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结构专业技术问答江苏多高层砼结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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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结构专业技术问答江苏多高层砼结构

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结构专业技术问题

多高层混凝土结构

目录

1、一般要求

2、材料、环境、保护层

3、框架结构

4、剪力墙结构

5、框架-剪力墙结构

6、异形柱结构

7、板柱结构

8、复杂高(多)层结构

1、一般要求

1.1、混凝土结构的强制性条文仅限于材料性能,保护层和最小配筋率等条文。

在审查中经常遇到超配筋构件,构件刚度控制等问题,应按哪些规范条文处理?

答:

①构件超筋问题,一般是对抗震设计的要求,对于框架梁,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l)第6.3.3条(强制性条文)要求;对于框架柱,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6.3.9条3款要求(强制性标准);②对于构件刚度的控制是通过对构件的挠度、裂缝宽度进行控制,《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有相应的条文(强制性标准)。

对于非抗震设计,没有超筋问题,只有受压区高度的限制。

注:

GB50011-2001第6.3.3条、6.3.8条;GB50010-2010相应的条文。

1.2、带地下室建筑物,其地下室大于上部结构时,地下室部分的外墙与框架梁连接处是否应设框壁柱?

答:

无此规定。

一般情况不要求设框壁柱,可加暗柱处理。

当边跨梁与墙刚接时,梁端的集中弯矩较大应设壁往与之平衡,构造上也比较合理。

1.3、简支梁和连续梁端支座由于支承长度较短,纵向钢筋的锚固水平长度不够,如何审查?

答:

根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10.2.2条规定,如锚固长度不符合要求时,应采取在锚筋上加焊锚固钢板或将钢筋端部焊在梁端预埋件上等有效锚固措施(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附加锚固措施),直线段的锚固长度大于等于0.4LaE,是仅用在刚性节点中100%发挥受拉筋强度的锚固要求。

简支端仅为构造,符合规定即可。

注:

GB50011-2001第9.2.2条。

1.4、计算受扭框架梁的侧向抗扭钢筋间距时,梁高是否应扣除板厚(规范要求小于等于200mm)?

答:

侧向抗扭钢筋间距,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式7.6.3计算时不扣除板厚,纵筋与箍筋的构造应按第10.2.5条、第10.2.16条规定,布置在腹板中部效果好。

注:

GB50011-2001第6.4.4、条。

1.5、《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10.2.16条规定,梁的腹板高度hw≥450mm,腰筋间距不宜大于200mm,上限可控制到多少?

答:

上限就是200mm,同时控制配额不小于0.1%。

1.6、大于1.5m的挑梁根部当抗剪计算满足要求时,是否要按构造放鸭筋?

答:

当箍筋满足抗剪要求时,可以不设鸭筋。

1.7、双向板分布钢筋是否有最小配筋率要求?

答: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最小配筋率是对受力钢筋规定的。

分布构造筋无此要求。

1.8、跨度不大的板内最小配筋率是否有必要遵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9.5.1条规定?

答:

跨度不大的板也应遵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9.5.1条的规定。

1.9、双向板分布筋是否应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10.1.8条?

答:

双向板的X、Y两个方向均为受力钢筋,应按受力钢筋的要求配筋。

板面负筋范围的分布筋可参照第10.1.8条按构造设置。

1.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第9.4.3条规定,折板式楼梯,上折式板底受力纵筋100%绑扎搭接,其长度应取1.6la还是(按锚固考虑)la?

答:

应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9.4.3条规定,ll=ζla,ζ=1.6,la为纵向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

按题意理解,应该是锚固,不是搭接,且锚固在受压区。

按第9.3.1条第6款和第9.3.3条为0.71a。

1.11、板式楼梯支座钢筋有的设计院都设计得比跨中正弯矩筋小,有的是跨中一半,是否安全?

答:

问题中提到有的设计院“板式楼梯支座钢筋比跨中正弯矩钢筋小,有的是跨中一半”,可能是按国标图集03G101-2设计,该图集提出:

“梯板支座端上部纵向钢筋按梯板下部钢筋的1/2配置,且不小于Φ8@200”、“其中跨中弯矩取完全简支计算结果的80%。

”楼梯配筋大多按经验公式计算。

03G101-2图集计算公式为跨中弯矩M中=1/10ql2,支座弯矩M支=1/20ql2,总弯矩M=3/20扩大于简支弯矩M=l/8ql2。

套用图集最好自行复核后再用,不要硬套图集。

1.12、地下室顶板处为现浇空心楼盖,是否可作为上部结构嵌固层,现浇空心楼盖结构中是否一定要设置剪力墙?

答:

现浇空心楼盖分为有梁式和无梁式两种,一般情况下,梁板式现浇空心楼板中要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ll-2001)第6.1.4条的要求,可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层,详细解释请参阅《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疑问解答》第7.9、7.10条。

现浇空心楼盖结构和剪力墙的设置是两个结构问题,剪力墙设置应根据房屋高度和侧移要求布置。

地下室顶板一般有侧墙,可不另设剪力墙。

抗震设计时,如现浇空心楼盖结构为无梁楼盖,则应另设剪力墙,构成“板柱-剪力墙结构”,且不宜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

1.1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10.9.8条规定“预制构件的吊环”;是否现浇结构中吊环就不必按此条执行?

“应焊接或绑扎”与《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6.3.6条要求矛盾?

图集苏G01-2003中吊环大样未要求与梁主筋绑扎或焊接,它们之间矛盾吗?

答: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10.9.8条条文说明,吊环承载力计算是针对预制构件的,现浇构件的吊环可按实际吊挂物计算,构造可参照《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10.9节规定或采用其他有效措施,一般情况下不与框架主梁负弯矩主筋焊接;与楼面梁主筋相连的钢筋可焊接、绑扎,这是施工措施,可用锚板焊接和采取其他施工措施。

1.1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10.1.9条规定,在温度收缩应力较大的现浇板区域内,应配置板面温度收缩钢筋。

审查时,较大区域如何认定?

答:

楼面的温度应力,主要是温度变化引起楼面胀缩产生的约束应力,其最大应力区段分布很复杂,影响的因素很多,目前不好下定论,也不好统一规定。

从概念上讲,一般房屋的端部、角部温度收缩应力较大,框架-剪力墙结构在中部,剪力墙结构在两端及楼面洞口等截面改变处。

1.15、混凝土结构伸缩缝间距大于规范规定,有的施工图设计中采用抗裂加强带,此做法是否妥当?

答:

目前在工程设计中,施工缝的间距均有所放宽,但须采取相应措施。

抗裂加强带与施工后浇带的做法是一样的,是解决施工过程中材料收缩和温度应力引起的混凝土裂缝开展的措施之一,但不是惟一的,应采取多种措施,如:

季节气候、环境、施工工艺、材料、结构措施等方面,给予综合治理,砌体结构详见《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第6.3节,混凝土结构详见《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9.1.l条。

1.16、①混凝土结构的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计算嵌固部位,应满足什么要求?

②当高层建筑有地下室时,且地下室不作为上部结构嵌固端,此时地震作用计算到0.00,简图如何表示?

地下室顶板最小厚度是多少?

③其理置深度的取值H/18,H是否含地下室高度?

答:

①《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6.1.14条规定了地下室顶板可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有关要求。

做到在地上一层的柱底出现塑性铰,通常采用提高地下室顶板和地下室柱顶的受弯承载力的方法来保证柱底的嵌固条件。

对于边柱和角柱,由于只有一侧有梁,为满足该梁端截面受弯承载力不小于上柱下端实际受弯承载力的要求,可采用增大梁截面、或不增大梁截面而增加梁配筋的方法。

设计时还应注意:

边柱处应设有钢筋混凝土抗震墙,无抗震墙或约束不太好时,边梁应采取增加箍筋等抗扭措施。

地下室的现浇顶板厚度不宜小于180mm且不宜有较大洞口;地下室柱截面每侧的纵向钢筋面积,除满足计算要求外,不应小于地上一层对应柱每侧纵筋面积的1.l倍(地下室柱子多出的纵向钢筋不应向上延伸,应锚固于地下室顶板的框架梁内),地下室抗震墙的配筋不应少于地上一层抗震墙的配筋;地下室结构应能承受上部结构屈服超强及地下室本身的地震作用,可近似要求地下室结构的侧向刚度之比不小于2,侧向刚度比可用下列剪切刚度比γ估计(式中符号的含义见规范)γ=G0A0H1/=G1A1H0。

②地下室不作为嵌固端抗震计算应含有地下室层。

一般地下室顶板最小厚度规范没有规定,考虑到地下室顶板上下刚度变化比较大,施工期施工荷载较大等情况,宜适当加厚。

当上部为多塔时,《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10.6.3条规定厚度木宜小于150mm。

③埋置深度H是从室外地评计算到地下室底板(筏基)或桩承台底(桩筏基础)。

1.1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中只有多层或高层钢筋混凝土房屋及砌体房屋的抗震要求,对低层房屋如何运用规范?

答:

低层房屋也属多层房屋的范围,视情况参照执行。

1.18、高层与裙房之间不设变形缝时,需采取什么措施及达到什么要求?

答:

高层与裙房之间不设缝的工程实例较多,但应注意两者间荷载与刚度悬殊,基础沉降量不同,差异沉降或多或少总会存在,设计时,应严格计算和调整结构基础布置,减少差异沉降,施工时采用设后浇带、后施工裙房等措施。

1.19、楼长超规范限值,如何把握?

答:

房屋长度超过规范伸缩缝最大间距,应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1-2002)第9.1.3条规定,重点审查设计是否有充分依据和可靠措施。

可靠措施可参照《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4.3.13条执行。

1.2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7.3.2条中圆钢φ(Ⅰ级)是否可用(Ⅱ级钢),如12是否可用10代替?

答:

规范给出的是钢筋最小直径要求,不应再降低标准(不适用等强度代替原则)。

1.2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5.1.1-2中“有斜交抗侧力构件的结构”如何把握?

较规则的矩形平面,角部切去一块.或只有个别梁柱斜交,是否要套此条?

答:

当构件相交角度大于15度时,可认为是斜交抗侧力结构.削角或个别构件斜交可不执行此条。

1.22、园弧形建筑是否应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5.1.2中“斜交抗侧力构件”要求计算双向地震?

答:

园弧形建筑应按“斜交抗侧力构件”要求计算并计算双向地震作用。

1.23、剪重比不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5.2.5条要求,但地震剪力系数已放大1.15.是否可以?

答:

剪重比不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5.2.5条要求,说明竖向构件刚度较弱,计算程序允许乘以放大系数以满足规范要求。

设计最好采取加强刚度的措施,尤其楼层较多不满足或放大系数过大时,应调整结构布置,增大构件尺寸以提高结构刚度。

1.24、有的小高层结构中既有普通剪力墙、短肢剪力墙,又有矩形柱、异形柱,如何定义结构体系?

有些多层异形柱绪构框架柱不在一条直线上,形不成框架:

或由若干局部框架、半框架拼装而成的结构是否还能按框架结构定义?

有无限定?

答:

既有普通剪力墙、短肢剪力墙,又有矩形柱、异形柱,应按其两种柱所占比例多少定义为异形柱框架.剪力墙结构或框架-剪力墙结构,其中普通剪力墙承受的基底抗倾覆力矩应>50%。

多层异形柱结构框架柱不在一条直线上,形不成框架;或由若干局部框架、半框架拼装而成的结构不符合JGJ149-2006第3.2.3-2条:

异形柱结构的框架纵横向轴线宜分别对齐拉通,或GB50011-2001第6.1.5条:

框架结构和框架.抗震墙结构中,框架和抗震墙均应双向设置的规定。

应调整柱的布置,使纵横向尽量对齐拉通,双向设置,避免过多单向半框架出现,更不要集中布置半框架。

1.25、小高层半地下室底板是否可按一般地坪作法处理?

(条件是无地下水,无汽车库,桩设于墙下)。

答: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程》GB50108-2001第3.1.1条规定,地下工程必须进行防水设计;第3.1.1条明确:

地下工程的防水设计应考虑地表水、地下水、毛细管水等的作用,以及由于人为因素引起的附近水文地质改变的影响。

附建式的全地下或半地下工程的防水设防高度应高出室外地坪高程500mm以上。

半地下室底板应满足防水设计的要求,一般地坪作法不可行。

1.26、沿街高层住宅前设一层裙房,商业用途,二者连成一体,裙房屋顶与高层二层楼面平,此时一层楼面裙房处开洞是否要满足JGJ3-2002第4.3.6条要求?

答:

题问裙房为一层,但与主楼连成一体,是一个结构单元,应执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和《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

GB50011-2001表3.4.2-1第三项关于楼板局部不连续的定义与JGJ3-2002第4.3.6条吻合。

建筑如果符合平面不规则的规定,应使用与实际相符的计算模型,并对薄弱部位采取有效的抗震构造措施。

1.27、高层建筑中,因建筑功能需要在某些楼层设大洞口,不能满足JGJ3-2002第4.3.6条要求,如开洞总面积超过规范要求及开洞一直开到边,造成一侧或两侧无楼板,设计院说通过加强梁、柱截面和配筋加强,问是否可行?

答:

因开洞面积过大,远远不能满足JGJ3-2002第4.3.6条要求,属于特别不规则建筑,应进行抗震专项审查或专门研究、论证。

个别楼层的局部区域存在平面不规则或个别构件竖向不连续,应视其对整体结构影响的大小,具体判断是否作为一项不满足考虑,应采取相应的改进加强措施并检查计算模型是否与实际相符。

因建筑功能需要在某些楼层设大洞口,造成一侧或两侧无楼板,仅加强梁柱也不能弥补楼板缺失造成的损失。

如框架梁未拉通,此时柱两个方向的计算长度应按照实际工作情况输入或定义,使柱的计算长度符合实际。

1.28、工程中常遇到梁的净跨与梁高之比不符合GB50010-2002第10.7.1条要求。

但提出相应审查意见后,设计人员均回复没问题?

答:

GB50010-2002第10.7.1条是指深受弯梁或深梁,不符合该条规定的梁应为一般的梁.一般梁应按10.2节要求设计。

1.29、宽度较小的两边支承单向板(如梯板),分布筋是否要满足GB50010-2002第10.1.8条的规定?

思考按第10.1.8条文说明,该条规定主要是考虑现浇板中存在温度、收缩应力,换言之单向板在非受力方向由构造要求的分布筋配置来防止温度收缩应力。

本人认为第10.1.8条:

“当按单向板设计时……”,隐含着四边支承类单向板或者长短边之比较大的两边支承单向板(长边支承,短跨向受力),这类板在垂直于受力方向的长度较长,存在温度收缩应力的抗裂问题,故其分布筋不能太小,而梯板宽度1-2m宽度方向的温度、收缩可以忽略,几乎不存在温度收缩抗裂的问题,此种情况下的分布筋设置是否有必要满足第10.1.8条要求?

曾查阅过多种新版的构造手册和楼梯图集,对梯板分布钢筋的要求都未按该文要求执行,只要求每步下1D6或6@250,当板厚≥150时,分布筋8@200。

答:

其思考意见正确。

1.30、关于单梁支座负筋配置量的构造要求问题: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10.2.6条:

当梁端实际受到部分约束,但按简支计算时,应在支座区上部设置纵向构造钢筋,其截面面积不应小于梁跨中下部纵向受力钢筋计算所需截面面积的四分之一。

执行这条规范时,应注意二个问题,一是按简支计算的梁,模型中如不是按铰支处理的就不适用该条文,二是构造负筋是按下部筋计算面积的1/4控制,而不是实配面积,所以审查时仅从图面判断是不够的,应从计算资料核实后判定。

答:

理解正确。

1.31、关于与现浇楼板相连但存在高差的雨蓬梁,沿沟梁等有外挑板的梁是否受扭的讨论,现存在二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这些构件毫无疑问是受扭构件,应满足抗扭配筋构造,另一种观点认为外挑板的力矩由另一侧现浇楼板来抵抗平衡(当然板负筋要满足);外挑力的平衡关系与楼面直挑板是一致的,不同的是存在高差时由箍筋来传递而已,箍筋既要满足抗剪,同时还要满足传递的弯矩作用。

本人观点同后者,希望讨论达成共识。

答:

外挑板的弯矩应由其作用方向的板的钢筋承受,外挑板弯矩作用于雨篷架或檐沟梁时,对梁而言就是扭矩。

当梁两端板存在较大高差时,梁内应增设抗扭纵筋和箍筋。

箍筋只能承受剪力和扭矩,不能直接承受弯矩作用。

1.32、多高层楼梯间支承楼梯平台的小立柱,由于建筑功能限制,柱宽常要求200mm,现设计单位常将设计成200x300或200x250断面,是否可行?

这样做是否不符合《抗震规范》6.3.6-1条文要求?

答:

楼梯间作为主要疏散通道,应增强计算和构造。

楼梯平台处小立柱宜按受力柱设计,加强截面、配筋及构造措施。

但该柱有别于《抗震规范》第6.3节的框架柱,以该节条文要求不合适。

1.33、某小高层住宅中有部分框架柱,还有部分短肢墙,其余为普通剪力墙,其中普通剪力墙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50%,是否可行?

结构体系怎么定?

抗震等级怎么定?

答:

结构体系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短肢剪力墙的抗震等级按框架-剪力墙结构中的剪力墙确定。

建议对处于重要部位和承受荷载面积较大的短肢剪力墙宜采取构造加强措施。

1.34、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因开洞造成洞口两侧结构连接薄弱,抗震计算时出现局部振动现象,但有效质量系数满足规范要求,这种结构是否允许通过审查?

要不要采取加强措施消除局部振动?

答:

计算中出现局部振动,说明计算符合实际,设计已计入了局部振动的影响,只要主要控制性指标符合规范规定,审查应予通过。

(结构整体计算时,应选择“强制刚性楼板”的假定。

设计时应增强两侧结构刚度,或加强连接构造。

1.35、A级高层住宅中高宽比超A级高度高层建筑结构适用的最大高宽比,有的甚至超B级高度高层建筑结构适用的最大高宽比要求,对此问题,结构设计应采取哪些措施?

答:

建筑的高宽比,是对结构整体刚度、整体稳定、抗倾覆能力及经济合理性的综合评定。

对于高宽比超过规范的高层建筑,主要需要控制好整体稳定及抗倾覆计算,振型数应比一般结构多,应注意高振型对上部结构的影响。

高宽比不作为高层建筑设计必须满足的条件,也不作为判断结构规则与否的指标。

1.36、高层建筑竖向不规则中,当裙房高度大于总高20%时,裙房收进尺寸超过建筑尺寸的25%为不规则,问当什么情况下(裙房高度占的比例或裙房收进尺寸)为特别不规则?

答:

题中所述是否源于《高规》4.4.5条?

该条讲的是主楼自身结构在高度和水平方向收进尺寸的限制,不是对裙房的要求。

特别不规则建筑的界定见建质2006(220号文)。

1.37、由抗震缝断开的不同结构单元,在屋面处用钢结构将它们连成一整体,此类结构审查中如何界定?

答:

这种架空的连接体结构的刚度较弱,基本不能协调连体两侧的结构共同工作,故一般做成弱连接,即连接体一端与结构铰接,一端做成有限位的滑动支座。

具体分析和措施应视具体工程确定。

1.38、随着大跨度结构及高层建筑的发展,竖向水平结构构件尺寸愈来愈大,对于框架结构易形成短柱,此时一些设计单位将此类柱设计成分体柱,从抗震概念设计上讲是完全可以的,但是具体审查时如何从结构设计计算及抗震措施上进行把握?

答:

分体柱在工程中运用较少,规范没有具体的规定,设计中采用分体柱时应作专门的研究。

1.39、《2009年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体系)》第2.2.7-2条中最小缝宽取100mm。

与现行规范70mm不同,超过15m后缝宽的计算要求也不同,按哪种规定采用?

因新混凝土规范没出来,是否可不按《技术措施》执行?

答: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中抗震缝的最小缝宽,对应于新的抗震设计规范,与现有《抗震规范》6.1.4-1条中有所不同。

新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已批准于2010年12月1日起执行。

未正式实施前,工程设计可按现有规范执行,可能的情况下宜参照技术措施的规定执行。

1.40、《抗震规范》6.1.5条,柱中线与墙中线、梁中线与柱中线之间的偏心距大于柱宽的1/4,应计入偏心影响,结构计算时,输入偏心距,计算结果未出现核心区受剪承载力等超限情况,是否可不采取抗震加强措施。

答:

《抗震规范》6.1.5条规定,计算和加强措施二者缺一不可。

计算虽通过,但仍应有构造加强措施。

1.41、根据《混凝土规范》9.1.3条,列举了三种情况下伸缩缝最大间距可“适当增大”,鉴于各工程对“适当增大”的把握尺度不一,有的间距达到200m左右,仍未设置伸缩缝,仅设置了后浇带,混凝土外加剂。

该种做法,长度上多长时,就必须设置伸缩缝?

仅采用后浇带措施是否可行,图纸审查时应怎样把关?

答:

09年技术问题对此已有回答,摘录整理如下:

因地下室覆土后受温度影响较小,主要需要解决的是施工期间混凝土早期收缩造成的裂缝问题,施工中留后浇带或在混凝土中掺加适量外加剂、设膨胀加强带,可抵消一部分混凝土收缩产生的拉应力,以达到避免或减少裂缝宽度的目的。

有可靠措施时地下部分可不设伸缩缝。

但不能因为只要采取了相关措施,就可以任意加大伸缩缝间距,甚至不设缝。

超长结构,应根据概念和计算慎重考虑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确定合理的伸缩缝间距。

以总长多少控制难以量他,要靠具体措施和可靠的经验。

1.42、住宅小区中纯地库顶板与相连的高层塔楼地下室顶板的高差为多少时不宜将地下室顶板处视作嵌固端(其他条件均满足顶板作为嵌固端的要求)?

或应满足什么条件、加设什么措施后才能视作嵌周端?

尺度如何把握?

有无量化的措施?

答:

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

应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第6.1.14条的要求验证。

塔楼地下室顶板与周边纯地下室顶板高差较大时,可以通过加掖梁、板或增加抗侧力墙等方式形成有效合理的传力路径解决。

计算刚度比时,应采用地上结构相关范围内的地下部分结构。

1.43、高层多(单)塔楼结构,地下室连为一个整体,但是纯地下室部分的顶板和高层地下室顶板不在同一标高,部分甚至偏差较大(如下图),如何控制。

答:

同上题。

1.44、根据2010年省结构专业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第28条“主楼范围内满足《建筑抗震规范规范》(GB50011)6.1.14条作为嵌固条件时,地下室顶板可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这里的主楼范围内是否应理解规范第6.1.3-2条的相关范围,即从地上结构周边外延不大于20m?

答:

基本正确。

1.45、纯车库地下室顶板与塔接地下室顶板标高不一致时,错层部位构造措施应如何处理?

结构计算时,错层高度多少可按一个结构层计算?

答:

错层高差小于分界线垂直方向梁高时,可以作为一层考虑:

高差太大时应按问题l的相关处理方式处理。

1.46、半地下室如果满足刚度比要求,是否可作为上部结构嵌固层?

半地下室,地面以上部分与地面以下部分应控制在什么比例可做嵌固层?

答:

半地下室埋入地下的深度大于地面以上的高度,且地下室顶板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6.1.14条的要求时,可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

1.47、现浇混凝土空心楼板能否作为上部结构(高层)的嵌固端?

答:

一般情况下不宜采崩现浇空心楼盖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当地下室项板(现浇空心楼盖)厚度较大,足以保证底层柱先于顶板梁及地下室柱出现塑性铰时.可以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

1.48、《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第6.4.2条注3,对剪跨比小于1.5的极短柱,其轴压比限值应专门研究并采取特殊措施,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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