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细化基层服务管理实施方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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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四是办理《再生育一个子女审批》;
五是办理病残幼儿鉴定申请。
2.劳动保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过强化社区居民求职登记与职业介绍,办理就业与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等,为城镇失业人员、下岗职工等提供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
一是个人求职登记与职业介绍;
二是办理就业与失业登记;
三是办理社会保障参保手续等。
3.民政事务
市民政局
通过强化对社区居民低保申请、医疗救助、困难救济和特困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等工作,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
一是办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领;
二是办理低保和特困群众的医疗救助申请;
三是办理老年优待证的相关手续;
四是办理困难救济申请;
五是办理特困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等。
4.教育文体
市教育局、市文体体育新闻出版局
通过协助中小学、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申请,让困难家庭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指导社区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群众健康向上的精神生活。
一是协助辖市常住户中的低保学生、残疾学生、孤儿、优抚对象、困难或意外灾难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难以维持子女正常学业的困难家庭学生,办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申请;
二是指导社区登记辖市内各民间艺术团体、协会、表演队伍等文化群体队伍,并协助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体育活动。
5.住房保障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通过办理《经济适用房》申请,逐步解决住房困难群众居有所住。
协助本辖市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困难家庭,办理政府组织建设的公开发售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申请。
6.残疾人事务
市残疾人联合会
通过强化残疾人服务,解决残疾人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体现社会的关爱。
一是办理《残疾证》;
二是办理贫困残疾人救助申请。
7.户口办理
市公安局
通过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户籍办理服务,强化户籍管理。
一是办理复员、退伍军人回原籍户口登记;
二是出具婚迁准予迁入证明;
三是新生儿入户;
四是办理符合分户条件证明等。
8.法律服务
市司法局
通过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宣传咨询服务,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强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
一是向群众进行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教育;
二是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三是为符合法律援助的群众进行申请。
9.社区党建
市委组织部
坚持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实现党的组织全覆盖;
坚持灵活多样开展活动、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
坚持服务中心服务群众、实现党的凝聚力全覆盖。
一是突出抓好带头人队伍建设。
对社区“两委”干部进行专项培训,全面提高干部综合素质。
建立健全基层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充分激发基层干部工作热情。
加强大学生社区干部培养管理,激发基层干部队伍活力。
二是加强社区“五大体系”建设。
加强社区组织体系建设,扩大基层党建工作覆盖面;
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党建富民惠民水平;
加强社区民主管理体系建设,增强基层党建的生机和活力;
加强社区维稳工作体系建设,构建城市和谐稳定的坚固防线;
加强社区党建考评体系,确保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是开展社区“五找”活动。
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开展给无业人员找“岗位”、给流动党员找“新家”、给弱势群体找“保障”、给群众文体活动找“舞台”、给居民安居乐业找“保安”的“五找”活动,扎实开展便民富民利民活动。
10.职工帮扶
市总工会
通过进一步完善社区工会组织和工作制度,探索多种工会组织形式,提高工会组织覆盖率;
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关心劳动者生活,全心全意为各行业劳动者服务。
一是强化宣传。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工会工作宗旨,切实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
二是建立、健全社区内的工会组织,探索多种工会组织形式,提高工会组织覆盖率。
成立社区工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组织、女农民工组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小组)、市惠民帮扶中心社区帮扶点。
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工会有牌子、有印章、有制度等。
三是加强阵地建设,建立社区工会活动室(职工书屋)。
四是完善社区工会工作登记制度。
建立完善社区《工会活动记录簿》、《会议、学习记录簿》、《送温暖扶贫济困活动记录簿》、《维权、来信来访记录簿》、《农民工就业、创业、培训记录簿》、《工会名册》等“五簿一册”软件资料。
五是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协调关系,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积极探索代表职工为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积极维护好劳企关系,维护社区的稳定。
六是为社区劳动者送温暖办实事,关心劳动者的生产生活,推进社区各行业劳动者参加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
11.留守学生之家
团市委
通过不断探索拓展团的组织覆盖和活动覆盖的方式方法,开展志愿者关爱童活动,推动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给他们提供安全稳定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该社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一是建立标准的“留守学生之家”。
抓好硬件和软件的完善工作,重点放在正常使用与后续维护管理上,确保留守儿童之家正常开展活动,发挥应有作用。
二是建立留守儿童信息管理档案,对留守儿童情况登记造册。
三是做好留守学生之家活动。
为留守儿童提供健康保健、心理辅导、精神抚慰、经济扶助、学习帮扶等方面的服务;
举办主题教育活动、组织亲情关爱活动、参加课外兴趣小组、读好书等活动。
四是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
组织发动企事业单位职工、师范校学生加入志愿者队伍,为志愿者开展活动创造条件。
五是加强留守儿童家长及临时监护人联系与管理。
对家长或临时监护人进行联系沟通,促进与留守儿童的双向管理。
12.妇女儿童事务
市妇联
通过进一步完善社区妇女维权投诉、预防青少年犯罪等管理机制,对社区内妇女儿童的现状做到做到家底清、情况明、服务好、管得住;
同时,促进党政为主导的社会矛盾“大调解”格局基本形成,矛盾纠纷、上访案件逐年减少。
一是加强宣传。
积极动员社区妇女宣传和学习有关维权的内容法律法规,增强维权的意识。
二是开展排查摸底。
定期对社区中刑满释放人员、涉毒人员、重点青少年等特殊群体中的妇女集中开展排查梳理行动,适时摸清家底,逐人建卡立档,并纳入教育管控范围,切实做到行知去向,动知轨迹。
三是对辖市内的特殊群体实施分类教育管控。
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针对精神病患者、刑满释放人员、涉毒人员、少年犯、老年犯、过失犯等轻微违法犯罪妇女群体的不同特点,探索教育管控措施,落实教育管控责任。
四是建章立制。
积极探索总结社区管理促进社会管理的经验和做法,按照全局性、战略性、长效性、常态化的要求,研究制定各项制度,建立加强社区管理促进社会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体系。
五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在深入开展加强社区管理促进社会管理工作中,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树立一批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力争取得实效。
(二)社区管理站
13.流动人口管理和社区治安防范
通过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和社区治安防范,进一步健立健全流动人口服务和维权机制,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同时预防、控制和打击流动人口犯罪活动,实现“秩序好、案发少、社区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使社区群众安全感增强。
一是加强“以房管人”工作,以出租房屋为抓手,对散居在各租赁房屋的流动人口逐户逐人建立租赁房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流动人口,由管片民警直接落实管控措施。
二是对雇用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单位,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要求,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责任。
三是加强对中小旅店、娱乐场所、洗浴场所等流动人口落脚点和活动场所的管理。
四是根据流动人口的现实表现开展分层次管理服务。
五是推进“平安小市(单位)”建立,争创“零发案小市(单位)”活动,带动社区平安建设。
六是强化巡逻防范。
充分发挥“六张巡逻网”巡防力量,加强社区的治安防范。
采取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等有效模式,实行24小时错时、弹性工作制和步、车、网综合巡逻制,实行网格化管理,最大限度地压缩违法犯罪活动的时间和空间。
14.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
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
通过强化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机制,从思想上教育、生活上关心刑释解教人员,有效预防重新犯罪,建立完善中国特色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
一是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组织体系。
成立以市综治委牵头、以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和市民政局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强化与刑释解教人员家属的衔接。
即时书面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家属按期前往监狱接回刑释解教人员,避免直接流入社会,与亲人失去联系。
三是增强与刑释解教人员的联系。
密切掌握其动向,帮教工作做到及时性、延续性、多样性,切实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困难。
四是强化协作配合。
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对执行机关的失职或渎职行为严格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工作纪律,努力在宏观层面上统筹规划、全程监督,微观层面上细化监督环节,实现衔接配套;
注重与其他机关、组织的紧密配合,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化管理水平。
五是建立完善社会评估、个案矫正、奖励等机制。
六是强化对“重点人”的跟踪监督。
把不服管教、有脱管漏管倾向、有轻微违法行为或有重新犯罪可能的矫正对象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逐一进行诫勉谈话。
注重协调帮助解决个别矫正对象的生活困难,有劳动能力的,为其联系打工、公益性岗位或接受劳动部门的再就业培训,以解决其生活出路问题。
15.特殊人群帮教管理
市司法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卫生局、市防邪办、市民政局、市禁毒办
通过对特殊人群的帮助教育和管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一是市司法局、团市委、市妇联要密切协作,指导社区对辖市内服刑在教人员子女建立档案,通过走访调查,及时了解掌握服刑在教人员子女的动态变化情况,切实解决其生活、教育和医疗等困难,开展结对帮扶,实行特殊关爱,使其健康成长;
二是团市委要指导社区对辖市闲散青少年建立档案,掌握日常变化情况,及时更新信息内容。
要创造条件,组织志愿者开展结对“一助一”活动,进行法制宣传和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
对有不良行为的闲散青少年,要督促其父母或监护人进行教育管理。
协调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落实闲散青少年家庭的低保政策,努力做到在生活上解困、学习上帮助、行为上纠正、就业上扶持。
三是市卫生局要指导社区对身患爱滋病人员了解掌握其家庭情况,生活上关心、思想上帮助,使他们正确面对社会和家庭,增强生活信心。
四是市防邪办要指导社区对参与过法轮功及其它邪教组织的人员,随时了解掌握他们的内心思想和行为表现,及时进行帮助教育,防止其思想行为的反复反弹。
对有生活困难的要多关心帮助,对有非法活动嫌疑的要及时向有关机关报告。
五是市民政局要指导社区对有暴力倾向或危害公共安全倾向的精神病人及时发现、报告,并掌握他们的基本情况,随时与其家属联系。
六是市禁毒办要指导社区对解除劳教的吸毒人员和有吸毒倾向的人员保持经常性联系,与其家属一道共同做好思想工作,帮助他们树立自强自立信心,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16.维护群众权益
市委群工局、市委维稳办、市司法局、市“大调解”协调中心
通过强化群众权益维护,了解掌握社情民意,积极排查调处民间纠纷,协调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切实做到小事不出居民小组,大事不出社区,疑难事不出街道。
一是市委维稳办要指导社区认真组织实施《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
凡辖市内的重大事项实施前,对其合法性、合理性进行评估,重点关注是否影响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否容易引发连锁反应或引发群体性问题,是否有相应有效的风险化解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试点街道办事处、镇乡积极配合责任单位,发挥信息来源广的优势,多渠道、多方式,广泛收集重大事项实施前的涉稳信息,及时整理上报,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之前。
二是市委群工局、市委维稳办要指导社区建立社情民意调查机制,拓宽群众意愿表达渠道,注意发现和收集与社会稳定和治安工作有关的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心理、社会心态,疏导社会情绪,正确处理群众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现实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有效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是市委群工局、市司法局要指导社区完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排查辖市内的矛盾纠纷,突出关注重点地市、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群体的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涉稳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和专案督导,超前化解、及时稳控,做到“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防止社会矛盾堆积、激化。
四是市“大调解”协调中心要指导社区推动“大调解”创新发展。
深化人民调解,扩展人民调解的覆盖面,完善组、村(社区)、镇乡(街道)三级逐级调处三次的“三三调解制”。
创新行政调解,在试点街道办事处、镇乡的政府及其行政部门设立调解室,建立机关内部“接待人员调、责任部门调、分管领导调”的三级调解机制。
提升司法调解,法院要把调解的理念贯穿审判工作始终,特别要指导派出法庭和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对试点地的涉法案件实行全程调解,依法确认各类调解组织对民事纠纷调解后达成的调解协议。
完善社会调解,鼓励和帮助试点地具有矛盾纠纷调解职能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市“大调解”协调中心发挥好指导作用。
17.“两新”组织管理
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工商联
通过强化对“两新”组织的管理服务,发挥其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作用。
一是市委组织部要指导社区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按照“一建三抓三增强”的基本思路,通过多种组建方式,在试点街道办事处、镇乡的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和重点行业、重点市域的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进一步活跃基层,打牢基础,抓好党建带“三建”工作;
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深化党建“1+3”活动,推进城乡基层党组织协调发展。
二是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工商联要指导社区创新社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
健全社会组织协同管理机制,探索并逐步完善社会组织和新经济组织登记管理制度,逐步推行社团与业务主管部门脱钩,积极在社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反映民意、维护民权的积极作用。
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要督促社会组织在法律许可和行政审批的范围内活动,引导其发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功能。
建立民政、业务主管单位和公安等部门内部会商机制,加强对敏感类社会组织的管理。
18.社会治安重点地市整治
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文体局、市住建局
通过开展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市突出治安问题的重点整治,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社会治安的满意度。
一是市综治办要指导社区大力开展排查整治。
以“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市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治安乱点,制定措施、强化整治、加强管理。
二是市文体局要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强化文化娱乐场所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三是市公安局要加大对指导社区建立完善群防群治组织建设,组建社区、小市治安巡逻队,开展邻里守望、守楼护院、治安巡逻等自我防控活动,依托小市保安、社区民警等,实现治安防控“零盲市”。
深入开展“平安小市”、“平安楼栋”、“平安家庭”等基层创建活动,规范小市门卫、保安和守护人员的职责,实施视频监控、市域警务协作防控网,形成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全方位、全天侯、立体化的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控体系,把防控触角延伸到社区、单位内部。
四是市住建局要加快重点地市治理改造步伐。
把社会治安重点地市特别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治理改造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快经济建设和基层设施建设,努力将社会治安重点地市改造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环境改善、安全和谐的地市。
19.社区居民自治
通过社区居民自治机制的建立,达到强化社区自我决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的目的。
一是自我决策。
设立院落自治管理小组,推选院落民情代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收集社情民意,向社区民情议事会报告;
二是自我管理。
推荐院落管理人员,公推居委会成员、居民小组长、楼栋长等,监督管理居委会、居民小组及业主委员会工作;
三是自我服务。
社区向居民提供就业服务、志愿者服务、便民利民服务、物业类服务、居住生活等服务;
四是自我教育。
开办市民学校,向居民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五是自我监督。
向居民实行党务、政务、财务公开,接受居民的监督;
设立院落公开栏、民表意见箱,定期召开民主评议会、听证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