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送达证据公证谈话笔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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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送达证据公证谈话笔录

办理保全送达证据公证询问提纲

(适用于对送达人的询问)

询问时间:

受理日期

询问人(签名):

受理人

记录人(签名):

被询问人:

当事人1性别:

性别1出生日期:

生日1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1

工作单位:

职务:

…………………………………………………………………

问:

你办理何种公证?

答:

公证事项

问:

请你先阅读本处办理保全送达证据公证需要向你告知和解释的一些法律问题(提交《告知书》)。

答:

问:

请你在阅读后的《告知书》上签字(捺指印)确认?

答:

问:

我是公证员受理人,公证处指定我和XXX办理你申请的保全送达证据公证,你是否要求我回避?

答:

问:

你申请办理保全送达证据公证的原因、目的和用途?

答:

问:

你有哪些证据证明你与所保全的事项有何利害关系?

答:

问:

拟送达的文件的名称和主要内容?

答:

问:

受送达人的名称、地址?

答:

问:

你单位指派何人送达?

答:

问:

你们采用何种方式送达?

答:

问:

你单位指派的送达人对收件人能否辨识?

(注:

仅适用派员直接送达)

答:

问:

你提交给公证机构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的吗?

答:

问:

你的上述陈述都是真实的吗:

答:

问:

由谁来本处领取公证书?

答:

问:

公证费XXX元,请到收款处交纳。

答:

问:

最后,本公证员告知你五项关于办理保全送达证据公证的重要问题:

第一,送达人是你单位指派的人员,送达的时间、地点、接收人和送达的内容均由你们决定,公证机构仅是证明送达人的送达行为,因此,如果送达的地点、时间和接收人发生错误,致使所办理的公证书不能发挥你们预期的作用,公证机构不承担责任。

答:

问:

第二,公证机构仅是证明你们将《XXXX》文件送达到某地(某人),不证明你们所送达的《XXXX》文件的内容是真实的。

答:

问:

第三,公证机构仅是证明你们将《XXXX》文件送达到某地(某人),公证机构不承诺(不保证)你们所送达的《XXXX》文件一定能够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或发挥你们所预期的其他效力。

答:

问:

第四、你们采用的是邮寄送达,公证机构仅证明你们将所送达的文件交给邮递机构,不能证明受送达人已经收到该文件。

你们需要另行向邮递机构索取回执作为受送达人受到文件的证据。

答:

问:

第五、公证机构仅是客观记录送达的过程,不对文书接收人员的身份和权限的真实性做出证明,但文书接收人员主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可以对对文书接收人身份和权限的真实性做出证明。

答:

问:

请你阅读本笔录,如果有疑问,你有权要求我修改、补充笔录。

答:

问:

你对笔录有无需要修改、补充的内容?

答:

问:

如果你对本笔录没有疑议或异议,请在笔录上签字(捺指印)确认。

答:

被询问人(签字、捺指印):

年月日

办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送达公证询问笔录  

2008-11-2514:

29:

22|  分类:

公证|  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办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送达公证询问笔录

 

时间:

地点:

询问人:

记录人:

被询问人:

 

问:

现在是本公证员为你办理公证事项,请问你是否要求本公证员回避:

答:

问:

你要申办何项公证,使用地、使用目的分别是什么?

答:

本公证员告知:

你为申办上述公证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应当真实、合法、充分;你在办理上述公证过程中填写的表格、向本公证员的陈述均应当真实;你为你的委托人办理公证事项提供的授权委托书必须是委托人亲自出具并签名或盖章。

否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你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交纳的公证费用将不予退还。

你是否明白?

答:

本公证员告知:

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以及有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监督的活动。

公证处为保全证据所出具的《公证书》,是保持该证据的真实性和证明力的措施,在这类公证事项中,公证员的工作主要是尽可能的客观、准确的反映证据情况,而不是对证据在诉讼中证据效力的确认,所以保全证据《公证书》要获得诉讼中的证据效力必须通过法庭的质证程序确定其效力,你是否明白?

答:

问:

请把办证内容详谈?

答:

本公证员告知:

上述通知是由你亲自寄送,不是公证处为你寄送,公证处仅是对你的寄送行为进行现场证据保全,是记录你寄送的现场情况。

因此,寄送的地点、时间、收件人的姓名、地址都由你自己决定,并由你承担寄送错误的责任。

你是否明白?

答:

本公证员建议:

你邀请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到场见证,你是否明白?

答:

本公证员告知:

公证处不对你寄送通知的内容的合法性进行确认,通知的内容的真伪由你全权承担,若通知内容虚假给第三人(包括公证处)造成损失,你将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你是否明白?

答:

问:

对制作公证书的要求?

答:

问:

你向本处提交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答:

问:

上述所言是否属实,有无欺诈、受胁迫?

答:

问:

有无补充?

答:

 

 

公证书

()汀证内民字第号

申请人:

XX

法定代表人:

XX

委托代理人:

XX

公证事项:

保全行为

申请人XX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特委托XX向本公证处申请对其邮寄送达《XX》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公证处指派公证员XX、XX以及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XX于X年X月X日上午来到XX邮政支局,XX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送了上述《XX》,并取得了《国内邮件特快邮件详情单》(编号:

XX)、《福建省邮政特快邮件专用发票发票联》(号码:

XX)各壹张。

整个邮寄送达过程,见证人XX(男,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

XX)在场见证。

公证员XX现场制作《工作记录》壹份共壹页。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XX》、《国内邮件特快邮件详情单》(编号:

XX)、《福建省邮政特快邮件专用发票发票联》(号码:

XX)的复印件与原件内容相符;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工作记录》的复印件与原件内容相符,原件上的XX、XX的签名均属实。

附:

1、《XX》的复印件壹份共壹页;

2、《国内邮件特快邮件详情单》(编号:

XX)的复印件壹份共壹页;

3、《福建省邮政特快邮件专用发票发票联》(号码:

XX)的复印件共壹页;

4、《工作记录》复印件壹份共壹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XX公证处

公证员:

XX

X年X月X日

 

保全留置送达证据公证实务浅析

  刘疆

  本文试以金融机构《催收贷款通知书》保全留置送达证据公证(下称“送达公证”)为分析对象,探讨该类公证业务的风险及公证员在法律上如何应对的具体措施。

  一、风险分析

  办理送达公证对于申请人和公证处都存在极大的风险。

  

(一)申请人面临的风险

  对申请人(通常为银行或资产管理公司)来讲,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申请人可以留置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79条仅规定了法院可以留置送达,并没有规定银行等申请人可以留置送达,故即使送达公证无任何瑕疵,也难以保证一定能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

  

(二)公证处面临的风险

  对公证处来讲,送达公证存在以下几点风险:

  1、银行等申请人认为,办理了送达公证,就应起到中断时效的作用,如果因送达的时间、地点、接受人有误或法院以申请人留置送达没有法律依据为由拒绝采用公证书,都可能会导致银行向公证处索赔。

  2、公证处因不是强力机关,不能采用强制措施,故很难核实接收人的真实身份,甚至连法人的法定地址也不能保证核实准确。

而《民事诉讼法》第78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1条均规定送达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盖章,公证处难以核实认定接收人准确的身份,就不能保证所办理的送达公证在法律上会起到申请人所期待的作用。

  3、《民事诉讼法》第79条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2条均规定,留置送达应有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现场见证,即现场应有第三人在场,但因公证处不是强力机关,目前很难做到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场见证。

  4、同理,由于公证处不是强力机关,故现场拍照、录像、录音都可能会受到当事人的反对,甚至公证人员的人身也会受到威胁。

  5、制度上的缺陷。

为了确保保全证据公证的证据效力,现行法规要求有两名公证人员负责办理,但当公证处面对撤销公证书的诉讼时,公证员的证人身份转变为当事人,却没有人能替公证员的公证行为作证。

  二、公证受理应注意的问题

  

(一)必须认真核实申请人的身份证、工作证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存原件,身份证和工作证存复印件,复印件应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二)认真制作询问笔录,询问笔录应向申请人告知下列事项:

  1、《催收贷款通知书》是由申请人送达,不是公证处送达,公证处仅是对申请人的送达行为进行现场证据保全,是记录申请人送达的现场情况。

因此,送达的地点、时间、送达给何人接收都由申请人决定,并由申请人承担送达错误的责任。

  2、告知申请人公证处仅是保全证据,至于公证的证据能否中断诉讼时效,公证处不作任何承诺,因为法律目前赋予公证处的职权不足以使公证员能够准确无误地核实接收人的相关情况。

  3、告知申请人法律对平等地位的当事人之间的留置送达并没有具体规定,留置送达能否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是不确定的。

  4、告知申请人最好是送达给债务人本人(债务人是法人的应当送达给其法定代表人),送达给其他人能否起到中断时效的作用也是不确定的。

  5、告知申请人公证处以文字记录的方式保全证据有局限性,对接收现场的描述不如录音、录像、拍照准确,建议申请人对现场录音、录像或拍照,由公证处一并对其收集的证据办理保全公证(但公证员不负责进行录音、录像或拍照)。

  (三)要求申请人邀请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到现场见证,公证处应对见证人的身份证和工作证复印件存档,复印件应由见证人签字确认。

  三、公证现场应注意的问题

  

(一)应有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其中至少一名是公证员。

公证员应随身携带《公证员执业证》。

  

(二)认真核实送达给接收人的文书与公证处保存的文书是否一致,公证处保存的文书如为复印件,应由申请人签字确认并注明时间。

  (三)每件送达应制作一份现场笔录,不应将若干件送达合写在一份记录上,或以记录表格代替送达记录。

  (四)送达记录应在送达当时书写,不能事后补制作。

在现场的申请人、证人、公证人员均应在记录上签字。

  (五)注意相关旁证的收集,如送达时乘车的车票、停车及就餐凭证、司机的工作记录等。

  (六)要求申请人请接收人签字,不能因为有公证员在场就不要求接收人签字,如接收人拒绝签字,则如实加以记录。

  (七)尽可能在现场拍照,公证员和证人均应出现在照片中。

  (八)注意当事人在回执上的签字是否与身份证件一致。

  四、公证现场记录应注意的问题

  

(一)现场记录应先写明时间、送达地点、参加人、天气状况。

  

(二)送达现场建筑物的主要特征,送达的具体位置。

  (三)送达的过程,接收人的具体特征(可参照通缉令或寻人启示式的纯客观描写)。

  (四)被送达人是否接收。

  (五)送达人、证人、公证员应在记录上签字(不应事后再整理记录、补充签名)。

  (六)时间、姓名等切勿写错。

  五、公证书应注意的问题

  

(一)采用要素式公证书,“公证事项”一栏应写“保全送达证据”,不应写“公证送达”或“送达公证”。

  

(二)证词中应写明申请人的送达行为,然后再写明证人***在现场见证,最后写明公证员***和公证人员***对上述送达过程进行了保全证据,不能写成申请人与公证员一起送达,或与证人一起送达。

  (三)现场记录复印件应一并装订在公证书中。

  (四)公证书证词应与现场记录一致。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对直接送达的保全证据公证,也应参照上述意见办理,并注意在未核实相关身份证明前,只能证明为一个自称为***的人在《回执》上签名,不能证明该人在《回执》上签字。

如核实了相关身份证明,需注意签名与身份证明的签字应一致,且不能有错字或别字。

  

(二)邮寄送达公证的笔录应参照上述意见办理,但可不要求证人到场。

  七、附件

  附件一:

送达现场记录参考格式

  附件二:

公证书参考格式

  送达现场记录参考格式

  时间地点天气参加人(申请人、证人、公证员、公证人员)

  申请人***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与***年**月**日来到***路**号(系***大酒店东邻一幢蓝色五层楼房,门口有“***公司”的竖式门牌)二楼楼梯东侧,门口挂着“主任室”门牌的办公室内,将《催收贷款通知书》交给一名中年男子(该男子自称姓刘或申请人的代理人称该男子为刘主任,该男子身高约一米七左右,梳分头,戴眼镜,下巴有黑痣,带有青岛口音,穿白色衬衫、蓝色长裤)要求该男子在《回执》上签字,并将该《催收贷款通知书》转交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男子收下《催收贷款通知书》,口头同意将其转交给***,但拒绝在《回执》上签字。

整个送达过程,证人***始终在场,申请人的代理人***在送达过程中在公证员、证人面前进行了拍照。

  对于上述送达过程,公证员***与公证人员***在现场进行了保全证据,制作了本《现场笔录》一份。

  

  申请人(签名):

  证人(签名):

  公证人员(签名):

 

  公证书参考格式

  (****)*证民字第**号

  申请人***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与***年**月**日来到***路**号(系***大酒店东邻一幢蓝色五层楼房,门口有“**公司”的竖式门牌)二楼楼梯东侧,门口挂着“主任室”门牌的办公室内,将《催收贷款通知书》(下称“《通知书》”)交给一名中年男子(该男子自称姓刘或申请人称该男子为刘主任,该男子身高约一米七左右,梳分头,戴眼镜,下巴有黑痣,带有青岛口音,穿白色衬衫、蓝色长裤)要求该男子在《回执》上签字,并将该《通知书》转交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男子收下《通知书》,口头同意将其转交给***,但拒绝在《回执》上签字。

整个送达过程,证人***始终在场,申请人的代理人***在送达过程中在公证员、证人面前进行了拍照。

  对于上述送达过程,公证员***与公证人员***在现场进行了保全证据,制作了附于本公证书后面的《现场笔录》一份。

  根据上述事实,兹证明:

一、申请人***于***年**月**日将《通知书》送达到***路**号(门口挂有“***公司”的牌子)二楼楼梯东侧,门口挂有“主任室”门牌的办公室内,交给一自称姓刘(或申请人称其为刘主任)的男子,要求其转给***法定代表人***,并要求该男子在回执上签收,该男子口头同意将《催收贷款通知书》转交给***,但拒绝在《回执》上签收;

  二、与公证书相粘连的《现场笔录》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原件上申请人***、证人***和公证员***、公证人员***的签名均属实;

  三、与公证书相粘连的照片*张,均系在送达过程中在证人和公证员和证人面前拍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处

  

  公证员

  

  ****年*月**日

  =====================================

 

办理保全送达证据公证告知书

_______________(申请人姓名):

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将你申办保全送达证据公证的法律意义、法律后果以及相关的一些法律术语告知和解释如下:

1、“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2、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后,你与其他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于公证书涉及到的当事人之间,或者当事人与利害关系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的内容有争议的,你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公证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在申办公证的过程中,你主要享有以下权利:

(1)如果你认为承办公证员以及公证机构的其他参与办理该项公证的人员与你或你申办的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你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2)有权要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保守在办证过程中所知悉的秘密或隐私;

(3)你有权请求公证机构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

但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所需的时间除外;

(4)你在询问笔录上签字(捺指印)之前,你有权要求公证员修改询问笔录,并对笔录和笔录的修改之处签字(捺指印)确认;

(5)在办理公证过程中,你对办理公证的相关材料的内容和办理公证的法律意义、法律后果有不清楚之处,你有权要求公证员进行告知和解释;

(6)在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时,你有权申请减、免公证费;

(7)在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之前,你有权撤回公证申请;

(8)本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后,你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有权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本公证处提出复查。

复查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载明你认为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及其理由,提出撤销或者变更公证书的具体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因公证机构的过错给你造成损失的,你有权要求获得赔偿。

5、在申办公证的过程中,你应当承当以下义务:

(1)你有义务向公证机构做如实的陈述和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据。

如果你不能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据,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四十八条第(六)项的规定,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如果因为你所作的陈述不真实,或者提供的材料虚假,或者隐瞒、遗漏重要事实,公证机构有权拒绝出具公证书、或者撤销已经出具的公证书,并有权要求你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你有义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交纳公证费以及支付办证中发生的翻译费、副本费等费用。

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公证申请的,公证机构按规定收取手续费;因公证机构的责任不能出具公证书或撤销公证书的,预收或已收的公证费全部退还申请人;因公证机构和申请人双方的责任而撤销公证书的,按照责任的大小退还部分公证费;因申请人提供伪证及举证不实而不能出具公证书的,预收的公证费不予退还。

6、保全送达证据公证是指:

公证机构根据送达人的申请,派员对送达人的送达过程以文字记录的方式(必要时可以同时采用拍照、录音、录像方式)保全相关的证据。

7、在保全送达证据公证中,送达人是你单位指派的人员,送达的时间、地点、接收人和送达的内容均由你们决定,公证机构仅是证明送达人的送达行为,因此,如果送达的地点、时间和接收人发生错误,致使所办理的公证书不能发挥你们预期的作用,公证机构不承担责任。

8、在保全送达证据公证中公证机构仅是证明你们将所送达的文件送达到某地(某人),不证明你们所送达的文件的内容是真实的。

9、在保全送达证据公证中本处仅是证明你们将所送达的文件送达到某地(某人),公证机构不承诺(不保证)你们所送达的文件一定能够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或发挥你们所预期的其他效力。

10、如果你们采用的是邮寄送达,公证机构仅证明你们将所送达的文件交给邮递机构,不能证明受送达人已经收到该文件。

你们需要另行向邮递机构索取回执作为受送达人受到文件的证据。

11、公证机构仅是客观记录送达的过程,不对文书接收人员的身份和权限的真实性做出证明,但文书接收人员主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可以对对文书接收人身份和权限的真实性做出证明。

12、你们应保证公证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办公证员认为其安全受到威胁时,有权中止或终止公证,有关损失、责任由你们承担。

本处特别提示:

请认真阅读上述笔录与告知,如无疑义与异议请签名(捺指印)确认,你的签字将被视为你已经充分理解以上内容,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公证申请人(签字、捺指印):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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