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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江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江西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月

 

目录

前言1

第一章规划背景3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3

第二节规划实施评价4

第三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6

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10

第一节指导思想10

第二节基本原则10

第三节土地利用战略12

第四节土地利用目标13

第三章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15

第一节优化农用地结构与布局16

第二节优化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18

第三节适度开发未利用地21

第四章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22

第一节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22

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23

第三节保质保量补充耕地25

第四节大力实施“造地增粮富民工程”28

第五章推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30

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30

第二节集约利用城镇工矿建设用地32

第三节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34

第四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35

第五节完善节约集约用地市场机制36

第六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38

第一节构建良好的土地生态环境基础38

第二节大力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39

第三节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41

第七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43

第一节土地利用分区43

第二节市级土地利用调控48

第八章土地利用重大专项安排50

第一节基本农田建设50

第二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51

第三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53

第四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56

第九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59

第一节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59

第二节规范规划实施的管理制度61

第三节健全规划实施的经济调节机制63

第四节提高规划实施的技术手段64

第五节营造依法依规用地的社会氛围66

附表68

附表1规划目标指标68

附表2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69

附表3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70

附表4建设用地指标71

附表5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和耕地指标72

附表6存量建设用地整理复垦为农用地面积73

附表7园地指标74

附表8林地指标75

附表9牧草地指标76

附表10补充耕地指标77

附表11土地利用结构调整78

附表12规划期内铁路重点建设项目79

附表13规划期内高等级公路重点建设项目80

附表14规划期内民航重点建设项目81

附表15规划期内水利水运重点建设项目82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依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全国纲要》)和《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省十一五”规划),编制《江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从江西省的实际情况出发,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和质量不降低;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有序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龙头,扎实推进绿色生态江西建设;大力开展对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适度开发未利用地,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努力实现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为继续推进江西崛起进程提供土地保障。

《规划》主要阐明了规划期内全省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省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和各项建设用地的重要依据。

《规划》的范围为江西省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总面积16689434公顷。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规划期为2006-2020年,其中:

近期为2006-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江西省土地总面积16689434公顷。

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至2005年底,全省农用地面积141901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5.02%;建设用地面积9062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43%;未利用地面积15931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55%。

农用地中,耕地2859012公顷、园地273435公顷、林地10310488公顷、牧草地3824公顷、其他农用地743352公顷。

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63763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64768公顷、水利设施用地203804公顷。

2005年,全省已利用土地15096322公顷,土地利用率为90.45%;农业土地利用率为85.02%,耕地复种指数为186.39%。

单位土地GDP为2.56万元/公顷,单位工业用地平均产值为207.41万元/公顷,单位农用地平均产值1.00万元/公顷。

土地利用的特点:

全省山地丘陵多、平原盆地少;土地利用结构类型多样,农用地比重高,农用地中林地比重大;土地利用呈一定的地域分布规律,耕地、城镇工矿用地等主要分布在平原、盆地、河谷地带及周边岗地与丘陵地区,林地、牧草地等主要分布在山地丘陵区域;土地利用程度和利用效益相对较高,土地利用效益的区域差异明显。

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人地矛盾突出,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的压力较大;建设用地供给与需求的矛盾非常突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的有效供给潜力有限;低效用地、粗放用地现象仍有发生,节约集约用地的总体水平不高,转变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要求较为迫切;土地生态环境局部遭到污染和破坏。

第二节规划实施评价

一、上轮规划实施成效

《江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全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的决策,加强土地用途管制,强化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保护和管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土地利用、管理和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

——耕地占补平衡得到落实。

1997-2005年全省建设占用耕地40595公顷,期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51475公顷,实现了耕地的占补平衡。

——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超额完成。

《上轮规划》确定全省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546542公顷,保护率为85.07%。

至2005年末,全省实际保有基本农田2554158公顷,比《上轮规划》确定的面积多7616公顷,保护率达到85.32%。

——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得到保障。

依法依规保障了全省基础设施用地、民生工程用地和重大支撑产业用地,全省城乡居住环境及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城乡用地结构得到优化。

全省交通用地增加20963公顷,水利设施用地增加2242公顷,独立工矿用地增加8627公顷,城市用地增加18734公顷,建制镇用地增加24148公顷。

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4668公顷。

——土地利用程度和利用效益有较大提高。

土地利用率从1996年的90.23%提高到2005年的90.45%;全省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从1996年的130.75平方米/人下降到2005年的114.71平方米/人;地均GDP从1996年0.91万元/公顷增加到2005年的2.56万元/公顷;地均工业用地产值是1996年的4.31倍;单位面积农业产值是1996年的2.04倍。

——“绿色生态江西”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生态环境得到改善,1997-2005年累计减少水土流失面积123万公顷,园地增加56586公顷,林地增加37368公顷,林木覆盖率由53.3%提高到60.05%。

建有各类自然保护区171个,保护面积达90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5.40%。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众参与度和社会认知度显著提高。

《上轮规划》实施期间,尤其是2003年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以来,全社会的依法依规用地意识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和各级领导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作用的认识更加全面;主要用地部门,如城建、交通、水利、能源和工业企业等部门和行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认知程度逐步提高;农民对基本农田、土地开发复垦、占补平衡、农村居民点合并等重大政策的了解程度不断加深;违法违规用地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上轮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因退耕还林、退耕还湖和农业结构调整等导致耕地面积减少。

2005年比1996年净减少134424公顷,平均每年净减少14936公顷,比规划目标年(2010年)要求的耕地保有量少131662公顷。

耕地保有量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退耕还湖和农业结构调整。

——建设用地粗放、低效利用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据调查,到2005年末,全省有闲置土地867公顷,空闲土地657公顷,批而未供的土地2442公顷,低效用地19644公顷。

——《上轮规划》实施过程中土地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据统计,1997-2005年全省共查处违法违规用地1883公顷。

第三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江西省加快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是实施“中部崛起新跨越”、“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策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和建设“绿色生态江西”等一系列发展战略的重要机遇期,实现人口、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护绿水青山和保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降低的要求,将使全省土地利用中的供需矛盾和各种深层次问题进一步显现。

一、建设用地需求量不断增长,供给压力加大

人口总量持续增长,到2020年全省总人口预计达到4832万人;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2020年预计达到55%;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尤其是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和扩大内需政策启动后,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明显,到2020年预计达到13500亿元;城镇化和工业化推进将直接带动城镇用地、工业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的需求增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也需要占用一定的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二、补充耕地难度逐渐加大,耕地保护的形势严峻

规划期间,随着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各项建设用地还将不可避免地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灾毁、农业结构调整等也将减少部分耕地。

而耕地后备资源十分有限,特别是质量好、易开发的优质后备资源越来越少,加剧了耕地资源的供需矛盾,补充耕地难度不断加大、成本不断提高。

同时,补充耕地的质量不及占用耕地的质量,需要一个培肥熟化的过程。

三、土地资源利用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矛盾突显,面临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双重压力

一方面,要实现“绿色生态江西”的建设目标,就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之路,不以牺牲环境和生态为代价换取一时的发展。

另一方面,要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必然要带来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供应紧张和废弃物排放的增加。

因此,在加快发展的同时保护江西的绿水青山,实现节能减排、治理已破坏的土地,实现“生态立省、绿色发展”就变得更为迫切和重要。

四、行业和区域间用地矛盾加剧,统筹各业和协调城乡区域土地利用的任务艰巨

在用地需求全面持续增长和土地资源约束双重压力下,全省行业间、城乡间和区域间的土地利用矛盾将日益突显。

同时,部分行业和地方从局部利益出发,盲目扩大用地规模、无序竞争、重复建设,进一步加剧了这种矛盾。

根据一些地方和部门已经或正在编制的相关发展规划,规划建设用地需求总量已经大大超过全省土地资源的总体保障能力,未来协调土地利用需求矛盾和各方利益的难度加大。

五、土地资源低效、粗放利用的现象时有出现,转变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要求迫切

城镇建设和开发区土地利用粗放、低效的现象在全省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散乱,空心村、闲散地还大量存在。

不少地方大马路、大广场、大校园等超前用地现象仍然存在。

建设用地低效、闲置和粗放利用,加剧了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影响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全省土地利用面临挑战的同时,也存在解决土地利用问题的机遇和有利条件: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节约型社会和中部崛起战略给江西省带来了新的历史机遇。

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为龙头的“绿色生态江西”发展战略和抓项目促发展、扩大内需等为转变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途管制用地的程序和氛围基本形成,节约集约用地机制正在逐步建成。

“造地增粮富民工程”的实施将增加有效耕地的供给,有利于耕地占补平衡的实现和提高现有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质量。

国家土地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和协调区域土地利用,实现人地关系的和谐发展。

规划期内,必须从江西省情出发,紧紧抓住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大机遇期,正确处理保障发展与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以对人民、对历史、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统筹全省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统筹耕地保护与保障发展用地,统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与土地资源利用,积极探索土地利用的新模式,以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进一步增强土地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按照建设创新创业江西、绿色生态江西、和谐平安江西的要求,正确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需要与可能的关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土地利用和管理,坚持严格保护耕地、保障科学发展用地、高效集约用地,合理安排各业各类用地。

加强宏观调控,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注重开源节流,落实共同责任,构建科学发展新机制,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江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节基本原则

——严格保护耕地的原则。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从严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确保耕地数量的稳定与质量的逐步提高,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保障科学发展用地的原则。

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合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和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重点保障区域性中心城镇、重大支撑产业项目发展用地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保证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等民生工程用地,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相协调。

——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的原则。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走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之路,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各项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率,推动土地利用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低效粗放向高效集约转变,防止用地浪费,引导和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的原则。

从实现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的要求出发,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统筹区域发展和城乡建设用地,协调各业各类用地矛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引导人口、产业和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促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健康发展。

——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生态立省、绿色发展”的要求,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龙头,推进绿色生态江西建设,切实抓好以“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为重点的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和重要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加大对水土流失、土地污染的防治力度,构建生态文明的宜居城乡环境。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的原则。

按照加强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要求,强化土地规划制度的落实和规划管理手段建设,有效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创新规划实施机制,落实规划实施共同责任,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第三节土地利用战略

江西省是中部崛起战略区的重要省份,地处长三角、珠三角和闽三角的交汇处,是我国东部产业转移的重要枢纽、重要的粮食主产省、原材料基地、制造产业基地。

按照“对接长珠闽、融入全球化”、建设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为龙头的“绿色生态江西”和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的战略定位,规划期间江西将实现以下主要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到2010年,全省生产总值达到8894亿元,三大产业比例调整为13:

52:

3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150亿元,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城镇化率达到45%,林木覆盖率达63%,新增水土流失治理规模达9333平方公里以上,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大5.98万公顷,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到2020年,全省生产总值达到34347亿元,三大产业比例为10:

55:

3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3500亿元,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城镇化率达到55%,林木覆盖率维持在63%以上,新增水土流失治理规模达1.9万平方公里以上,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再下降10%,城乡生活污水和垃圾基本得到治理。

根据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总体要求,土地利用战略为:

进一步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大力推进“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按照供给引导需求的原则,合理调控土地利用规模与布局;大力提高土地利用特别是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程度和效益,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走内涵挖潜道路;保障重点基础设施用地,提高基础设施保障能力与经济发展水平的适应性;着力加强资源节约,强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大力推进绿色生态江西建设;合理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适度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相挂钩,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四节土地利用目标

根据《全国纲要》,结合“省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未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土地的需求,规划期内努力实现以下土地利用目标。

一、总量目标

——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201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保持在2825333公顷以上;2020年保持在2813333公顷以上。

规划期内,确保2427333公顷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

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预期控制在961800公顷以内,2020年预期控制在1067500公顷以内。

——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达到641000公顷,2020年达到695000公顷。

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010年预期为215000公顷,2020年预期为275000公顷。

——有效保障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民生用地。

201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预期为320800公顷,2020年预期为372500公顷。

——其他用地结构进一步优化:

1.园地。

2010年,全省园地面积预期达到315700公顷;2020年,预期达到389200公顷。

2.林地。

2010年,全省林地面积预期达到10402500公顷;2020年,预期达到10447000公顷。

3.牧草地。

2010年,全省牧草地预期达到3600公顷;2020年,预期达到3100公顷。

二、增量调控目标

——有效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预期控制在185333公顷以内,占用农用地预期控制在156407公顷以内,占用耕地控制在93333公顷以内。

其中,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预期控制在61333公顷以内,占用农用地预期控制在51333公顷以内,占用耕地控制在32000公顷以内;2011-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预期控制在124000公顷以内,占用农用地预期控制在105074公顷以内,占用耕地控制在61333公顷以内。

——全面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和城镇工矿用地整理复垦取得明显成效,工矿废弃地实现全面复垦,后备耕地资源得到适度开发。

2006-2020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114000公顷,其中,2006-2010年补充耕地不少于36667公顷,2011-2020年补充耕地不少于77333公顷。

三、节约集约用地目标

——规划期内,城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15平方米以内。

——2010年单位新增建设用地固定资产投资514万元/公顷以上,2020年达695万元/公顷以上。

——2010年单位新增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达到794万元/公顷以上,2020年达1130万元/公顷以上。

第三章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为保障规划期土地利用各项目标实现,按照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要求和根据江西省土地资源的现状特征,结合区域发展战略、城镇体系规划和各类产业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集约利用。

第一节优化农用地结构与布局

一、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

严格控制耕地流失,不断提高耕地质量,确保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的耕地数量,控制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耕地增加的方向进行;利用低山、丘陵和岗地等荒坡地合理开发园地,保障特色果业和特色茶园等用地;保障基础性林业生态用地,落实国家生态退耕政策,稳步推进退耕还林工程,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合理安排林业用地,以荒山绿化为主适量增加林业用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批同意,不得改变林地用途;调控牧草地规模,引导提高其用地效益;合理保障其他农用地,促进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和利用效益的提高。

2010年农用地预期达到143238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5.83%。

其中:

耕地不少于28253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93%,比2005年减少33679公顷;园地预期达到315700公顷,占1.89%,比2005年增加42265公顷;林地预期为10402500公顷,占62.34%,比2005年增加92012公顷;牧草地预期为3600公顷,占0.02%,比2005年减少224公顷;其他农用地预期为776717公顷,占4.65%,比2005年增加33365公顷。

2020年农用地预期达到144722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6.71%。

其中:

耕地不少于28133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86%,比2005年减少45679公顷;园地预期达到389200公顷,占2.32%,比2005年增加115765公顷;林地预期为10447000公顷,占62.60%,比2005年增加136512公顷;牧草地预期为3100公顷,占0.02%,比2005年减少721公顷;其他农用地预期为819581公顷,占4.91%,比2005年增加76229公顷。

二、优化农用地布局

——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按照规划期内全省调整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427333公顷的目标,将等别较高的耕地划为基本农田,并加以合理布局。

将鄱阳湖平原地区、赣抚平原地区、吉泰盆地和赣南、赣西山间盆地等集中连片、排灌条件良好、农业生产配套设施完善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和蔬菜基地等作为基本农田集中保护区。

将基本农田保护落实到农户和地块并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

同时加大鄱阳湖平原、赣抚平原、吉泰盆地、河谷和山间盆地等粮食主产区的基本农田整理,搞好以灌排和水土保持为主的农田基本建设,大力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加大农业资金投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耕地集约利用和综合生产能力。

——园地和林地布局。

规划期间,通过合理调整布局和品种结构,重点在赣南、赣中等丘陵区和赣东、赣西低山区发展优质果园和茶园,建设优势水果产品基地和茶叶生产基地,提高产品质量。

合理开发宜园荒山荒坡,适度增加园地面积,大力改造中低产园地,不断提高园地利用效益。

林地布局重点保障鄱阳湖平原区、省境周边山地区及赣江、抚河、饶河、修河、信江等五大江河源头生态敏感区,充分利用宜林荒山荒坡增加林地面积。

合理安排畜禽养殖用地。

组织开展畜禽养殖用地调查和规划,积极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对于新建畜禽场(小区),应按照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发展畜禽养殖,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第二节优化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

一、优化建设用地结构

规划期内,按照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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