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办法实行版33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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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管理办法实行版331
山东华安集团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山东华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印章管理制度,规定集团印章的刻制、使用、保管等行为,维护集团利益,保证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
1、公司公章;
2、公司法人印章、子分公司法人印章(即法定代表人名字章);
3、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工程专用章、结算专用章、材料专用章、建筑材料取样送检专用章等各类带有公司各称的业务专用章;
4、集团子分公司、平台公司、项目公司、管理处等其他带有公司名称的各类印章。
第三条印章的刻制
(一)集团印章刻制由集团委派专人统一办理。
(二)印章的形体、规格、材质、格式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数量满足使用要求。
(三)印章的刻制流程:
1、由需刻章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印章刻制申请单》,写明印章刻制申请部门、经办人、印章名称、用途,规定的审批程序后,由集团办公室委派专人,凭公司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单位办理刻制。
2、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公司合同专用章、公司财务专用章由公司办公室提出申请,分管副总审核,董事长和总经理批准。
3、部门印章的刻制,由使用部门提出,公司分管副总审核,董事长和总经理批准。
4、集团子分公司、平台公司印章的刻制必须报集团公司经集团董事长和总经理签批后办理,并报集团办公室备案。
第四条印章的启用
(一)所有新印章启用前集团办公室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二)新印章启用应报集团总经理批准,并由集团办公室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印章全称、启用日期、发放部门、接收保管部门及责任人、保管人和使用范围。
第五条印章的保管
(一)集团印章必须分类由专人保管,所有印章保管人员名单必须报集团办公室备案:
1、集团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由集团办公室设专人保管;集团财务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分别保管,不可一人同时保管使用;工程、材料、结算等各类专用章视情况分别设专人保管;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保管。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二)印章存放必须安全可靠,印章要放在保险箱(柜)或有锁的抽屉内,钥匙及保险箱(柜)密码必须专人保管。
印章使用时,严格使用程序,要随用随拿,用后归位,严禁随意放置。
(三)印章保管人临时出差超过两个工作日的,应妥善移交,办理移交手续,以免耽误工作,移交时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印章保管人因事临时离岗时,须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耽误工作。
(四)集团下属子分公司、平台公司、项目公司实际办公地点在潍坊市区以内的,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统一由集团办公室保管。
第六条印章的使用
(一)印章的使用范围
1、公章的使用范围;
(1)以集团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
(2)以集团名义对内发文,包括决定、请示、报告、通知、通报、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书面文件。
2、合同专用章:
以集团名义签署合同、协议时使用;
3、财务专用章是集团在银行的预留印鉴之一,由财务部签署发票等有关财务业务时使用,所有用印必须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签批后方可使用:
(1)支票签发的用印
(2)集团资金支付及调拨的用印
(3)经济业务往来单位的账户余额签认用印,集团内部单位账单的用印
(4)集团开具发票的用印
(5)其他与财务会计业务相关的用印
4、法人或代表人印章为集团在银行的预留印鉴之一,用于支票的签发以及集团资金支付及调拨,未经批准,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5、财务人员个人印章为财务人员在集团赋予的财务工作权限内使用的印章。
其使用范围为会计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税务报表、往来业务转账单、费用分割单、发票、会计档案等的用印;
6、工程专用章:
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
7、结算专用章:
工程预算、结算时使用;
8、材料专用章:
用于工程材料出入库、收发时使用;
9、建筑材料取样送检专用章:
用于工程材料送检时使用;
10、集团部门印章,仅限集团内部使用,对外无效。
(二)集团实行印章使用审批制度
1、经办人填写《用印申请表》,属本部门正常工作业务的,按集团业务流程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后,到印章保管处鉴印;属分管领导审批的工作事项,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报分管领导审批签字批准后,到印章保管处鉴印;属董事长和总经理审批的工作事项,按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和董事长顺序审批鉴印。
2、印章保管人要谨慎使用印章:
(1)询问经办人鉴印来由,审阅、了解用印的内容;
(2)查看《用印申请表》;(3)按审批权限用印。
3、所有借款类、担保类合同必须经集团董事长和总经理同时签批方可用印。
(三)建立印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使用印章时,保管人应对盖印的文书内容、手续、格式把关检查,未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或集团领导签批的不能用印,发现问题应及时请示领导,妥善解决。
(四)严禁在空白的信笺、介绍信、协议、合同(特别是借款类、担保类合同)上用印,特殊情况下,必须经集团董事长和总经理同时批准,并注明编号和页码;在指定用途的特定格式上盖章,应做好记录、备案。
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及时收回。
已使用的合同协议类文件须报印章管理部门备案。
(五)盖章时要集中精力,用力均匀,盖出的印章应端正、清晰、美观,便于识别,防止盖歪、盖偏、多盖、漏盖、重叠或颠倒。
(六)带有存根的介绍信、证明信或公函等要盖两处印章,一处盖在落款处,一处盖在边接线上。
(七)在合同、协议书上盖章时,要在落款处、骑缝处和修改处盖章。
(八)凡是在集团(公司)名称落款处加盖印章的,要端正盖在成文日期的上方,并做到上不压正文,下不压成文日期。
没有落款的,要压成文日期。
(九)未经董事长和总经理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印章带离集团(公司);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集团(公司)的,由用印人填写《印章外借申请单》,标明印章名称、用途、借出时间、预计归还时间,经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董事长/总经理同时签字批准后方可借用。
携印章外出应2人以上(含)同行,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印章交接
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印章保管人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
印章保管人离职时,须办理所管印章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八条下列情况下应停止使用印章
(一)公司名称改变;
(二)有关部门通知改变印章图样;
(三)印章损坏;
(四)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第九条印章停用后,保管人应及时将停用印章交回集团办公室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印章销毁须由两名以上的人员进行销毁。
第十条遗失或被窃后,依法刊登“作废声明”广告。
第十一条罚则
(一)未按本制度规定的权限使用印章,造成错盖、漏盖、非法他用给集团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分别处以警告、罚款、辞退;印章保管人及相关责任人麻痹大意或恶意串通造成印章丢失、盗用、仿制印章,给集团造成严重后果乃至重大经济损失的,集团有权辞退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二)由集团各子分公司、平台公司、项目公司自行保管印章的,由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同时提报管理责任保证书,若出现任何印章使用问题,必须同时承担本办法第十一条第
(一)款之规定的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集团各子分公司、平台公司、项目公司自行管理的印章严格遵照本规定执行,及时将印章保管人员名单报集团办公室备案,并由保管人本人签字确认。
因工作需要,印章保管人员确需更换,须经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批准后,将更换后的人员签字交接单报集团办公室备案。
每年的用印记录情况于12月底进行整理后存档并于新年度1月10日前交集团办公室备案。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之前相关制度同时废止,未经本办法规定的事项、程序不得擅自使用,必须经集团董事长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O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印章刻制申请单
申请单位(部门)
经办人
申请时间
印章名称
用途简述
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
分管副总审批
集团办公室负责人审核
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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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刻制申请单
申请单位(部门)
经办人
申请时间
印章名称
用途简述
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
分管副总审批
集团办公室负责人审核
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审批
用印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人
用印类别
用印日期
文件名称、内容简要说明及用印份数:
部门负责人审核
办公室负责人审核
分管副总审核
集团领导审批
监印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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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印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人
用印类别
用印日期
文件名称、内容简要说明及用印份数:
部门负责人审核
办公室负责人审核
分管副总审核
集团领导审批
监印人签字:
印章外借申请单
申请单位
申请人
用印类别
借印时间
归还时间
印章借用事由简述:
部门负责人审核
办公室负责人审核
分管副总审核
集团领导审批
印章保管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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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外借申请单
申请单位
申请人
用印类别
借印时间
归还时间
印章借用事由简述:
部门负责人审核
办公室负责人审核
分管副总审核
集团领导审批
印章保管人签字:
印章领取申请单
申请单位
领取印章名称
保管人
管理责任保证承诺:
本人已详细阅读并了解《山东华安集团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保证严格按照制度规定保管使用申领的印章,并承担在职期间所有因印章使用造成的所有责任和后果。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
董事长:
总经理:
年月日年月日
申领单位分管副总审核
签字:
年月日
集团办公室负责人审核
签字:
年月日
集团领导审批
签字:
年月日
集团印章保管人签字:
领取时间:
年月日
说明:
本表由申请单位填写,承诺人即单位负责人:
董事长和总经理,必须同时签字方可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