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大工程说明.docx

上传人:b****0 文档编号:9112645 上传时间:2023-05-17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1.3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危大工程说明.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危大工程说明.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危大工程说明.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危大工程说明.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危大工程说明.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危大工程说明.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4页
危大工程说明.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4页
危大工程说明.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4页
危大工程说明.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4页
危大工程说明.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4页
危大工程说明.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4页
危大工程说明.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4页
危大工程说明.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4页
危大工程说明.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4页
亲,该文档总共1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危大工程说明.docx

《危大工程说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危大工程说明.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危大工程说明.docx

危大工程说明

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注意事项

11.1编制依据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

11.2总体要求

工程参建各方应认真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1、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钢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4、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米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高出作业吊篮。

(5)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6)异型脚手架工程。

5、拆除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他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6、其他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人工挖孔桩工程。

(4)水下作业工程。

(5)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7)参建各方确定应列入该范围的其他工程。

1、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钢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4、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米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

(2)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3)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5、拆除工程

(1)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2)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6、其他

(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水下作业工程。

(5)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序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7)参建各方确定应列入该范围的其他工程。

11.3风险源辨识

本项目风险源包括工程自身风险和环境风险等。

工程自身风险除上述危险性较大的内容外,还包括不良地质(岩性及风化程度、构造带、地下水、高边坡、土洞、溶洞、液化土、软土、滑坡、泥石流等)、恶劣气候(暴风、暴雨、洪水、雷电等)、运输通行(撞击等)等内容。

环境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周边的铁路,包括地上、地面、地下。

2、工程周边的桥梁,包括公路、市政等。

3、工程周边的建筑,包括地上、地下等。

4、工程周边的管线,包括地上、地下等。

5、工程周边的水体,包括江河、湖泊等。

6、工程周边的文物,包括建筑、树木等。

7、工程周边的可燃物,包括油、气、化学产品等。

8、参建各方确定应列入该范围的其他内容。

11.4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共性意见

1、施工前的准备

(1)应认真熟阅勘察报告、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等文件,通知有关方面组织设计交底,掌握设计意图,确认采用文件是最终版本。

(2)应对勘察、设计等文件进行核查,如发现文件未经审查,应及时反馈业主。

(3)应对现场地形进行核查,如遇设计采用地形图有差异,应及时反馈业主。

(4)应对现场管线进行核查,如遇设计采用管线图有差异,应及时反馈业主。

(5)应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确认。

(6)应编制风险评估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批确认。

(7)应识别环境风险,并根据环境风险分别编制专项保护方案(保护措施、监测监控、应急预案等),报有关部门审批确认。

2、施工中的控制

(1)施工应认真按照施工注意事项及施工规范执行。

(2)施工程序应符合规范和各级质监、安监等部门要求。

(3)施工中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风险进行控制,避免淹溺、机械伤害、起重伤害、高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火灾、坍塌、车船撞击、施工设备事故等风险事件发生。

(4)施工中对溶洞等不良地质,应有切实可行的预案。

(5)施工场地严禁发生超出设计图纸以外的挖方、堆载等行为。

(6)施工中桥面严禁随意堆放材料、设备等,严禁多辆车辆同向偏载行驶。

(7)施工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反馈业主。

11.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对应部位与环节识别及措施意见

详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对应部位与环节识别及措施意见一览表”

未见事宜参见施工规范、施工注意事项等。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对应部位与环节识别及措施意见一览表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对应部位与环节

保障工程施工安全的建议

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的意见

一、基坑工程

(一)开挖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桥梁墩台及基础

1、详见共性意见;

2、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施工中注意将现场地质状况与地质详勘中的资料对比,如发现地质情况与设计采用地质资料不符,应及时反馈业主;

3、施工期间应加强稳定性监测、监控;对较大、较深或地质情况复杂的基坑,尚应建立边坡稳定信息化、动态化的监控系统,指导施工,如遇异常,应及时反馈业主;

4、施工程序应符合规范和各级质监、安监等部门要求;

5、施工中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风险进行控制,避免淹溺、机械伤害、起重伤害、高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火灾、坍塌、车船撞击、施工设备事故等风险事件发生;

6、针对不良地质(岩性及风化程度、构造带、地下水、高边坡、土洞、溶洞、液化土、软土、滑坡、泥石流等)、恶劣气候(暴风、暴雨、洪水、雷电等)、运输通行(撞击等)等危险性源应有切实可行的施工措施。

1、详见共性意见;

2、基坑打围应考虑周边交通通行影响,且需征得交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

4、基坑支护结构及其施工机具不得影响地下管线、构筑物等。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桥梁墩台及基础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桥梁墩、塔、柱滑模、爬模等;

桥梁上部结构施工移动模架、挂篮等;

桥梁顶推。

转体等施工设备;

其他。

1、详见共性意见;

2、模板及支架均应进行施工图设计,经批准后方可用于施工;

3、支撑体系应进行可靠的地基处理及预压,支撑体系位于水中时,其基础应采用桩基;

4、模板及支撑体系材料应符合其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常备式定型钢构件符合该生产相应的技术规定;

5、模板及支撑体系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应能承受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荷载,应能抵抗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振动和偶然撞击;

6、液压爬模、移动模架、顶推转体等特种设备应由专业单位设计和制造,并应有检验合格证明及操作说明书;

7、梁式支架不宜采用拱式结构。

1、详见共性意见;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应考虑对周边交通通行影响,不得侵入通行限界,且需征得交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模板工程及其支撑体系跨越需要维持正常的通行(航)的道路(水域)时,对其现浇支架应采取防碰撞的安全措施,并应设置必要的交通导流标志,保证施工安全和交通安全;

4、支撑体系不得影响地上、地下管线、周边构筑物等。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钢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桥梁上、下部结构混凝土构件用满堂支架、梁式支架

(三)承重支撑体系: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钢结构安装用满堂支架及钢管支架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桥梁工程

各分项工程均涉及

1、详见共性意见;

2、施工单位应了解被吊构件各项参数,选择适宜的起重设备;

3、应对现场地形现场管线及周边构筑物进行核查,应保证起重吊装设备自身安全;

4、起重设备及操作人员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和法规要求。

1、详见共性意见;

2、起重吊装考虑对周边交通通行的影响;

3、起重吊装承重点不得影响地下管线及构筑物等;

4、吊装作业时,严格控制吊车回转半径,避免触及周围建筑物或高压线

5、起重吊装中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风险进行控制,避免机械伤害、高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坍塌、车船撞击、施工设备事故等风险事件发生。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搭设高度24米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桥梁工程

各分项工程均涉及

1、详见共性意见;

2、脚手架工程应均应进行施工图设计,经批准后方可用于施工;

3、脚手架工程材料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常备式定型钢构件应符合该产品相应的技术规定;

4、脚手架工程应进行可靠的地基处理及预压。

1、详见共性意见;

2、脚手架工程应考虑对周边交通通行影响,不得侵入通行限界,且需征得交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脚手架工程应设置有效安全标识及防撞设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脚手架工程不得影响地上、地下管线、周边构筑物等。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高出作业吊篮。

(5)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6)异型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他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废除工程拆除

施工临时设施拆除

施工临时设备拆除

其他拆除工程

1、详见共性意见;

2、施工单位应收集既有桥梁的设计图纸、竣工文件及相关资料,或进行必要的勘测和调研,了解既有桥梁的结构形式和现状;

3、废除工程拆除应根据桥梁受力特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要求或制定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有序拆除,以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4、施工过程中应注意观察旧桥的沉降及裂缝开展情况,以便旧桥出现异常时可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如遇异常,应及时反馈业主;

5、施工临时设施、设备拆除期限和拆除程序等应根据结构物特点、部位和混凝土所达到的强度要求确定;

6、施工单位应合理配备施工机具设备,特种操作人员,需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

1、详见共性意见;

2、拆除工程应考虑对周边交通通行影响,提前做好交通组织及标识,必要时进行交通管制;

3、拆除工程前,应设立围栏、警告牌等有效的保护措施以保障现场施工安全;

4、拆除工程应考虑对周边各类管线、构筑物影响,应对桥位处地下管线和隐蔽物等的位置、尺寸进行调查,并应采取保护、避让及处理措施;

5、拆除工程应采用有效降尘、降噪措施,减小对周边环境影响。

六、其他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1、详见共性意见。

1、详见共性意见。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1、详见共性意见。

1、详见共性意见。

(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桩基础

1、详见共性意见

2、一般情况不采用人工挖孔桩基础;

3、岩溶地区和采空区不得采用该工艺;

4、孔内空气污染物超过国家标准的三级标准浓度限值且为通风措施时,不得采用该工艺;

5、无法采用机械成孔且水文、地质条件允许的地区,需由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方案,并报当地建管部门批准;

6、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孔壁支护方式;

7、挖孔施工时应做好孔口围护措施,严禁只挖不及时进行护壁作业。

1、详见共性意见

2、挖孔作业过程中,应加强对桩周土体进行监测,特别是加强对护壁的观测有无裂缝,孔壁涌水等风险。

(四)水下作业工程

水中基础

涉水桥梁施工用临时支架(钢管桩、钢板桩、围堰等)

1、详见共性意见;

2、施工前应制定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方案。

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或技术条件特别复杂的水中基础,宜在施工前进行工艺试验,获得相应的工艺参数后再正式施工;

3、施工单位应随时与当地气象、水文站等部门保持联系,时时关注天气预报,并做好记录,随时了解和掌握天气变化和水情动态,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4、施工平台位于有冲刷的河流或水域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对其基础进行冲刷防护;

5、施工平台位于有流水、漂浮物和河段时,应设置临时防撞设施,保证平台在施工期间的稳定性;

6、如果采用钢围堰作为挡水设施,应对围堰进行专项设计;

7、从事水下焊接和切割工作,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此类工作许可证的人员进行;

8、做好施工前准备,特别是确保潜水员水下作业安全保证措施;

9、水下作业应对周边水质进行分析,判别其含有的化学成分及水生物情况,避免由于水环境引起各类安全问题和对结构产生不利影响。

1、详见共性意见;

2、临近堤防及其他水利、防洪设施进行水下作业时,应符合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3、水下作业需报航道、水务部门批准,不得影响航道安全及行洪安全;

4、各类水中平台和围堰当需度汛或度凌施工时,应采取可靠的防冲击或防撞击的安全防护措施;

5、在通航水域,水中的平台和围堰尚应设置预防船舶撞击的设备,并应设置夜间航行标准;

6、水下临时设施拆除时,对部分无法拆除的结构,应保证其不会对通航产生不利影响;

7、水下及周边作业,需根据相关要求进行环评并报相关部门批准,以避免作业造成水体及水生生物影响。

(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预制梁

预制墩台

预制人行道板

其他预制件

1、详见共性意见;

2、施工方案应对安装方案和安装设备应根据构件的机构特点、重量及施工环境条件等综合确定,并应制定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安装工艺及安全技术方案,对安装设备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进行必要的验算;

3、合理编制预制梁、板吊装方案,并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交底,划定作业范围,设置警戒线及危险标志牌;

4、装配式桥的构件必须要满足设计规定的强度要求,对分层、分段安装的构件,应在先安装的构件可靠固定且接头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继续安装;

5、预制构件的吊移过程不得对其产生冲击和碰撞,吊点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1、详见共性意见;

2、装配式桥梁构件预制场地布置应满足预制、移转、存放及架设安装的施工作业要求,应根据地基情况及气候条件,设置必要的防排水设施,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场地沉陷;

3、梁、板安装期间以及架桥机移动过孔时,应设警戒区,严禁行人、车辆和船舶在作业区域下方停留;

4、构件运输需采用特制的固定架稳定构件、防止倾倒的固定措施,运输道路应提前查验,如有坑洼而高低不平时,应事先处理平整;

5、水上运输,应有相应的封舱加固措施,并应根据天气状况安排装卸和运输作业时间,同时应满足水上(海上)作业的相关规定。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1、应提前做好试验研究和论证等工作,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2、施工单位应在运用“四新”前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对“四新”的有关资料作全面细致的了解、学习及培训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经济市场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