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套接紧定式薄壁镀锌钢管施工工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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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套接紧定式薄壁镀锌钢管施工工法

 

套接紧定式薄壁镀锌钢管施工工法

套接紧定式薄壁镀锌钢管电气线路敷设施工工法

1.前言

套接紧定式薄壁钢导管,是电气安装新型专用导管。

该导管系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气安装用导管特殊要求》(GB/T14823.1-93),并参照国际IEC标准和日本等国外同类技术,针对国标GB50258-96镀锌钢管和薄壁钢管的跨接地线不应采用熔焊连接以及金属导管施工复杂、施工成本和材料成本高等缺点进行设计制造的。

属国家专利,以其技术先进、结构合理、施工方便等特点被专家誉为是建筑电气线路敷设的一项重大革新。

2.特点

2.1施工方便。

管与管连接用紧定螺钉紧定连接方式取代传统的螺纹连接和焊接施工,无需再做跨接线即可保证良好的电气连续性;管与盒连接采用爪形锁母紧锁,即可达到安装要求,省去了套丝等工序,有利于提高工效,节省施工成本。

2.2价格便宜。

以薄代厚,大大增加了单位重量的延长米数,因而单位长度的价格大幅度下降,既降低工程造价,又为国家节省大量钢材,并且因重量轻而搬运方便,从而减轻整体工程的有效荷载。

2.3管路配套,各种配件、工具齐全。

2.4使用范围广。

双面镀锌防腐,暗敷明敷均适用。

2.5质量特性统一、稳定,不因操作工人的技术差异而造成质量差异。

2.6不用刷漆、减少污染,符合环保施工要求。

2.7不用电焊,节能环保、增效。

2.8不用做跨接地线,省工、省料、省钱。

3.适用范围

该工法导管适用于导管在无特殊规定的室内干燥场所的电气系统布线(1KV及以下)及智能建筑综合布线系统。

4.构造

4.1导管

套接紧定式薄壁钢导管一般采用优质Q235冷轧带钢,经高频焊管机自动焊缝成型。

卷焊圆度高,壁厚均匀,与管接头公差配合好;焊缝小而圆顺,与端口无毛刺,穿线安全快捷,塑性好,弯曲方便。

双面镀锌保护,应用范围广。

4.2附件

4.2.1直管接头:

采用优质钢材加工而成,双面镀锌保护,供管于管连接使用。

具体见图:

管接头中间有一道用滚压工艺压出的凹槽,所形成的锥度,可使导管插紧定位,密封性能好,暗敷时沙浆甚至水份不宜进入导管内;而凹槽深度与导管壁厚一致,导管插入后内壁平整光滑,不影响穿线。

紧定式导管接头在靠近接头两端各有一个(φ32以上两个)带紧定螺钉的螺纹孔。

该螺纹孔的长度大于管接头壁厚,是用冲压工艺由管内壁向管外壁冲压形成凸起后再攻丝形成,紧定螺钉为特制,靠近紧拧端有一处直径变小的脖颈。

4.2.2螺纹接头:

采用优质钢材加工而成,双面镀锌保护,供管于盒连接使用;紧定式螺纹接头与导管连接的一端,有一个(φ32以上两个)带紧定螺钉的螺纹孔。

与接线盒连接的一端,带有一个爪形锁母和一个六角锁母。

安装时爪形锁母扣在接线盒内侧。

4.2.3暗装接线盒:

按国家标准生产,采用优质钢板一次性整体拉伸冲压而成。

壁厚均匀、密封性好、承压强度高,承耳可调。

5.工艺原理

5.1管与管连接:

先把导管与直管接头(螺纹管接头紧定螺钉一端)插紧定位后用螺丝刀持续拧紧紧定螺钉,直至拧断“脖颈”,使导管与管接头成一整体即达到连接要求,无需再做跨接地线。

5.2管与盒连接:

旋下螺纹管接头的爪型锁母,并置于接线盒内壁面,用紧定扳手使根母与六角锁母里外夹紧接线盒即可,无需再做跨接地线。

6.主要机具设备

6.1紧定扳手:

采用合金工具钢,经精密铸造加工而成。

供现场施工时把紧定螺钉拧到位以及使螺纹管接头锁母夹紧接线盒用。

6.2弯管器采用合金工具钢,经精密铸造加工而成,共有5种规格

7.工艺流程

管路暗敷设:

弯管、箱、盒预制→测位→剔槽孔→爪型螺纹管接头与箱、盒紧固→箱、盒

断管、铣口

定向稳装→管路敷设→→紧定接地→管路固定

管路连接

管路明敷设:

弯管、箱、盒预制→测位→爪型螺纹管接头与箱、盒紧固→箱、盒支架固定

断管、铣口

→管路敷设→→紧定接地→管路固定

管路连接

吊顶内管路敷设:

弯管、箱、盒预制→测位→爪型螺纹管接头与箱、盒紧固→箱、盒支架固定

断管、铣口

→管路敷设→→紧定接地→管路固定

管路连接

8.施工要点

8.1弯管:

采用弯管器或定型弯管。

8.2箱、盒测位:

根据施工图纸确定箱、盒轴线位置,以土建弹出的水平线为基准,挂线找平,线坠找正,标出箱、盒实际位置。

成排、成列的箱、盒位置,应挂通线或十字线。

8.3剔槽孔:

砖墙或砌体墙需剔槽时,应在槽两边弹线,用快錾子剔。

槽宽及槽深均以比管外径大5mm为宜。

8.4管子切断:

将需要切断的管子长度量准确,放在钳口内卡牢固,用钢锯、无齿锯、砂轮锯等进行切管,要求断口处平齐不歪斜,管口刮铣光滑、无毛刺,管内铁屑清理干净。

8.5管与管连接:

直接将导管插入直管接头或弯管接头,用紧定扳手持续拧紧紧定螺钉,直至拧断“脖颈”,使导管与管接头成一体即达到连接要求,无须再做接地跨接线。

在接口处抹电力复合脂,以保证形成良好的电气通路。

具体见图:

8.6稳注箱、盒:

根据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稳装牢固。

8.7管与盒连接:

旋下螺纹管接头的爪形锁母并置于接线盒内壁面,用紧定扳手使爪形锁母与六角锁母里外夹紧接线盒即可,无须再做接地跨接线。

8.8管路固定:

①钢筋混凝土墙及楼板内的管路,每隔1000mm左右用铅丝绑扎在钢筋上具体见下图:

 

②砖墙或砌体墙剔槽敷设的管路,每隔1000mm左右用铅丝、铁钉固定。

③预制圆孔板上的管路,可利用板孔用铅丝绑扎固定。

④吊顶内采用支架、吊架法或抱箍法等固定。

8.9管路敷设的有关要求

8.9.1暗配管

①暗配的电线管路宜沿最近的线路敷设,并应减少弯曲埋入墙及砼内管线,其保护层不应小于15mm。

②电线管路的弯曲处不应有折皱、凹穴和裂缝现象。

弯扁度不大于管外径的10%。

暗配管弯曲半径为管外径6倍。

当埋设于地下或砼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倍;明配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两接线盒间只有一个弯曲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半径的4倍。

内无铁屑及毛刺,切口应锉平光滑。

③电线管路不宜穿过设备或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当必须穿过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④电气线路经建筑物的沉降缝或伸缩缝处,应装设补偿装置。

⑤电线管路有下列情况过一者,中间应增设接线盒或接线盒其位置应便于穿线:

管路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

管路长度每超过20m,有一个弯曲;

管路长度每超过15m,有二个弯曲;

管路长度每超过8m,有三个弯曲。

⑥电线管路暗敷时,管路固定点应牢固,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敷设在砼墙及楼板内的与钢筋绑扎固定,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1000mm.

敷设在砖墙、砌体墙内的管路,剔槽宽度,不应大于管外径5mm,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1000mm.

敷设在预制圆孔板上的管路平直,紧贴板面,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1000mm。

8.9.2明敷设

套接薄壁电线管路明敷设时,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有两个接线盒间只有一个弯曲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4倍。

①套接薄壁电线管路明敷设时,支架吊架的规格,当设计无要求时,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圆钢:

直径6mm;

扁钢:

30mm×3mm;

角钢:

25mm×25mm×3mm;

埋注支架应有燕尾,埋入深度不应小于80mm。

②套接薄壁钢管电线管路水平或垂直明敷设时,其水平或垂直安装的允许偏差为0.15%,全长偏差不应大于管内径的1/2。

③套接薄壁钢管电线管路明敷设时,排列应整齐,固定点牢固间距均匀,其最大间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固定点间的最大距离

钢管直径(mm)

15-20

25-32

40-50

最大距离(mm)

1000

1500

2000

注:

敷设在吊顶内的电线管路,当管径为16-20时,固定点间距可增加到1.5m为宜。

④套接薄壁钢管电线管路明敷设时,其固定点所采用的器材与终端、弯头、中点、电气器具或盒边缘的距离,宜为150~300mm。

⑤套接薄壁钢管电线管路进入落地式配电箱时,排列整齐,管口高出配电箱基础面为50~80mm.

⑥管路连接

套接紧定式薄壁钢导管的紧定螺钉在紧固时用力应均匀,受力点垂直,以免造成斜顶。

套接薄壁钢导管管路连接处,管与套接管件连接紧密,内、外壁应光滑无毛刺,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直管连接时,两管口插入直管接头中心凹型槽两侧;

转角连接时,管口插入弯管接头槽侧。

⑦套接薄壁钢管进入盒时,应一孔一管。

管与盒的连接,应采用爪型螺纹接头管连接,且应锁紧,内壁光洁,便于穿线。

盒应整齐,且应与管径吻合。

⑧套接薄壁钢管电线管路敷设完毕后,管路固定牢固,连接口符合规定,两端头应封堵。

⑨接地

套接薄壁钢管及其金属附件组成的电线管路,当管与管、管与盒连接时,连接处可不设跨接线。

管路外壳应有可靠接;。

套接薄壁钢管电线管路与接地线不应焊连连接;

套接薄壁钢管电线管路,不应作为电气设备接地线。

9.质量标准

9.1保证项目:

严禁熔焊连接。

9.2基本项目:

9.2.1连接紧密,管与器件连接到位。

明配管及其支架、吊架应平直牢固,排列整齐;管子弯曲处无明显折皱,油漆防腐完整,暗配管保护层大于15mm。

9.2.2穿过变形缝处有补偿装置,补偿装置应平整,活动自如,管口光滑,螺纹管接头与管子连接可靠。

9.2.3穿过建筑物和设备基础处加保护套管。

9.2.4金属电线保护管、箱、盒,在整个线路中形成完整接地,线路走向合理。

10.施工安全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符合规范有关安全规定要求。

11.效益分析

套接紧定式导管的优良特性决定了其具有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首先在价格上(以φ25为例):

套接紧定式镀锌钢导管每米7.40-7.75元,国产镀锌钢导管的价格为11.80元左右,镀锌电线管的价格为7.99元,从这些数字不难看出套接紧定式镀锌钢导管从直接材料费上要节约6.7%-61%左右,其次该导管不用套丝、焊接跨接地线或安装专用接地卡,一个φ25的专用接地卡0.31元,再加上人工费、间接材料费等,又是很大一笔开支节省了。

套接紧定式镀锌钢导管不用焊接的特点又决定了它的社会效益,即减少环境污染。

这在当今的社会环境下无疑也是十分重要的。

12.工程实例

实例1:

实例2:

实例3:

附加工作总结一篇,不需要的朋友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谢谢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方案5篇

第一篇

一、指导思想

2014年,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区安全生产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内。

全区安全生产高危领域和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管面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执法检查工作日安排

我局现有在册行政执法人员14人。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要求,2014年我局总法定工作日为3500个工作日,其中:

综合执法工作日为2000个工作日;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日为800个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为700个工作日。

在综合执法工作日中,实施行政许可为55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为85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举报查处为200个执法工作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为20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机动执法为200个执法工作日等。

(二)监管执法计划任务分解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对危险化学品、冶金、烟花爆竹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根据生产经营单位上年度安全等级确定现场检查的频次;对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原则上组织1次安全执法检查。

根据专项检查工作日确定全年开展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是160家。

其中:

安全监督管理科28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46家;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27家;监察大队59家。

开展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单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执法检查内容。

局成立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全面负责。

各业务科室(大队)负责人负责具体执法工作,要明确本科室(大队)执法检查的主办和协办人员。

全局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管监总局《暂行规定》的具体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暂行规定》第八条提出的19项内容认真实施检查,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并制定现场检查工作方案,确保年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认真执行计划任务。

各业务科室(大队)要严格按照月度计划细化分解执法任务,根据月度计划制定每周计划。

检查人员在实施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前,应当明确检查的项目、内容、方法和标准,准备必要的检查测试工具、仪器及法律文书等执法检查准备工作,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涉及专业性内容的,也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并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检查中,应当作出书面现场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存档备查,并及时把执法检查记录录入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暨重大危险源预警信息系统。

要统筹兼顾,上下沟通,要优先安排每月到期必须进行复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确需对计划作重大调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和备案。

(三)严格执法,健全执法检查考核制度。

要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发现违章行为及时纠正,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应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并及时移交。

建立执法检查季度督查制度和半年执法检查完成进度通报制度,确保执法检查工作任务的有效开展。

各业务科室(大队)要定期对年度执法工作计划进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安全监督检查的结果依法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

局牵头部门每季度对计划完成进度进行督查,计划的执行结果和执法效果作为各科室(大队)和执法人员年终考评依据之一。

第二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强化全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各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改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基本达到国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要求。

二、工作任务

(一)突出重点行业领域。

加大对本辖区内用人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抓好木质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及制鞋、电镀和化工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以及职业病危害严重、接触人员多、发生过职业病危害事件的企业的监督执法。

(二)突出重点检查内容。

主要包括: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的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或普查的情况;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开展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警示标识的设置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和现状评价的开展情况;为劳动者提供个体防护用品,特别是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为劳务派遣工发放个体防护用品的情况;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的情况。

具体可参照《省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基本要求及自查情况表》的要求进行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促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三)突出建立长效机制。

注意总结和梳理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活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要完善执法工作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确保执法质量。

三、实施步骤

全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分为发动、推进、总结三个阶段。

(一)发动阶段(4月15日-5月15日)。

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根据区安监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年度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二)推进阶段(5月16日-10月31日)。

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和“百日”执法活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等行政处罚;问题严重的,要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对查出的问题,要逐条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整改到位。

区安监局适时对各地“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确保按照方案要求,完成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工作任务。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

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按照本方案所列附表内容,做好本地区执法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并于11月1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的报告连同附表报送区安监局职业健康科。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

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切实加强对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组织配备执法人员和装备,督促执法计划实施,逐级抓好落实。

2、统筹推进。

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把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与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等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进行统筹安排、统一推进。

3、督查考核。

区安监局将结合全年重点工作,开展“四个专项督查”;一季度集中开展执法计划制定和执法资料、信息台账建立情况专项督查;二季度集中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普查专项督查;三季度开展基础建设活动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专项督查;四季度开展“三同时”落实情况和年度职业卫生执法计划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区安监局将把“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第三篇

为有效落实全局重点工作,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百日”集中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常安监〔2014〕3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4月15日~7月25日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百日”集中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

一、“百日”行动重点

“百日”行动主要针对安全隐患、职业危害相对突出的重点地区和企业。

重点地区指:

有亡人事故发生,或高危企业相对集中、涉及职业危害企业数量相对集中的街道、行政村。

重点企业指:

事故频发、隐患众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薄弱的企业;职业危害相对突出的企业。

二、“百日”行动内容

(一)重点地区

查街道、行政村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到位和是否有效督促企业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重点企业

1、查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是否有效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到位,安全投入是否到位、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是否到位、基础管理是否到位;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非法、违法行为。

2、查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是否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是否及时、如实申报;是否请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是否如实告知员工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是否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建立健全健康监护档案)。

三、“百日”行动组织

本次“百日”行动由区安监局统一协调,全区安监执法队伍联合行动。

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计划阶段(4月15日—4月25日)

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要广泛宣传本次“百日”行动的目的意义,依靠基层安监组织摸排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并于4月22日前汇总上报本辖区“百日”行动的重点地区和企业,4月25日前区监察大队汇总并制定全区“百日”行动计划。

(二)具体实施阶段(4月26日—7月15日)

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安全生产监察人员按计划到各重点地区、企业开展“百日”行动。

(三)总结评估阶段(7月16日—7月25日)

7月16日前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上报“百日”行动情况总结,区安监局根据工作成效进行绩效评估,并予以通报。

四、“百日”行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要高度重视“百日”行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妥善处理“百日”行动与日常执法检查的关系,并与年度执法计划有机结合,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

对于在“百日”行动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予以媒体曝光。

(三)廉洁自律。

所有参加“百日”行动的监察执法人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管理规定严格约束自己,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假公济私和徇私舞弊现象与行为。

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强化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为重点,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核心,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手段,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化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制度化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全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配套规章规定,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管理和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依法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完成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推进“两重点一重大”自控技术和监控系统的完备与运行;巩固和深化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全力防范事故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推进危化领域本质安全提升

1.深入推进危化品本质安全提升专项行动。

继续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列出进度计划,推进设计安全诊断和整改验收工作,年内全面完成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其中,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设计安全诊断工作必须于6月底前完成。

要积极指导和协调,细化落实措施,解决重点工作和普遍突出问题,有序推进工作。

2.强化危化品“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理。

组织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规章和文件政策的学习研究,加大宣传贯彻组织力度,指导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和依法生产经营。

要将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作为监管重点,开展计划查、重点查、回头查等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全面检查企业执行落实“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

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装置和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完善与自控改造以及自控系统投运情况,发现自控系统应改未改、改而弃用的情况应作出责令停产整改、行政处罚等处理。

同时,也要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大型危化品储罐安全检验检测和安全类计量器具检验检测以及防雷防静电等专项工作。

重点监管危险工艺以不定期检查为主,每年覆盖检查一次;重大危险源以执法检查为主,每年覆盖检查一次。

定期组织梳理与核实,全面掌握“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动态。

3.注重危化建设项目安全源头监管。

要按照危化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组织做好危化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76号)和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苏安监〔2014〕369号)文件精神,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指导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组织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申请进行严格审查,保证建设项目设计符合规范标准要求。

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在装置设计阶段积极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消除设计缺陷,提高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

(二)进一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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