏联超过了西欧力量,并开始向西扩张,西欧普遍存有“不安全感”,美国想通过成立北约组织来保卫西欧安全和遏制苏联扩张;
二是美国企图通过经济上的“马歇尔计划”和军事上同西欧结盟来达到它领导和控制西欧的目的。
北约是美国遏制苏联、控制西欧、争夺世界霸权的重要工具。
华沙条约组织(WarsawTreatyOgnization):
1954年10月《巴黎协定》西德加入北约,对苏联和东欧国家造成了极大威胁。
1955年5月《巴黎协定》生效后,苏联与东欧国家签署了《友好合作互助条约》即《华沙条约》
《华沙条约》规定:
“如果在欧洲发生了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对一个或几个缔约国的武装进攻”,每一缔约国应行使单独或集体自卫的权利,个别的或通过同其他缔约国的协议,以一切他认为必要的方式,包括使用武装部队,立即对遭受这种进攻的某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给予援助;
“缔约国各方保证不参加其目的与本条约目的相违反的任何联盟或同盟,不缔结其目的与本条约目的相违反的任何规定”《华沙条约》的宗旨是集体防御。
华约的建立是苏联加强了与北约抗衡的能力,也加强了苏联队东欧各国的控制,标志着社会主义阵营在东欧形成。
“三和路线”:
“和平共处”“和平竞赛”“和平过渡”的三和路线是苏联新外交政策的核心。
1956年2月在苏共20大上,赫鲁晓夫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他在对外政策方面的观点,其新外交政策的核心就是“三和路线”。
其基本构想是:
与西方国家和平共处,在和平竞赛中超过美国;
强调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人阶级可以通过议会道路和平取得政权;
对社会主义国家强调一致性并谋求美国的认可;
对亚非拉地区则加紧渗透扩张,鼓吹通过和平过渡走非资本主义道路,以便把这些国家纳入自己的战略轨道。
这一战略的基本目标是谋求实现苏美合作主宰世界。
三和路线以缓和代替全面对抗,从而使苏联赢得了外交上的主动权和较大的活动空间,和平攻势迫使西方承认了苏联在东欧的势力范围并扩大了苏联的国际影响;
但赫鲁晓夫把美苏之间的和平共处作为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外交政策的总路线,要求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对外政策服从苏联的国家利益,暴露了苏联的大国主义,并成为造成社会主义阵营分化的思想渊源。
克什米尔问题:
克什米尔包括查谟和克什米尔两个部分,位于南亚次大陆的北部山区,介于印度、巴基斯坦、中国和阿富汗之间,战略地位重要,面积约20万平方公里,人口为500万,其中约77%信奉伊斯兰教,20%左右信奉印度教,还有少量喇嘛教徒和锡克教徒。
目前,印度控制了克什米尔3/5的面积,巴基斯坦掌握着其余的2/5。
克什米尔原为印度仅次于海德拉巴邦的第二大土邦。
在印巴分治时,英国对其归属问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印巴两国就此长期争执并曾多次发生武装冲突。
克什米尔归属问题成为印巴之间的最大症结。
U-2飞机事件:
U-2击坠事件发生在1960年5月,一架美国洛克希德U-2侦察机在苏联上空被击落。
美方最初否认,但当苏方向外界展示被俘的飞行员和U-2侦察机残骸时,美方终于承认该机进行间谍活动。
事件令美苏关系达到冷战以来的低点。
苏美巴黎峰会失败收场,很大程度是因为艾森豪威尔拒绝赫鲁晓夫的要求就事件道歉。
事件亦加快了美国对间谍卫星的研发速度。
《欧洲煤钢联盟条约》(ECSC):
西欧联合的条件是法德和解。
1951年4月18日,法、德、意、荷、比、卢签署《欧洲煤钢联营条约》。
,条约生效。
这一模式具有极重要的意义,奠定后来欧洲联合的基本方向。
这一模式超越了成员国之间的松散联系,又兼顾了成员国各自的利益。
形式上,它是第一个欧洲共同体,所以在欧洲统一的历史进程中扮演关键的角色。
德国得以在战后以经济伙伴的身份重返欧洲社会。
《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苏联于1950年2月14日签定的条约,同年4月11日起生效,有效期为30年。
内容:
1、军事方面,缔约国双方保证共同尽力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期制止日本或其他直接间接在侵略行为上与日本相勾结的任何国家之重新侵略与破坏和平。
一旦缔约国任何一方受到日本或与日本同盟的国家之侵袭因而处于战争状态时,缔约国另一方即尽其全力给予军事及其他援助;
缔约国双方均不缔结反对对方的任何同盟,并不参加反对对方的任何集团及任何行动或措施。
2、政治方面,缔约国双方根据巩固和平与普遍安全的利益,对有关中苏两国共同利益的一切重大国际问题,均将进行彼此协商。
3、 缔约国双方保证以友好合作的精神,并遵照平等、互利、互相尊重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及不干涉对方内政的原则,发展和巩固中苏两国之间的经济与文化关系,彼此给予一切可能的经济援助,并进行必要的经济合作。
意义:
有利于保障中苏两国的安全,也有助于社会主义阵营的扩大。
中苏之间的经济合作对于新中国的经济恢复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万隆会议:
1955年4月18日,第一届亚非会议在印尼万隆召开,2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参加了这次会议。
会议围绕经济合作、促进世界和平与谴责殖民主义等主题。
周恩来提出了求同存异方针。
背景:
亚非独立国家增加;
帝国主义发动的两场战争失败;
新独立国家表现出和平中立倾向;
中印缅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促进了亚非国家间的互相了解和尊重,加强了亚非地区民族独立国家之间的团结和合作。
标志着第三世界作为一支新兴的独立的政治力量开始登上国际政治舞台。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1954年4月,中印签订《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在中印两国的双边条约中首次出现五项原则的内容。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容: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中国首倡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对于列宁和平共处的政策和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做出的重大发展,在它的指导下,中国与周边各国的外交关系花的了良好的发展,解决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
第三次中东战争:
第三次中东战争即六五战争把美苏之间的争夺由幕后推到了前台。
①美苏在中东地区争夺的态势:
②以色列面临的外部威胁和内部危机
战前有关各方的幕后活动①以色列制造假情报→目的在于把战争责任推向埃及②美苏幕后交易:
美苏各自向埃及、以色列保证对方不会开第一枪;
③埃及轻信了苏联的保证,承诺“不先开第一枪”
以色列挑起战争:
①空中偷袭埃及空军几乎全军覆没②西奈半岛的战争西奈半岛全部落入以军之手③进攻约旦,占领耶路撒冷东区和约旦河西岸约旦管辖的全部地区④占领叙利亚戈兰高地
美苏两国为了自身的利益,既要通过支持各自的盟国来扩大自己在中东的影响,对担心因中东冲突的扩大而陷入超级大国之间的直接对抗之中。
因此,两国在战争爆发后通过“热线”不断保持联系,并商讨解决危机的办法。
双方商定:
双方不直接介入中东战争,而由联合国出面调停,促使阿以双方停火。
其结果是双方通过互通信息和对各自的盟国施压,避免了一场直接的对抗。
第三次中东战争,也称“六·
五战争”或“六天战争”。
它既是阿拉伯民族和以色列民族的冲突,也是美苏之间的战略争夺中东继续维持着“不战不和”的状态
第二次中东战争:
第二次中东战争(SuezCrisis,又称苏伊士运河战争、苏伊士运河危机、西奈战役、卡代什行动)是英法为夺得苏伊士运河的控制权,与以色列联合,于1956年10月29日,对埃及发动的军事行动。
英法以三国的行动遭到国际社会的普遍指责。
美苏两国均介入此事件,并对三国施加压力。
11月6日,在强大的国际压力下英法两国被迫接受停火决议,以色列也在11月8日同意撤出西奈半岛。
英法两国的军事冒险最终以失败告终,只有以色列一定程度上达到了自身目的。
这场战争也标志着美国和苏联两个超级大国成为真正主宰中东乃至全世界的力量。
苏伊士运河危机:
①苏伊士运河的经济与战略意义1869年通航的苏伊士运河,是东西方海上枢纽、连接欧洲与东非、亚洲的海上捷径,是国际上最重要的一条航道,每年有世界各国的两万多艘船只通过。
中东运往西欧的石油70%也通过这里,海运量占世界总量的40%,其收入占埃及国民总收入的四分之一左右。
②埃及收回苏伊士运河主权
英、法、美等在苏伊士运河问题上担心苏联趁虚而入。
▲英国和法国在继续保留在中东和北非的利益上有共同利益,因而相互支持。
▲英国力量的虚弱,无力在运河长期保持一支8万人的部队。
▲
新日美安全条约:
日美安全条约修订的背景:
1、日本经济发展2、日本国内民众的愿望3、岸信介内阁(1957.2—1960.6)处理对美关系的外交三原则“以联合国为中心;
与自由主义国家保持协调;
坚持作为亚洲国家一员的立场。
”1951年9月,《日美安全保障条约》签订,日美结成战略同盟。
1954年3月,《共同防御援助协定》签订,日建立自卫力量。
1960年1月,《日美共同合作和安全保障条约》签订,加强同盟关系。
具体内容如下:
(1)缔约国按照联合国宪章的规定,用和平方法并以不致危害国际和平、安全和正义的方式解决可能涉及两国的任何国际争端。
(2)两国设法消除他们在经济政策中的矛盾,鼓励两国间的经济合作,表明日美将加强经济合作关系。
(3)两国将单独的或相互合作,通过不断和有效的自助和互助,维持并且发展他们抵抗武装进攻的能力,规定了日本不断增加防务力量的责任。
(4)缔约国将随时就本条约的执行问题惊醒协商,确立了事前协商制度。
(5)两国对日本管理下的领土上的任何一方发动的武装进攻将采取形以应付共同的危险,从而明确了美国对日本的防卫义务。
(6)本条生效十年后在缔约国的任何一方秀宣布终止以前一直有效,明确规定了条约的期限以及废除的法律程序。
新安全条约增强了日美军事同盟的成分,突出了日本在美国远东军事战略中的地位,把日本作为美国在60年代侵略亚洲的得力助手,加剧了亚洲地区的不安,因而遭到了广大日本人民和亚洲各国的严厉谴责和强烈反对。
艾森豪威尔主义:
苏伊士运河危机后,英法在中东的传统影响丧失,大国地位遭到削弱,美国趁机填补了中东力量真空。
1957年,艾森豪威尔提出一项关于中东问题的特别咨文,要求国会授权他为“保护”中东国家的“独立”而使用武装部队,还要求国会额外拨款想中东提供经济援助。
这个军事援助与合作计划被称为艾森豪威尔主义。
艾森豪威尔主义是美国继杜鲁门主义后对中东地区的又一个侵略性纲领。
目的是扶植中东的亲美势力,遏制共产主义。
戴高乐主义:
是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末,法国总统戴高乐制定的法国独立自主外交政策的基本构想和指导原则.戴高乐主义就其本质而言可称为法兰西民族主义,它包括三方面思想:
民族主义思想、集权主义思想和独立自主思想.戴高乐主义以谋求法国在国际政治中的独立自主和世界大国地位为政治目标.
具体措施,1>
撤出北约军事一体化组织,改变法国在联盟中对美国的从属地位,维护民族独立;
2>
建立法国独立的核威慑力量,打破美国的核垄断;
3>
同苏联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建立"
缓和、谅解、合作"
的关系,在东西方关系中发挥作用.积极推动中法建交;
4>
建立一个摆脱美苏控制,以法国为中心的,法德联合为支柱的,由欧洲主权国家联合起来的"
大欧洲联合"
5>
实行非殖民化,在第三世界推行"
积极存在"
的政策,以求保持和增进法国在第三世界的利益和影响.
意义,戴高乐主义的实施对于维护法国的主权和独立,提高法国国际地位,推动欧洲联合和世界多极化发展有积极作用。
但限于实力对比,它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法国的国际地位。
“非殖民化”:
非殖民化是指一个地方从外国殖民统治转而独立及自治的过程,与殖民主义相对。
这个概念最早是1932年莫里茨·
尤里乌斯·
波恩提出的。
二战中,西方殖民大国的殖民力量遭受了沉重的打击,反法西斯战争教育和锻炼了人民,民族独立运动成为时代洪流。
“非殖民化”是民族主义强大而又非十分强大,殖民主义削弱而又未完全削弱的产物,是殖民主义和民族主义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相互较量的结果。
西方非殖民化政策的具体表现是扶植对自己有利的政权,将政权保留在自己的政治体系中,重新确定自己的地位,避免了殖民政策所带来的殖民地人民的反抗和冲突。
约翰逊主义:
1965年5月2日,约翰逊总统在命令美国军队对多米尼加共和国进行武装干涉之后,曾发表电视讲话,公开声明:
“美国不能够,不应当,也不会允许在西半球建立又一个共产党政府。
”这项声明被人们称为针对拉丁美洲的“约翰逊主义”。
第九章
尼克松主义:
国内背景:
美元危机频发,国际收支状况恶化,通货膨胀严重,经济增长低迷,反战和平运动风起云涌,社会矛盾激化。
国际背景:
1、美国陷入越战的泥潭,急于从越战中脱身;
2、苏联的实力地位上升;
3、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美国丧失其世界经济霸主地位,日本、西欧崛起;
4、日益壮大的第三世界强烈反对美国的霸权主义和战争政策,亚非拉广大地区到处出现反美斗争。
尼克松主义应运而生。
核心:
调整与欧日的关系,通过与欧日建立“伙伴关系”,维系西方战略同盟。
手段:
以“谈判”作为中美苏大三角关系和美国与其他国际力量之间关系的调节手段。
后盾:
维持美国世界第一军事强国的地位,推行“现实威慑战略”。
尼克松主义是美国霸权衰落的产物,它是在美国处于守势和不利情况下提出的。
美国在亚洲实施战略收缩不是要放弃亚洲,更不是放弃与苏联争霸,而是为了更有效地同苏联争夺世界霸权
勃列日涅夫主义:
1968年苏联入侵捷克斯洛伐克前后抛出了勃列日涅夫主义。
勃列日涅夫主义内容:
1、有限主权论,即社会主义国家的共同利益,高于各国的个别利益,保卫社会主义的共同利益是“最高主权”苏联有权决定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命运;
2、国际专政论,要求东欧各国接受苏联的指挥;
3、国际分工论,旨在通过经济职能划分,把东欧各国与苏联拴在一起;
4、大国特殊责任论,宣扬苏联的世界大国地位。
里根主义:
里根政府奉行现实主义的政治哲学和外交思想,(黩武主义和理想主义),实施“振兴经济、重振国威”的竞选纲领,提出了“以实力求和平”的“新遏制”战略。
其基本思想是不承认世界力量已经“多极化”了的现实,认为世界上所有矛盾都可以归结于美苏之间或两种制度间的矛盾,提出的针对第三世界的施政方针。
主要内容是与苏联争夺第三世界。
认为苏联在70年代势力伸展过长,内外交困,难以巩固已经取得的进展。
美国应准备以“低烈度战争”阻止和反击苏联在第三世界对美国利益的威胁,遏制它的扩张主义,把它取得的政治和军事进展推回去;
鼓励第三世界亲美右翼政府的活动,加强对其他第三世界国家和抗苏武装的经济、军事援助,稳定局势。
里根主义一个突出特点是它的挑战性,美国有效的遏制了苏联的扩张趋势,巩固了与盟国的关系,重新夺回了战略主导权。
新东方政策:
1968年3月联邦德国勃兰特政府推行的改善与苏联、东欧关系的外交政策。
出台原因:
①向美国一边倒的外交政策严重束缚了西德外交活动的自主性及国际地位的提高,60年代末美苏关系的变化,西德打开通往东方国家大门的时机成熟。
②法国独立自主外交强烈地影响了欧洲人的观念,增强了西欧的独立自主意识。
③经济利益的驱动。
60年代末西德已成为资本主义世界第三经济大国,经济的发展要求广阔的市场,而僵硬的哈尔斯坦主义使西德无法打开东方市场,与东方国家改善政治关系迫在眉睫。
主要内容:
在加强与西方合作的同时,加强与东方的谅解,承认战后欧洲边界现状、承认两个德国的并存状态。
①②③
实施新东方政策的四个步骤:
①承认民主德国,但这是一种国家法承认,而不是国际法承认。
②同苏联和其他东欧国家签订互不使用武力条约,承认欧洲现有边界,包括奥得一尼斯河线。
同东欧国家建立正常的外交关系。
③通过北约和华约间的谈判,在两个德国实行载军。
④在中欧建立一个集体安全体系。
改善了同苏联、东欧国家的关系,结束了西德游离于东西方缓和之外的孤立处境,扩大了西德外交上的活动余地,取得了与苏联直接对话的资格,提高了西德的国际地位。
1973年,西德参加欧安会并在《最后文件》上签了字,新东方政策的目标基本实现。
勃兰特获1971年诺贝尔和平奖。
中美上海公报:
美国对华政策的转变(中美和解的背景)
1、新中国自1949年成立后,美国一直拒绝予与承认,中美两国关系隔断了20多年
2、珍宝岛事件为中美关系和解提供了新的机会。
中国明显地感到,苏联已对中国的安全构成直接的威胁。
为了全力抵御苏联,中国需要改变同美国长期进行对抗的政策3、美国决心实现美中和解,目的是要借助中国的影响来结束越战,并迫使苏联在美苏关系的各个领域作出让步。
4、坚决反共的尼克松反成为同中苏两个共产党大国和解的建筑师。
中美声明:
“任何一方都不应该在亚洲太平洋地区谋求霸权,每一方都反对任何其它国家或国家集团建立这种霸权的努力。
”美国认识到,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
它重申它对由中国人自己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关心。
考虑到这一前景,它确认从台湾撤出全部美国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的最终目标。
在此期间,它将随着这个地区紧张局势的缓和逐步减少它在台湾的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
第四次中东战争:
美苏在中东地区的争夺:
制造不战不和僵局
1、1971年5月27日,《苏埃友好合作条约》签订
2、1973年10月6日,第四次中东战争爆发,又称“十月战争”、“斋月战争”、“赎罪日战争”。
3、战争爆发后石油输出国组织的“石油武器”
4、联合国的调停。
10月22日、23日联合国通过338号、339号停火协议。
10月底第四次中东战争结束。
结果:
第四次中东战争的结局:
尼克松经历了任职以来最严重的国际危机,战争使苏联遭受了新的挫折,削弱了苏联在中东的影响。
美国开始成为中东外交中的主要因素。
埃及开始向美国靠拢,外交政策调整为联美反苏和以。
石油斗争缓和:
1960年,伊拉克和委内瑞拉等中东拉美国家成立“石油输出国组织”,围绕石油价格等问题与西方垄断集团进行斗争
1973年10月第四次中东战争爆发,国际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为了打击对手以色列及支持以色列的国家,宣布石油禁运,暂停出口,造成油价上涨。
当时原油价格曾从1973年的每桶不到3美元涨到超过13美元。
自此,由中东地区爆发战争引发的石油危机漫延全球!
增强了以阿拉伯为首的掺有国家对世界的影响力,产油国控制了自己的经济命脉,国家实力大增,从而有利于抗衡超级大国在中东的干涉。
美国霸权受到了打击,分化了西方国家和美国,增强了第三世界国家为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而斗争的信心和实力。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西方国家利用自身优势在世界范围内展开了对海洋资源的勘探与争夺。
①第一次联合国海洋法大会,1958.2—4月,通过四个公约②第二次联合国海洋法大会,1960.3—4月,未达成任何协议
③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大会,1973.12—1982.4月,通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该公约1994年生效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
各沿海国家有权确定至多12海里的领海宽度,有权在其领海外建立不超过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
沿海的大陆架延伸到200海里,在特殊情况下延伸到350海里,沿海各国拥有对其大陆架进行资源勘探和开发的主权等。
反对海洋霸权的斗争成果,
《单一欧洲文件》:
单一欧洲文件(也叫《单一欧洲法令》),指欧共体成员国于1986年在卢森堡签署的推动欧洲一体化进程的文件,《单一欧洲文件》实际是《罗马条约》的更新,加强了欧共体在技术合作和环境保护等领域采取有效措施的权限,增加了强化“欧洲意识”的内容。
SingleEuropeanAct《单一欧洲文件》的签署,《单一欧洲文件》的生效,1987.7.1
欧洲货币体系进一步完善,并着手筹建欧洲货币联盟;
扩大规模、吸收新成员国(希腊于1981年加入共同体。
西班牙、葡萄牙1986.1.1加入欧共体)
《洛美协定》:
第一个为期5年的《洛美协定》1975年2月签订。
1979年10月、1984年12月、1989年12月因协定到期又续签了3次,其中第四个协定的有效期为10年,非、加、太国家集团成员增加到68个。
《洛美协定》是双方非互惠协定,即共同体国家单方面向非、加、太国家的全部进口工业品和绝大部分农产品提供免税或减免税优惠。
根据协定欧共体还累计向非、加、太国家提供了296亿欧洲货币单位的财政援助。
《洛美协定》签订后,欧共体国家同发展中国家的关系全面扩大,先后同100多发展中国家建立了正式关系,并同这些国家或地区性国家集团分别签订了几十个不同类型的贸易或经济合作协定。
赫尔辛基进程:
1975年欧安会的召开,开启了赫尔辛基进程。
在30年的时间里,赫尔辛基进程历经了两个不同的国际体系,面对着完全迥异的安全问题。
作为一种政治安全进程,欧安会(欧安组织)帮助欧洲建立起了世界上最完备的军控和信任与安全措施机制,在冷战结束之后又在预防性外交、危机处理、冲突解决与冲突后重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性作用。
赫尔辛基进程在塑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