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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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要点

第九章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要经常性组织科室人员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增强管理意识,落实部门医疗废物管理职责。

二、科室对产生的医疗垃圾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分类收集,医疗废物要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

三、盛装医疗废物前,认真检查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有无破损、渗漏。

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袋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袋的封口紧实、严密,以防止运送过程中遗撒。

四、化学性废物中,批量报废的化学试剂要交专门机构处理,批量报废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械要交专门机构处理。

五、医疗废物中有病原体的标本和菌种等高危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前,应当就地消毒处理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六、放入包装袋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每个包装物应当有警示标识,同时填写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生产日期、类别。

七、医疗废物运送人员每天将分包装的医疗废物按规定时间、路线运送到医疗暂存地点并加锁防盗,医疗废物在院暂存时间不应超过2日。

八、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处必须由专人负责,应定期对暂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按要求做好自身保护,同时防止包装物或容器的流失或破损而造成医疗废物泄露。

九、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负责人应当做好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进行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的分类

(一)感染性废物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

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类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的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二)病理性废物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4.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三)损伤性废物

1.医用针头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

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瓶。

(四)药物性废物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

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

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等。

可疑致癌药物;如:

顺铂、阿霉素等。

免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五)化学性废物

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二、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

(一)医疗废物分类收集

1.设置三种以上颜色的塑料污物袋;黑色塑料袋装生活垃圾,黄色塑料袋装医用垃圾(感染性废弃物)。

直接焚烧的特殊医疗废物;如放射性废弃物和其他特殊的废弃物应注明“特殊”字样标志进行收集。

2.医院各科室应建立严格的污物分类收集制度。

①医护办公室、病房、过道的生活垃圾污物兜均应套上黑色塑料袋。

②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处置室、检查室、手术室、产房、检验科、血库、口腔科、特检科、内窥镜室、感染科,必须具有医疗废物收集的专用垃圾桶(兜)并套上黄色塑料袋,必要时加盖,定点放置,标志明显。

③抢救室至少应具有两个污物兜,一个收集医疗废物并套上黄色塑料袋,定点放置,标志明显。

另一个收集生活垃圾套上黑色塑料袋。

3.锐利器械(针头)不应与其他医疗废弃物混放,用后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专用锐器盒中。

高危区的医院污物建议使用双层黄色塑料污物袋,并及时密封。

放射性污物应存放在适当的容器中防止扩散。

4.分散的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由清洁工人定时分开收集并集中转运。

不能移动废弃物污物箱,也应及时清理进行分类,按规定补充上新的污物袋以供使用。

同时应防止污物袋(箱)的泄漏,造成环境污染。

(二)医疗废物转运

1.医院的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由清洁工人每日清理转运1-2次,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及时毁形、浸泡消毒后收集。

医疗废物运往医院指定的焚烧地点集中焚烧处理。

医院所有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由清洁工人及时清运或在装满3/4时负责封袋运送,原则上每天下午17:

00以前封袋运送一次到临时储存地点。

在运送过程中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对需转运的医疗废物进行封口结扎。

2.个别科室医疗废物如需存放1-2天,存放地应有遮盖设施,防止污染周围环境,并设有冲洗及消毒实施,清洗过程的废水应排入医院的污水系统。

3.医疗废物在临时储存地点的储存不超过48h,应当及时送焚化炉进行集中焚烧处理。

4.医疗废物在产生、临时储存、运送过程中各科室清洁工人和后勤负责人应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如果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应按照《医疗废物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处理

纤维性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质监督总局、教育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卫生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关于印发《联合打击“黑心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11〕526号)和九卫监〔2011〕526号《关于开展打击“黑心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坚强我院纤维性医疗废物管理的管理,特规定如下:

一、纤维性医疗废物包括被病员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被服、敷料、一次性纤维卫生用品(包括棉签.棉球.一次性口罩.帽子.中单.麻醉包等)。

二、纤维性医疗废物属于感染性医疗废物。

三、纤维性医疗废物在科室实行单独的医疗废物桶(袋)分装,不得与其他医疗废物混装。

四、严格医疗废物的登记、转移、临时存储、转运、处置等,任何医疗废物都必须转运到政府指定的专业的医疗废物处置场所处置。

任何人不得将医疗废物转买、租赁和其他非法处置方式处置。

五、纤维性医疗废物用500mg/L(传染病病人用1000-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处理后再转运处置。

六、纤维性医疗废物的科室、院内转移、临时存储、与医疗废物处置场间的转运都必须做好登记记录。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为了认真执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明确管理责任,在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转运、焚化过程中必须严格登记。

一、各医疗岗位在每次医疗活动产生的医疗废物(包括纤维性医疗废物,单独分类)由本岗位医务人员,按照医疗废物的类别分类放置于包装物或容器内。

二、各科室、部门清洁工人每日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后应过秤重量,并在医疗废物塑料污物袋上贴上《医疗废物标签》,标签上注明:

科室、废物分类、公斤、产生日期,同时认真填写《科室医疗废物登记本》并签字,医疗废物产生科室的人员同时签字。

三、各科室、部门清洁工人在科室收集医疗废物后,将医疗废物盛装在“医疗废物转运桶”中,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转运到医疗废物运送到临时储存地点(医疗废物暂存间)。

四、各科室、部门清洁工人科室、部门产生的医疗废物转运到医疗废物运送到临时储存地点(医疗废物暂存间)后,应当认真填写《医疗废物临时存储转运记录本》,并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员同时签字。

五、储存在临时储存地点的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员和后勤负责人应及时与处置单位(同兴公司)联系,将医疗废物包装好后称重,每次转移后认真填写废物处置单位的《医疗废物收运报告单》和《医疗废物临时存储转运记录本》并签字。

同时填写《医疗废物转运联单》,《医疗废物转运联单》其中两联保留在暂存间,每月底交护理部保存其中一联,另外一联由护理部交区环保局污防科。

六、医疗废物临时储存地点的负责人应按月向医院感染管理的主管部门——护理部填报《医疗废物处置月报表》,护理部应整理《医疗废物处置月报表》后向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七、护理部应每年向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填报《医疗废物处置年报表》。

八、专职清洁工人负责收集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每月《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交护理部。

九、所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

一、我院建立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室。

二、袋装的医疗废物必须装入暂时储存室内的相对应的集装箱内,不得露天存放。

三、医疗废物暂时储存时间不得超过48h。

四、储存室要有严密的封闭措施,有工人专人管理,不准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五、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六、室内集装箱必须防渗漏和防雨水冲刷。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七、集装箱避免阳光直射。

八、室外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室内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门上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危险物品警示标识。

暂时储存室的门加锁,非专职工人不得入内。

九、病理性废物暂时储存时,要由病理科进行防腐处理。

十、室内配备消毒液喷洒设施和托帕等清洁设施,要每日进行清洁和消毒,可用0.2%过氧乙酸或500-100mg的含氯消毒剂喷雾、擦拭。

医疗废物的消毒处理及记录制度

一、医疗废物的处理原则

1、分类收集原则:

减少有害有毒废物和带传染性废物的数量,有利废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

2、回收利用原则:

避免浪费。

3、减量化原则:

通过重复利用,破碎、压缩、焚烧等手段减少固体废物的体积和数量。

4、无公害原则:

废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及卫生法规标准要求。

5、分散和集中处理相结合的原则:

分类收集的废物分别进行处理。

二、感染性废弃物的消毒处理

1、液体污物:

主要指患者吃过的剩饭菜,排泄物,呕吐物等。

(1)可作动物饲料的剩饭剩菜,必须煮沸30min后才能运用。

(2)没有利用价值的剩饭剩菜、呕吐物,加1/5量的漂白粉,搅匀后作用2h,倒入专用化粪池或运出。

(3)特殊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必须经严格无害化处理后方可倾倒。

2、固体污物

(1)无利用价值的可燃性污物,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采用焚烧处理。

(2)非可燃性固体污物应先消毒,然后根据物品的再利用价值,送废旧物品收购站或城市垃圾处理站,消毒方法可选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消毒液浸泡60min。

3、感染病人污物的消毒处理

(1)病人的粪便加2倍量10%-20%漂白粉乳液;呕吐物加1/5量干漂白粉,搅匀后加盖作用2h,再倒入厕所。

(2)伤寒病人的尿液每100ml加漂白粉3g,搅匀后加盖,作用2h。

(3)患者使用过的便器用1%漂白粉上清液,含有效氯2000ml/L的消毒液,0.5%过氧乙酸浸泡30min。

(4)病毒性肝炎病人衣物可用具有消毒杀菌作用的洗涤剂进行浸泡清洗;可采用甲醛,环氧乙烷进行熏蒸消毒。

(5)结核病人的痰盆收集后焚烧;也可加等量10%-20%漂白粉乳液(或1/5量的干粉),作用2h-4h或加等量1%过氧乙酸作用30-60min。

(6)真菌病人使用通过的毛巾,衣物等可用含0.2%过氧乙酸溶液浸泡30min后清洗;也可采用上述(4)的方法熏蒸。

(7)无经济价值的可燃性污物采用焚烧处理。

4、炭疽病人污物的消毒处理

(1)尽可能都采用焚烧处理,不能焚烧的,用含有效氯2000mg/L的消毒液或2%戊二醛浸泡擦拭30-60min。

(2)肠炭疽病人排泄物按5—2处理,但作用时间需延长至6h;病人所用便器按5—-3处理,但使用药物浓度应加倍。

5、艾滋病病人污物的消毒处理

(1)无经济价值的可燃性污物采用焚烧处理。

(2)病毒携带者和病人分泌物,排泄物用20%漂白粉乳液1:

2混合后作用2

(3)液体污物可煮沸30min;也可加入含氯消毒剂(使混合液中有效氯达到1000mg/L),或过氧乙酸(使混合液中达到5000mg/L)作用30min。

(4)病人使用过的衣物、床单等可装入防水口袋内,外加一布袋后采用压力蒸汽消毒;也可直接煮沸30min,对被血液或排泄物明显污染的衣物,应采用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min处理。

三、放射性废弃物的消毒处理

1、存放要求:

盛放固体废弃物的容器应在里面层用耐用的透明塑料袋,可以用效带或加热密封。

液态废弃物应根据废弃物的化学和放射性质,体积,处理和贮存方法来选择合适的容器,衰竭的放射源应保存在防护层下。

2、放射性废液

(1)用放射性核素量比较大,产生污水比较多的核医学单位,必须有废水专用处理装置或分隔污水池,以存放和排放废水。

(2)产生放射性核素废液而无废水池的单位,应将废液注入容器存放10个半衰期后,排入下水道系统。

如废液含长半衰期核素,可先固化,然后按固体放射性废物进行处理。

(3)放射性浓度不超过1x104Bq/L的废闪烁液,或仅含有浓度不超过1x105Bq/L的废闪烁液,可按一般废弃物进行处理。

(4)对使用放射性药物进行治疗病人的排泄物应实施统一收集和处理。

对专用化粪池内的排泄物应贮存10个半衰期后排入下水道系统;对无专用化粪池的单位,应为病人提供具有辐射防护性能的尿液、粪便收集器,最初几天的收集物存放10个半衰期后作一般废弃物处理;对收集含有131-H病人排泄物时,必须同时加入NaOH或10%KI溶液后密封存放待处理。

(5)填写《放射废液处理记录本》。

3、固体废物的消毒处理

(1)废物袋、废物包、废物桶及其他存放废物的容器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有废物类型、核素种类、比活度范围和存放日期的说明。

(2)内装注射器及碎玻璃等物品的废物袋应附加外套。

(3)焚化可燃性固体废物必须在具备焚烧放射性条件的焚化炉内进行。

(4)同时污染有病原微生物的固体废物,必须先消毒,然后按固体放射性废物进行处理。

(5)Bq量级以下且失去使用价值的废弃密封放射源,必须在具备足够外照屏蔽能力的设施里存放,待处理。

(6)比活度小于或等于7.4x104Bq/kg的医用废物,或废物经衰变比活度小于7.4x104Bq/kg以下后,即可按一般废弃物进行处理。

(7)如果可能的话,将废弃的密封放射源退换给供应商,或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处置放射源。

五、锋利物的处理

锋利物品应尽量焚化,并且可以和其他感染性废弃物一起焚化处理。

六、遗传毒性废弃物的处理

1、返还给供应商。

2、高温焚化:

应采用双室热解焚化炉,最高温度应达到1200摄氏度以上。

3、对环磷酰胺,异环磷酰胺,硫酸长春新碱等可采用化学降解法。

4、也可选择封存或使之自动失效的方法处理。

七、药物性废弃物的处理

1、对少量药物性废弃物可选择填埋,封存处理,也可和感染性垃圾一起焚化处理。

2、对大量药物性废弃物首选焚化;也可封存后在卫生填埋点处置。

静脉注射液可采用排入下水道或填埋方式处置;玻璃安瓶不能焚化处理,可先压碎,然后与锋利物品一起处理。

八、化学性废弃物的处理

1、一般的化学性废弃物,如糖,氨基酸和特定的盐类,可以与市政垃圾一起处置,或者排入下水道。

2、少量的危险化学性废弃物,如包装内的残留化学物,可采用热解焚化炉,封存或填埋处理。

3、大量的危险化学性废弃物,可返还供应商;某些可燃性的可采用焚化处理(含大量卤代有机溶剂的不能焚化处理);也可采用化学发处理;但不能排入下水道系统,也不能采取封存或填埋方法处理。

九、转运工具及相关设施的消毒处理

1、转运桶、运送车、储存设施及相关物体表面用含有效氯1000-2000mg/L的消毒液喷洒或擦拭,作用60min以后清洗干净,并作好记录。

2、医疗废物转运后地面用含有效氯500-1000mg/L的消毒液喷洒或拖地,并作好记录。

3、仪器设备使用后用500-1000mg/L的消毒液擦拭,并作好记录。

4、防护用品使用后用1000mg/L的消毒液浸泡消毒60min以上,并作好记录。

5、手与皮肤操作后随时消毒,用0.5%的碘伏溶液擦拭1-3min并清洗干净。

医疗废物处置人员专业技能与职业卫生防护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对运送人员进行有关专业技能和职业卫生防护培训,并达到如下要求:

一、专业技能

1.熟悉有关的环保法律法规,掌握环保部门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2.熟知本岗位的职责和理解规范的重要性。

3.熟悉医疗废物分类与包装表示要求,装卸、搬运医疗废物容器(如包装袋、利器盒等)、周转箱(桶)的正确操作程序。

4.在运送途中一旦发生医疗废物外溢、散落等应急情况时,知道如何采取应急措施,并即使报告。

二、职业卫生防护

1.了解医疗废物对环境和健康的危险性,以及坚持使用个人卫生防护用品的重要性。

2.运送人员在运送过程中须穿戴防护手套、口罩、工作服、靴等防护用品;

3.运送人员体检:

2次/年,必要时进行预防性免疫接种。

医疗废物事故报告制度

一、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其工作人员特别是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感染管理科在48小时内向区卫生局、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报告。

二、调查处理结束后,必须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市卫生局、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

2.泄露、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

3.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

4.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三、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当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或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区政府、卫生局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五、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被医疗废物污染或损伤时,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的同时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

医院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三废”处理要求进行工作,保证被污染的废水不直接流入公共下水道。

二、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程序每天检查污水流量,不间断地加药,是处理后的污水应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三、医院污水处理设备连续运转时,对PH和余氯每日至少检测2次。

每2周至少检测大肠菌群一次,并作好相应记录。

四、医院污泥或粪便处理的构筑物应做到密闭化、防腐、防漏、防止蚊蝇,未经无害化处理,不得任意清掏和使用。

五、配合环保部门采样检测工作,采检报告应保存完好,以供检查。

六、药液必须存放在干燥通风处,工作场地禁止吸烟。

医疗废物处置人员培训制度

一、培训范围

全院医疗废物处置人员及相关人员

二、培训方式

讲座、座谈、观看宣传片、网上学习等,以现场讲课为主,宜图文并茂、现场演示。

三、培训时间

每年不少于1次培训,人员调动时,需要重新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培训内容

1.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目的、意义。

2.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基础卫生等。

3.消毒隔离基本知识。

4.清洁程序及清洁方法。

5.相关消毒药械的正确使用。

6.手卫生

7.职业安全与个人预防。

8.医疗废物管理。

 

第十章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院长主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医院感染委员会成员、医院感染管理科成员参加。

二、根据医院感染管理的实际情况,一般每季度或半年一次,遇有特殊问题随时进行。

三、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通知参加会议人员、会议时间,并作好记录。

四、感染管理委员会会议主要内容:

1.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全院控制医院感染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根据《综合医院建筑标准》有关卫生学标准及预防医院感染的要求,对医院的扩建、改建和新建,提出建设性意见。

3.对医院感染管理科拟定的全院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进行审定,对其工作进行考评。

4.解决和处理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

医院感染管理科工作制度

在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领导下,严格执行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

负责医院感染管理的日常工作。

一、制定医院感染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每月对监测资料进行汇总、分析,每季度向院长、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书面汇报。

向全院医务人员反馈,监测资料应妥善保存,特殊情况及时汇报和反馈。

三、对全院消毒、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部门。

四、医院感染发病率应低于8%,一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应低于0.5%。

五、每年开展一次医院感染现患率调查;至少开展1-2项目标监测。

六、对发生医院感染爆发流行或重大事件,应于24小时内报告主管院长,并通报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处理,制定防控措施。

七、定期汇总医院各临床标本及感染病例标本的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结果,并向临床科室反馈,供临床选用抗生素参考。

八、半年开展一次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医护人员感染管理控制意识。

九、监督进入医院的一次性卫生用品、消毒药械的购置,查验卫生许可证,并定期监测消毒效果和用后的处理情况。

十、开展医院感染的专题研究。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消毒管理办法》以及xx省医院感染管理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全面领导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我院医院感染监控网,以住院病人和院内工作人员为监测对象,统计医院感染发病率;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监控实施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三、感染管理科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科室,做微生物学监测,督促各科室搞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四、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院内感染漏报率调查,督促各科室如实登记上报院内感染病例,使漏报率≤10%。

五、分析评价医院感染病例报告资料,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种感染的危险因素,降低感染率,将院内感染控制在≤10%以内。

六、经常与检验科密切合作,了解我院病原微生物的检测以及耐药情况,为临床合理使用抗生素提供科学依据,建立临床合理使用抗生素的管理办法并且不定期检查督促实行。

七、加强医院感染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医护人员的监控水平。

八、协调全院各科室的院内感染监控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和咨询;加强医院感染的业务培训,做好技术指导工作。

九、加强医务人员的医疗护理实践管理,预防医务人员的感染,加强职业防护教育,提高防护意识,做好自我防护。

十、出现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趋势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积极控制。

  医院感染培训制度  

一、感染管理科每年年初必须制定出该年度的培训计划。

二、职工培训部按培训计划组织全院职工医疗废物处理医院感染政策、法规和职业防护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试。

三、全院医务人员、行管人员及工勤人员都必须积极参加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相关知识的继续教育课程和学术交流活动;

四、每半年对全院医务人员、行管人员以及工勤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活动;对新进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与考核,培训时间不少3学时。

五、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必须加强医院感染的业务学习,经常参加省、市以及国家级的培训及学术研讨会,不断进行知识更新;不定期地有针对性地组织业务学习或专题讲座,探讨当前医院感染发展的新动向。

六、临床科室每月必须进行医院感染知识的业务学习,时间不少于1学时,根据各科室的医院感染发生情况和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可行的措施,降低本科室的医院感染发病率。

七、感染管理科对医院感染管理兼职人员要不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讲座与学术交流,反馈医院感染监测的现状。

八、感染管理科每月对全院医院感染知识的掌握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及时发现问题,针对薄弱环节再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九、积极开展预防医院感染的学术活动,鼓励全院医护人员撰写医院感染方面的学术论文踊跃投稿,加强我院与国内外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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