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合同法 票据法 结合Word文件下载.docx
《八 合同法 票据法 结合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八 合同法 票据法 结合Word文件下载.docx(6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举例:
A企业向B企业发出传真订购一台设备,列明了数量、质量、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等等,但要求B报价,该传真属于邀约邀请。
B企业收到传真后,又向A企业发传真,列明了设备的单价,B向A发送的传真中包括订立合同所需要的全部条款,因此属于要约。
A收到传真后向B发出传真,对单价进行了调整,这属于A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行为,因此原要约失效,该传真属于新要约。
B企业向A企业发出传真,同意了A指明的价格,该传真则属于承诺。
实际履行原则
1.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1)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如果缺少某一主要条款(如数量、价款),则属于要约邀请。
(2)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而要约邀请没有法律约束力。
【例题1】要约是只能向特定的人发出的,邀请他们与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
[答疑编号10080101:
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例题2】甲公司7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80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至7月30日。
乙公司委托王某携带金额16万元的支票于7月28日到甲公司购买电脑,但甲公司称广告所述电脑已全部售完。
乙公司为此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2003年) A.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的广告不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D.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答疑编号10080102:
【答案】B
2.要约的生效、撤回、撤销和失效
手写板图示0801-02
(1)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2)要约在发出后、生效前,要约人可以撤回要约。
(3)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承诺前,要约人可以撤销要约。
但《合同法》规定,下列情形要约不得撤销:
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②要约人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得撤销;
③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手写板图示0801-03
【例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要约中,不得撤销的有( )。
(2001年)
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
B.要约人明示不可撤销的要约
C.已经到达受要约人但受要约人尚未承诺的要约
D.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且为履约做了准备的要约
[答疑编号10080103:
【答案】ABD
【例题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有( )。
A.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
B.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C.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D.受要约人已对要约作出承诺
[答疑编号10080104:
【答案】BCD
手写板图示0801-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达到要约人;
手写板图示0801-05
A向B发要约,4月1日发出,4月3日到达B,B收到要约后,明确表示拒绝,则原要约失效。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A向B发出要约,期限是4月1日至4月10日,B在4月10日之前未作出承诺,由于超过了期限,因此原要约失效。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3.承诺期限
(1)要约以信件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开始计算;
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
要约以电话、传真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手写板图示0801-06
A向B以信件的形式发出要约,信件载明的日期为4月1日,当天发出,4月3日到达B,如果承诺期限是10天,那么应该从信件载明的日期4月1日开始计算10天的期限。
(2)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为新要约。
手写板图示0801-07
A向B发出要约,承诺期限为4月1日至4月10日,B如果4月15日发出承诺,那么视为新要约,原要约失效,但A及时表示同意的,那么A的行为属于承诺。
如果B收到信件为4月3日,当天发出承诺,在通常情况下4月5日该信件可以到达,但信件4月20日才到达,这种情况下,该承诺是有效的,但如果A及时表示反对的,视为新要约。
(3)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况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4.承诺内容
(1)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视为新要约。
(2)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手写板图示0801-08
【例题1】美达家具厂得知Z机关所建办公楼要购置一批办公桌椅,便于1997年2月1日致函Z机关以每套1000元的优惠价格出售办公桌椅。
Z机关考虑到美达家具厂生产的家具质量可靠,便于2月2日回函订购300套桌椅,提出每套价格800元,同时要求3个月内将桌椅送至Z机关,验货后七日内电汇付款。
美达家具厂收到函件后,于2月4日又发函Z机关,同意Z机关提出的订货数量、交货时间及方式、付款时间及方式,但同时提出其每套桌椅售价1000元已属优惠价格,考虑Z机关所订桌椅数量较多,可以按每套桌椅900元出售。
Z机关2月6日发函表示同意。
2月7日,美达家具厂电话告知Z机关收到2月6日函件。
该合同的要约为( )。
(1998年)
A.2月1日美达家具厂发出的函件
B.2月2日Z机关发出的函件
C.2月4日美达家具厂发出的函件
D.2月6日Z机关发出的函件
[答疑编号10080105:
【答案】C
手写板图示0801-09
【例题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要约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是( )。
A.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B.撤销要约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
C.同意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答疑编号10080106:
【答案】A
手写板图示0801-10
(二)实际履行原则(P217)
手写板图示0801-11
A、B两个企业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事先约定了采用合同书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成立日期应该为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成立日期,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A向B发货,B接受了该货物,但由于该货物的价格持续下降,B向A提出,由于尚未签字盖章,合同并未成立,请A把设备取回。
根据实际履行原则,由于B接受了货物,因此该合同成立的。
1.合同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2000年综合题)。
2.合同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2001年综合题)。
【相关链接1】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P238)。
手写板图示080-12
A、B两个企业签订了100万元的买卖合同,双方事先约定,A向B交付10万元定金,并且以交付定金作为合同成立条件,在实际履行过程中,A并未向B交付定金,但B向A发货,A接受了该货物,那么根据实际履行原则,该合同成立。
【相关链接2】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接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合同的效力
代理问题
无效合同
可撤销合同
(一)合同的成立与生效(P218)
1.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2.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手写板图示0801-13
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1)A、B企业在4月1日签订了100万元的买卖合同,合同4月1日成立,事后经查合同的标的是走私汽车,该合同是无效。
(2)双方4月1日签订合同,事先约定合同在6月1日生效,该合同属于附生效期限的合同;
如果4月1日签合同,签订一个附生效条件的合同,那么条件成就时该合同成立。
以上两种情况可以看出,合同成立的,并不一定生效。
【例题1】甲、乙公司于2001年11月1日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一旦乙收回其应收账款,立即给甲的银行账户汇款,并约定如果1个月内不能履行,则合同失效。
2001年11月14日,乙的银行账户上收到了10万元的应收账款,乙于当日即向甲汇款,履行了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公司的买卖合同的生效日期为( )。
A.11月1日
B.11月14日
C.12月1日
D.12月14日
[答疑编号10080107:
【例题2】甲于2月14日向乙发出签订合同的要约,乙于2月28日承诺同意,甲、乙双方在3月13日签订合同,合同中约定该合同于3月25日生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
A.2月14日
B.2月28日
C.3月13日
D.3月25日
[答疑编号10080108:
【答案】B
手写板图示0801-14
3.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不能转移。
手写板图示0801-15
A企业向B银行贷款100万元,A以设备抵押,根据《担保法》规定,以企业设备提供抵押的,必须进行登记,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如果企业和B银行在4月1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双方在4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那么该抵押合同自4月10日开始生效。
A、B签订了买卖二手车的合同,如果双方4月1日签订了合同,则4月1日合同成立。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买卖二手车辆必须进行登记,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如果双方5月1日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该买卖合同自4月1日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但汽车的所有权只有在登记后转移。
4.(2004年新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手写板图示0801-16
A开发商与购房人B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如果双方4月1日签订合同,合同成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必须登记,法律未规定只有登记才生效,因此双方4月1日签订合同时就已经生效。
手写板图示0801-17
A开发商与购房人B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双方事先约定,5月1日登记,合同从登记之日起生效,那么该合同就从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代理问题(P218)
1.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手写板图示0801-18
甲授权A购买设备,约定价格不能超过80万元,A以甲的名义与乙(非善意)签订了100万元的设备买卖合同,在无权代理(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实施的代理)的情况下,乙作为相对人有催告权,有权催告被代理人甲在1个月内对合同的效力进行追认,如果甲表示同意,合同对甲就有约束力。
如果甲表示反对,对甲没有法律约束力。
乙催告甲时,甲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追认,合同对甲没有约束力。
2.表见代理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手写板图示0801-19
3.表见代表: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手写板图示0801-20
(1)甲投资个人独资企业A,甲委托乙管理企业事务,规定其签订合同的范围不能超过1万元,如果乙超越内部限制代表个人独资企业与B签订了10万元的买卖合同,B如果属于善意第三人,那么合同有效。
(2)A、B、C、D四人成立甲合伙企业,委托B管理企业事务,对B职权限制签订合同范围不能超过10万元,如果B超越内部限制代表合伙企业与善意第三人乙签订了12万元买卖合同,只要乙是善意第三人,那么合同是有效的。
(3)甲公司的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公司内部限制规定法定代表人对外签订合同范围不能超过10万元,如果超过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但还法定代表人仍超越内部限制代表甲公司与乙签订了12万元的买卖合同,如果乙为善意第三人,那么合同有效。
4.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手写板图示0801-21
A企业向B银行贷款100万元,约定借款日期为05年5月1日至06年6月1日,C以设备作抵押。
05年12月30日,B和D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标的是C提供抵押的设备,该种情况属于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其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
(1)如果C表示同意,合同有效。
(2)如果B事后能取得该设备处分权的,合同有效。
【例题】2000年5月8日甲作为出租人与乙订立租赁合同,约定将甲的房屋于同年7月1日租赁给乙作为办事处。
同年6月10日,甲向丙购买该出租房屋,并办理了产权转让手续。
甲与乙于5月8日所签租赁合同因甲对该房屋尚无处分权而无效( )。
[答疑编号10080109:
手写板图示0801-22
(二)无效合同(P21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可撤销合同。
【例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
(2000年)
A.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B.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D.显失公平的合同
[答疑编号10080110:
【答案】BC
【例题2】甲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该合同应属于无效合同,而不是可撤销合同( )。
(2004年)
[答疑编号10080111:
【答案】√
(四)可撤销合同(P220)
1.可撤销合同的变更或撤销须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
2.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合同,但被撤销后,自“合同成立之日起”无效。
手写板图示0801-23
手写板图示0801-24
A、B两个企业签订了100万元的买卖合同,合同4月1日成立,B在4月10日知道合同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情形,B可以:
(1)变更;
(2)撤销;
(3)不撤销,视同有效合同。
如果B在4月20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合同,法院4月30日依法撤销了该合同。
B申请变更、撤销的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如果超过1年没有行使的,B丧失撤销权。
【例题】甲与乙订立合同后,乙以甲有欺诈行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合同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该合同。
下列有关被撤销合同的法律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自合同订立时无效
B.自乙提出撤销请求时起无效
C.自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请求时无效
D.自合同被人民法院撤销后无效
[答疑编号10080112:
【答案】A
3.撤销权的时效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例题】对可撤销合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如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
[答疑编号10080113:
三、合同的履行
约定不明的处理
涉及第三人的合同
抗辩权
代位权、撤销权
(一)约定不明的处理(P221)
手写板0802-01
A、B两个企业签订100万元的买卖合同,约定A向B发货,发货时发生了10万元的运费,事先双方未约定运费承担方式因此发生争议,处理方式如下:
(1)双方可以协议,补充。
(2)如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按协议有关条款或者根据交易习惯确定。
(3)还不能确定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费用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3)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例题】甲、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该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问题约定不明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可供甲乙双方选择的履行规则有( )。
A.双方协议补充
B.按交易习惯确定
C.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D.按合同有关条款确定
[答疑编号10080201:
【答案】ABCD
(二)涉及第三人的合同(P221)
手写板0802-02
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例如:
A企业和B企业签订560万元的买卖合同,双方事先约定,由C向A发货,A向B付款。
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A、B签订了100元的买卖合同,A向B付款,B向C送货。
1.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2.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有瑕疵的,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例题1】债权人甲与债务人乙约定由乙向丙履行债务,乙未履行,则乙应向丙承担违约责任( )。
[答疑编号10080202:
【例题2】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
[答疑编号10080203:
(三)抗辩权(P222)
手写板0802-03
1.后履行抗辩权
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手写板0802-04
【例题】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约定: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西服价款总值为9万元,甲公司于8月1日前向乙公司预先支付货款6万元,余款于10月15日在乙公司交付西服后2日内一次付清。
甲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未按合同约定预先支付货款6万元。
10月15日,甲公司要求乙公司交付西服。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
(2002年)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后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撤销权
[答疑编号10080204:
2.不安抗辩权
手写板0802-05
A企业和B企业签订100万元的买卖合同,约定A在4月1日之前发货,B后付款,但A企业在发货之前有确切的证据证明B丧失商业信誉或者经营状况恶化,4月1日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B。
如果B能够提供担保或者可以恢复履行合同能力的,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如果B自己不能恢复能力并且不能提供担保的,A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
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③丧失商业信誉;
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例题】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约定收货后一周内付款。
甲方在交货前发现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方( )。
A.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可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C.可行使不安抗辩权
D.可解除合同
[答疑编号10080205:
手写板0802-06
(2)解除合同
当事人在中止履行合同后,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
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
四、代位权和撤销权
(一)代位权(P222)
手写板0802-07
A企业向B银行贷款100万元,A作为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C欠A100万元,A怠于行使自己的到期对C的债权,B银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由C直接向其偿还100万元。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