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水电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制度(大唐集团制〔2007〕70号)附件4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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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机、变压器分接头、电压测量记录仪器仪表、谐波源(整流、变频、冶炼)用户出线等。
对设备的维护和修理进行质量监督,并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和谐波源用户技术档案,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重大问题如实上报。
第十一条电压质量检测点的设置原则
(一)各电压等级母线(不含380V);
(二)发电机定子电流;
(三)发电机机端电压;
(四)直供以及经升压站送出的600kVA及以上的谐波源用户电流回路。
第三章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各分、子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基层发电企业。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实行主管生产领导负责制。
各级技术监督机构均应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工作。
各发电企业要建立电压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网络,明确职责和分工,保证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人员组织落实,保证按照相关的标准、规程、制度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电压质量技术监督领导机构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电力主管部门各项有关电网电压质量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行使对各级电压质量技术监督机构的领导职能;
(二)负责制定集团公司的电压质量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制定、修订集团公司电压质量技术监督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
(三)监督和指导各级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协调各级监督部门的关系;
(四)组织对因电压质量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组织解决重大技术问题;
(五)组织交流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经验和先进技术;
(六)组织在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参与相关设备选型工作。
第十五条各分、子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控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
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设在分、子公司安全生产部。
职责为:
(一)贯彻落实国家电力主管部门各项有关电网电压质量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
(二)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电压质量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
参与制定、修订集团公司电压质量技术监督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
第十六条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电压质量技术监督的职责
(一)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作为当地的电压质量技术监督的职能机构,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电力主管部门、集团公司有关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依据有关技术规程、规定对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指导、监督电压质量技术监督执行机构的工作;
(二)定期通报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情况。
定期向集团公司技术监督领导机构汇报监督工作。
提交年度工作报告以及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和要求;
(三)负责对发电设备、励磁设备、无功补偿设备、调压设备及装置、电压测量记录仪、电能质量分析仪等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行使监督职权。
对质量不合格产品、设备、材料进入电厂有否决的建议权。
同时,对上述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进行监督;
负责发电机进相运行试验、进相运行规程、规定的审定和落实行使监督权;
(四)参加接入系统设计、初步设计、改扩建工程、谐波源用户接入工程的审查,对电压方面的相关环节进行监督;
(五)定期对发电企业电压质量专业进行技术监督工作的检查,针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问题及隐患提出具体整改建议,并掌握整改情况;
(六)参加各发电企业电压质量监督相关的事故分析、处理工作,监督、督促各发电企业落实各项反事故措施;
(七)定期组织召开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组织开展有关电压质量技术监督的技术交流与培训、新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提高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水平。
第十七条各发电企业是电压质量技术监督的执行者,应建立总工程师负责技术监督网,各发电企业电压质量技术监督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网电压质量的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以及上级电压质量技术监督机构的指示、规定,各发电企业要制定本企业的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二)各发电企业要制定年度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并检查及落实完成情况,编写年度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总结及报表,报表格式见附录3;
(三)组织专业人员参加基建、扩建、改建,更改工程、非线性用户接入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的选型以及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生产准备等工作,依据有关规程规定,对上述工作提出监督意见;
(四)参加上级监督部门举办的电压质量技术监督会议及培训班,按时上报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及调度部门要求的各种资料和报表;
(五)对涉及电压质量的设备及仪器仪表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
对设备的维护和修理进行质量监督,并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
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重大问题如实上报;
(六)建立严格的检查及考核制度,建立有关技术监督档案;
(七)组织落实电压质量相关的安全措施、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规程、规定。
掌握本企业电压质量相关设备的运行、事故和缺陷情况,制定相应的反事故措施,对于发现的设备缺陷要及时清除,努力消除事故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重大问题及时上报调度部门、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分子、公司及集团公司;
(八)监督本企业调度管辖范围内电压曲线及主变分头运行位置的制定。
监督各种无功设备运行方式编制和现场运行规程的编制、修改。
监督本企业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调度部门下发的电压曲线,并做好电压质量记录(见附录5);
(九)合理地设置本厂的电压质量检测点,不定期对检测点进行谐波、三相电压不平衡度、闪变的测量,发现超标及时分析查找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十)定期组织召开本企业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本企业在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工作计划,提高本企业的电压质量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第四章电压质量技术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将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及具体任务、指标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岗位。
第十九条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实行监督报告、鉴定验收和责任处理制度。
(一)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实行月报告制度,报送要求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
(二)建立健全设备质量全过程监督和验收签字制度。
对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设备材料以及安装、检修、改造等工程,电压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人员有权拒绝签字,并可越级上报;
(三)凡由于技术监督不当或自行减少监督项目,降低监督指标标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严重程度分别给予责任单位一般预警或严重预警。
第二十条建立和健全电力生产全过程电压技术档案
(一)设备制造、安装、调试、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全过程质量管理的技术资料应完整和连续,并与实际相符;
(二)电力生产建设全过程电压质量技术监督的全部原始档案资料,设备主管单位应妥善保管。
第二十一条收集并建立电压质量技术资料,常用国家标准、规程、制度、电气运行规程、电网事故调查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反措要点、事故预案及实施细则(见附录1)。
第五章规划、设计、基建与运行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电力系统的无功补偿和调压手段是保证电压质量的基本条件,改善和提高电压质量必须抓住无功补偿及其管理这些基础工作。
第二十三条规划、设计和基建的监督管理
(一)电力系统的规划、设计部门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电压、无功电力等有关条例、导则的要求和电网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无功补偿设备和调压装置的容量、选型及配置地点,同步落实相应的无功电力补偿设施。
电压偏差测量记录仪表一般应选用统计型电压监测表,谐波、三相电压不平衡度、闪变的测量一般应用便携式电能质量分析仪,电厂附近有较强电能质量干扰源时一般应安装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
凡未取得国家、部或网局鉴定合格的无功补偿设备和调压装置及电压测量记录仪表、电能质量分析仪、电能质量在线监测仪,不得列入工程选型范围;
(二)在规划设计中,对于发电机、母线、变压器各侧均宜配备齐全准确的无功、电压表计。
以便于无功、电压的监测和管理;
(三)对于新接入电网的发电机组,应具备进相力率0.97的运行能力,并配备相应的无功计量仪表。
对已运行的发电机组,应满足当地调度部门对发电机进相深度的要求;
(四)各级变压器的额定变压比、调压方式、调压范围及每档调压值,应满足发电厂的电压质量的要求,并考虑电力系统10~15年发展的需要及电力系统发展的阶段性要求;
(五)对于申请接入的直供谐波源用户,应进行接入前的预测评估。
当评估结果不满足电能质量国家标准时,应要求用户在设计上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或减轻,直至评估合格才予以接入,并在供电协议中明确谐波源用户注入的谐波、负序电流及引起的电压波动闪变应满足国标。
对谐波源用户的电能质量治理工程应落实同步投产,接入系统时要进行投产前后的电能质量测试;
(六)施工单位应严格遵照原电力部“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及有关规程的规定和设计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并将设计单位、制造厂家和供货部门为工程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试验纪录等有关资料列出清册,全部移交生产单位。
第二十四条生产运行的监督管理
(一)电压质量、无功电力管理工作实行分区、分级管理负责制。
按调度管辖范围归口管理,对所属地域的无功电力平衡、电压质量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二)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调度部门下达的电压曲线和调压要求开展调压工作,220kV及以下电网电压调整宜实行逆调压方案。
要积极落实调度部门根据系统实际情况提出调压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三)各单位应保持发电机组的自动调整励磁装置具有强励限制、低励限制等环节,并投入运行。
失磁保护应投入运行。
强励顶值倍数应符合国家规定,其运行规程中应包括进相运行的实施细则和反措,并按照调度部门下达的电压曲线和调压要求编制实施计划,确保按照逆调压的原则控制发电厂高压母线电压在合格范围之内。
第六章电压质量监测与统计管理
第二十五条电压质量监测、计量装置要加强维护、定期进行校验并将结果上报电压质量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应完善无功电压监测分析手段,要加强对各类发电厂发电力率的监测管理,有重点地安装、完善双向计量仪表来监测变压器受进、送出的无功电力,进一步完善电压管理的基础技术设施。
第二十七条电压质量指标统计
电压质量偏差指标监测结果要按照日、月、年进行统计,谐波、三相电压不平衡度、闪变可采用不定期测量结果,按年统计上报。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各分、子公司,基层发电企业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录1:
电压质量相关标准、制度、文件
(1)《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允许偏差》GB12325-2003
(2)《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12326-2000
(3)《电能质量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GB/T15543-95
(4)《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93
(5)《电能质量暂时过电压和瞬态过电压》GB/T18481-2001
(6)《电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规定》电力部电综[1998]211号
(7)《大唐集团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制度》
(8)《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试行)》能源电[1993]218号
(9)《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SD325-89
(10)《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管理条例》能源电[1998]18号
(11)《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GB755—2000
附录2:
电压质量月报表
母线名称
低谷时段
高峰时段
控制值(调度下达)
合格率(%)
电压波动值(kV)
电压逆调系数
平均电压(kV)
最高电压(kV)
最低电压(kV)
低谷时段(kV)
高峰时段(kV)
说明:
1.每个电压等级选择一条母线上报。
2.“电压波动值”为最高电压值减最低电压值。
超标时间
3.合格率=(1------------)×
100%
总运行时间
4.“电压逆调系数”为高峰平均电压值除以低谷平均电压值。
附录3:
电压质量(谐波、三相电压不平衡度、闪变)技术监督年度报表
(这些报表只在年度专业总结中上报)
表1.母线谐波电压测量结果
测量日期
基波电压(kV)
各次谐波电压含有率及电压总谐波畸变率(%)
3
5
7
9
11
13
THDu
表2.母线三相电压不平衡度测量结果
电压等级(kV)
三相电压不平衡度εu(%)
表3.发电机谐波电流测量结果
机组
额定电流(A)
基波电流(A)
各次谐波电流含量(A)及电流总谐波畸变率(%)
THDi
表4.发电机等效基波负序电流测量结果
开机组合
机组测点
等效基波负序电流不平衡度(%)
表5.短时闪变测量结果
Pst值
表6.谐波源供电资料表(具有直供用户填报)
供电容量(MVA)
供电协议容量(MVA)
母线正常运行三相最小短路容量(MVA)
表7.谐波源注入电网谐波电流允许值(具有直供用户填报)
用户名称
注入电网谐波电流允许值(A)
2
表8.谐波源用户谐波电流测量结果
用户
名称
测量
日期
注入电网谐波电流含量(A)及电流总畸变率(%)
年度评估
(1)设置测点数共计,完成测量的测点计,监测率:
(2)母线电压谐波合格率:
(3)母线电压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合格率:
(4)母线电压闪变合格率:
填表:
审核:
填表日期:
单位:
(盖章)
附录4:
集团公司水电电压质量技术监督例行工作表
责任主体
责任人
工作内容
要求完成
时间
实际
实际完成
集团公司
主管
领导
贯彻执行国家电力主管部门、集团公司颁布的电压质量规程、规范、标准、条例、制度等,行使对各级电压质量技术监督机构的领导职能。
全年
负责制定集团公司的电压质量技术监督方针、政策,修订集团公司电压质量技术监督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
专工
组织审查批复各有关电压技术监督的请示报告。
收到报告一月内
组织对新建、扩建及技改工程设计审查,参与相关设备选型工作。
随时
指导发电企业的电压质量监督工作,对发电企业进行调查、研究,确定总体方向。
定期组织召开集团公司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
每年不少一次
组织做好全过程电压质量监督工作。
组织对因质量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组织解决重大技术问题。
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上,审核发电企业录入的电压质量技术监控中发现的问题,按时做好月报发布工作。
每月15日前
分、子公司
贯彻执行国家电力主管部门、集团公司颁布的电压质量规程、规范、标准、条例、制度等,指导本公司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负责制定本公司的电压质量技术监督方针、政策,修订本公司电压质量技术监督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
组织对本公司发电企业的新建、扩建及技改工程设计审批;
对本公司发电企业的电压质量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
部门领导
组织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电压质量技术监督的有关制度。
审核本公司有关电压质量技术监督的各项制度。
组织制定本公司的电压质量技术监督考核办法及各项指标定额并组织实施。
组织审查各有关电压质量技术监督请示报告,采取相应对策并组织实施。
收到报告15日内
组织审查本公司发电企业的新建、扩建及技改工程的设计审查;
定期组织召开本公司电压质技术监督工作会议。
每半年一次
督促、检查所属发电企业电压质量技术监控动态检查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监督和指导各级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协调各级监督部门的关系。
组织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电压质量技术监督的有关制度、规程。
负责制定本公司有关电压质量技术监督的各项制度。
组织学习集团公司电压质量技术监督的有关制度。
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上,督促、检查所属发电企业电压质量技术监控服务单位电压质量技术监控月报报送情况。
每月5日前
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上,督促、检查所属发电企业电压质量技术监控服务单位进行电压质量技术监控发现的严重问题、特别严重问题、预警等的处置。
每月最后5天
组织制定年度计划。
每年1月20日前
组织本公司发电企业的新建、扩建及技改工程设计审查;
建立健全电压质量技术监督网,加强电压质量监督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组织交流推广电压质量新技术、新设备、新的监测和诊断手段,不断提高电压质量技术监督人员水平。
每年至少一次
技术监控服务单位
主管领导
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电压质量技术监督的条例、法规、规定等。
审批本单位电压质量技术监控年度总结。
1月20日前
指导、督促各发电企业的电压质量技术监控管理的工作。
审核本单位电压质量技术监控月报,通过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上报集团公司。
每月9日前
组织发电企业的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交流会议。
每年一次
组织发电企业的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动态检查。
上下半年各一次
组织有关人员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所属发电企业电压质量技术监控发现的严重问题、特别严重问题、预警等的处置。
编写发电企业的电压质量技术监督月报。
编写发电企业电压质量技术监控年度总结,通过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上报集团公司。
定期组织召开电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
每年至少1次
组织对发电企业电压质量技术动态检查,对存在问题及隐患提出具体整改建议。
负责对发电企业的电压质量、谐波测试并及时提交报告和提交整改措施。
负责对发电企业的电压质量测试仪器检验。
必要时
负责对发电企业电压质量岗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
每年至少以一次
参加发电企业的新建、扩建及技改工程设计审查。
参加各发电企业电压质量监督相关的事故分析、处理工作,监督、督促各发电企业落实各项反事故措施。
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电压质量技术监控发现的严重问题、特别严重问题、预警等的处置。
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交流,推广行之有效的电压质量监测手段措施,不断提高发电企业技术监督水平。
发电企业
组织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分或子公司颁发的电压质量技术监督有关政策、法规、标准、规程、规定,审批本单位电压质量技术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