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工程系教学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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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工程系教学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一、教学管理机构设置1

二、教学过程组织管理2

三、教学工作管理规定5

四、教学工作考核办法8

五、科研促进教学措施11

六、考试管理制度12

七、教材建设管理15

一、教学管理机构设置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切实保证课程的教学质量,经系讨论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以期对教学管理、教学实施、教学效果进行督促检查。

1、教学委员会

人员组成由系负责人、各教研室负责人

负责人:

系主任

成员:

系副主任、教学秘书、各教研室主任

主要工作:

(1)依照国家有关教学的若干规定及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制定教学有关管理方法。

(2)负责所开设的课程及所选用教材制订、审查。

(3)制订教学质量监督体系。

2、教学监督检查委员会

人员组成由系负责人、各教研室负责人

负责人:

系书记

成员:

系副主任、教学秘书、各教研室主任

主要工作:

(1)依照国家有关教学若干规定及办学指导思想制定的教学质量监督检查措施。

(2)定期对所开设的课程及主讲教师的教案进行检查并不定时的进行听课。

(3)解决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

3、各专业教学检查委员会

人员组成由系负责人、各教研室负责人

负责人:

教研室主任

成员:

系副主任、教学秘书、各教研室主任

主要工作:

日常教学评估

日常教学管理

定期进行教学检查,要求各教研室每周进行一次教学质量评估例会、每月召开

一次教学评估会议、学期末对教学进行整体总结。

召开学生座谈会

召开教师座谈会。

二、教学过程组织管理

为了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管理,逐步实现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素质,制定本规范。

一、备课

1、教师上课前必须认真备课,上课时应有讲稿或讲授提纲,熟练掌握讲授内容,并处理好理论课与实验课互为补充的关系。

2、教师备课要在深入钻研教材的基础上,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和专业特点,按照教学原则,结合学生实际,确定章节的重点和难点,提出保证重点,突破难点的方法,并合理选择教具、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合理设计教学程序及时间安排。

教学程序一般包括:

复习检查、引入新课、讲授新课、巩固知识、布置作业和介绍参考书等环节。

二、课堂讲授

1、课堂讲授是向学生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最基本的教学形式。

课堂讲授要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贯彻教书育人、理论联系实际、因材施教、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相结合等原则,努力做到科学性与思想性统一,反映科学技术新成就。

2、课堂讲授应采用启发式、讨论式和探究式的教学方法,着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课堂讲授应力求做到概念明确、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语言精炼、板书工整、教态自然。

4、准确、熟练地运用教具和多媒体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的直观性和可接受性。

5、任课教师要严格执行《课程表》安排的时间,按时上课和下课,不得随意自行调课、停课和擅自增减教学时数。

因故确需调课、停课或增减学时的,须经系主任同意,报教务处备案。

三、讨论课

1、讨论课是在教师指导下,通过典型例题分析,使学生加深理解,掌握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提高学生能力的教学形式。

2、各门课程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和学生实际,精选例题,确定讨论课的次数和内容,并列入教学进程表。

3、讨论课教师必须跟班听课,了解学生对课堂讲授内容的理解和掌握情况。

四、实践课

1、实践课是教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所占比例为总课时的1/3~1/2。

2、实践课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保证开出率100%。

3、实践教师要认真准备,并提前预做实践。

4、本科实践课必须有综合性和创新性实践。

五、辅导答疑

1、辅导答疑是优化教学全过程的一个环节,是课堂教学的一种辅助形式,也是贯彻因材施教原则,检查教学效果和解除学生疑难的重要措施之一。

2、教师应根据教学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辅导答疑工作。

并及时处理和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意见和要求。

3、辅导答疑应加强对学生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的辅导,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用科学的学习方法掌握知识。

4、对学生辅导答疑一般以个别辅导为主,特别是对基础较差的学生,要满腔热情地帮助他们分析原因,克服学习上的困难,如发现多数学生有共同的疑难问题,也可组织集体辅导。

六、教学周计划表

第一周:

1、教师报到,学生报到注册。

2、课表、开课计划表、教师任课表打印。

3、实践教学安排,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安排(每学年第二学期)。

第二周:

1、每位教师将假期中完成的本学期所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实训大纲,授课计划,教师任务书交教研室主任审核。

2、数据采集准备工作。

3、上学期期末试卷检查。

第三周:

1、讨论全系教学工作计划,各教研组工作计划。

2、秘书整理收集教学资料,教学文件,系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教学资料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培养方案,授课计划,教师任务书,课表,实验室课表。

3、教研室主任排实训课表。

第四周:

1、安排听课计划。

2、组织教学督导检查相关活动。

第八周:

1、期中教学调查,期中学生学习情况分析。

2、参加学校相关教学活动。

第十三周:

1、交期末考试题,教研室主任审查。

2、下学期课程安排。

3、填写教材表,填写安装软件表。

第十四周:

1、学年第二学期组织毕业答辩,毕业生实习设计成绩汇总,毕业论文存档。

2、期末教学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学生作业,实训报告等。

第十五周:

1、交听课记录。

2、期末监考安排。

第十六周:

1、阅卷登分。

2、教学工作总结。

3、假期工作安排。

第十七周:

1、课程设计。

2、教学工作总结。

3、科研工作部署。

三、教学工作管理规定

一、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一)教师的基本要求

1、贯彻和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崇高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情操。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愿意为党的教育事业,为社会主义培养合格人才而献身。

3、崇尚严谨、求实的学风,刻苦钻研,积极进取,勇于创造,不断提高学术水平。

4、认真研究教育科学,努力掌握教育规律,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5、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于律己。

(二)主讲教师的主要职责

1、负责编写或选用符合本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的高质量、有特色的教材、指导书及参考资料。

2、负责本课程主讲、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含实践报告)、考核等环节的组织实施与质量管理。

并指导、检查辅导教师备课、答疑等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

3、负责课堂纪律的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4、负责与系主任、辅导员、班主任交流教学信息,共同解决教学中的各种矛盾。

二、教师教学纪律

1、教师要服从系里的工作分配,服从教学安排,认真完成教学工作量。

2、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必须按时上下课,迟到或提前下课均视为教学事故,将通报批评。

教师要把握好教学的各环节,由于失职而造成的教学事故,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要追究责任。

3、执教期间,要坚守岗位,任何人不得随意停课、调课或自行找人代课(含指导),特殊情况(因病、因事请假等)必须离岗者,要事先申报,由主管副主任审批,超过三天者需经教务处批准,系办负责作好调课、补课的安排,并报教务处备案。

未经批准而停课者,按旷教事故处理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4、为了保证教学时数,在上课(包括自习)时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教务处商定,不得随意停课而进行其它活动,否则视为重大教学事故。

三、教师备课规范

1、备好课是讲好课的先决条件。

教师必须认真撰写教案,凡上课前没写好教案者,均作为严重教学事故处理。

2、教学大纲是教师备课的指导性文件,教师必须熟悉并参与制定教学大纲,掌握本学科教学目的、教材体系和基本内容,明确本学科教学法上的基本要求。

3、教材是教师备课的主要依据,教师必须认真钻研和掌握教材的全部内容及组织结构,分清重点章节和各章节的重点、难点。

4、要了解本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及先修课程的教学情况,处理好本课程与先修课、后续课之间的衔接。

5、要了解和研究学生的有关情况,合理组织教学内容,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力求做到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优化组合。

6、所有教案应当电子化,积极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在学校允许的条件下尽可能采用多媒体教学。

7、备课时经常要考虑学院的培养目标和教书育人。

四、教师讲课规范

1、教学思想: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积极主动地贯彻正确的教学思想。

①要将教书与育人相结合,注意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②要将教为主导与学为主体相结合,注重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③要将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相结合,注重加强基础和培育能力。

④要将课堂与课外相结合。

注重因材施教,分层指导。

2.教学内容: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始终注意把握好教学内容。

①要注重教学内容的科学性,理论要严谨,结构要合理,信息要准确;

②要注重教学内容的适用性,基本内容既符合教学大纲,又要考虑学生能否接受。

③要注重教学内容的时代性,教学要不断推陈出新。

3、教学方法: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适当选择和运用科学的教学方法。

①要全面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

②要采用精讲多练、突出重点的方法;

③要坚持向学生提问和让学生向教师提问的方法;

④要根据课程特点开展课堂讨论;

⑤要鼓励并指导学生对本学科的内容进行探索与研究;

4、授课教师应该随时掌握教学进度,施行教学进度应与《授课计划》保持一致,其速度的推迟与超前都只能限于一周。

5、重视培养学生正确的思维方法和运用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教学工作考核办法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提高教育质量是学校永恒的主题。

在教学工作中,教师是主导,起着关键作用。

为了加强对教学工作的有效管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结合音乐专业教学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对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评价的目的,在于推动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和质量的提高,全面了解教师的教学工作投入、工作实绩,为帮助教师正确认识自己的课堂教学水平,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准确的信息和依据。

二、考核评价原则

1、以考评为手段,促进教学工作规范,促进教学质量提高的原则。

2、条件、过程、效果相结合的原则。

在评价过程中,把教师的素质条件、教学过程、工作效果联系起来分析,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其进行全面评价。

3、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原则。

在考核评价过程中,按照考评标准,做到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尽可能地使考评标准趋于定量化,以提高考评结果的可靠性与可比性。

4、历时性评价原则。

对一位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考评要体现阶段性、长期性,点面结合,不能因一节课、一次课而轻率评议其工作实绩优劣。

三、考核评价的时间、范围、方法

1、考评工作每学年开展两次,一般在每学期末进行。

2、凡承担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均属于评价范围之内。

3、每学年专业教师要进行专业汇报,理论教师根据自己的课程公开说课。

4、考核加分项目:

在教学工作基本情况考核的基础上,学根据教师在考核年度内教学工作质量和成效进行加分,加分项目包括教师教学效果、教书育人情况和其他反映教学效果的项目等。

具体标准如下:

(1)教师获得教学成果奖励加分,具体标准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0分/项,二等奖5分/项;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4分/项,二等奖3分/项,三等奖2分/项;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3分/项,二等奖2分/项,三等奖1分/项。

(2)教师获得经学校认定的教研论文奖励加分,具体标准为国家级10分/篇;省级5分/篇。

(3)教师参加各类型比赛或指导学生参加比赛获奖,具体标准为国家级一等奖8分/项,二等奖6分/项,三等奖4分/项;省级一等奖5分/项,二等奖3分/项,三等奖2分/项。

5、考核减分项目:

在教学工作基本情况考核和教学工作加分的基础上,对部分情况进行减分,减分项目包括教师受教学纪律处理、教学效果差及其他应减分项目,具体包括:

(1)教师发生教学事故减分15分/次。

(2)教师在课程教学、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等专项检查存在严重问题减分,具体标准为5分/项。

(3)教师参加教研活动或相关会议,缺勤5分/次,请假3分/次。

四、考核评价方案结构

评价方案由4种指标体系构成,力求体现评价的全面性、客观性、科学性、可操作性。

1、学生评价,占总分50%

学生是教学工作的主体,学生的学习效果是教学质量评价的直接体现。

在评价过程中,由各课程授课全体学生参加评价。

同时给几个年级任课的教师,将分头评教。

2、教研室同行教师评价,占总分20%

各教研室主任应组织本教研室全体成员,对本教研室任课教师做出公正、客观的评价。

在评价过程中,每位成员都要以总结经验、找出差距、互相学习的态度,实事求是地评价。

3、系领导评价,各占总分20%

由系行政负责人组织本单位领导对本单位教师(包括兼职教师)的业务水平、教学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4、系督导委员会评价,占总分10%

系督导委员会对本单位教师(包括兼职教师)的业务水平、教学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五、考评等级标准

本学年度第一、二学期的两次评价综合统计的结果,即为该教师本学年教学工作考核成绩。

评价满意率在90%以上,则认定该教师教学工作为优;评价满意率在70-90%分之间则认定该教师教学工作为良;评价满意率在60—70%之间则认定该教师教学工作为合格;评价满意率在60%的认定该教师教学工作为差。

评价结果应载入教师业务档案备案。

注:

优秀比例不超过20%,择优选取。

六、评价结果的运用

1、参加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活动和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的教师,前一年评教成绩应居本单位参评教师的前15%之内。

2、考核评价成绩不满意率大于30%的教师,当年不得推荐晋升高一级职务。

3、连续2年评价成绩不满意率大于30%的教师调离教学工作岗位。

4、考评结果优秀的教师,优先进修学习。

五、科研促进教学措施

注重科研工作,科研成果有力地促进教学工作的开展。

围绕专业建设目标,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提高整体科研水平,在科研工作稳步进展的基础上,利用科研的影响力和创造力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形成科研促教学的可喜局面。

具体措施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我专业的教科研制度,规范管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科研工作,规范我专业的科研管理,每一课题的工作开展都要做到有计划、有活动、有记录、有反思、有总结;力所能及,提供一切便利条件,着力培养我专业的科研骨干,为他们提供理论的支撑,提供展示的舞台,进一步促进他们的成长,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

二、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促进教学科研有机结合

1、培训科研骨干,派员外出学习,与考核结果挂钩。

2、促进教师成长,聘请著名学者专家、教授来指导。

3、各教研室成员深入课堂,开展课程教学研究工作。

课后进行评课活动,深入剖析,引发教师的思考,引领教师逐渐学会把困难变做问题,把问题变成课题,提高教师的科研思考能力和实践能力。

三、探索教师培训形式,为教师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促进科研发展

教师队伍建设是我们赖以生存发展的保证,也是我专业教科研工作的有力保证,只有提升了教师的科研能力,才能促进我专业教学水平的提高。

1、促进教师自主学习。

2、开设专题培训课程,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3、开展教改论坛,深化我专业教研工作。

组织开展学科课改论坛,促进教师反思能力、辩才能力、理论水平的提高。

4、积极组织教学基本功比赛以及教学研究课,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

六、考试管理制度

课程考试是提高教学质量,检验教学效果,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环节。

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考试作弊现象是建设勤奋、严谨、求实、创新优良学风的重要条件,为此,我专业针对考试管理特作出以下规定:

一、考场规则

1、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按规定的座位就坐。

因特殊原因迟到时,应向监场教师申述理由,经允许后方可入场考试。

迟到10分钟后不得入场。

考试开始后20分钟内不准退场,考试过程中不交试卷不得离开考场,退场后不得重新入场。

若遇特殊情况须向监考老师说明,经同意后方可离开考场。

2、闭卷考试除允许带入的文具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3、学生在考试时,必须服从监考人员指挥,有问题举手向监考老师询问,不准大声喧哗,经监考老师允许后方可行动。

4、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独立答卷,未经批准,不得互换文具,考试中不得互相谈话、左顾右盼,不得有偷看、夹带、传、交换等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

5、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卷,交卷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或附近逗留。

监考教师催促仍不交卷者,监考老师棵声明不再收卷,该门课程考试按旷考论。

6、每个考场至少应有二人监考,考场学生较多者相应增加监考人员。

7、监考人员应忠于职守,严肃认真。

在整个考试时间内,监考人员不得作其他工作或中途离开考场;监考教师发现违纪、作弊者,应立即查清事实并上报系里和学校,不得隐瞒,不得私自处理。

8、监考教师除对试卷中字迹不清可以告诉学生外,对学生的其他提问一律不做答复,更不准对题意作任何暗示或启发。

二、考试违纪、作弊及严重作弊的区分

1、违纪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违纪:

⑴将不允许带入考场的书本、笔记本以及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书本内容材料带入考场,但开考前能主动交出。

⑵不按规定的座位号入座。

⑶不听从监考教师安排。

⑷不经监考教师允许向其他同学借文具、打招呼等。

⑸有作弊意图的其他违纪活动。

如发生下列情况属于严重违纪:

⑴带入考场书本、笔记本、小抄等,监考老师宣布答题后拒不交出者。

⑵考场上违纪经监考教师批评仍不悔改者

⑶以威胁性语言要求教师增加分数者。

2、作弊

⑴在考试期间交头接耳、偷看他人试卷。

⑵打暗号、做手势、做标记等。

⑶其他被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3、严重作弊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严重违纪:

⑴考前通过各种途径或方式窃知试题或答案内容者。

⑵考试当中传递纸条、交换试卷、抄袭他人试卷、抄袭课本、笔记本小抄者。

⑶考后通过不正当手段改动考试成绩者。

⑷在考试中让他人替考或替他人考试者。

三、考试违纪、作弊及严重作弊的处理规定

1、考试违纪、情节较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处分或严重警告处分,该科以零分记,不准正常补考。

2、作弊者给予记过处分,该科以零分记,不准正常补考。

3、严重作弊者,该科以零分记,毕业前不准补考,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4、凡在补考中作弊者,成绩以零分记,毕业前一律不给不靠机会,视作弊情节严重按严重作弊或按严重作弊处分。

四、阅卷管理

1、教师应本着对教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试题标准答案阅卷。

试卷应装订、密封,阅卷采取流水作业。

2、阅卷期间,学生不得进入阅卷现场,更不得以任何方式探询考试成绩。

3、阅卷结果的改动处,须有该题阅卷人与阅卷负责人共同签字。

4、试卷拆封后,一般不得再改动。

5、登统人员须严格准确地按试卷成绩登记,期末与期中、平时成绩折算,填写总成绩,标记出不及格者。

6、阅卷结束后,应把该科试卷以教学班为单位装订,交系里保管。

7、下学期开学后一周之内,各教研室公开上学期期末试卷,教师和学生均可到相应教研室查阅试卷的评分情况;补考结束后,补考试卷也要公开。

8、查阅过程中,如果确需变动成绩,须经该改动处的原阅卷人、系主任共同签字;如发现其他人有“迁就分”、“照顾分”,使本应不及格者因此及格,学生可随时举报,教研室主任与系主任共同负责处理。

其他情况,一般应尊重教师阅卷结果。

9、考试、阅卷、成绩登统后,课程组根据学生做答情况对本次考试的试卷进行客观的评价和分析,对以后的教学和考核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七、教材建设管理

为加强教材建设和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一、教材建设

教材建设是学科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充分利用我系的学科优势和人才优势,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作用,调动青年教师的积极性;主持、参与统编教材的编写,多出精品教材,使更多的精品教材进课堂。

1.编写教材的指导思想和范围

(1)由出版社出版公开发行的教材,应符合全国高校教学改革的总体趋势,符合学校相关规定。

(2)内部自编讲义的编写应采取适当控制,为我所需的原则。

有适用教材或相近教材可选时,尽量选用现有教材。

(3)编写内部自编讲义的范围为:

计划内现有课程无法在市场上购到适用的教材;在市场上无法买到的与教材配套使用的实验、实习指导、习题集、电子音像软件等。

二、教材选用

教材的选用要以“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指导思想,坚持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相统一的原则,选用高水平的优秀教材。

1.选用教材的基本要求

(1)应该大力提倡选用先进教材,积极选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规划教材,教务处指定优秀出版社教材。

(2)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选用所需教材,系部每年组织一次对选用教材的审定。

2.审定教材的使用

(1)必须使用学校最后审定教材,任何教师无权擅自更换教材。

(2)认真组织任课教师熟悉教材,认真备课。

(3)学术委员会要跟踪调查审定教材的使用效果,提出整改建议。

本办法有未尽事宜,将随时补充、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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