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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宫蒲光

2012-09-0609:

50:

15   来源:

中国环境报2012年09月04日

  

  编者按

  西藏自治区副主席宫蒲光近日在西藏自治区地厅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上,作了题为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专题报告,对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加强西藏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基本思路等问题进行了重要阐述。

  西藏自治区副主席宫蒲光近日在西藏自治区地厅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上,作了题为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专题报告,对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加强西藏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基本思路等问题进行了重要阐述。

本版今日特予以刊登部分内容,以飨读者。

  西藏是青藏高原的主体,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安全屏障,对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具有独特的战略作用。

  构筑稳固的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生态西藏,确保西藏生态环境良好,已经成为中央对西藏的历史重托,成为西藏环保的神圣职责。

  一、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方面的主要进展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总体部署

  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要求把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

2007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了第一次环境保护大会,出台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意见》,对当前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形势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就进一步加强对环保工作的领导等方面,做出了重大决策。

  2009年,自治区正式提出建设生态西藏,明确“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生态西藏”的发展目标。

这一发展目标在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得到了充分肯定。

  2011年11月12日,陈全国书记在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上强调,以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为载体,构建高原生态安全屏障。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是西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要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在发展中重保护,在保护中求发展,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并就加强重点生态保护、提高环境监测能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出了明确要求。

  2012年6月,陈全国书记在区党委八届二次全委会上强调,要继续着力加强生态保护。

认真实施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保护好雪域高原的一草一木、山山水水。

  

(二)编制和实施《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年)》

  为统筹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自治区人民政府历时4年组织编制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年)》。

《规划》于2009年2月18日经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审议批准实施,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工程确定为国家重点生态工程,提出用近5个五年规划期的时间,投入资金155亿元,实施三大类10项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程,到2030年基本建成西藏生态安全屏障。

  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工程可概括为三大类第一类为以保护为主的重点保护工程,包括天然草地保护工程、森林防火及有害生物防治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重要湿地保护工程、农牧区传统能源替代工程等;第二类为以治理为主的重点建设工程,包括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人工种草与天然草地改良工程、防沙治沙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等;第三类工程为生态监测与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和科技支撑项目。

  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工程,是继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之后,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青藏高原实施的又一项重点生态工程。

这是西藏历史上投资最多、覆盖面最广的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具有重要的生态意义、经济意义、政治意义和国际意义。

自治区为实施好《规划》,出台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

20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门设立了3亿元的专项资金,全面推进《规划》的深入实施。

以《规划》批准实施为标志,西藏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步入了统一规划、整体推进、保护与建设并重的新阶段。

  (三)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十一五”

  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成效显著,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建立,污染减排和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进,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基础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目前,存在困难和问题如下:

  1、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西藏生态环境具有明显的脆弱性和敏感性特征,全球气候变暖趋势已经对西藏自然生态系统产生了一系列负面影响。

气候变化导致冰川退缩,贮量减少,高原冻土下界上升、冻融作用加强,进而诱发草地退化、土地荒漠化等问题。

  此外,还存在土地沙化加剧、水土流失严重、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自然灾害严重等生态问题。

  2、污染减排任务繁重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城镇为中心的环境污染不断产生,污染物排放量逐年增加,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污染减排任务重。

  3、民生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城镇周边、农牧民聚居区、交通道路沿线、旅游景区(点)等重点区域环境状况急需改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繁重。

由于认识和监管不到位、投入不足等原因,目前自治区一些饮用水水源地依然存在安全隐患,部分城镇饮水安全尚未得到有效保障,许多涉及民生的环境问题还需进一步深入解决。

  4、矿产资源开发环境问题备受关注

  能否在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同时保护好环境已经成为矿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

目前,一方面由于企业不重视、地方不知如何管理、自治区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等原因,一些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已经出现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有的甚至出现了重大安全和环境隐患。

另一方面,地方百姓要求保护好环境的呼声很高,有的甚至以保护环境为由要求停止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活动。

处理好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已经成为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5、环境保护监管能力不适应新形势要求

  西藏环保起步晚,环保系统的整体实力还比较弱,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环保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不高,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弱,环境信息化建设滞缓等,都与新形势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

  二、着力加强西藏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基本思路、主要任务与措施

  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着力加强西藏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必须把中央精神与西藏实际紧密结合,紧紧围西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对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筹考虑,整体布局,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水平,把西藏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生活富裕、社会文明进步、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西藏。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提升一产、壮大二产、做强三产的发展战略,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以构筑稳固的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为核心,以保障和改善环境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依托独特的生态和资源优势,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合理有序开发优势资源,强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弘扬生态文化,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生态优先,协调发展

  正确处理好环保与发展的关系,既反对极端生态中心主义,又反对极端人类中心主义。

牢固树立生态立区的思想,把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先决条件和基本依据,所有开发建设活动都要严把生态环境关、产业政策关、资源消耗关。

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当前与长远、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关系,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2、统筹规划,重点突破

  以构建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发展生态经济、科学合理有序开发资源、强化能力建设、弘扬生态文化为重点,将生态西藏建设的目标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分步实施、重点突破。

  3、强化监管,综合治理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强化监管,彻底扭转边建设边破坏、边治理边污染的被动局面,确保生态西藏建设成效。

加强环境综合治理,采用生物和工程措施,对退化生态系统进行恢复与重建。

  4、防范风险,民生为本

  坚持以人为本、环保为民,从公众对环境的基本需求出发,切实解决事关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防范环境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主要任务

  1、着力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体系

  全力组织实施天然草地保护、森林防火及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及保护区建设、重要湿地保护等《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确定的项目。

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成果,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人工饲草料基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以及迹地生态恢复和地质灾害防治、小流域综合整治等工程,积极推进生态搬迁工程。

提升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强化对西藏高原典型生态系统、原生植被和野生动植物的保护。

  2、着力推进资源可持续利用

  按照建设国家重要战略资源储备基地的要求,科学制定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严格环境监管,提高准入标准,加大整合力度,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向规模化、现代化和集约化方向发展。

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全面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

按照生态优先、统筹规划,干流开发、支流保护的原则,适度开发雅鲁藏布江、澜沧江、怒江、金沙江水能资源,确保生态流量,确保生态环境不受大的影响。

按照集约、节约的原则,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和农牧业种质资源,严厉打击滥砍乱伐、偷盗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合理开发利用生物物种资源,控制过度采挖,严禁掠夺式的开发方式。

  3、着力发展生态经济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引导和规范经济活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生态产业。

充分发挥生物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生态农牧业,加快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

在优势矿产业、建材业、藏医药业、高原特色食品业、民族手工业等重点产业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

围绕世界旅游目的地建设,科学确定旅游开发模式、旅游容量,规范发展生态旅游业,保护好自然资源、历史遗迹、人文景观,促进西藏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4、着力保障环境质量

  严格环境准入,对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和建设项目,必须依法严格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对任何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管理部门、相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

全面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责任制。

加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监管,确保发挥应有效益。

严把工业项目的环境准入关,依法治理或关闭能耗物耗高、污染严重的企业,促进产业升级转型。

严格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

强化放射源、射线装置等辐射环境监测和管理。

  5、着力建设人居环境

  科学合理规划城乡环境基础设施。

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与管理。

将拉萨市创建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林芝和山南地区建设成为生态地区;30个县建设成为生态县。

到2030年,6地(市)完成生态创建,60个县建设成为生态县。

积极开展环境友好型企业、生态工业园区的创建,推动绿色家庭、酒店、学校、机关、社区等一系列创绿工作。

加强城镇生态环境保护和绿化美化工作,开展恶臭、噪声、餐饮油烟污染控制和建筑施工扬尘与弃渣治理,整治城镇河流水系,恢复生态和景观功能。

开展交通沿线、旅游景区(点)、城镇和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加强推进自然村在内的人居环境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和管理体系,努力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大力开展农村替代能源建设,实施乡村道路和庭院绿化工程,改善乡村风貌和人居环境。

  6、着力弘扬生态文化

  大力培育生态文化产业,加强生态文化研究,着力打造一批西藏生态文化品牌。

在全社会树立和弘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价值观、生态伦理观和环境道德观,为推进生态西藏建设提供思想文化保障。

以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自然保护区等为载体,以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为契机,建设一批环保科普基地,大力弘扬生态文化。

努力推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低碳生活。

实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鼓励公众购买环境标志产品、环境认证产品等绿色产品,抑制过度包装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禁止白色污染。

  7、着力加强能力建设

  加强西藏生态监测与绩效评估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涵盖各种环境要素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与网络,完善生态西藏建设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及时跟踪和全面反映全区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

开展地(市)和县级环保部门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

加强环境信息、统计、宣传教育能力建设,建立环境统计与信息网络,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及时统一发布环境信息。

  加强自治区、地(市)两级应急监测能力以及处置救援队伍建设,提高环境风险管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凡涉及重金属、危险化学品、放射源、射线装置等单位要建立环境应急管理及处置救援队伍。

  (四)重要举措

  1、以建设生态西藏为龙头,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科学合理有序开发,利用特色优势资源发展生态经济,强化环境监管,增强公民环境意识。

  2、切实组织实施好《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

  加强大江大河源头区、草原、湿地、天然林及生物多样性保护。

以人口密集区、农业发达地区、重点水源地、退化草地、沙化土地为重点,加大水土保持和污染防治力度。

  3、建立生态补偿长效机制

  实施好已确定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生态补偿政策。

力争将列入《全国主体功能区划》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区域纳入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将湿地、湖泊列入生态补偿或保护补助奖励范围,尽快建立矿产、水电资源开发企业环境恢复责任机制,实行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保障金制度,探索建立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

  4、强化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认真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在我区发展。

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有效利用太阳能、风能和地热。

加强对各种自然资源的保护,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加强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减轻生活污染排放对环境的压力。

加强企业污染治理,淘汰落后产能,推行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

加大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力度。

  5、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建设标准化的环境监测、监察网络,加强对主要江河、重点区域水质、空气质量监测。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有力打击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环境违法行为。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保障环境安全。

  6、保障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资金投入

  自治区财政部门每年安排一定引导资金,用于发展生态人居、生态乡镇等生态西藏建设重点示范项目。

地(市)、县(市、区)财政部门也要增加对生态地区、生态县建设的投入,将环境监测、监察等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要多渠道筹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资金,吸引各类投资主体和援藏资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项目建设。

  全面实施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垃圾处置和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政策,探索公共环保设施运营市场化模式。

研究制定有利于生态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运用价格调控手段,引导节能、节水消费方式和废旧产品的回收利用。

  7、广泛发动群众

  加强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及时宣传报道先进典型,揭露违法违规行为。

建立健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公示、听证制度,扩大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广大农牧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节水节能、资源回收利用等活动,鼓励检举揭发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几点希望

  领导干部作为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主要组织者和重要推动力量,对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和建设生态西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提出以下3点希望:

  一要做到科学决策。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环境意识,正确处理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关系。

切实转变发展方式,走“两型社会”之路。

矿产、水电、旅游这3种资源都是西藏自治区的优势资源,开发潜力巨大,各地各部门的开发愿望也非常强烈。

但资源开发带来的环境问题也备受关注,群众极易利用资源开发中的环境问题进行上访,也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需在资源开发过程中坚持保护优先,严格遵循自然规律,兼顾长远利益与全局利益,避免急功近利,防止超出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

  坚决清理取缔规模小、资源开发技术落后、资源利用水平低及资源清(堪)查工作深度不够、乱采滥挖、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行为,鼓励资源开发走集约化、新型工业化道路。

尤其是在招商引资中,要严防盲目引进一些技术含量低、高消耗、高污染、高排放项目,使得环境遭到污染、生态遭到破坏。

  二要形成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合力。

健全政府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环保统一监督、企业治理、公众参与的环保工作机制。

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整体推进机制,整合各部门力量,科学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程,形成生态西藏建设合力。

  建立联动审批机制,在审批位于环境敏感区域、资源开发集中区域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开发项目过程中,定期会商,严把项目审批关,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强化地方政府环境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查处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三要高度关注事关民生的环境问题。

环境保护是发展问题,也是民生问题。

作为领导干部,要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环保为民的思想,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饮水安全、垃圾污染、农村环境脏乱差等问题,通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等工作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

  组织实施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确保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

不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创建整洁、卫生、文明的新农村环境。

组织实施垃圾污水处理、危险医废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保护环境的能力和水平。

实施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创建环境综合治理示范点。

扎实有效开展好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作者系藏自治区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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