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老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自查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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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老龄办

关于2010年老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自查自评报告

考核组的各位领导:

根据省老龄办年度工作安排和《关于试行老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县委、政府和县老龄办高度重视,组织专人认真对照《考核责任书》的各项内容及标准进行了自查自评,自评得分为99分。

现将县老龄办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导、社会参与

(一)、县委、政府始终把老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1、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并把老龄工作列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精神,把老龄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认真落实。

分管理领导每半年听取一次老龄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老龄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县老龄委召开专题会议,对《施甸县老龄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进行终期评估和研究制定了《施甸县2010年老龄工作要点》,明确提出老龄工作的目标任务,并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到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3、2010年4月8-9日,召开了全县民政暨老龄工作会,安排部署了10年民政暨老龄工作目标任务,并与各乡(镇)签订《年度老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2010年12月,将召开施甸县2010年民政暨老龄工作总结表彰会,根据《年度老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情况,对在民政暨老龄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

(二)加强老龄机构建设,为老龄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4、按照《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民政局和施甸县老龄委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施政办发〔2003〕121号),核定县老龄委办公室人员编制3名,建立健全了老龄工作机构,设立了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老龄工作机构健全,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老龄工作。

5、为切实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做好全县的老龄工作,促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我县于2003年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主任的施甸县老龄工作委员会。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并配备专职副主任和工作人员。

建立健全了老龄工作机构,为老龄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6、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老龄委成员单位、涉老部门老龄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根据施甸县老龄委《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组织机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施老办法〔2004〕2号文件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都成立了老龄工作协调议事机构,设立办公室并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三)完善对老龄事业的投入机制,不断推动基层老龄事业发展

7、为切实加强基层老龄工作,促进社会协调发展,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按照《中共施甸县委、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施发〔2004〕13号),不断加大老龄事业投入,按现有老年人口人均2元的比例将老年福利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了老龄工作顺利开展。

8、切实加强基层老龄工作,深入开展“创建活动”。

创建活动的开展,有效的激励了老年组织为开展老年活动的信心,努力争创先进集体和模范村(居)奠定了基础。

二、宣传工作

(四)加大对老龄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9、为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年初将《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涉老法律、法规和政策纳入当地宣传工作范围,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

做到报刊杂志有文、电视有影、电台有声。

10、以“敬老节”、“两节”慰问活动为契机,切实开展为老服务活动。

“老年人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为了营造起全社会尊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在“敬老节”和“两节”期间,积极开展各种为老服务活动。

一是走访慰问特困老人。

“敬老节”、“两节”期间,县委、政府把关心和爱护老年人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由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走访慰问特困老年人活动。

全年共安排慰问款17.31万元。

走访慰问老年人577人。

其中:

特困、残疾老人140人次,五保老人323人,敬老院老人42人次,百岁老人21人次,老干部51人,人均慰问金200元,慰问物资100元;另外,还协助组织部、团县委、县妇联、老干局、总工会等单位对特困老党员、老职工、老干部、特困老年人进行走访慰问。

二是举办文体活动,丰富节日内容。

“敬老节”、“两节”期间,全县共组织召开文艺联欢会、座谈会46场(次);10月16日晚上,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县老协精心组织,在县文化广场成功举办了以“关爱老人、构建和谐”为主题的专题文艺晚会,让老年朋友度过了一个愉快祥和的重阳节。

11、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敬老宣传月及“三万三讲”活动的开展,切实提高全民思想道德水平,促进代际和谐和家庭和睦,使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蔚然成风。

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有力的促进了全县老龄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四、维护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挥好

(五)完善维权工作机制,认真履行执法职能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发)[1996]146号),经施甸县法制局审核,施甸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13、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成立了县“法律援助中心”,乡镇建立了法律援助站,有效遏制了涉老侵权案件的发生。

全年共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402次,法律援助81起,调解涉老纠纷332起,调解成功率为100%,基本做到件件有记录、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切实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14、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切实抓好《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全县涉老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证领取率达85%以上。

(六)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协调、督促和推动各项优待政策规定的落实。

17、老龄工作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改善老年人的生产生活。

2010年,施甸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省政府、市政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80周岁以上不满100周岁的老年人给予保健补助;80-89岁老年人,每人每月20元,90-99岁老年人每人每月30元;对10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长寿补助,每人每月200元;并每年为其免费体检一次。

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高龄老人的关心和关爱。

18、认真落实老年人优待规定,使老年人充分享受优待政策。

从07年9月1日开始,县老龄办共办理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1548本。

并认真宣传老年人持《老年人优待证》或《离休证》免购门票进入向公众开放的公园、园林、旅游景点、风景名胜区、纪念馆,免费乘坐城市市内公共交通工具。

持证老人在省、市、县范围内基本享受到了相关的优惠待遇,使老年人感受到了党和国家对老年人的关爱,切实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19、严格按照《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相关规定,认真做好《老年人优待证》和《百岁寿星荣誉证》办理和发放工作。

四、老龄事业发展

(七)充分调动各级参与发展老龄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0、建立健全了创建机制,完善标准和程序,总结经验,积极开展评选表彰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活动,敬老先进村达20%以上,敬老先进社区达50%。

(八)加强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其规范化管理水平

21、继续将“百村建设”纳入和谐社区和新农村建设统筹规划,抓好农村老年服务“七一一”工程示范建设,按计划实施“百村建设”。

22、各村(居)民委员会在乡(镇)、老龄委的支持和指导下也成立了由总支(支部)书记任组长的老龄工作领导小组。

80%的村居成立了老年人协会,实现“七个一”规范管理和实施“1144工程”。

(九)加强老龄事业发展促进会建设,扎实开展助老活动。

23、由于我县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暂时还无法筹集资金成立老龄事业发展促进会。

24、为有效解决老年协会硬件设施不足和老年人“看病难、住房难”的问题,我办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有计划、分步骤的开展和实施农村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和为“五老”解“两难”工作。

(十)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科学编制本级“十二五”规划。

25、全面完成《施甸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并按时上报“十一五”规划贯彻落实情况;积极配合市老龄办搞好“十二五”规划调研编制工作,认真编制《施甸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五、职能作用

(十一)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参谋助手”的职能作用

26、为进一步扎实、有效地做好老龄信息服务工作,充分认识老龄信息员、联络员工作对提高老龄工作水平,发挥老龄工作影响力的重要性。

制定了施甸县老龄工作信息员、联络员制度;按时召开信息员、联络员会议;协调老龄委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

27、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老龄问题调研,认真做好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为党政决策老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十二)做好下情上达工作

28、为确保总体目标任务的实现,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地将总体目标分解到每个年度。

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29、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一直以来,为了寻求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参与,我们始终把宣传工作当作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将宣传工作纳入了《施甸县2010年民政暨老龄事业目标任务管理考核办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收效极为明显。

一年来,《云南老年报》、《保山日报》、施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共宣传报道老龄工作稿件8篇,施甸电视台播放老龄工作专题3次,工作简报36期,老龄信息12期。

使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全面系统地了解了老龄工作,形成了“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良好工作格局。

(十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30、为圆满完成老龄各项工作任务,健全完善了《学习制度》、《会议制度》、《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18项规章制度,做到了规范管理,树立了党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31、针对乡镇基层老龄工作的薄弱环节,一是加强与各乡(镇)的沟通协调,配强配齐了老龄干部队伍;二是积极举办培训班4期,累计培训82人次,使全县老龄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质、政策业务水平、依法行政能力、工作方法和措施、服务技能和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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