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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准化建筑企业标准

表4 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分数

评分标准

1

基础管理

300

1.1

目标

5

1.1.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

*

1.1.2

长远规划中应有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内容,规划目标不低于上级要求。

1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1.3

根据规划目标、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果、持续改进方案等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实施方案。

4

一处不合格扣1分。

1.1.4

全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年度目标,并定期总结、考核。

一处不合格扣2分。

1.2

组织机构

35

1.2.1

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管理制度,规范安委会的组成、例会、决策等。

*

1.2.2

公司应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的安委会。

*

1.2.3

应设置专职安全生产总监和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1.2.4

安全生产总监、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

1.2.5

分公司建立以行政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5

一处不合格扣10分。

1.2.6

分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组成、例会、决策等。

一处不合格扣5分。

1.2.7

分公司应有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应配备安全员。

一处不合格扣10分。

1.2.8

安全机构的建立、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配备应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要求。

一处不合格扣10分。

1.2.9

公司安委会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10

少开一次不得分,一处不合格扣1分。

1.2.10

分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

少开一次不得分,一处不合格扣1分。

1.2.11

公司、分公司设置或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或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单位,应配备专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5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2.12

建立各层次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网络。

5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3

职责

5

1.3.1

按“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党政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等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

1.3.2

应明确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职责应与相关管理规范和制度协调一致。

5

一处不合格扣1分,三处不合格不得分。

1.3.3

部门应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3.4

应明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处不合格扣1分,三处不合格不得分。

1.3.5

岗位人员应熟知并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4

安全生产投入

8

1.4.1

应根据财政部、安监总局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建账及各部门职责、权限。

*

1.4.2

应足额提取、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8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4.3

所有从业人员应参加社会工伤保险。

一人次不合格扣4分。

表4(续)

序号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分数

评分标准

1.5

法规规定

5

1.5.1

 

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以下简称法规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法规规定的识别、获取、更新、使用,并遵守法规规定。

*

1.5.2

 

及时组织识别和获取适用的法规规定,并跟踪、掌握其修订情况。

5

一处不合格扣1分。

1.5.3

各层级应将适用的法规规定及时传达给相关人员。

一处不合格扣1分。

1.6

规章制度

8

1.6.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

*

1.6.2

 

各部门应负责编制归口的规章制度,及时将适用的法规规定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4

一处不合格扣2分。

1.6.3

规章制度应覆盖单位的所有施工作业和经营承包范围。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6.4

 

规章制度内容全面,应符合适用的法规规定,明确部门和岗位职责,与相关文件内容协调。

4

一处不合格扣2分。

1.6.5

各岗位便于查询相关制度。

一处不合格扣1分。

1.7

操作规程

10

1.7.1

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要点)。

*

1.7.2

安全操作规程应覆盖所有工种及设备。

*

1.7.3

 

各操作规程内容应全面,符合相关法规规定要求和操作实际。

10

一处不合格扣2分。

1.8

评估修订

5

1.8.1

 

应每年至少一次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记录格式等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作出继续有效、修订(更新)或废止的结论。

*

1.8.2

 

根据运行、评估情况及绩效评定结果、持续改进计划等,制定相关文件和记录的修订计划并严格执行。

*

1.9

文件和档案管理

5

1.9.1

 

档案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档案归档范围、归档要求、保存周期等。

*

1.9.2

及时发放新文件、回收已废止的文件。

5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9.3

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的安全记录齐全。

一处不合格扣1分。

1.10

教育培训

49

1.10.1

 

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定期识别需求,制定、实施计划和方案,及时监督检查并定期总结。

*

1.10.2

 

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总监、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安全生产考核资格证上岗。

*

1.10.3

 

对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5

一处不合格扣2分。

1.10.4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10

一人次不合格不得分。

1.10.5

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一人次不合格不得分。

1.10.6

中层干部、管理人员每年安全培训合格率100%。

10

一人次不合格扣2分。

1.10.7

工程技术人员每年安全培训合格率100%。

一人次不合格扣2分。

1.10.8

班组长每年安全培训合格率100%。

一人次不合格扣2分。

1.10.9

项目部安全员每年安全培训合格率100%。

一人次不合格扣2分。

1.10.10

新员工安全培训合格率100%。

一人次不合格扣2分。

1.10.11

调换岗位、复岗人员安全培训合格率100%。

10

一人次不合格扣2分。

1.10.12

全员每年安全培训合格率100%。

一人次不合格扣2分。

1.10.13

安全生产考试合格率100%。

14

一人次不合格扣4分。

1.11

安全文化

5

1.11.1

配置安全生产教育场地及宣传栏,贯彻集团公司等上级的安全文化。

*

1.11.2

企业文化主管部门应将安全文化纳入企业文化范畴。

5

一处不合格扣1分。

1.11.3

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并形成各部门及全员参与的具有单位特色的安全文化。

一处不合格扣1分。

1.11.4

鼓励单位内部、各相关方参与单位安全生产管理。

一处不合格扣1分。

1.11.5

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全员的安全观和安全行为。

一处不合格扣1分。

1.12

建设项目“三同时”

10

1.12.1

 

按相关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

1.12.2

 

在建设项目可研阶段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初步设计阶段应编制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5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12.3

 

安全、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安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应经相关部门审查。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12.4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专项防护设施设计,应先审查后施工。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12.5

 

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5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12.6

 

试运行三个月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12.7

 

建设项目的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经验收后,应与主体工程同步投入使用。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13

设备设施运行、报废、拆除管理

5

1.13.1

 

设备设施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控制特种设备等设备设施采购、租赁、安装、验收、使用、维修、改造、报废、拆除等过程的安全风险。

*

1.13.2

 

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不应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

1.13.3

设备设施管理部门应专人负责各种设备设施管理,建立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等完整的台帐及技术档案资料、检查表。

5

一处不合格扣1分。

1.13.4

应制定设备设施年度检维修计划。

设备设施大修、改造、拆除应制定包括危害因素辨识、对策措施、应急措施等内容的检维修方案。

一处不合格扣1分,三处不合格不得分。

1.13.5

设备设施运行、维护良好。

一处不合格扣1分。

1.14

业务与安全“五同时”

5

1.14.1

从事危险作业的单位每月至少应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

1.14.2

应按照“业务谁主管,安全谁负责”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作业时,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5

一处不合格扣1分,三处不合格不得分。

1.15

施工组织设计

8

1.15.1

项目部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

1.15.2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审批手续齐全。

5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15.3

《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安全生产专项内容。

3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16

危害因素管理

12

1.16.1

应建立健全危害因素管理制度,规范危害因素辨识、风险分析及相应对策措施的制定。

*

1.16.2

按作业活动辨识危害因素。

6

一处不合格扣2分。

1.16.3

针对危害因素制定对策措施。

4

一处不合格扣2分。

1.16.4

每年应对危害因素及其对策措施进行评估。

2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17

危险作业管理

6

1.17.1

应按照Q/QJB181要求建立健全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

1.17.2

建立危险作业目录。

1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17.3

对危险作业进行危害因素辨识和分析。

5

一处不合格扣2分。

1.17.4

严格执行危险作业评审和审批程序。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17.5

危险作业抽查、检查记录齐全。

一处不合格扣2分。

1.17.6

对危险作业进行分级管理;危险性较大的危险作业,领导带班、值班、现场监督记录齐全。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18

警示标志

5

1.18.1

提示、警示不应代替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

1.18.2

在存在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按照GB2894设置明显的提示、警示标志,告知物质危险性和危险因素的种类、后果、防护措施及应急措施。

5

一处不合格扣1分。

1.18.3

在存在有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按照GBZ158和GBZ/T203设置明显的提示、警示标志,告知物质危险性和有害因素的种类、检测结果、后果、防护措施及应急措施。

一处不合格扣1分。

1.18.4

进口设备设施警示标志应翻译为中文。

一处不合格扣1分。

1.19

相关方管理

5

1.19.1

业务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相关方和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

1.19.2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的承租、承包、出租应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相关方资格符合要求,并签订符合规定的安全协议。

5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19.3

应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的相关方进行统一安全管理。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20

变更

5

1.20.1

业务主管部门应制定变更管理制度,控制机构、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导致的安全风险。

*

1.20.2

重大变更的实施应履行审批和验收程序。

5

一处不合格扣1分,三处不合格不得分。

1.20.3

发生变更及新法规规定颁布,各部门应及时进行危害因素辨识、分析,制定对策措施。

一处不合格扣1分,三处不合格不得分。

1.21

项目部

12

1.21.1

建立以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

1.21.2

项目部应有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应配备安全员。

*

1.21.3

 

项目部安全机构的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配备应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要求。

*

1.21.4

 

10万平米以上的工程项目应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

1.21.5

 

建立健全安全奖惩制度、班组和岗位安全达标管理制度,开展班组和岗位安全达标活动。

*

1.21.6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贯彻上级安全生产要求和安委会要求,分析、布置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

6

一处不合格扣1分,三处不合格不得分。

1.21.7

 

项目部安全员任职资格明确,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持证上岗。

一处不合格扣1分,三处不合格不得分。

1.21.8

 

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每旬至少组织对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闭环管理,记录齐全。

一处不合格扣2分。

1.21.9

 

创建项目部特色安全文化,配置安全生产教育场地及宣传栏。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21.10

 

参加“三同时”和维修项目的验收,并签字。

6

一处不合格扣1分,三处不合格不得分。

1.21.11

 

设备设施台帐完整,按计划维护保养。

一处不合格扣1分,三处不合格不得分。

1.21.12

 

建立危险作业目录档案,严格执行危险作业评审和审批程序。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21.13

应针对重大危险源或不可接受风险制定控制措施。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21.14

 

及时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21.15

 

对生产区域内的实习人员、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进行有关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21.16

项目部全体人员应参加意外伤害险。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22

作业班组

15

1.22.1

按项目部要求开展班组安全达标。

*

1.22.2

班组安全达标标准全面、合理,符合班组实际。

5

一处不合格扣2分。

1.22.3

班组内部管理制度齐全、合理并严格执行。

一处不合格扣2分。

1.22.4

班组长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持证上岗。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22.5

班组危害因素及其对策措施档案齐全。

6

一处不合格扣3分。

1.22.6

典型“三违”目录齐全。

一处不合格扣3分。

1.22.7

危险作业目录齐全。

一处不合格扣3分。

1.22.8

每半年以班组为单位开展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演练,记录齐全。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22.9

班会、技术交底、安全检查等记录齐全。

一处不合格扣3分。

1.22.10

共用设备、工具、车辆、场地等有专人负责。

4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22.11

班组文化宣传栏应有安全生产内容,开展“手指口述”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

一处不合格扣2分。

1.23

作业岗位

18

1.23.1

现场无“三违”行为。

*

1.23.2

按项目部要求开展岗位安全达标活动。

10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23.3

岗位人员年龄、学历、知识、技能、上岗资格、职业禁忌症等符合基本要求。

一人次不合格扣1分。

1.23.4

熟知本岗位安全标准、安全责任书、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操作和维护规程、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危害因素及对策措施、“三违”行为等。

一人次不合格扣1分。

1.23.5

正确使用、保管、检查个人防护用品,更换维护周期应与工作实际要求相符。

8

一处不合格扣3分。

1.23.6

岗位使用工具有清单,定置摆放。

一处不合格扣1分。

1.23.7

设备设施整洁,定期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一处不合格扣1分。

1.24

安全检查、整改及预防

8

1.24.1

 

建立健全安全检查、整改及预防制度,规范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及预防。

*

1.24.2

 

安全检查范围应包括所有相关施工作业和经营承包范围。

4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24.3

 

应分类制定安全检查表,检查表应详尽且可操作,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及单位实际。

一处不合格扣2分。

1.24.4

各类检查责任明确,记录齐全,签署完整。

一处不合格扣1分。

1.24.5

 

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立即整改并举一反三。

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制定整改方案,并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4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24.6

 

对于重复发生的问题和非常规隐患,应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并采取预防措施。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25

预警预测

5

1.25.1

 

公司、分公司应分别建立安全传感器基站,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京区5000平方米)以上和重点工程现场应实施安全传感器工程。

*

1.25.2

制定安全传感器工程管理制度并进行有效管理。

3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25.3

建立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预警系统。

2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26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

6

1.26.1

制定管理制度,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

1.26.2

按建质[2009]87号文件确定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确定重大危险源,并进行评价分级。

6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26.3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方案,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26.4

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26.5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过程中或完成后,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一处不合格扣3分。

1.26.6

定期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测、检查。

一处不合格扣3分。

1.27

职业卫生

10

1.27.1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规范职业病危害场所的检测、接触有害因素人员的体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申报等。

*

1.27.2

 

辨识有害作业点,并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检测,记录齐全。

6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1.27.3

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一处不合格扣3分。

1.27.4

 

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或其附件中写明。

一人次不合格不得分。

1.27.5

 

对接触有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离岗时、在岗期间体检和复检,发生意外事故时及时体检和处置,并将体检报告存档。

4

一人次不合格不得分。

1.27.6

有禁忌症或职业病人员应调离禁忌岗位。

一人次不合格不得分。

1.27.7

 

应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一次不合格不得分。

1.28

个人防护

5

1.28.1

 

建立健全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规范需求识别、验收、保管、发放、使用、维护、保养、更新等。

*

1.28.2

应有各作业岗位个人防护用品配置目录、标准。

5

一处不合格扣1分。

1.28.3

 

个人防护用品配备齐全,符合岗位防护要求,配备标准符合GB11651等要求,更换周期应与实际操作相符。

一处不合格扣3分。

1.28.4

 

个人防护用品技术指标符合要求;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销)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在有效内,安全标识齐全。

一处不合格扣3分。

1.29

应急救援

5

1.29.1

 

建立健全生产安全(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

1.29.2

应急预案应要素齐全,职责分明,要点突出,程序合理,与现场处置方案和社会应急救援体系相衔接。

5

一处不合格扣1分。

1.29.3

每年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并评估分析、修订完善。

一处不合格扣2分。

1.29.4

每年开展应急预案培训,使有关人员了解相关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现场处置方案。

一处不合格扣2分。

1.29.5

分公司、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特点,制定防触电、防塌陷、防高处坠落、防机械伤害、防物体打击和防火灾爆炸等主要内容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应急管理措施。

一处不合格扣2分。

1.29.6

专人保管现场应急用品、设备和防护用具,定期效验、检查、维护、保养,应急时便于取用。

一处不合格扣2分。

1.30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5

1.30.1

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事件)报告调查管理制度。

*

1.30.2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

1.30.3

不应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

*

1.30.4

发生事故(事件)后,应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

*

1.30.5

应严格按事故调查处理报告采取整改措施,并举一反三。

*

1.30.6

单位及相关部门应主动收集本单位和同行历年生产安全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

5

少一次扣2分。

1.31

绩效评定

5

1.31.1

每年至少按本标准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自评报告应按规定报上级相关部门。

*

1.31.2

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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