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搪瓷工业安全技术规程.doc

搪瓷工业安全技术规程代替ZBC72001—1990

1、总则

1.1根据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工业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为加强搪瓷工业安全、卫生的科学管理,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保护国家和人民财

产免遭损失,特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是本着科学性、现实性和统一性的原则而制定的,是我国搪瓷工业安全技术方

面的法规,也是搪瓷工业从事生产和管理人员的法定依据,各搪瓷企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1.3本规程涉及到国家已正式颁布实施的有关法规和标准及数据,本规程不再重列,可另查阅结合执行。

2、厂院

2.1选址

新建厂址的选择,应做到布局合理、地质可靠、交通方便、有利生产发展和市场衔接、方便职工的生活,以不影响周围环境为原则。

2.2总体设计

2.2.1根据市场份额设计工厂规模方案,确定工厂组成和生产协作原则。

2.2.2根据工厂生产规模和参照同行业资料,确定车间面积、外形和尺寸;确定工厂运输、能源等概略需要量。

2.2.3根据设计能力,确定概略人数,劳动力的文化和身体素质。

2.2.4根据选址区域的地形、气候、地质、交通运输、城市发展规划、水文等情况进行通盘考虑,在做好调研工作的基础上,提出厂区、生活区、废料场、运输组的连接及水电的来源,做到安全合理。

2.2.5设计方案报告书的内容,必须包括厂址地理环境的概述、方案分析评价、地形图,劳动保护措施与设计结论。

2.3安全设计

2.3.1危险物品的库房设计、存放方法、地理位置,必须具备可靠的防火、防爆、防雷、防潮等设施。

2.3.2生产车间的厂房和设备布局要合理,操作人员要有足够的操作场地,还必须具备有效的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设施。

2.3.3厂区道路应平坦畅通,并设置足够的照明,醒目的安全标志和配备消防设施。

本文由江西金阳钢艺有限公司(专业业生产搪瓷钢)提供。

2.4总平面设计

4.4.1应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全面规划、统筹安排”的原则。

2.4.1.1根据工艺流程、安全生产、行政管理和职工生活设施的使用功能要求。

2.4.1.2结合场地、地形、水文等条件,进行全厂建筑物的平面布局。

2.4.1.3根据生产使用要求,安全合理选用交通运输方式,搞好道路网点的布置,贷运路线、货场和厂区人流的布局。

2.4.1.4厂区应设置消防通道,通往厂房库区,可燃原料场,其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m。

2.4.1.5厂区植物等易导体与架空线间距,应视电压不同而定,当电压为1~6kv时,间距为1.5m,电压为10kv时,间距为2m。

2.4.2车间平面布置。

2.4.2.1车间布置以物料流进行,将与生产有密切关系的靠近布置,辅助和服务部门应围绕

车间安排。

2.4.2.2产品周转,可采用运输带、多层房。

2.4.2.3各车间的设计必须考虑建筑物的防火、防爆、防腐、防尘、防雷、防噪声和通风采光。

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行业《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行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2.4.2.4有尘毒作业的车间应布置在生活区下风,高温车间应减少西晒和考虑风向。

2.5管线敷设,力求顺直、短捷、紧凑,沿厂区道路平行走线,尽量减小转弯、交叉,如

交叉时应注意:

2.5.1易燃、可燃液体管,应布置在其它管线上面。

2.5.2给水管应布置在污水管上面。

2.5.3氧气管应低于乙炔管、高于其它管线;热力管应在电缆、煤气、给排水管上面。

2.5.4互相有干扰的管线不能同时敷设在同一沟槽内,地下管线重叠敷设时管径小的设在

上面。

2.5.5地下管线应不影响交通、人行、采光和通过人流集聚和易燃易爆物的库区。

2.6照明应避免直射和眩光。

2.6.1室外道路照明应采用不低于100w的白炽灯或不低于80w的荧光高压汞灯,其灯距为

20~30m,高为4.5~6.0m,路灯支架或臂长为1.5~3.5m。

2.6.2车间一般照明度不得低于30lx,局部照明应采用深型罩,混合照明不得低于200lx。

2.7室内和设备色调

2.7.1搪烧、制釉工段室内可建议采用蓝绿色调,其它厂房可建议采用白色顶棚,内墙采用奶油色调,设备外壳采用黄绿、蓝绿、浅灰为宜。

2.7.2消防、安全标志应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如:

防火设备、危险信号用红色,绿色表示安全信号。

敷设管路的色标视通过管道物质而定,防火品用红色,危险品用黄色,安全品用绿色,保护物质用鲜蓝色。

2.7.3涂色方式:

可涂在整个管道上,也可在管道闸阀源附近涂色标带,并沿管线一定间

隔重复涂色带,特殊物品煤气、燃油可在管道显眼处加黑色标志。

2.8单位的选址、设计、建设和生产,都必须坚持“三同时”,注意防止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事先进行安全和环境影响评价,新建企业的选址要以安全和环境影响的评价为基础,设计应有“劳动保护篇”,厂房设计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标准。

3、安全管理

3.1安全职责

3.1.1企业法人代表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法规、条例,并对本企业安全主产负全面责任。

3.1.2企业领导者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各自主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

作。

a.依法负有建立、建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b.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c.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d.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2制度和组织

3.2.1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应落实安全责任制。

3.2.2企业应建立有企业法人代表和职工代表参加的安全管理委员会,建立按照职工人数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五的原则配备行政管理机构。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体系。

3.2.3定期召开各级安全例会,备有各项记录。

3.2.4企业领导应支持安全干部的工作,充分发挥安仝部门的作用。

3.3安全技术措施

3.3.1企业应每年从设备更新改造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

3.3.2企业必须积极采用新技术,逐步改变手工操作'的落后状况,不断改善职工生产劳动条件。

3.3.3企业在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项目中,必须严格执行主体工程与劳动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的“三同时”原则。

3.4劳动保护

3.4.1企业必须搞好生产过程的防尘、防毒、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

3.4.2企业的领导者,必须积极采取措施,降低工作场所的粉尘浓度,达到国家工业卫生标准。

3.4.3对从事高温、粉尘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职业病的人员及时调离、治疗、建档,加强管理。

3.4.4企业应配备安全测试仪器,做好高温、粉尘、等的监测。

3.4.5企业应按时发给职工适合工作性质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职工按规定正确使用。

3.5安全教育

3.5.1企业应对新进人员进行厂、车间(部门)、岗位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能进入生产岗位。

3.5.2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发证才准独立操作。

3.5.3企业应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成绩归档,500人以上的企业,应建立安全教育室。

3.5.4企业的重点区域和部门,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3.6工业卫生保健

3.6.1企业应保证生产场所的通风、采光、整洁,并设有条件良好的休息场所。

3.7奖惩

3.7.1企业的奖惩制度,必须有安全内容。

3.7.2企业每年应设立专项奖金,直接用于安全工作有成绩的班组和个人。

3.7.3企业的生产评比活动,应有安全部门参加,对安全不好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评为先进。

4锅炉压力容器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4.1锅炉的使用与管理

4.1.1使用锅炉的企业,必须向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登记,取得使用证才能将设备投入运行。

4.1.2企业应当重视锅炉的安全工作,应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锅炉设备的技术管理,按照《蒸气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搞好锅炉的使用管理工作。

4.1.3企业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其内容包括:

a.操作规程;

b.交接班制度;

c.事故处理办法;

d.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检修制度;

e.水质管理制度。

4.1.4锅炉运行时,值班人员应认真执行有关锅炉安全运行的各项制度,做运行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4.2压缩气储气罐,不得安置在人员稠密处,并装有可靠的安全装置。

4.3氧气瓶、乙炔瓶、石油液化气瓶(以下气瓶)的安全管理

4.3.1企业使用的气瓶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单位生产的产品,并经劳动部门检验合格。

4.3.2搞好气瓶的安全运输管理,运输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要旋紧瓶帽、瓶阀,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

b.气瓶装车应严格按各自的堆放要求和规定妥善固定安网;

c.各种气瓶应分车运输,严禁同车混装;

d.夏季装运要有遮阳设施,应严禁烟火和曝晒;

e.易燃品、毒品、腐蚀品和其它易燃物品及带油污物品一律不得同车装运;

f.装卸气瓶不得使用电磁起重工具。

4.3.3气瓶在使用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a.各种气瓶应保持瓶阀、瓶盖及防震圈齐全完好;

b.气瓶必须建立定期检验制度,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严重损伤和腐蚀的,应提前送交有关部门检验。

需换瓶阀和修理气瓶时,应报送有关部门检验和专业厂来修理;

c.乙炔瓶在使用、运输和储存时,其环境温度一般不得超过40℃,超过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

d.使用气瓶时应严禁敲击、碰撞,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防止曝晒,严禁烟火,气瓶与明火以及不同气瓶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小于1m;

e.冬季瓶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烘烤;

f.气瓶在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瓶内气体严禁用尽;

g.工作完后应将气瓶入库保管,下次用时重新领用;

h.氧气瓶的瓶体和瓶阀严禁沾有油污。

4.3.4气瓶的储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a.各种气瓶都没置单独的库(室)储存保管,库房的建筑应符合行业《建筑没计防

火规范》的规定;

b.各种气瓶都有专人负责保管,保管人员应选派责任心强、经专业培训的人担任;

c.气瓶放置应整齐、固定,堆放形式和高度应符合要求;

d.严禁不同的气瓶和易燃易爆、有毒等物质同室储存;

e.库房附近应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在醒目的地方应设置“严禁烟火”的标志;

f.办公室、车间、教室等场所严禁存放气瓶。

4.4油库的安全管理

4.4.1易燃易爆易挥发油类物质应设置专用储存库,配备专人管理,建立管理制度。

4.4.2严禁将容易产生火花的物品(火柴、打火机、铁钉鞋等)带进库内。

4.4.3搬运易燃易爆油桶严禁碰撞、抛滑,如发现漏油应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4.4.4油库周围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4.5化学毒品及危险品的管理

4.5.1各种化学品及危险品应设置专用仓库和设有专人保管,仓库的设计和保管人员的配备应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4.5.2性质相互抵触、接触会爆炸、燃烧、变质和产生化'学毒气的剧毒物品、消防方法不同的剧毒品应分室或隔离储存。

4.5.3库内道路要畅通,各类物品堆放要整洁稳固。

4.5.4领用剧毒品必须两人以上,使用人员必须了解毒品的物理和化学性质,并采取相应

的防护措施,用毕后清扫现场并将剩余物退还仓库,不得私自隔夜存放和使用。

4.5.5使用化学毒品和危险品所排放的废气、废液、废渣粉尘等污染物应符合环境保护规定。

5制坯

5.1备料仓库

5.1.1搪瓷薄板的堆放必须设有仓库,并备有吊装设备,堆放地面要坚固。

5.1.2仓库布局要合理,码垛要牢固整齐。

5.2切片与冲压

5.2.1切片与冲压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的要求。

5.2.2操作场地必须坚固、整洁,通道宽度不得小于2m,应划定标志线。

5.2.3元片和半成品的码放高度不得超过直径的1.5~2倍,余料和废料应及时清理。

5.2.4冲压设备投产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并应逐步采取半自动化、自动化送料。

5.2.5切片工、冲压工需经过培训实习,经考核合格后,持证操作。

5.2.6凡患有高度近视,心脏病、癫痫病、高血压、精神病、严重贫血,美尼尔症等人员,

不得安排在该岗位工作。

5.3剪卷、平皱、胀形、收口

5.3.1剪卷、平皱、胀形、收口设备防护装置须齐全,传送带、齿轮、凸轮、飞轮、转轴、联轴带(节)等不得外露。

5.3.2剪卷、平皱、收口的滚轮处应安装可靠的防护罩、防护网等设施。

5.3.3剪卷应设置防护遮扳,废丝要及时清理。

5.4焊接(点焊、碰焊、滚焊、缝焊)

5.4.1焊接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电气设备标准。

5.4.2正确调定电压、电流,防止焊接时火星溅出。

5.4.3焊接设备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

5.4.4焊接机间距:

横向应大于1m,纵向应大于2m。

5.4.5正确地调节水压,严禁水源过多影响绝缘。

5.4.6焊接人员必须经过必要的技术培训,熟练后方可操作。

5.5制坯设备安全规定

5.5.1定期检修各种设备的安全装置,保证其完好。

5.5.2修模、修机、排除故障必须停机、断电进行。

断电检修时,须在开关处挂牌明示。

5.5.3设备的间距不得小于1.5m,与墙间距不得小于1m。

5.5.4模具的设计和制造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宜采用复合模、安全模。

6制釉

6.1配料

6.1.1化工原料进厂必须化验或打样,并按其性质分区、分类保管。

库房应设专人负责。

6.1.2对有毒原料如氧化铅、三氧化二砷、锑、氯化钡等,必须封闭运输,妥善贮存。

6.1.3配料场所必须安装除尘装置,使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标准。

6.1.4釉料配制,应采用密闭型的混料机。

6.2熔制

6.2.1对熔料的收丝、打样以及出料过程,必须配备防护面罩和护目镜。

6.2.2使用气体或液体燃料炉的周围,应配备消防设施。

6.2.3熔制车间必须,安装有良好的通风设备,设置条件良好的休息室,备有相关常用药品。

6.2.4熔制车间的高温作业点,应采取有效的隔热降温措施。

6.2.5熔制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应符合国家标准。

6.3球磨

6.3.1球磨机间距不得小于1m,车间通道宽度不得小于2m.

6.3.2球磨机的传动部位,必须安装防护栏;球磨机与车间通道间,必须安装安全防护栏。

6.3.3加料、出料以及球磨机修理时,应采取安全定位措施,以防球磨因外力或自重作用而转动。

6.3.4球磨平台加料口,应设t护楼。

6.3.5球磨间的电器设备,应有防潮措施,电器控制电压应采用安全电压。

7酸洗

7.1车间通风必须良好,应设有局部和整体的换气设备和净化设施,使酸雾浓度和废水排放符合国标准。

7.2酸洗车间的现场安全要求

7.2.1酸碱容槽应具良好的防腐性能,管路阀门的装置应便于操作。

7.2.2酸洗联动线应具备足够的安全保证系数,关键部件应定期更换。

7.2.3起重机械吨位配置应考虑安全系数,安装和使用应执行国家《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7.2.4行车吊物的物底与槽口突出的垂直间距应大干0,3m。

7.2.5酸洗车间的电器设备,应采用防潮、防腐型,线路应暗管密闭敷设。

7.3酸碱液储放

7.3.1酸碱液应使用专用容器在固定场所存放,设专人保管,并应考虑防腐、安全、方便。

7.3.2酸洗槽上前方可配置中转储罐,罐的容量一般不超过一周生产使用量为限,放料口应朝下并设置档板。

7.3.3储料池(罐)周围应设置一定数量的水笼头,便于冲洗。

7.4.4储料装置不应设在人流较多通道边。

8搪烧

8.1电气线路及设备

8.1.1生产设备包括送排风机和电风扇等,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

8.1.2有腐蚀气体和粉尘的作业场所,要使用封闭式电气设备。

车间内夏、冬季

8.2温度应符合劳动保护法规、标准。

8.3涂搪、烧成

8.3.1涂搪、刮边、擦边、滚边、打印、烧成等作业,宜采用机械和自动化。

8.3.2烧成品应堆放整齐,高度合理,距离工作岗位不得小于1m。

8.4炉窑

8.4.1炉窑的油压表、气压表、油过滤器、温控仪表等必须配备齐全,灵敏可靠,油气管路严禁跑、冒、滴、漏,防止燃烧爆炸。

8.4.2电炉配电室、燃油燃气操作室必须设专人操作,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

闲杂人员禁止入内。

8.4.3炉窑的设置应充分考虑操作人员的防暑降温,搪烧车间应有必要的除尘、通风换气设施。

9饰花

9.1制版

9.1.1制版场所的噪声、铅烟的防治应符合国家标准。

9.1.2晒图及化学蚀版应设有专室,并设置防腐、防毒设施。

9.1.3刻版场所应配备通风换气设施。

9.1.4气动刻枪启动时,工作人员应佩戴防噪音耳麦。

9.2配备工作场所不准用电刀闸,照明灯应采用安全电压。

9.3喷花

9.3.1喷花车间必须设有防尘设施,并定期监测,使空气含尘浓度达到国家标准。

9.3.2除尘器应定期清理的,确保除尘效果,管道严禁混用。

9.3.3喷花车间不宜设置受压储气罐。

9.4贴花纸的存放不得靠近热源,严禁明火,设专人保管。

9.5贴花纸生产场所严禁明火,应配备防火、防爆和通风防毒设施。

10检验、包装场地和包装物料贮存点

检验、包装场地和包装物料贮存点应禁止烟火,并备有灭火器材。

11工业搪瓷

11.1钢板的堆放,应根据不同牌号分垛堆放,同牌号不同炉批号的钢板,要用标识区分。

垛间留有安全通道,垛距应不少于1.5m,垛与库壁和垛与墙柱的间距不少于1.5m,垛高与行车的最低处的距离不少于1m。

11.2焊接与切割

11.2.1在潮湿处或金属容器内操作时,应采用绝缘良好的电线,必须有专人监护。

11.2.2焊接各种槽罐、管道、封口物体前,内部必须检查、洗净、开口、泄压。

11.2.3焊把、割炬、气焊软管的气密性必须经常检查。

氧、乙炔气瓶与操作人员的距离应不少于10m。

11.2.4安置气体保护焊接时,室内应安装吸排气处理装置。

11.2.5焊工工位应围以高度不低于1.6m的护板和屏障。

11.2.6下雨或下雪时,在室外进行电焊,应采取防护措施。

11.3冷作与装配

11.3.1行车机械及挂钩等用具,必须符合国家《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规定。

11.3.2操作场地应保证操作人员、工具和设备有足够的活动范围及必要的安全距离,其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少于2.5m。

产品应堆放整齐稳固,并根据其性质确定堆放高度。

11.3.3液压机设备应符合国家《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的要求。

11.3.4压机的冲模,在操作前,必须检查有否裂痕缺陷,上下模安装要牢固。

11.4喷涂

11.4.1喷砂(喷丸)喷涂应在密闭室内进行,并采取吸尘、隔离等措施,防止粉尘外溢。

11.4.2红热产品的放置与操作工应保持一定距离,避免烫伤。

11.4.3反应罐盖的滚动,必须装架,架子应牢固。

11.5检验

11.5.1火花检验的电线必须完好无损。

二次回路高压触头,严禁接近人体,手柄绝缘必须安全可靠。

11.5.2对X射线幅射的防护,应遵照国家(防射防护规定)。

11.5.3检查焊接情况时,应配备面具,防止弧光伤目。

11.6对人体的防护,应遵照国家关于工业噪声、防尘卫生标准执行。

12.附则

12.1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2.2各企业应根据本规程制定实施细则和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12.3本规程与国家有关标准相抵触时,以国家标准为准。

12.4本规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搪瓷工业协会提出,解释权和修改权属搪瓷工业协会。

附录A

安全技术进步

(参考件)

为了提高安全技术水平,企业在采用新技术时,应注意考虑下列安全技术项目:

a.冲压方面宜采用自动流水线、自动送料、程控及计算机控制,以改变人工操作,防止断指事故;

b.冲压模具宜采用复合模、级进模,以减少冲压次数,即有利安全又提高生产率;

c.剪切、平皱、胀型等工序宜采用多工位和模块控制、动机,以减轻劳动强度和防止切割伤害;

d.零件装配焊接宜采用自动喂料,以减轻工人劳动强度;

e.酸洗作业宜采用程序或计算机控制自动线,以减轻劳动强度和防止酸碱伤害;

f.采用池炉连续生产工艺,取代转炉生产工艺,以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噪声危害,减少含氟气体排放;

g.熔炉加料宜采用料仓→料斗→池炉密闭喂料系统,可选择电磁、振动、槽式(往复式)螺旋、叶轮等给料机、以防止粉尘的危害;

h.瓷釉下料宜采用干式轧片机取代水激式工艺,以不生产含氮废水;

I.采用机械手拆倒原料包,取代人工拆倒,以防止粉尘危害;

j.宜采用机械流水线喷涂或浸釉,自动滚边和下料工艺,取代手工操作,以提高产品质量和改善劳动条件;

k.炉窑宜采用电炉,取代燃煤烧成工艺,以减轻劳动强度和减少烟尘污染;

L.宜采用新保温材料,隔绝炉窑散热,用风幕隔热技术来改善高温作业条件;

m.对长线产品宜采用制坯→酸洗→搪烧→检验→包装和喷花→烘干→烧花联动线,以提高效益和改善作业环境,防止职业病:

n.喷花宜采用贴花工艺和程序的饰花工艺,防止职业病;

p.搪瓷喷涂宜采用机械手或机器人,以减轻劳动强度,防止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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