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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

教案

目的要求:

通过教学,深刻领会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本质和特征,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积极推进民主政治的极端必要性,增强民主观念。

强化改革意识。

主要内容:

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

二、坚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

      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四、积极推进民主政治体制改革

教学重点: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

教学时间:

6课时

▲第七章 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不仅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和文化,而且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

因此,我们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人民当家做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第一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

▲一、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现代化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

”(《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68页)是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民主的地位和作用最精辟、最准确的概括,也是邓小平民主政治理论的核心。

(一)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

之所以说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其原因在于(1)▲民主是建立社会主义的前提条件。

“民主”一词,最早源于古希腊文,其原意为“人民的权力”或“多数人的统治”。

在阶级社会中,民主在本质上,是指一种国家形式、国家形态,它是国体和政体的统一。

社会主义民主作为人类社会民主类型的最高形式,是指全体人民在共同享有对生产资料不同形式的所有权和支配

●共和国成立和人民欢庆民主制度建立图片

权的基础上,享有管理国家的最高权力。

●众所周知,社会主义是人民当家做主的新型社会制度,毫无疑问,它的建立和巩固也必然以人民充分享有民主作为其建立的前提条件。

因为,任何一个新的阶级,要建立新的社会制度,总是要把自己的政治目标作为革命任务的第一步。

无产阶级自不例外。

社会主义制度作为有别于资本主义的新型社会制度,无产阶级要使其建立起来,就必须首先通过自己的斗争,推翻资产阶级统治,掌握国家政权,争得民主,并运用政权的力量,“剥夺剥夺者”,才能实现。

不仅如此,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更需要通过民主来巩固自己的政权。

可见。

民主是建立社会主义的前提条件。

(2)▲民主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

●民主选举图片

●社会主义是适应社会化生产力发展要求建立起来的。

生产力和生产资料的社会化,客观要求经济和政治管理活动必须民主化,而社会主义民主正是适应

这一客观要求的产物。

不难设想,在我们的社会里,如果广大劳动人民不能真正成为国家主人,不能在经济上享有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支配权,不能在政治上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各种权利,不能按照社会主义民主原则建立起人与人之间的新型关系,那么,这样的社会可以说连社会主义的起码条件都不具备,当然,它也不能被称为社会主义社会。

即使自诩为社会主义,

也是名不符实的。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民主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

(3)▲民主是建设社会主义的一个根本目标。

社会主义民主作为上层建筑,归根结底是为经济基础服务、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服务的。

可见,民主是一种手段。

从民主与社会主义的本质联系上看,民主既是手段,又是目的。

因为社会主义不仅要有高度的社会主义经济和文化,而且要有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因此,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和根本任务。

●这正如邓小平所说的:

“我们过去对民主

●邓小平像和语录

宣传得不够,实行得不够,制度上有许多不完善,因此,继续努力发扬民主,是我们全党今后一个长时期的坚定不移的目标。

”(《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76页)围绕这一目标,他又进一步指出:

“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

这就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政治局面,这就是我们今天和今后所要努力实现的政治局面。

  ▲

(二)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

●工人、农民建设国家图片

●邓小平像和语录

●现代化内容图表

之所以说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原因在于:

(1)▲民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实现现代化,建设现代化国家,不仅是我们党和人民始终不渝的追求,也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重要内容。

早在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上,我们党就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即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显然,●民主是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然而,要实现现代化的目标,我们不仅要实现经济的现代化,而且要实现政治的现代化,文化的现代化。

只有这样,我们的现代化才是真正的现代化,否则,现代化就是不完整的,是残缺不全的现代化。

(2)▲民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力量源泉。

●现代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面广,参与人众,实现难度大,需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齐心协力才能实现。

因此,只有充分发扬民主,才能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都发挥出来,从而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邓小平说:

“调动积极性是最大的民主”。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42页)

  ▲二、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奋斗过程,必须从中国国情出发,逐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一)民主政治建设的自身规律,决定了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需要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

●人大代表表决和选民选举图片

●文革对民主的践踏

追寻人类民主发展的历史足迹,我们会发现,自十七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建立议会制民主开始,到逐步形成并完善议会制、普选制、政党制等为内容的资产阶级民主制度,期间走过了300多年的历史。

300多年虽然在整个人类的历史长河中不过短暂的瞬间,但它同新生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历程相比,却是相当长的一个历史过程。

因此,社会主义民主要逐步完善起来,也要经历一个逐步发展的长期的历史过程。

企盼在一夜间就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享受到充分的民主生活,不仅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

尤其在中国这样一个东方大国进行民主政治建设就更要遵循历史发展的规律,一步一个脚印地进行建设。

否则,我们就要吞吃违背规律所结下的苦果。

这一点,“文革”的惨痛教训是深刻的。

●“文革”时,我们在经济十分落后、公共理性不成熟、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就采取了以搞群众运动作为实现民主的基本形式,并进而发展到文革中采用所谓的“大民主”来推进民主建设。

这种脱离民主程序,缺乏法律规范约束的民主实践,表现出了极大的盲目性和缺乏建设性,不仅没有给我们带来真正的民主繁荣,反而导致了社会的无序和动乱,最终阻碍了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

历史的教训是深刻的。

●人大代表表决和选民选举图片

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拨乱反正,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才得以步入正轨。

国家不仅专门制定选举法,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公民享有的民主权利,而且在物质上、现实生活中保障公民享有并行使民主权利。

经验告诉我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不仅要遵循历史发展规律,把民主建设的阶段性和渐进性有机统一起来,而且要在民主建设的探索中,从自己的国情出发,坚持探索性和创造性的有机统一,逐步摸索出适合自己国情的民主制度模式。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需要有一种符合本国国情的民主制度模式,以保证全体人民真正享有管理国家、管理社会的各项权利。

然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又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它既没有现成的经验可资借鉴,也没有固定不变的模式可以照搬,它只能在实践中不断的探索、总结和积累,这就注定了这种探索必然是一个艰巨的长期的历史过程。

●文革期间图片

(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条基本原理。

民主政治作为上层建筑,必定要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

目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相对落后,经济不发达,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人民生活水平还不高,这直接制约着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社会主义民主作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只有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才能促进经济的发展。

●华西村、谷家岭村村民选举图片

从一定意义上说,经济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

(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受社会文化条件和历史传统的制约。

●科技、教育发展图片

●列宁像和语录

社会主义同其他任何社会一样,都是由经济、政治和文化构成的三维统一体。

它建设的好坏,发展的快慢,与国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以及社会历史传统有着重要的关系。

对此,●列宁曾尖锐地指出“文盲是站在政治之外的。

”正因如此,所以,建国后,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科学文化建设,科学文化和教育事业由此获得了飞速发展,城乡广大人民的科学和文化水平也有了空前的提高。

但总的来说,●我国的科学文化和教育事业还不发达,全民族的文化素质还比较低,文盲和半文盲还占整个人口的近1/5,许多人还缺乏民主知识、民主习惯。

他们不仅对民主程序不熟悉,而且参政议政的民主意识也相当淡漠。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几千年专制的旧传统、旧习惯仍然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存在着消极的影响,现实生活中的家长制作风、官僚主义、特权思想等仍有一定的市场,这些腐朽落后的东西还将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毒害着社会的风气,腐蚀着人们的心灵。

加之,西方资产阶级为和平演变战略的需要,极尽对我民主政治建设进行诋毁中伤之能事,大肆宣扬其腐朽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

这些负面的因素,都阻碍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健康发展。

所以,必须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决不能等闲视之。

这也同时意味着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和完善必然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

▲(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纠正两种错误倾向。

●反对两种错误倾向图表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从中国国情出发,稳步健康地加以推进,这既是民主政治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民主建设成功经验的总结。

从国情出发搞建设,决不意味我们在民主政治建设上,可以消极观望,裹足不前。

更不意味着我们可以脱离中国实际,盲目冒进。

因此,必须谨慎处理好民主与集中、民主与稳定的关系。

正如邓小平指出的:

“中国正处在特别需要集中注意力发展经济的进程中。

如果追求形式上的民主,结果是既实现不了民主,经济也得不到发展,只会出现国家混乱、人心涣散的局面。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84页)因此,当前,在党领导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我们必须注意反对两种错误倾向和错误做法:

一是借口经济文化落后,忽视民主政治建设;二是脱离中国国情和社会发展阶段,提出过高过急的民主要求。

只有这样,才能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最终实现我们的目标而不至误入歧途。

●民主政治建设视频

●反对两种错误图示

▲第二节 坚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

  

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过程中,目前,我们已经建立起来且行之有效的民主政治制度主要有: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单一制下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这些制度不仅鲜明体现了国家的社会主义本质,而且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框架。

▲一、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

(一)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

国体是指国家性质或国家的阶级本质。

它是指在一个国家中哪个阶级是统治阶级,哪些阶级是被统治阶级,哪些阶级是统治阶级的同盟军,也即各个阶级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

●宪法与文字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可见,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

●毛泽东像和语录

人民民主专政作为我国的国体,其中所具有的深刻内涵,●早在1949年毛泽东同志发表的《论人民民主专政》中就给予了明确地阐述。

他指出:

“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

”(《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75页)具体来讲:

   

第一,它对人民实行民主。

其意味着人民是国家主人,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国家政权组织形式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种权利;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享受权利,履行义务;在人民内部按照民主法制原则建立起人与人之间的平等的同志式关系;在人民内部,只能用民主的方法来解决彼此间的矛盾和纠纷。

第二,它对敌人实行专政。

其意味着人民运用国家的强制力,对人民的敌人实施有效地专政,以维护社会主义正常的经济秩序、政治秩序、法律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它是新型民主与新型专政的有机结合。

其新就新在,它是我国历史上广大劳动人民第一次摆脱受压迫、受剥削的地位,真正享受到了民主,民主从此从极少剥削者手里转到了广大人民手中;同时,它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占绝大多数广大人民,对极少数剥削者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的专政。

必须强调的是,人民民主专政所包含的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的两个方面,是辩正辩证统一、不可分割的。

只有对广大人民实行民主,才能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从而形成强大的政治统治力量,实现对敌人的有效专政;与此相对应,只有对敌人实行强有力的专政,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和根本利益。

因此,那种把对人民实行民主与对敌人实行专政割裂开来的说法和做法都是十分错误的,其结果必然导致对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损害。

(二)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

无产阶级专政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精髓,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实践。

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就是消灭阶级,消灭剥削,解放全人类,实现共产主义。

为了最终实现这一伟大历史使命,无产阶级在马克思主义政党领导下,通过革命斗争在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后,必须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

建立和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是马克思主义不可动摇的基本原则。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中,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学说,人民民主专政由此成为了中国历史条件下的无产阶级专政。

●二者相同点图示

由于人民民主专政全面具有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共同本质和基本特征,因此,它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之所以说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这集中表现在:

●第一,它们的领导力量相同,都是以工人阶级(通过共产党)领导;第二,他们的阶级基础相同,都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第三,他们专政职能相同,都是对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第四,它们的历史使命相同,都是要消灭阶级、消灭剥削,最终实现共产主义。

以上这些表明,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同无产阶级专政没有差别,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三)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

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是我国国家性质的集中体现,是由国家的历史任务决定的。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承担对外、对内两项职能:

●阅兵与边防哨兵图片

  ▲对外职能。

即抵抗外来侵略,保卫国家的独立和安全。

●其主要是防御国外敌对势力的颠覆、渗透和侵略,保卫社会主义成果、国家安全和人民的和平劳动。

●打击犯罪图片

●管理经济文化图片

▲对内职能。

它包括专政职能和管理职能两个方面。

其中,专政职能,即对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破坏者实行专政。

●其主要是镇压国内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制裁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犯罪活动,惩办和改造各种犯罪分子;管理职能,●即管理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建设职能。

它是无产阶级专政最基本、最主要的职能。

其主要是组织社会主义的经济、文化建设,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现阶段,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因此,强化人民民主专政管理职能无疑十分必要,但这决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忽视或放弃人民民主专政的专政职能。

恰恰相反,人民民主专政的专政职能不仅不能削弱,而且必须加强。

因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虽然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不复存在,阶级斗争不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但国内的敌对分子和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还在,旧社会的残渣余孽还在,国际上的反华敌对势力及外国、台湾的间谍、特务还在,特别是从全国来看,当前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仍大量存在,形势依然严峻,这表现在:

(1)敌对势力内外勾结,继续加紧对我实行“西化”“分化”战略。

(2)个别地区的民族分裂恐怖活动加剧。

(3)“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严重危害社会。

(4)严重的暴力犯罪和经济犯罪大幅上升,社会治安秩序不好。

(5)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大量发生。

所以,在新的历史时期,必须大力强化人民民主专政职能,发挥人民民主专政作用,以确保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为此,邓小平强调指出:

“在阶级斗争存在的条件下,在帝国主义、霸权主义存在的条件下,不可能设想国家的专政职能的消亡,不可能设想常备军、公安机关、法庭、监狱等等的消亡。

它们的存在同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化并不矛盾,它们的正确有效工作不是妨碍而是保证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化。

事实上,没有无产阶级专政,我们就不可能保卫从而也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人权观图表

(四)社会主义的人权观●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充分地保障和尊重人权的。

然而,长期以来,围绕着人权问题,特别围绕着政治权利和自由问题,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抨击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严重侵犯人权、践踏人权。

那么,我们应采用什么样的基本立场和观点来分析认识这一问题呢?

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的人权观。

  ▲第一,人权的历史观。

人权是历史的,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步产生的。

它既不是天赋的也不是神授的。

既非伟大人物恩赐,也非人性中所固有。

西方传统的人权理论从抽象的人类理性出发,认为人权是造物主给予的,或者认为是出于人的自然本性,因而它是贯穿于人类社会始终且永恒不变的。

这种观点虽然被西方很多人接受,但没有科学证明,只是一种先验的假设。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权是一种社会现象,是历史的产物。

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人类要生存,要发展,就不能听天由命,必须与天奋斗,正确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合理地使用自然资源,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可以说是向自然界争生存、争自由。

人的这种不同于一切生物的特殊本质,是人所以能够创造财富,创造价值的内在根据,也是人所以理所当然能够获得生存、享受、发展等的内在根据。

因此,人完全可以自豪地说,人的权利不是上帝赋予的,也不是伟大人物恩赐及人性中所固有的,而是人依靠自己的劳动实践奋斗得来。

▲第二,人权的阶级观。

在阶级社会中,人权不是超阶级的,而是具有阶级性。

这种阶级性:

一是表现在掌握国家政权的那个阶级即统治阶级,充分享受着该国的人权。

二是一定阶级享受的人权总是同该国的政治、法律制度等相联系,是同一定阶级的民主、自由、专政相联系的,被专政的对象不可能享受到真正意义上的人权。

三是一定阶级享有的人权总是为该阶级的政治统治和经济利益服务的。

既然如此,人权不可能是普遍的、超阶级的。

在阶级社会中,人作为社会中的人,也是隶属于一定阶级的,离开了一定社会关系和阶级关系的人和人权是根本不存在的。

不管是社会主义的人权,还是资本主义的人权,都不可避免地要打上它阶级的烙印。

这也恰说明了,为什么在资本主义社会,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不能真正地享受人权的原因。

因此,在资本主义统治的现实王国里,人权是只属于资产阶级的。

▲第三,人权的经济制约观。

人权属于上层建筑,其存在和发展不能超越也不可能超越社会经济的发展。

人权的拥有和实现都是和一定历史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并呈现出阶段性和层次性的。

初级阶段的中国人权状况与高级阶段的中国人权状况不同,发达国家的人权状况与发展中国家的人权状况不同,这也是为什么发达国家不能用自己的人权标准去评价、衡量发展中国家的人权状况的根本原因之一。

当然,承认这种差距与落后,并等于说我们可以置人权的改善于不顾,或以此作为自己拒不推进人权改善的借口,而应急起直追,加大改善人权状况的力度和发展步伐。

▲第四,人权的发展观。

人权不是永恒不变的,而是发展的。

这种发展既是绝对的也是相对的。

说它是绝对的是指发展是必然的,无止境的。

说它是相对的,是指人权要受到人们认识程度以及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传统等条件的制约。

因此,超越现实条件而提出过高的人权要求或滞后于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而拒不发展人权都是不正确的。

当今国际社会,各国都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对人权认识的不断深化,相应改善人权,同时也都有进一步提高人民享有人权程度的任务。

充分享有人权是全世界所有国家和人民的共同任务。

任何国家都不能置身圈外而只作品头论足的旁观者。

▲第五,人权的权利与义务的统一观。

人权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

正如马克思所讲的,在权利与义务问题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权利与义务总是相统一的。

人权作为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体。

一方面法律规定人权的内容与范围,维护着人权的实现;另一方面,法律又限制和约束着人权,权利的行使必须纳入法制的轨道,必须以不危害他人行使权利和自由为限度,必须适应道德、公共秩序和普遍福利的正当需要。

在任何国度里,不受任何限制的人权是根本不存在的。

因此,任何国家和人民在享用自己人权的同时,必须承担不损害他国与人民权利的国际义务。

▲第六,人权的国内管辖观。

人权虽有其国际性的一面,但从本质上讲,它仍属于一个主权国家的内部管辖问题。

一方面,人权的实施与保障最终要通过各国法律来加以确认和体现。

另一方面,保护人权的责任主要还是靠主权国家自己的政府和人民来实现。

实践证明,全世界范围的民族平等首先是以各国国内的各民族平等,没有民族压迫,没有种族歧视为前提的。

因此,人权问题本质上属于一国国内管辖。

▲第七,人权的有限国际保护观。

人权的国际保护是有限度的。

在国际人权领域,人权不仅需要国际保护,而且国际社会也有义务联合起来,对于诸如由于殖民主义、种族主义、外国侵略占领造成的粗暴侵犯人权的行为以及种族隔离、种族歧视、种族灭绝、贩卖奴隶、国际恐怖等侵犯人权的严重事件予以干预和制止,并有效地实行人权的国际保护。

但是,人权的国际保护必须建立在尊重他国主权,不干涉他国内政的原则前提下。

我们强调人权保护的重要,也重视人权的国际保护,但这种保护不能成为一国干涉他国内政的借口。

▲第八,人权的国情评价观。

衡量他国的人权状况要结合该国的基本国情,不能搞一个模式。

当今国际社会中,联合国众多的成员国,虽彼此间有许多相同的方面,但由于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以及历史背景、文化传统、社会习俗、意识形态等的不同,不仅对人权的认识与理解不尽一致,而且对人权的实施与保障也各不相同。

因此,观察一国的人权状况,不能割断该国的历史,不能脱离该国的国情。

衡量他国的人权状况,也不能按一种模式或某一国家或某一地区的情况去套。

只有从一国的国情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评价他国人权状况,提出的结论才是科学的和公正的。

上述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人权观,鲜明揭示了社会主义人权所包含的历史性、阶级性、发展性、绝对性、相对性、普遍性、特殊性、国内性、国际性等的重要的人权特征,它是我们研究和分析人权问题的基本的立场和观点,也是我们处理人权问题的重要方法

▲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政体

  ▲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政体

●宪法与条文

政体也称政权组织形式,它是指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保护自己,反对敌人的政权机关。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这一规定表明,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指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在民主普选的基础上选派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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