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防火技术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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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内容
1
工程名称
学府壹号院项目一标段工程
2
建设规模
地下一层单设设备夹层、地上32层,建筑总高度为99.9米
3
建设地点
新晋祠路与长风路口处
4
建设单位
太原融创慧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
设计单位
太原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6
监理单位
山西神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7
施工单位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8
工期目标
2019.11月全部竣工
2.2工程主要参数
学府壹号院项目一标段工程位于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以西,旧晋祠路以东,万看路以北,规划路以南。
其中一标段包括1~6#住宅楼、1#商业、2#商业、4#商业、幼儿园、一标段地下车库。
建筑面积199277.84平方米,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3.消防安全组织机构
3.1组织机构
组长:
黄欣
副组长:
林科万
事故调查与
善后处理组
救援组
消防保卫组
综合协调组
官鑫、吴凤川
王云飞
区段负责人
专业分包单位
义务消防队
各作业队和分包单位负责人
3.2人员职责:
黄欣
综合协调部:
吴凤川
消防保卫部:
冀天鹏
救援组组长:
事故调查与善后处理组长:
4.施工现场防火情况分析
4.1重点防控部位
根据现场临设及施工现场情况,重点防控部位主要包括人员聚集区、易燃易爆物库房和临时堆场、动火作业、电气消防等区域。
4.1.1人员聚集区域
—包括:
集体宿舍、临时办公用房、职工食堂、在施工程施工区域、仓库用房。
办公区每个房间设置灭火器,项目部设置消火栓箱
4.1.2易燃易爆物库房和临时堆场
氧气和乙炔等易燃易爆物仓库、模板方料加工棚和堆场、模板施工作业面、易燃防水、隔热、填充材料堆场、内外脚手架等。
4.1.3动火作业
各种焊接作业、气割作业、热熔作业、金属材料钻切作业、易燃混合气体区明火作业、明火打凿、垃圾焚烧、厨房伙食加工等。
4.1.4电气作业
变压器、配电房、供电线路负荷控制、生活区食堂大功率电器使用、易燃混合气体区域送断电作业。
4.2现场情况分析
为确保不出现火灾事故,对施工现场中易发生火灾事故的现象进行分析:
4.2.1本工程非标层采用14mm厚覆膜木胶合板,标准层采用铝合金模板,木方采用50×
100mm,用量大,有时会出现施工人员在现场违章吸烟情况以及施工中的电焊焊花溅落现象,容易发生火灾。
原因是施工人员对消防知识懂得较少,防火意识差,思想容易麻痹。
4.2.2现场临设材料库及生活区,易燃、易爆物品较多且集中,施工中往来人员多、变化快,加之外面运料进场非施工人员违章吸烟者不少,也容易发生火灾。
4.2.3木工房:
设置在现场,而且现场需配置的木作材料较多,均需在现场木工房加工,因而也造成了木工房内用电较多,锯末、刨花等作业下脚料遍地,加之操作人员偶然间失误、机具的超负荷运行或工人违章作业,往往出现电线发热、破皮连电及室内吸烟引起火灾。
4.2.4地下工程防水和屋面防水为SBS卷材防水,采用热熔法施工。
防水施工期间,防水作业人员违章操作,使用不具备防爆装置的灯具、器械,有的未强制通风,或违章吸烟,很可能引发易燃气体爆炸而发生火灾。
4.2.5工程临建施工、结构施工、机电安装及幕墙安装、装饰装修等工程均存在焊接作业,尤其是幕墙安装,属于高空焊接,和其他专业存在交叉施工,若不采取有效措施,容易发生火灾。
5.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辨识及控制措施
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而定,为了能更好的保证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把施工现场划分为三个区:
施工区、生活区、仓库区,分别对其重大火灾危险源和火灾危险源进行辨识。
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源识别及控制措施:
工程类别
可能导致事故
控制措施
油漆防水、防腐工程
火灾和爆炸
1.油漆稀释剂、汽油等易燃易爆调配油漆涂料,应有人在旁监护,作业地点设置消防器材,作业时严禁吸烟
2.沾染油漆或稀释剂类的稀纱、破布等物,应集中存放在规定的金属箱内。
3.树脂类防腐蚀材料施工要避开高温,远离明火,固化剂乙二胺勿遇火种,高温和氧化剂有燃烧危险应远离火种热源,应与酸类、氧化剂隔离堆放。
发生火灾用灭火器扑灭。
4.冷底子油配置禁止用铁棒搅拌,要严格掌握沥青温度,当冒出大量蓝烟应停止加入。
配置﹑储存﹑涂刷冷底子油的地方,严禁烟火,绝对不准电﹑气焊或动火作业设警戒线有专人监护,配备灭火器等。
气焊﹑气割施工
1.使用乙炔气瓶时,必须安装上经检测合格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阀后,才能使用。
2.严禁氧气瓶接口与矿物油,油脂接触和严禁气瓶因暴晒受热增压爆炸,必须采取保护措施。
作业现场化学危险品库
1.施工企业储存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的标志,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查。
3.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依照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执行。
垃圾站
1.垃圾站采用砖砌结构等其他阻燃材料搭设。
2.禁止在垃圾站燃烧垃圾。
3.垃圾站分类设置。
4.垃圾及时清理外运。
5.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依照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执行。
6.消防部署
6.1消防通道
展示项目周边交通及建筑物情况。
为保证施工现场消防通道畅通,在施工现场四周共设置3个出入口,场地南侧与万看路交接设置6m宽的环形消防通道,供消防车行走。
6.2各区域消防设施设置
生活区、仓库、配电室、木工作业区等易燃易爆场所配备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按“五五”配置,专人负责(负责人:
林科万)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每100㎡配备2具灭火器,总面积超过1200㎡的,还应配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配备黄沙桶等器材设施。
木工间、油漆间、机具间等应配置四具1灭火器。
消防器材有安全部管理并做台账,发现有消防器材不在有效期内的,立即进行更换。
消防安全的标志牌悬挂在显著位置。
6.2.1施工区:
6.2.1.1设置一个58m³
消防储水池,配备两台多级离心消防水泵,消防管道使用DN100镀锌钢管,1、2、3、5#楼标准层每个楼层设置1个消火栓,4、6#楼标准层每个楼层设置2个消火栓,配置消防水带和消防水枪。
场地周边要每隔70m设置一个消火栓。
消火栓的最大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00m。
消火栓与在建物、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和其加工场外边线的距离≥5m。
临时贮水池宜设置在便于消防车取水的部位,其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施工现场火灾延续时间内一次灭火的全部消防用水量。
即V=消火栓用水量(L/s)×
火灾延续时间(h)×
3600s/1000m³
。
6.2.2生活区:
设置地下消火栓6个、配置消防水带12个和消防水枪6个。
干粉灭火器74个和消防架1个。
6.2.3仓库区:
设置干粉灭火器10个,配置地面消火栓、消防水带和消防水枪10个。
现场出入口均配备1个消防柜。
6.3应急疏散设施
施工区应急疏散主要依靠主体结构的楼梯,分别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
生活区每栋宿舍疏散楼梯和疏散走道设置应急照明灯。
6.4消防器材设置
6.4.1消防器材数量配备要求
名称
数量标准
每个工具架器材数量
8个灭火器、5个桶、5把铁锹
消防栓数量
100套
工具架数量
3套
灭火器数量
200余套
6.4.2消防器材布置要求
布置地点
布置标准
消防栓
基坑周边、每楼层
按总平面布置图和现场临时消防设计进行布置
工具架
基坑周边
每30m布1个,楼层2层一个
灭火器
作业面、用火点及下方作业面
每25m2个,2个一组,组间间距≤30m
6.4.3消防器材配置计划表
数量
200个
100个
消防器材架
2个
可充电工作灯
对讲机
50个
警戒带
500m
安全带
安全绳
9
提示标志牌
20个
10
急救药箱
15个
11
吸烟亭
1个
7.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
7.1施工区防火技术措施
7.1.1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要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建筑物,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
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性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
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9)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0)严禁在屋顶用明火溶化物品。
11)在施工现场出入口附近各设置一座吸烟亭。
7.1.2主体结构施工时防火技术措施
1)外排架的安全网必须符合阻燃标准要求,不准使用可燃的安全网。
2)脚手架的通道畅通,搭设2处与外界相接的通道口。
3)焊接时要加强火源管理,特别在高层施工时,在焊接处设立隔板或接火盆,并有监护人进行管理,焊工要携带干粉灭火器,在焊点垂直下方,必须及时清理易燃物。
电火花掉落处要及时消灭火种。
本工程属于高层建筑,在大雾和五级风时应停止焊接作业。
4)电焊线接头要紧固,保证焊线绝缘良好,与脚手架或易燃物接触时要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漏电打火。
照明和动力用电缆应按规定架设。
5)楼层建筑应设立防火警示标志,在各层通道口放置干粉灭火器,楼层内不得堆放可燃物。
6)冬季施工采用阻燃材料进行覆盖保温,使用后统一放置在指定地点。
7.1.3装修施工时防火技术措施
1)对所用电气及电线严加管理,预防短路起火。
2)在吊顶内安装管道时,应在吊顶施工之前完成焊接作业,禁止在吊顶内实施焊、割作业。
如果因为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吊顶内从事焊、割作业时,应先采取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
3)在使用易燃油漆时,通风并严禁明火,以防易燃气体燃烧爆炸。
4)涂喷漆作业时,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棉纱、手套和工作服等及时清除,防止自燃。
7.1.4装修施工时防火技术措施
1)木工作业区必须采用不锈钢钢架搭设。
2)木工作业区内电气设备应进行密封,防止电线短路,下班时切断电源。
3)木料(模板)堆场严禁吸烟。
木料(模板)堆场严禁动用明火。
4)木料(模板)堆场、制作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
5)夜间作业不使用碘钨灯照明。
6)下班前将木屑、零星木块等清除干净。
7)木料(模板)堆场配备不少于4个灭火器材。
7.1.5焊、割施工作业防火技术措施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得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
不准焊、割作业。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11)施工现场中焊、割作业需要动用火种,存在事故隐患时应严密注意,现场要有足够的防火设施。
12)焊、割作业机棚要有专人管理,焊割作业区与气瓶距离,与易燃易爆物品距离,氧气瓶距离都应大于安全规定距离,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要保证完整有效。
13)施工现场要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必须取得动火手续才能进行动作作业,并有专人跟踪管理、监护。
14)施焊时,施焊人员要自带一个手提式灭火器,在发现有燃烧火苗时,及时将其扑灭,防止漫延造成火灾危险。
15)施焊时,要将施焊下方的模板及外架周边等用水淋湿,或在其下方放一块铁皮或湿麻包将焊花接住,并及时用水将其淋灭,防止火花四溅造成隐患。
16)每次动火作业完成后,都要用水将其周围淋湿,并仔细检查有无火苗,及时将其消灭,在确保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去。
吊笼尺寸为长×
宽×
高=800×
600×
2000mm,边框选用45×
45×
5角钢焊接,围栏选用Φ12mm圆钢焊接,吊环选用Φ20mm圆钢焊接,顶部选用5mm厚度钢板封闭,悬挂警示标牌(禁止烟火)、安全责任牌。
17)高空焊接要配备接火盆。
用1mm厚的镀锌铁板制做成150高宽度和长宽不小于800的方斗,并在里面铺设防溅的防火岩棉。
7.1.6施工现场电气设施防火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线路、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操作证的电工安装、维修,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和国家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定。
2)电线绝缘层老化、破损要及时更换。
严禁在外脚手架上架设电线和使用碘钨灯,因施工需要在其他位置使用碘钨灯,架设要牢固,碘钨灯距易燃物不少于1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
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施工完毕要及时拆除。
3)严禁乱接乱拉电气线路,乱装电气设备(包括灯具、插座)。
4)发、配电房必须配备足够的绝缘工具、灭火器和砂箱,绝缘工具和灭火器应放置在方便易取的地方。
灭火器应定期检查,发现过期、失效应立即更换。
5)施工现场不使用明火电炉,不使用多用插座及分火灯头,照明灯具使用护套线。
6)临时建筑设施的电气安装要求:
—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接头处要牢固,绝缘性良好。
室内、外电线架设应有瓷管或瓷瓶与其他物体隔离,室内电线不得直接敷设在可燃物、金属物上,要套防火绝缘导管。
—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可燃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堆放可燃物品水平距离不得少于50㎝。
—临时建筑设施内的照明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照明灯具。
宿舍内照明应按每10㎡有一盏不低于40W的照明灯具。
—每栋临时建筑以及临时建筑内单元的用电必须设有电源开关和漏电保护开关,做到人离电断。
—临时施工移动线路要用电缆架设,严禁将电缆架设在脚手架上,施工机具和照明灯具及线路绝缘良好,保证用电安全。
7.1.7施工现场用气防火技术措施
1)储装气体的容器及其附件通过检验,并完好有效,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罐)装石油液化气。
2)气瓶运输、存放、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气瓶应保持直立状态,并采取防倾倒措施,特别是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
—严禁碰撞、敲打、抛掷、滚动气瓶。
—气瓶应远离火源,距火源距离不应小于10m,并应采取避免高温和防止暴晒的措施。
3)气瓶应分类储存,库房内通风良好。
空瓶和实瓶同库存放时,应分开放置,两者间距不应小于1.5m。
4)气瓶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使用前应检查气瓶及气瓶附件的完好性,检查连接气路的气密性,并采取避免气体泄漏的措施,严禁使用已老化的橡皮气管。
—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应小于5m,气瓶与明火作业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冬季使用气瓶,如气瓶的瓶阀、减压器等发生冻结,严禁用火烘烤或用铁器敲击瓶阀,禁止猛拧减压器的调节螺丝。
—氧气瓶内剩余气体的压力不应小于0.1MPa。
—气瓶用完后,应及时归库。
7.1.8施工现场塔吊吊装物体时防火技术措施
1)塔式起重机吊物时,钢丝绳及铁器碰撞摩擦时会出现静电,产生火花,给现场施工防火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2)为了避免塔式起重机吊物时吊钩带有静电伤人,在吊钩上钢丝绳套上尼龙带,进行绝缘隔离。
3)塔式起重机吊物装卸时,操作人员离吊钩远一点,等吊装物落地放稳后,方可脱钩卸料,作业人员应佩戴绝缘手套。
4)塔式起重机吊装材料时,吊车司机起钩吊料时,要慢、稳,尽量避免钢丝绳产生碰撞摩擦,而产生静电火花。
7.1.9应急疏散通道防火技术措施
1)施工区应急疏散设施主要依靠主体结构的楼梯,在主体楼梯两侧设立1.2m的安全防护拦杆,并把楼梯周边的预留洞口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在楼层内挂设安全通道警示标志。
2)每隔单体建筑设置一条不小于3.5m宽的应急疏散安全通道,在应急疏散安全通道两侧挂设安全通道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指向明确。
7.2生活区防火技术措施
7.2.1施工现场临时设施、临时用房防火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位置的布置、给水管网和配电线路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等临时设施要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安全疏散要求。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时留出消防车的通道,并在适当位置安装地上消火栓。
3)施工现场宣传栏内设有“消防责任分区及消防分区责任人姓名及近照”。
4)设置防火标牌,《安全防火、人人有责》“火警电话119”。
5)贮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设施要独立搭建,并远离其他临时建筑。
6)现场会议室设置在临时办公楼首层。
7.2.2施工现场宿舍防火技术措施
1)每间宿舍设立一名负责人,负责宿舍日常的防火工作。
2)集体宿舍周围和各层设置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挪作他用,消防器材经常检查,保证完好。
3)吸烟要在指定的吸烟区域吸烟,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
4)严禁在宿舍内烧香拜神和使用蜡烛照明。
5)严禁在宿舍内生火、做饭,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使用电炉,不准使用电热器具(煮饭、煲水设立专用地方),电线上不得挂衣物。
6)保持宿舍道路畅通,不准在宿舍通道、门口堆放物品和作业。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和宿舍内存放摩托车。
8)宿舍内使用36V低压照明,禁止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的电器或电器设施设备,宿舍内可使用36V低压USB接口充电。
220V充电装置应设置在一个固定的房间内。
9)禁止在宿舍内存放油漆、稀料、乙炔、氧气瓶和其它任何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宿舍内从事一切生产加工。
7.3仓库区防火技术措施
7.3.1严格执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仓库(包括门窗)设置必须牢固,仓库内应按规范要求配备性能良好和消防器材,仓管员应具有一定的消防知识。
7.3.2仓库保管人员应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力求“四懂”,即:
懂名称规格(正规名称与俗称),懂用途,懂安全保管,懂管理业务。
7.3.3对防火设备的进仓,仓库要正确验收其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设备是否过期等,再进行签单收料,并按本库房的规定存放。
7.3.4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物资要放在专用库,贵重物品必须放置在安全场所,危险品库内严禁存放有相互作用的物品,氧气瓶和乙炔瓶要分别独立存放。
7.3.5易燃易爆仓库的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开关,线路在管内敷设后管口应封堵,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7.3.6仓库内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仓库内需经常清洁,保持库房及材料堆放区域环境卫生及物品整洁。
仓库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保持消防道路畅通。
7.3.7仓库重地非仓库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仓库门口和库房内需配置灭火器,并且挂上“仓库重地,谨防火烛”、“禁止吸烟”的标牌。
7.3.8严禁在仓库内用碘钨灯取暖和私烧火炉、电炉,严禁吸烟和携带火种,仓库内、外要挂防火标牌和警示牌。
仓库附近动火须经审批。
7.3.9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大火灾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7.3.10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随时关窗、断电、锁门。
仓管员下班前必须认真检查库房内外安全防火情况,消防隐患,确保安全。
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
7.4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规定
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经过项目安全部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7.4.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箱和储存过可燃性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项目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办公室及安全部审查,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动火。
7.4.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区域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安全部审查,经安全总监批准后,方可动火。
7.4.3凡属下列情况的为三级动火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2)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安全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8.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8.1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依照管理制度要求将现场消防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