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水化学药剂技术规格书2016.6Word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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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生产水,生产水水质见下表。
旁滤水量最大为540m3/h。
设计正常系统排污量为27m3/h,系统容积约3420m3。
2.2.2第二循环水系统
供给甲醇合成压缩、甲醇合成、甲醇精馏、氨合成气压缩、尿素合成与回收、氨合成、变换、低温甲醇洗、液氮洗、二氧化碳压缩的循环水用水。
循环水量正常24888m3/h,最大为28305m3/h。
循环水系统设计能力为30000m3/h。
循环水补水量正常为560m3/h。
旁滤水量最大为1420m3/h。
设计正常系统排污量为72m3/h。
系统容积约6000m3。
2.3一、二循通用设计参数
浓缩倍数:
4-6
循环水给水温度:
≤28℃
循环水回水温度:
≤40℃
循环水系统余氯:
0.2~1.0mg/l
循环水系统中微生物控制指标:
异养菌总数不大于1x105个/ml
生物粘泥量不大于3ml/m3
换热器参数要求:
污垢热阻值:
小于3.44x10-4m2.℃/W
碳钢管壁年腐蚀率:
小于0.075mm/a
不锈钢管壁年腐蚀率:
小于0.005mm/a
设备粘附速率:
小于15mg/cm2.月
换热器的材质:
碳钢、不锈钢。
其他指标按《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50050-2007执行。
同时水处理药剂也应符合GB或其它行业的最新标准。
2.4附新鲜来水的水质主要指标:
(2016年6月1日取样分析结果)
序号
分析项目
单位
分析结果
1
浊度
NTU
4.19
2
PH
7.48
3
电导率
us/cm
402
4
总碱度
mg/l
85
5
Ca2+
50.1
6
Fe3+
0.057
7
Cl-
14.32
8
总硬度
130
2.5循环冷却水的水质指标:
(参照《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50050-2007,并见注*)
项目
要求和使用条件
许用值
mg/L
≤20
pH值
根据药剂配方的控制条件确定
8.0-8.5
Ca2+硬度+甲基橙碱度
<1100
总Fe
<0.5
Al3+
Cu2+
<0.1
不锈钢管程设备
≤200
SO42-
[SO42-]+[Cl-]之和
≤1500
对系统中混凝土材质要求
按现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94的规定执行
9
硅酸
以SiO2计
并要求[Mg2+]×
[SiO2]
≤175
10
游离余氯
回水总管处
0.2~1.0
11
石油类
执行非炼油化工及石油企业
<5
12
污垢热阻
m2k/W
1.72×
10-4-3.44×
10-4
13
异氧菌数
个/ml
<100000
14
腐蚀率
mm/a
碳钢<
0.075mm/a
不锈钢<
0.005mm/a
*注:
本系统为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水质指标应根据换热器设备的结构形式、材料、工况条件、污垢热阻值、腐蚀率以及所采用的水处理配方需经试验确定。
3有关说明及技术要求
3.1本次针对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循环水系统Ⅰ、循环水系统Ⅱ水处理化学药剂进行招标。
投标人负责提供水处理方案的设计、相关药剂的供货及整个系统的运行服务。
3.2循环水系统水质控制要求。
根据补充水质情况(投标人可事先现场取样检测),制定浓缩倍数控制在4.0-6.0倍的水处理技术方案,包括缓蚀阻垢和杀菌灭藻两个方面,氧化性杀菌灭藻包括至少两种以上药剂方案,投标人在此基础上报出一年的水处理费用总价。
水处理方案中除浓硫酸由招标人提供,其他药剂均由投标人进行供货,招标人不单独进行采购。
3.3目前我公司循环水系统招标要求使用的氧化性杀菌剂为二氧化氯,并要求投标人供应含溴类氧化性杀菌剂的比例不小于20%,在此前提下具体比例由各个厂家根据加药方案确定。
3.4投标文件中应包含正常运行方案。
运行方案应包括药剂的投加、控制方案,微生物的控制方案,物料泄漏控制方案,水质监测指标及控制措施,本系统控制的关键点和难点,投标方处理类似系统的经验、技术服务优势,以及换热器渗漏责任的判定标准、赔偿承诺等。
3.5循环冷却水系统水处理采用的氧化性杀菌剂、非氧化性杀菌灭藻药剂应执行最新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同时要求杀菌灭藻处理后指标不低于国家标准。
1循循环水系统因有空分装置用水,禁止使用产生泡沫的杀菌剂。
3.6投标方应充分考虑药剂的兼容性,提出准确的技术数据说明;
保证药剂供应及时,药剂性能稳定,不能缺货影响招标方生产运行。
3.7投标方应严格控制正常运行期间的水质处理费用在合同价之内,对运行期间的水质处理效果和水处理费用负全部责任;
3.8系统COD泄漏情况下,系统浓缩倍数控制如下:
(1)COD:
100~150PPm,浓缩倍数控制在3.5~4.5;
(2)COD:
150~200PPm,浓缩倍数控制大于3.0;
3.9药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或企标(但企标不能低于国家现行标准),药剂质保期和保存环境满足招标方的现场实际情况。
3.10循环水常规水质分析由投标方负责,招标方在循环水正常运行期间进行日常的水质监督,数据资源可以与投标方共享,但没有义务对投标方负责,招标方有权对系统正常水处理效果进行考核、评价,并保留对投标方的最终裁决权。
4.标准规范
GB/T601 化学试剂 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603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1250权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方法
GB/T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6682 分析实验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HG/T2498化学工业标准
GB/T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HG/T3778冷却水系统化学清洗、预膜处理技术规则
GB50050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
不限于所列标准且以最新版本为准。
5.效果要求
5.1水处理效果要求
投标方在为循环水系统实施水处理后,水处理效果应满足以下技术指标:
指标
控制值
节水减排效果
浓缩倍数
4-6合格率100%
缓蚀效果
碳钢腐蚀速率
≤0.075mm/a,无明显孔蚀现象
铜及铜合金腐蚀速率
≤0.005mm/a,无明显孔蚀现象
不锈钢腐蚀速率
阻垢效果
≤3.44×
10m﹒k/w
黏附速率
≤15m.c.m
杀菌效果
异养菌总数
1×
105个/ml
生物粘泥量
≤4.0mL/m3
清洗预膜效果
清洗效果
碳钢≤3.0g/m2·
h
铜、不锈钢≤0.5g/m2·
预膜效果
硫酸铜滴定实验时间≥12s
在循环水系统正常运行期间,要求机力塔填料无挂塔、塔壁无藻类滋长、系统换热器表面等清洁无污垢和粘泥,用户使用效果良好。
5.2产品质量要求
投标方为招标方循环水系统处理过程中采用的缓蚀阻垢剂和杀菌灭藻剂均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每批产品均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和分析化验结果报告单。
每批水处理药剂进行缓蚀阻垢、及耐氯性试验,所得结果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5.3环保技术要求
投标方在对循环水系统进行水处理的过程中,所有使用的化学药剂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水处理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有害化学药剂,优先使用无磷配方或低磷配方,并适合招标方循环水水质及污水综合排放一类标准要求,不能造成环境污染。
循环水系统清洗、预膜排污水、日常排污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类标准,因投标方私自排放造成招标方环保超标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5.4加药系统和控制系统要求
5.4.1投标方根据系统运行需要,保证加药泵的正常运行,一旦招标方判定加药泵满足不了正常运行的需要,由投标方及时进行检修或更换新泵。
5.4.2加药装置及附属管件(含在线分析仪表)等招标方初次交付投标方完好,在合同期间正常运行损坏及损耗所需材料及维护由投标方负责。
当合同期满,投标方应保证加药装置完好交付于招标方。
5.5水处理方案考核、验收。
系统清洗效果的检验以末端管道实际检测为准,按照HG/T3778最新标准验收。
5.6周期性验收考核。
在循环水系统正常运行后,以测试管数据为准,挂片数据为参考(现场监测换热器水流速0.8~1.0m/s,进出口水温差10℃±
1.0℃),每月取管一次,试片每月取片一次的情况下进行考核,要求达到本技术规格书效果要求中4.1条的内容。
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
5.7年度验收考核:
5.7.1年度应达到或优于周期性验收指标。
5.7.2在系统出现泄漏或其它原因非正常运行时,控制指标数据在恢复正常期之前,双方协商约定考核指标。
5.7.3水冷设备结垢腐蚀的最终检验,以工艺装置水冷器的实际检测为准。
以监测换热器试管、试片监测数据为参考。
5.8投标方在对招标方循环水系统进行水处理的过程中,所有使用的化学药剂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水处理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有害化学药剂,必须保证处理后循环水的排污水符合国家一级污水排放的标准。
5.9循环水系统正常运行过程中机力塔和换热器表面清洁,无污垢和粘泥存在,清洗效果应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投标方不得因水质波动对招标方生产系统或换热器造成损坏。
6.工作范围及供货范围
6.1工作范围
投标方全面负责两套循环水系统水处理的运行和管理,负责水质分析、监测试验,负责水处理药剂收发、贮存管理,负责药品投加和加药设备维护保养,系统清洗、预膜工作,循环水运行控制等工作。
6.1.1负责化学药剂的制造、运输、装卸,现场的药剂管理、计划、接收和使用;
6.1.2负责现场加药设备的运行维护和备件的定期更换,保障在线数据的准确性,确保水处理效果实现。
6.1.3负责每班对水质进行分析并及时调整药剂配方,以适应水质变化的需要。
6.1.4投标方需派技术人员常驻招标方现场进行水处理技术服务;
负责协调解决现场出现的各种问题,负责水质分析和所有药剂投加、加药装置维护,满足水处理性能考核要求。
6.1.5循环水系统的清洗、预膜实施。
6.1.6循环水系统应急及泄漏处理。
6.1.7制定详细的循环水处理操作守则和实施方案细则,以指导水处理的实施;
提供水处理监测分析方法的国家标准及相关人员的操作培训;
6.1.8投标方交付的产品包装符合国家标准中关于包装、储运标准的规定及货物承运管理部门的规定。
投标方提供的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及防止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并回收包装。
6.2供货范围
供货范围:
两套循环冷却水系统一年(热态)正常生产运行所需的水质稳定剂(缓蚀阻垢剂、分散剂)、全自动高纯型二氧化氯发生器设备一套及所需药品(盐酸及亚氯酸钠)和非氧化性杀菌剂,粘泥剥离剂以及两套循环水系统各一次清洗预膜所需的粘泥剥离剂、消泡剂、化学清洗和预膜药剂,为保证系统运行所需的技术服务(现场日常加药、日常水质分析)等。
全自动高纯型二氧化氯发生器成套设备投标方需在定标后两星期内供货并现场安装调试合格,安装所需的各种材料如:
电缆、管道、管件、阀门等物资,投标方自行提供。
招标方只负责提供电源及水源。
备注:
循环水处理所需的浓硫酸招标方供货。
投标方提供药剂数量明细
药剂名称
规格
参考数量
(一年)
厂家提供数量
备注
缓蚀阻垢剂
25Kg/桶
70吨
分散剂
10吨
非氧化性杀菌剂
16吨
粘泥剥离剂
15吨
除油剂
1吨
消泡剂
氧化性杀菌剂(含溴)
亚氯酸钠
有效成分≥80%
35吨
盐酸
≥31%
25吨
以上表格中的用药量要满足一整年生产工艺指标需要,不足部分投标方要免费补足。
每月费用按招标方统计的实际药剂用量,超量不加价,减量按实际发生量的相应费用结算。
投标方提供技术服务,提供所需分析仪器和试剂,完善提供现场所需的加药设备。
6.3全自动高纯型二氧化氯发生器成套装置具体要求。
6.3.1全自动高纯型二氧化氯发生器应选用3000g/h以上产品。
6.3.2产品标准:
《化学法二氧化氯消毒剂发生器》HJ/T272-2006
6.3.3基本要求
1)发生器的设计及电器设计应符合GB/T4064和GB5083或相应的国际标准和国际组织认可的标准要求。
2)发生器采用的PVC材料应符合GB4219和QB/T3802或相应的国际标准和国际组织认可的标准要求。
3)发生器的制造应符合JB2932或相应的国际标准和国际组织认可的标准的规定。
4)发生器的反应系统应设置安全防爆装置。
5)各管道应无泄漏现象。
6)原料液输送应有联动装置。
7)发生器运行时所用原料盐酸、亚氯酸钠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
6.3.4技术要求
1)发生器的二氧化氯产量应不低于额定值;
2)发生器产生的消毒剂溶液中,二氧化氯(以有效氯计)占总有效氯的质量百分数不小于95%;
3)主要原料如亚氯酸钠的转化率不低于80%。
4)在正常工况下,发生器的使用寿命不小于5年,年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不少于8000h。
5)发生器在正常工况下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发生器在室内使用时,室内环境中氯气浓度应符合HJ/T30的规定,其最高允许浓度应小于1mg/m。
7.技术资料
7.1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药剂说明书、操作手册等,并满足招标方对本项目试、开车的要求,如果招标方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认为不能满足需要时,招标方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方应免费、及时提供所需的补充技术资料。
7.2投标方提交的技术文件资料的范围应满足如下要求(但不限于此):
7.2.1药剂出厂检验合格证。
7.2.2药剂的静态试验、动态模拟试验报告及主要成分检测报告。
7.2.3产品技术说明书及操作手册。
7.2.4分析检验方法及应急措施
7.2.5药剂的化学品申报、安全使用、管理的相关文件和证明。
7.2.6MSDS管理,制作相应种类药剂标识牌标示在招标方现场。
7.3循环水化学清洗、预膜方案及总结和循环水冷态运行处理方案及总结。
7.4循环水正常运行处理方案、相关数据报告以及年汇报总结。
7.5每周一份现场水质分析及报告、每月一次的补水分析及报告,每季度一次挂片与垢样监测分析、垢层与腐蚀产物分析和微生物分析。
每月20日-22日之间提供月度总结服务报告,对本月的药剂用量和用药效果进行评定,对下个月的运行提出建议。
每周要给招标方提供运行报告,每周要对现场服务不低于2次,每周取至少两次水样在招标方厂区外检测,以用于和招标方现场的数据进行比较(数据体现在每周运行报告和月度总结服务报告内)。
7.6循环水系统应急及泄漏处理方案。
7.7提供的技术资料为中文。
8.质量保证
8.1投标方应在合同生效后根据需求向招标方提供与合同药剂有关的性能验收试验标准。
8.2投标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并接受和配合招标方相关人员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
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药剂须签发原产工厂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8.3招标方有权在合同执行期间内的任何时候,对药剂的质量管理情况,包括药剂检验的记录进行检查。
药剂在使用期间,如发现药剂质量问题,投标方应无条件地更换药剂。
8.4一旦使用投标方药剂,发现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招标方有权追究投标方责任。
9.技术服务
9.1投标方提供无偿技术服务,提供国内外最新水处理动态和相关资料,分享新技术。
9.2对于循环水处理的控制,投标方要有预见性,因投标方责任出现水质指标波动或造成换热器结垢或腐蚀,由投标方承担责任。
9.3投标方在负责从事循环水系统的处理过程中,应免费提供循环水系统增值技术服务,并保证每月5号前提供上月循环水水质报告,确保循环水水质和水处理效果。
9.4投标方对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在招标方现场服务,应服从招标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按要求穿戴好劳保用品,否则招标方有权按照招标方管理制度进行必要的处罚。
9.5投标方有责任对所供药剂的模拟试验技术报告、运行方案、检验方法等内容作详尽解释,回答和解决招标方提出的涉及所供药剂的有关问题。
9.6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每日定期进行现场巡检,对循环水操作的方案根据系统实际情况和需要及时进行调整,按计划投加杀菌药剂,并按照招标方要求履行回访程序。
9.7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应具有以下资质:
(1)遵纪守法,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3)同类型循环水系统5年以上管理经验,具备处理现场出现的各种问题的能力,学历大专以上;
(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条件。
9.8技术培训
投标方在设备开始运行前一个月,开始进有计划的培训,培训一月后,招标方人员可熟练控制整个系统。
投标方提供的培训内容有:
(1)操作员:
1)冷却水处理概论的介绍。
2)水质控制与加药设备的操作与维修,以利于日后的操作于维修。
3)使用药品的安全性介绍(MSDS物质安全资料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化验室:
1)冷却水处理概述的介绍。
2)常规的水质化验、分析方法的介绍与实际操作的训练。
(3)技术工程师:
1)冷却水处理概述的介绍。
2)水质控制与加药的关系,以利于日后指导操作员的操作控制。
3)系统水质异常的紧急处理方法的介绍,以利于日后遇到水质异常时的紧急处理操作控制。
(4)管理者:
1)冷却水处理概述的介绍。
2)水质控制与加药的关系,以利于日后指导操作员的操作控制。
3)提供最新的国外水处理相关的资料,以利于管理者了解最新的水处理相关技术,必要时可作为贵厂系统改善的参考。
9.9售后服务
所供药剂保质期为投入运行后1年,一年内发生由于质量问题、产品功能达不到本规范技术要求,生产运行过程中现场出现问题,投标方接到招标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免费予以更换,所需设备工具由投标方配备。
直至满足正常需要为止,投标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9.10招标方相关设备的备件、探头、挂片等与设备有关的物件由投标方免费提供,投标方免费对招标方的管线、设备进行维修和维护。
10.违约责任
10.1招标方根据循环水系统现场监测数据情况,每月对投标方承担的循环水处理效果进行评定,并以此作为评定循环水水处理效果水处理好坏的标准。
10.2系统在正常运行状况下,招标方与投标方每月共同取样化验次数不少于3次,化验结果出来第一时间与招标方进行数据比对。
招标方每周不定时对循环水水质进行抽检,水质指标以《2.5.循环水冷却水水质指标》为准,第一次抽检不合格:
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投标方予以警告;
第二次抽检不合格:
罚金五千元;
第三次抽检不合格:
罚金一万元;
以此类推。
若抽检结果连续3次出现水质不合格或月季度水处理效果指标(异养菌、腐蚀速率等)不能达到规定要求,招标方有权力扣除当季水处理药剂费用,终止承包合同,并追究因水质不合格的原因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0.3药剂质量必须保证,投标方不能为节约费用降低药剂质量性能,一经发现立即中止合同,招标方将追溯投标方的全部责任。
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10.4由于药剂问题造成换热器以及管道、设备的损坏(结垢、腐蚀等),影响招标方正常生产运行,除扣除药剂费用外,所需更换设备以及影响系统生产产量部分由投标方负全部责任。
11.包装运输
11.1投标方所提供的货物均为货物出厂时原包装。
11.2投标方所提供的货物在装卸、运输,药剂产品中有足够的包装保护,防止货物受潮、受冻、腐蚀、受到冲撞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损坏。
11.3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
装卸、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伤、损坏均由投标方负责。
运输方式为火车或汽车运输。
11.4货物到现场由投标方负责卸货。
12.检验
12.1投标方应在发货前对药剂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货物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证书。
该证书将作为提交给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