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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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ppt

2008-11-23,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小组指导老师:

陈振明,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单位:

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指导老师:

陈振明研究人员:

李昭昕、陈曦、黄萍、刘会芳,2008-11-23,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小组指导老师:

陈振明,小组成员及分工介绍,1、内容概述,2、研究主题,3、意义与不足,刘会芳,李昭昕,陈曦,黄萍,2、研究主题,2008-11-23,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小组指导老师:

陈振明,引言,社会性别理论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以后的西方女权运动,之后,这一概念引发的社会理论建设成为西方女性研究的一个重要理论成果,促进了学术领域的繁荣,引导了妇女运动的深入发展。

该理论也逐渐影响了公共管理学科的研究和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共管理学者把社会性别理论运用到了自己的研究中。

对公共管理而言,社会性别理论提供了新的方法论和观察视角,帮助和提醒人们在制定公共政策、从事公共管理活动中,引入社会性别意识,强调两性共同参与公共管理、共同发展,将正义、平等、公正的价值纳入到性别构成的现实实践中。

2008-11-23,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小组指导老师:

陈振明,一、内容概述,2008-11-23,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小组指导老师:

陈振明,

(一)基本释义,公共政策,1,社会性别,2,生理性别&社会性别,社会性别视角,为什么要将社会性别视角引入到公共政策研究中,2008-11-23,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小组指导老师:

陈振明,

(一)基本释义,政府及立法机构制定的对公众利益和公众行为的规制和分配措施,包括法律在内。

公共政策,2008-11-23,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小组指导老师:

陈振明,

(一)基本释义,社会性别,为什么要将社会性别视角引入到公共政策研究中来,2008-11-23,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小组指导老师:

陈振明,

(一)基本释义,2-1生理性别&社会性别,生理性别,社会性别,Sex:

指解剖学意义上的男女(第23对染色体),代表了我们与生俱来的自然属性。

Gender:

指由社会文化形成的对男女差异的理解,以及社会文化中形成的属于女性或男性的群体特征和行为方式。

如:

男儿有泪不轻弹、男主外女主内等传统观念中之于男、女的定位,2008-11-23,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小组指导老师:

陈振明,

(一)基本释义,2-2社会性别视角,涵义:

用社会性别的理念去观察和认识社会现象,如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和教育的现实,以最终实现性别公平。

特点:

截然不同于其他视角,是深刻认识社会、社会性别关系,认识性别歧视,分析性别盲点的钥匙,是其他视角所不能替代的。

2008-11-23,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小组指导老师:

陈振明,

(一)基本释义,2-3为什么要将社会性别视角引入到公共政策研究中来,一,二,我国目前的性别平等状况亟于改善的需要,社会性别制度是导致社会性别差异的根源,一、我国目前的性别平等状况亟于改善的需要,男性与女性在教育、就业和参政等方面进行比较,可见男女在公共资源、社会权利、社会资本等方面有明显的差别和不平等存在明显的不平等。

性别发展指数(GDI):

分别测定健康、知识、收入情况。

指数越接近1,男女平等就越接近,反之差距越大。

由表可见北欧各国较接近,中国在130个国家中排名71位。

性别权能指数(GED):

分别测定在就业、专业和管理岗位上的份额及议会席位上的份额。

国际社会规定的临界线是30%,中国总体落后于欧美,但高于其他亚洲国家,联合国计划开发署人力发展报告1995,设定的两项测定男女不平等的指标,

(一)国际指标对比:

(二)国内现状-以性别出生比失调为例,1980年以来性别比开始失调,出现遗弃女婴现象。

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在小于20岁的人口中,男性比女性多出2000余万人,平均每个年龄段,男比女多100多万人。

出生时的性别数量差距直接导致婚姻挤压,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显示,我国男女配偶间的年龄差距正以每年0.6岁的速度递增,反映了男子在同龄女性中难觅佳偶,便转向低龄女子。

婚姻挤压加剧了社会犯罪,拐卖妇女、买卖婚姻、卖淫嫖娼、性暴力、性犯罪等。

妇女问题,男性问题,社会问题,二、社会性别制度是导致社会性别差异的根源,社会性别制度:

一整套通过文化、政治和经济的作用,确定两性社会地位和社会角色的社会制度,男女平权制度以智能为主动力的时代,父系性别制度以体力为主动力的时代,母系性别制度生殖力时代,国,公,私,家,内,贵族男性,平民男性所有女性,女性,平民男性,政治决策、外交战争,家族家庭,生儿育女照顾家人,种地、读书做官、经商,外,父权制的基本框架,结论:

现存的社会性别差异都可以在传统的父权性别制度中找到解释,性别分工和父权家庭制度是男女两性社会性别差异的主要根源,要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就必须在政策上弱化和淡化这种传统的性别分工和父权家庭制度。

2008-11-23,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小组指导老师:

陈振明,

(二)研究热点,社会性别预算,1,社会性别意识主流化,2,社会性别分析方法,3,性别视角下公共政策的分类,4,

(二)研究热点,1-1定义:

即将性别意识引入社会发展及决策主流。

包含三层含义:

一、政府担负起促进妇女与社会协调发展的责任;二、政府与其他行动者应该推行一种积极的公共政策,把性别意识纳入所有政策和方案的主流;三、建立国家以及地方一级的性别平等机制,保证性别意识的政策切实得到实施和有效的监督。

1,社会性别意识主流化,1-2发展:

1995年北京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提出;1995年之后兴起成为国际社会的社会性别研究的思潮;2000年之后,我国一些学者开始提出并研究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公共决策主流;,1-3社会性别意识主流化的途径,

(二)研究热点,2-1定义:

也称之为“女性预算”、“性别敏感预算”或“实用性别预算分析”,是指从性别角度出发,评估政府的财政收入和支出对女性和男性、女童和男童产生的不同影响的手段和方法。

社会性别预算,2,避免两种误区:

一、性别预算不是将政府的预算资金在女性和男性、女童和男童之间平均分配,各占百分之五十,而是从性别角度评估政府的财政预算对女性和男性、女童和男童各种需要的满足程度。

二、性别预算也不是要建立单独的预算,解决妇女问题或者社会性别问题,而是确保政府预算在女性和男性、女童和男童之间公平分配,并且在资源匮乏的时候,可以确保有限的资源帮助那些最没有能力自我保障的人。

2-2、社会性别预算的作用,经济效率,性别平等,决策透明度,政治责任,将政府所做出的承诺和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联系起来使政府对妇女负责和确保政府实现自己在各大国际会议以及众多政策宣言中的承诺方面,是一项重要的工具,两性所处的经济和社会地位不尽相同,在性别中立的国家预算指导下的公共开支中的实际受益是不同的发现问题,从而重新确定性别平等的预算方案,并把它作为经济管理的一个目标或指标,调查显示,社会性别不平等会导致经济效率低下、人类进步缓慢而社会性别预算政策可以满足调和社会性别平等、人类发展和经济效率的各项目标,够让民间团体参与到政治和经济政策辩论这个领域,特别是经常被排斥在这种讨论之外的女性群体可促使预算制定过程公开化,增加预算决策的透明度,同时加强经济管理能力,2-3社会性别预算分析的框架,对于每一个选定的部门或项目,需要分析和考虑的是其计划和最后实现的投入(inputs)、活动(activities)、结果(outputs)和影响(impacts),2-4社会性别预算发展实例,2-5我国性别预算工作的现状,1995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成为承诺社会性别主流化的国家之一,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把“保障妇女平等分享经济资源的权利”列入总目标,2005年12月,全国首个公共预算基础知识参与式培训项目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举行,实践层面的社会性别预算在中国还是一个空白,

(二)研究热点,社会性别分析方法,3,3-1定义:

社会性别分析是从社会性别视角出发,解剖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家庭和社会等各个领域的男女不平现象,寻找深层次的原因,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最常见的是把社会性别分析运用于社会的发展,注重研究具体政策或项目对男女产生的不同影响,并致力于消除发展中的不平等和歧视。

3-2、社会性别分析框架,

(二)研究热点,性别视角下公共政策的分类,4,一、性别歧视政策,二、性别中性政策,三、性别保护不当政策,四、性别平等政策,五、社会性别意识政策,公共政策社会性别分类体系,一、性别歧视政策,一般体现在中观和微观政策层面。

是决策人把心理的不自觉的性别定势带入到决策中去,在实施中强化了对女性的性别歧视,或明知会损害女性的利益,但为了局部的、团体的利益而牺牲妇女益。

是决策人认同了社会性别的文化表意系统对女性的定位和歧视,而制订出强化社会性别差异的政策。

二、性别中性政策,一般是宏观政策,是决策人将社会性别隐形化了,将男女两性假定为“无差别”的群体,是中性的人,而没有考虑人的性别差异以及由此而带来的女性的种种不利的现实条件,不仅在制定政策时女性的“起点低”被忽略了,而且在实施政策时给女性带来的“结果差”也被设定在考虑之外。

例如:

1995年农业部制定的土地政策:

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1998年农业部提出延长农村家庭土地承包期到30年。

三、性别保护不当政策,在宏观和微观政策中都有体现,是决策人认识到了妇女与男子在生理上和历史上造成的差异,认为需要对妇女实施保护,但却没有认识到妇女的真正需求,没有站在妇女的立场上来决策,反而对妇女实施了有不利影响的保护。

一是过度保护。

把妇女假定为能力差、易受伤害的需保护的对象,或是社会实际发生变化了,对妇女的一些保护已成了限制,但还没有变更。

二是保护的措施不当,反而使女性处于更不利的处境。

例如:

1988年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

“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这一政策只把生孩子的责任归为女性单位,导致单位从自身微观利益出发不愿接收女性,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女性就业难问题。

四、性别平等政策,是在宏观政策上规定了“男女平等”,中国采纳的就是男女平等的立法及政策模式,这是我们公共政策的优越所在。

但在性别平等宏观政策的贯彻实施中,产生了一些认识上的问题,误认为平等就是绝对相等,抹杀了男女两性存在的生理差异和社会差异,以男性作为参照物来要求女性。

五、社会性别意识政策,是决策人敏锐地认识到传统社会性别结构产生的性别差异,在政策制定中,不仅以对女性因历史造成的不利条件的弥补和对女性的保护为现实目的,而且以消除传统的社会性别结构来改变社会秩序、实现两性和谐均衡发展为长远目标。

例如:

瑞典和英国等国家通过立法和政策推进男女家务劳动角色的改变。

瑞典法律规定了父亲的“育儿假”。

在孩子016个月时,父母任何一方都可以休假照顾婴儿;小孩12岁之前,父母每年有7天假期照顾生病的孩子,假期补助是工资的80%。

1994年政府又增加了1个月的父亲假,要求所有父亲在孩子出生16个月中必须休假一个月,否则将取消一个月的补助。

2002年,父亲假又增加了一个月。

(良性效应男性、女性、社会),三、研究主题,在我国,公共政策和社会性别相结合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主要分为三个研究方向,:

1、决策层中的社会性别问题,

(1)决策层意识上决策者社会性别意识薄弱,更多的关注经济的增长,而忽视妇女的发展;,1,未将男女平等这一基本国策的实施看作是全方位的政府行为,而仅看作是单一部门(妇联)的职责;,2,在政策制定时缺乏对性别平等的考量。

3,

(2)决策层构成上女性并未进入主流,第一,从数量来看,女性比例极低;在中国,由于历史条件和社会制度与西方世界的不同,中国的妇女运动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与中国革命进程一脉相承的,在革命过程中和革命成功后,中国共产党人一直将男女平等作为自己的政治目标之一,采取了具有首创性的设置妇女参政比例的措施,促进妇女进入参政领域,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但是,女性在决策层的缺席状况并未根本改变。

(历史原因),第二,从影响力来看,决策群中女性的总体比例均为10%以下,且绝大多数是处于决策边缘的副职,在正职领导岗位上的女性不到1%,代表女性利益的声音微弱容易被忽视。

根据联合国的有关研究,任何一个群体的代表在决策层达到30%以上的比例,才可能对公共政策产生实际影响力,我们的国家显然远远达不到这一比例.另外,中国的女性公务员大多负责诸如教育、卫生、环境、保护妇女/儿童/残疾人的权利,以及社会福利等社会性的工作,而男性公务员则主导着权力更大、资金更雄厚的部门,诸如国家安全、金融、建筑、能源、水利和对外关系等。

2008-11-23,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小组指导老师:

陈振明,1、第一,女性群体利益被边缘化,“女性利益代言人的缺席”导致女性群体的要求和声音难以在决策层表达出来使得女性群体的合法利益整体上被遗忘、被忽略,本该获益的弱势群体进一步被排斥在公共政策的考虑之外。

2、第二,女性的真正意愿被歪曲、被误解。

女性的真正利益没有渠道反馈到决策层,而男性决策者往往站在男性的角度去思考,把他们的意愿固定化为政策,不仅没有真正保护女性的利益,反而引发了许多新的对女性不利的影响。

(3)由此导致的不良后果,2008-11-23,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小组指导老师:

陈振明,2、公共政策内部层次间的社会性别问题,指导,反馈,1)从上到下的政策落实中,“男女平等”的元政策贯彻不力。

作为元政策有“男女平等是一项基本国策”的体现,专门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对于妇女政治、经济、文化、家庭等各个方面权利作了明确的规定,而在具体政策、微观政策之中却经常得不到体现和贯彻,反而体现出与元政策相抵触的传统的性别歧视观念。

这类具体的政策往往与资源分配以及人事安排紧密相关,比如招生、招工、招干,房屋、土地等资源分配。

这些具体政策或者体现在政策文本上,或者干脆不变成文本文字,但在实际操作中实施。

而且,它的政策覆盖领域非常广泛,不仅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也有工厂和农村。

在都市和教育程度较高的地区,性别歧视政策表现比较隐蔽。

越是在落后地区、越是在农村,性别歧视的规定越是表现的赤裸裸(李慧英,2002年)。

2)从下到上和平行方向上,元政策中存在性别的隐形化。

微观政策的具体化和操作化使之直接与各种男女发生联系,而上升到宏观政策由于其概括性和原则性,可能由于概括而略去。

总之,体现社会性别视角的公共政策在各个层次和领域相脱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在现实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中缺乏体现。

2008-11-23,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小组指导老师:

陈振明,

(二)具体公共政策的社会性别研究,2008-11-23,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小组指导老师:

陈振明,

(二)具体公共政策的社会性别研究,1、教育问题国内主要研究热点:

女性在教育中所受到的性别歧视,1,女性教育与女性就业的关系,2,性别角色定位对教育的消极影响,3,2008-11-23,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小组指导老师:

陈振明,元政策指向性别平等,中国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并对违反这一原则的行为作出了相应的惩罚规定,“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权利”,“公民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在入学政策上存在着性别歧视,在职称结构和职务结构上存在着性别不平衡,在女性所学的专业上存在着性别隔离,在妇女参与高等教育中存在着歧视,Text,Text,Text,Text,教育中的性别歧视,第一,从教育政策的本身看,具体的教育政策存在着性别歧视。

二是教育政策是否体现性别公平,还与其他社会政策的性别公平密切相关。

例如就业政策、退休政策和生育福利政策等。

在劳动力市场上,就业中对女性的歧视将导致女大学生(研究生)分配难,高等学校中男女生不同的分配情况,在不同程度上将影响高等学校的社会声誉,自然也会影响高等学校的录取政策在性别方面的偏向。

一是取决于教育政策中社会公平的取向,这些取向包括城乡、地域、阶层、年龄、性别等。

在中国,某些教育政策在某一时期为了某种利益会更多地使某一群体受益。

例如,当前中国的高考录取政策,大城市和高等学校集中的地方,考生上大学相对来说比较容易.而农村边远地区在教育资源稀缺的情况下,如果政策不予以特殊扶持,性别分工和性别文化自然会更多地选择男孩子去享受教育资源,尽管并没有明显的性别政策体现其中。

从以上这些具体的教育政策中可以看到,女性是否在教育政策中受益或受到性别歧视,2008-11-23,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小组指导老师:

陈振明,第二,从教育政策的实施看,中国的教育政策在实践层面上存在一定的性别偏差。

首先,教育政策的公平性缺乏充足的实施和保障条件。

以贫困地区女童教育为例,她们在教育权利享有方面面临着多重不利处境,尽管有法律和政策规定了女童的教育权利,政府和社会也投入了一定的资金帮助和扶持贫困地区的女童教育,但是,中国农村女性总体教育水平仍然比较低,还缺乏切实可行的措施和资源解决这一问题。

其次,教育政策强制性减弱使得关于性别公平的政策得不到有效执行。

由于教育法律的性别平等内容比较原则,缺乏程序性的配套法规,所以在实践中,仍然难以发挥作用。

另一方面,在经济结构调整以及政府职能的变革中,国家所能动员的政治力量和社会资源力度和方式也有所变化。

例如,对高等教育的发展只能进行政策性指导和调控,不能直接计划和干预。

这些也导致教育政策强制性减弱。

2008-11-23,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小组指导老师:

陈振明,审视、清理和修订现行教育政策和法规,使各项性别平等法律和政策具体化,建立性别平等指标监控系统,让更多的妇女参与教育决策,国家强力推行性别公平的教育政策,如何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教育政策,2008-11-23,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小组指导老师:

陈振明,2、就业问题,国内已有研究:

经济学(女性对就业类型的选择),2008-11-23,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小组指导老师:

陈振明,已有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2008-11-23,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小组指导老师:

陈振明,女性就业的基本情况与存在问题,1、基本状况:

妇女就业总量(规模增长)、职业结构(体力型和非管理类)、身份构成(私营、个体占多数)、受教育程度构成(低于男性)2、存在问题:

就业性别歧视导致了就业机会不平等、行业间的性别隔离、非正规就业的负面影响、失业压力重、男女不同年龄退休的负面影响3、职业性别隔离:

它是性别歧视最突出、最根本的表现,它直接导致了女性就业空间狭窄以及职业发展受阻,当女性的职业都受限于技术水平和层级较低的领域时,两性的工资差距也进一步拉大了。

职业性别隔离有水平隔离和垂直隔离两类。

水平隔离是指女性从业人员中超过50%及以上的工作类型,这些工作类型以简单工作为主;垂直隔离是指女性的工作集中在没有多少权力和提升机会的工作上,男性则集中在拥有更多权力和影响力的工作岗位。

2008-11-23,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小组指导老师:

陈振明,职业性别隔离的影响因素分析:

社会层面:

性别刻板印象及社会支持系统的缺失,就业市场层面:

信息,政策层面:

不合理的就业政策,职业性别隔离,2008-11-23,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小组指导老师:

陈振明,国家对退休年龄的规定是男性60岁,女性55岁,这一政策无论是对女性的职业发展还是经济利益都是一种损害,从制度上造成了职业性别隔离。

此外,一些向女性倾斜的就业政策也常常因制定和执行上的曲解不仅不能保护女性职业发展,反而加剧了职业性别隔离。

以女公务员职业发展为例,按一定比例保障女性参与政治和管理的倾斜政策已经存在很久,但这一政策往往被视为是对女性的照顾和优待,这种观念加深了社会甚至是女性自身对晋升管理层、进入领导岗位的能力或者可能性的怀疑,更强化了“领导就是男性”的社会心理。

从这一政策的执行上也会出现错位现象。

如一些地方政府在配备领导班子时规定一个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但在执行中却会变成只有一名女性。

1)从公共就业政策来看。

2008-11-23,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小组指导老师:

陈振明,对于性别的刻板印象会导致用人单位倾向于认为女性与男性想比是缺乏抱负、魄力和能力的。

充满偏见的观念导致女性难以获得晋升机会。

几乎在各个领域中都存在这样的现象:

组织中层级越高的部门女性比例越少。

2)从组织内部的用人政策来看。

2008-11-23,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小组指导老师:

陈振明,从男性的角度看女性就业,就业性别歧视对男性,同样也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男性不仅要扮演家庭需求供应者的角色,还要承担其他社会角色所要求的责任,双重的压力将令他们感到不堪重负。

2008-11-23,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小组指导老师:

陈振明,从政策层面思考解决途径,完善女性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不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就业政策进行修正,消除教育投资中的性别歧视,消除职业性别隔离,鼓励用人单位承担促进职业性别平等的社会职责,建立性别平等评价指标,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2008-11-23,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小组指导老师:

陈振明,三、土地政策,2008-11-23,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小组指导老师:

陈振明,农村妇女土地问题的国内研究现状,2008-11-23,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小组指导老师:

陈振明,

(一)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离婚时“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土地承包法: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力。

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

“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力,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利。

”,2008-11-23,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小组指导老师:

陈振明,

(二)相关政策:

关于建立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的意见-2001妇联,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200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切实提高对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重要性的认识;在农村土地承包中,必须贯彻男女平等原则,不允许对妇女有任何歧视;要解决好出嫁女的土地承包问题;要处理好离婚或丧偶妇女土地承包问题;有关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对侵害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案件,应当依法及时受理;要认真落实党的农村政策,自觉维护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

我国农村的土地制度:

所有权集体承包经营权农民,1983年第一轮土地承包制:

五年不变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制:

三十年不变,核心:

家庭承包经营,2008-11-23,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小组指导老师:

陈振明,我国家庭结构与土地承包权的关系,父权文化,土地:

不可移动性,女性迁移率高于男性,“男娶女嫁”“从夫居”,承包期限五年不变或三十年不变,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相对男性而言具有更高的不确定性和易丧失性,2008-11-23,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小组指导老师:

陈振明,(三)目前土地政策下存在的问题,一、过于原则化,缺乏可操作性-有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但没有制定具体配套措施来保障妇女的土地权益。

二、过于理想化,忽视了我国家庭结构等社会因素-现行土地政策以“户”为承包权主体,而非以家庭成员为主体,看似男女平等,却忽视了中国农村男性为主导的家庭结构特点。

现行法规存在较大漏洞,在土地政策执行的过程中往往成为发包方侵占妇女权益的依据,在全国范围妇女参政率低的大环境下,缺少为维护妇女土地权益设身处地着想并积极改善其现有处境的决策者,农村中往往以村规民约的形式,制定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土政策”,直接剥夺妇女的土地,2008-11-23,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研究小组指导老师:

陈振明,“测婚测嫁”-对未婚女性权益的侵害,土地承包年不变政策出台后,一些地方制定相应的承包方案:

江浙、湖南等地以减少调整为名,实行“测婚测嫁”的办法,即以一个假定的结婚年龄线来作为测算未婚男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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